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区民政局
“向人民承诺、请人民监督、让人民放心”
承诺书
为营造民政系统良好执法环境、教育和引导民政行政执法人员正确对待手中权力,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观念,夯实‚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经研究,特制定‚‘向人民承诺、请人民监督、让人民放心’承诺书‛。其内容如下:
1、严禁违背实体和程序规定审批行政许可项目;
2、严禁玩忽职守,虚报灾情,贻误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
3、严禁贪污、挤占、挪用救灾救济资金、低保资金、福利公益金、优抚安置经费、慈善捐赠款物等;
4、严禁违规审批城乡低保对象;
5、严禁歧视被救助人员,侵害其合法权益;
6、严禁在婚姻登记、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和殡葬管理等工作中违规收取各种费用或强行提供有偿服务;
7、严禁利用工作便利、职务影响,接收、索取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等财物或者为自己和亲友谋取私利、报销个人费用;
8、严禁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参加当事人的宴请和相关娱乐活动。
对于违反以上承诺的民政工作人员,根据其情节轻重程度,将按照有关纪律处分规定坚决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岗位、党纪政纪等处理。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必究,确保各项民政工作全面走向法治化管理规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对民政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的各种不良行为投诉举报。
投诉电话:8992387
丹徒区民政局
二○○七年二月十五日
《向人民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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