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管脚手架承包劳务合同
甲方:武汉市先鹏劳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左瑞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限、权益和责任,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劳动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世纪名都A区北区17#-18#楼
二、工程地址:南漳县
三、结构及层次:框剪29+1
32+1
四、建筑面积:约 35000m2
五、工程等级: 合格
六、承包方式及工作内容: 包工包料
甲方将世纪名都A区北区17#-18#楼双排脚手架(包工包料)给乙方(含安全网),内面模板支撑满堂脚手架所有结构柱子加固的钢管,扣件由乙方提供。钢管、扣件、顶托、工字钢、钢丝绳、绳卡、跳板、安全网等均乙方提供,其主要任务,外脚手架包搭包拆,三宝四口搭拆,钢筋棚的二次搭拆,工程完工拆除钢管及扣件由已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在主体按甲方要求每栋搭设大棚一次。本工程按重庆地区外架拆下搭上方案施工,乙方必须做好全部安全防护工作,并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检查,发现有人为拆除地方及时恢复,确保安全。外墙抹灰及保温用吊栏无法施工到部位脚手架均由乙方负责提供外架,局部产生二次搭设,不另行计费,均包含综合单价内。
七、结算方式:
按本工程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单价
40元人民币结算。
八、付款方式:
1、单栋主分别为16层、24层、屋面板脱模付完成工作量24元/m2支付。
2.工程综合验收合格后达到80%
3、工程交付使用,决算后逐步达到95%,留5%作为保修金;保修金一年。
九、
工程期限及违约处罚:
总工期
10 月(春节除外),内脚手架提供材料及时,不能影响木工施工,如乙方材料提供不及时,影响工人正常施工,每天罚1000元。如甲方停工造成脚手架超过合同总工期,甲方按工地上超期的钢管、扣件的实际租金补偿给乙方。
十、安全事项:
乙方在搭设和拆除脚手架施工中,一定要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要求进行搭设、拆除,乙方脚手架必须保证与工程主体结构同步进行,凡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因乙方搭设不当的情况下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人员在搭设时,安全事故自保,甲方不负责任。如甲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甲方施工人员包括(泥工、木工、油漆工、水电工等其它工种),乱拆除脚手架钢管、扣件及架固点出现的安全事故,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在本工地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负责
十一、工作事宜:包承包范围内现场文明施工,配合相关部门检查均由乙方负责。 十
二、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
第一条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配备有一定资质及实践经验丰富的现场技术人员负责组织、指挥施工,对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环节必须树立“高标准、严要求”的质量意识,严格把好质量关,对部分质量要求较高、工艺复杂的部位必须配备精锐的技术骨干亲自操作,对每道工序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向工程项目经理部及技术部门反映,经项目部下达整改意见书后方能进行施工。乙方要经常组织职工进行有效的技术比赛,对在施工过程中质量意识淡薄、技术较差的施工人员安排在其它岗位及辞退出场。
第二条 乙方进入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数量必须满足本工程项目部生产进度安排的需要为标准,做到及时自行增减调解,确保工程的正常施工,如果在施工中途人员短缺或停工,对甲方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乙方在甲方项目部的安排下,组织工人进场,并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到遵纪守法,维护现场机械、机具及安全防护措施,严格安全生产操作 ,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配备专职安全员,加强对所有参建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与每个职工要进行安全交底,督促进场人员搞好安全生产,对多余人员不得在厂区居住及乱窜,尊重业主现场人员和监理人员的管理,不得与其争吵或当场拒绝业主和监理发出的指令。杜绝在厂区内随处大、小便,每发现一次罚款伍拾元。
第四条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本工程项目部的安排,认真履行进入现场戴好安全帽,不得穿拖鞋和赤膊作业,如有发现每人每次罚款伍拾元;工作中不得酗酒,得不有打架斗殴,偷窃等违法行为,每发现一次罚款壹佰元。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上交公安机关处理,发现无安全预防设施或安全防护设施改动及搭设不全时,均不得盲目、冒险施工。商业保险甲方统一购买,乙方按工程造价比例分摊。在施工中施工人员受伤报保险,保险赔偿以外部分按甲:乙双方6:4比例负责。(60岁以上受伤由乙负全责) 十
三、违约处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如甲方或乙方违规合同所签订之条款以及中途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方将付脚手架总款的30%违约金给对方。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经济纠纷,由乙方管辖区人民法院判决,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补充办理执行。
甲方(盖章):
代表:
乙方(盖章):代表: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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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承诺书
为
履
行
我 方与武汉市先鹏 劳 务 有 限 公 司所签的施工合同,我公司自愿承诺如下:
一、若由于我方在该施工或履行合同的同时与任何单位或个人所签订的或发生的材料(设备)合同或劳动用工协议、劳动报酬支付或其它等等纠纷或引起的诉讼,均由我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武汉市先鹏劳务有限公司无关。
二、在该工程施工或履行合同时因我方所属人员或与我方有关的第三方人员引起治安事件和治安纠纷等以及遭到地方有关部门的处罚,均由我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武汉市先鹏劳务有限公司无关。
三、按照我方与甲方签定的南漳世纪名都城A区北区17#-18#楼外架钢管工程的施工合同条件,结合我本人的实力,我方慎重承诺:双方专业分包合同签定后,若整个合同履行期内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同意接受甲方对我方的任何处罚。
四、工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均我方承担,与甲方武汉市先鹏劳务有限公司无任何关系。
五、我方完全接受甲方“关于对工程劳务乙方资金审核支付的管理规定”、“现场施工管理制度”、“甲方上级及甲方的一切管理规定”。
承诺人:
法定代表(或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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