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责任书
为了确保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有效的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森林法》及《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厂有关规章制度,严禁未经审批乱砍滥伐林木、非法侵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乱挖药材等破坏林区林业资源的行为,否则将自行承担经济处罚和法律责任。
2、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森林防工作机构,确定森林防火专职人员,确保防火工作和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3、加强对本单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格按照制度办事,确保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使用,对易燃易爆区域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每处住房按面积每十五平方配备干粉灭火器8kg一只,),并且随时进行检查器材是否完好。
4、各单位主要领导负责森林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健全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5、严格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制度,防火期严禁在切野外用火。
6、各单位应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一年进行两次宣传月活动,使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防火公约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7、根据本单位防火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预案演练。
8、各单位应建立半专业森林扑火队伍,建立义务消防扑火队,扑火队员要精明能干,切实做好队伍扑火自救与培训工作。
9、各单位要履行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落实防火措施。
10、要严肃火情、火灾报告制度,发生火情要迅速组织扑救及时上报厂护林防火指挥部,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11、各单位和厂护林防火指挥部要做好森林火灾及野外用火的查处工作。
12、林区毗邻和交界的各单位应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确定联防区域和措施。
13、要强化护林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护员认真巡山护林,履行好其工作职责。
14、各单位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要开展森林防火巡查,坚决消除火灾隐患。
15、发生森林火灾,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必须在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扑救,并将火场情况及时报告市护林防火指挥部。
16、要及时传达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和安排部署,切实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17、各单位应建立物资储备库,储备好扑火物资、机具。
18、各单位应做好《森林防火个人责任书》签订工作,确保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的森林防火体系。
二、奖惩规定
1、奖励:对森林防火工作扎实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2、处罚:因工作不落实、过失或疏忽大意引发森林火灾的,将依照《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罚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检查、考核
1、各单位把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做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2、在高火险期内,要组织督促检查,对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3、本责任书按责任区域一式贰份,分别由××××和责任单位留存,责任书期限自二0一三年一月 一日至二0一三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
×××(盖章):
×××(盖章):
责任单位(盖章):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