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民小组临时召集人主持词
选民同志们:
我受 区(县)选举委员会 选举工作组第 选区选举工作小组的委托,召集本选民小组的第一次会议,待推选出本选民小组组长后,由组长主持今天的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 区(县)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全面展开。这次换届选举,是本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次重要实践。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巩固国家政权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位选民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加选举的各项活动,切实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利,认真负责的投好庄严神圣的一票。
本选区的选民名单公告已于 月 日张榜公布,我相信,大家都已经看到了。如发现有漏登、重登或写错姓名的请及时提出来,以便在选举日两日以前出选民名单补正公告时予以补正。
(如有选民提出,应做好记录,会后报告选区工作小组) 本次会议有两项议程:一是推选本选民小组的组长;二是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
现在,进行第一项:推选本选民小组的组长。
根据《上海市区县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第二十条关于“选民小组长由选民推选”的规定,请各位选民对本选
- 1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所以要按照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努力为人民服务的要求,切实做好代表候选人的推荐。
第五,要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要求,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在推荐代表候选人时,既要重视广泛性,又要考虑到代表性,保证来自基层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有适当比例,兼顾到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兼顾到妇女、少数民族等方方面面。特别是非党代表候选人、妇女代表候选人和上一届人大代表连任的候选人应有适当数量。
第六,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要符合法定要求。即:要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不包括被推荐者本人;要填写《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登记表》(表四);每位推荐人都必须在登记表上签名。
下面,我们先推选一名记录员。(经推选)由 同志担任记录员。现在请各位选民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大家先酝酿一下,再联名推荐。
刚才, 等选民联名推荐 等同志为本选区的区人大代表候选人,参加联名推荐的人数已满10人(或超过10人),符合法定要求。
现在,请填写《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登记表》(表四),请每位推荐人不要忘记在推荐表上签名。参加推荐不满10人的,属于不符合法定要求,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不予确认。
(待《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登记表》填写好后) 各位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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