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一、工程竣工验收
(一)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1、工程竣工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参加):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按照施工单位自检验收合格后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审查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项目监理部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施工单位整改完毕后,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监理工程师检查,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
2、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
(1)施工单位:
a、施工单位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b、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前提交)。
(2)监理公司: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勘察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 (4)设计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
(5)建设单位:
a、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地震、气象工程等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b、质监站出具的验收证明。 C、提前把《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送审单》交质监站(质监站在办理后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d、工程竣工验收前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质监站。
(二)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 :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
4、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0、有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1、有公安消防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12、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验收合格证。
13、有质监站出具的合格证。
1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质监站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15、已按政府有关规定缴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费。
16、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三)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验收会议上,工程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察等各方的工程档案资料摆好备查,并设置验收人员登记表,做好登记手续。
1、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主持验收会议(建设单位应做会前简短发言、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介绍及会议结束总结言)。
2、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4、验收组和专家组(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质监站和其他有关专家组成)人员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5、专家组、验收组发表意见,分别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验收组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签名(盖公章)。 (注: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二、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由质监站操作)
1、质监站在审查工程技术资料后,对该工程进行评价,并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建设单位提前把《工程技术资料》送质监站审查,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2、质监站在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的书面通知后(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质监站,另附《工程质量验收计划书》),对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表》进行审核,并对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出具《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书》。
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由建设单位操作)
(一)、备案准备的资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下列文件: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施工许可证;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含施工图报审单及建筑面积审定单或施工图审查批准书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表; (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包括节能专项内容); (5)工程竣工报告(包括节能专项内容); (6)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包括节能专项内容) ;
(7)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
(8)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包括节能专项内容) ; (9)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
(10)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11)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12)环保部门出具的验收认可文件; (13)工程质量保修书;
(1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规定的质量检测和功能试验资料(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5)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完成情况报告;
(16)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17)提供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有效凭证材料。 (18)法规、规章、规定必提供的其他文件。
(二)备案的程序:
1、建设单位向备案机关领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及上述规定的材料,向备案机关备案。
3、备案机关在收齐、验证备案材料后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备案意见(盖章),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督站和备案机关各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