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南阳师院庆祝建国65周年“推动发展 圆梦祖国”
教职工演讲活动方案
一、活动宗旨:
庆祝建国六十五周年,歌颂党的光荣历史和丰功伟绩;讴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抒发教职工对伟大祖国的热爱之情;激发教职工实现“中国梦”和推进学校发展的激情和历史责任感。
二、活动主题内容:
(一)主题:“推动发展 圆梦祖国 ”。
(二)内容: 讴歌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丰功伟绩和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展示对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歌颂和宣传在学校建设和发展中涌现的师德师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劳动模范和先进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宣传学校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中心工作中的突出成绩和成功经验。
三、活动方式:本次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各分会根据本方案自行组织本分会教职工开展演讲活动;第二阶段各分会在分会演讲赛的基础上推荐选手报名参加学校演讲比赛。
四、演讲比赛规程:
(一)本次演讲赛将根据报名情况分两组两场分别进行。各分会于9月20日前将参赛报名表报工会文体部。校工会统一组织抽签分组。
(二)选手必须用普通话演讲,演讲时间6-8分钟,演讲时可根据需要使用配乐、影像等多媒体手段。
(三)比赛顺序抽签确定。顺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四)各参赛队必须在开赛前20分钟进入赛场并签到。1
(五)各参赛队在主持人宣布上场后未能及时上场,即视为自动弃权。如有弃权,由后面选手依次递进。
(六)大赛计时:参赛队演讲开始时,计时员开始计时;第7分30秒时,计时员举牌提示。满8分钟时再次举牌向评委提示。
(七)各参赛队的演讲得分当场公布。
五、比赛安排:
(一)本次演讲赛由校工会主办,新闻与传播学院分会承办。承办分会可不参加本次比赛,给予优秀组织奖。
(二)比赛定于9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比赛场地设在中区演播厅。由工会协调安排。
(四)比赛观众:比赛时各参赛组分会教职工参加,参加人数包括参赛人员在内不低于本分会教职工数的50%。
六、大赛评审
(一)评委人数:本次大赛设7名评委。由工会会同承办分会抽选责任心强、公道正派、具有一定的专业评判水平的教师或管理干部担任。
(二)评分标准:
1、演讲内容(40分):符合本方案规定的主题内容,主题鲜明、突出,标题醒目;观点正确,积极向上,材料典型充实;逻辑严谨,说服力强。
2、演讲技巧(30分):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语音纯正;语言生动形象,语气、语调、声音、节奏富于变化,轻重缓急抑扬顿挫,能准确、恰当地表情达意;动作表情能准确直观灵活地表达演讲内容和思想感情
3、仪表形象(20分):。服饰大方自然得体,举止从容精神饱满,神情放松自如,态度亲切,与演讲的感情表达融为一体。
4、讲稿、脱稿(10分):讲稿要求为原创,演讲者脱稿演讲。
5、扣分项:演讲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的,视超时长短扣1-2分。不能脱稿演讲的视情扣1-2分。
评委按照上述五项评分标准,给出每个参赛选手的总得分为参赛选手的最终得分。
(三)记分办法:本次比赛实行百分制打分。每场前三位选手演讲全部结束后,由评委集中评议后亮分,其余选手待下一选手演讲结束后亮分;选手最后得分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平均计算的办法确定,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点。
七、大赛奖励:本次比赛每组按前30%参赛分会给予优胜奖,其它参赛队分会给予参与鼓励奖。
八、其它要求:
1.演讲题目自定,讲稿必须原创。讲稿主题内容由分会主席审核把关。
2.各参赛队对主持词有特别要求者,请自行撰写后提前三天报承办分会,联系人:董松玲老师 电话:63513677。
3.各参赛队需要使用配乐、影像等多媒体手段的,请自制音乐、影像光盘、课件提前集中与演播厅管理人员联系调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九、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安排。
校工会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