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为全面了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新学期开学情况,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督促各校(园)尽快步入正常的教育教学轨道,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校(园)对开学工作进行自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2013年2月26日—3月4日
二、自查内容
1、各校(园)开学常规工作开展情况。
2、各项工作计划制定情况。
3、课程开设及教师超前备课情况。
4、迎接“均衡县区”验收各项工作准备情况。
5、收费及教辅征订情况。
6、各中小学假期内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和有无补课现象。
7、本学期各校(园)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8、农村各中心校对村小进行的开学工作检查情况。
三、相关要求
1、各校(园)接此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于3月5日前上报区教育局基教科。
2、在自查中对发现的违规问题要及时整改。
2013年2月20日
《关于开学工作检查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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