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车间安全生产措施

发布时间:2020-03-02 07:53:1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安全生产措施及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有力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确保公司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部门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生产安全管理的规定

1.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2.对公司员工必须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填写三级教育卡片备档。生产员工上岗前,部门或车间必须对员工进行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独立操作。

3.公司为从事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条件和防护用品。

4.杜绝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实际操作人员有权对上述行为拒绝执行。

5.生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6.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任何人无权擅自拆除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违者将予以重处。为了确保安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能正常工作时,不准开机运行。

7.为了保证用电安全,严禁开启设备的电气箱,发生电气故障,必须由电工进行修理,并认真执行设备检修期间的停送电规定。

8.禁止乱拉电线、乱接电器设备,非专业人员严禁从事排拉电线、安装和检修电器设备。

9.动用明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0.工伤事故按人事行政部的规定范围进行管理。

11.从事登高作业必须按《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12.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电、气焊接,电梯、压力容器以及厂内车辆的驾驶等工作。

13.公司规定吸烟必须在指定的地点。

第二条、消防安全制度

1.防火制度的建立

(1) 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

(2) 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

(3) 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2.消防器材的配备

(1) 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m2配备2只10L灭火器。

(2) 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 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等每25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4) 24m高度以上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

3.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 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 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 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 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l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 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9)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 施工现场的焊、割作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第三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四条 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第五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第六条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八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九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十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一条 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炼焦车间秋冬季安全生产措施

车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车间生产安全

生产车间安全

车间安全生产

生产车间节能降耗的措施

安全生产措施

安全生产措施

安全生产措施

安全生产措施

车间安全生产措施
《车间安全生产措施.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