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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3-03 22:47:4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11年机关局工作总结

2011年,在市局、区委及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大力支持下,分局紧紧围绕市区工作重点,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学实”活动的具体要求,通过积极创新监管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各项举措,有效推进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生猪屠宰安全监管等区政府一级工作目标和部门目标的实施。

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有效推进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工作,确保区政府一级工作目标和部门目标的顺利实施

积极争取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使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2次以区长办公会专题讨论的形式积极推进创建工作;明确“创十保五”的创建工作目标和“大中食品单位抓示范、小型食品单位抓规范”的创建要求,主动牵头,携手街道和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创建工作;落实一手抓企业自律、一手抓市民宣传的工作措施,加强推进、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体现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和成效: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专题研究部署创建工作,修订完善工作方案和制度。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合理确定创建区域。广泛听取各街道、镇和有关部门意见,确定重点创建的五个街区和六个重点培育街区。在选择上做到具有覆盖性、合理性、代表性、集中性。三是政府统筹统抓、创建责任层层分解。创建工作列入区政府一级工作目标,同时列入街道(镇)的考核目标。四是深入发动、广泛宣传。主动协同各街道(镇)及相关部门,召开创建启动仪式暨培训会议,明确示范街区创建目的和有关工作要求,对创建标准及食品安全规范要求等进行详细讲解和培训,并与食品经营单位签订创建责任书;各街区以宣传栏、电子屏幕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分局统一制作“迎世博、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宣传折页”,发放至各街道(镇)居委会,累计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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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份。五是树立典范、全面推进。创建街区均设立创建工作小组,监督人员实行分片责任制,企业落实直接责任人,并对创建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和指导;建立“二项制度”,逐步落实“六个统一”,对于不符合规范操作要求的单位,加强帮促和指导,督促整改;同时,建立食品安全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及时处置率达到100%。10月底,已完成“创十保五”的创建目标,五条示范街全面通过市食安办的创建验收,六条示范街通过区食安办的创建验收。

高度负责,始终保持对复新屠宰场监管的高压态势。一是建立专门监管执法小组,帮助企业完善制度,执行制度,强化自律意识;并以采购数量较大的运销户、实验室尿检呈阳性及曾经被处罚过的运销户为突破口,采取宣传培训、法人约谈、加大抽检力度、加大处罚力度、加强高风险因素监控等五项措施加强生猪屠宰全程监管。二是及时应对突发事件,迅速组织调查,追溯源头。针对两起浦东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查获三批次瘦肉精阳性的猪肉,调查溯源确认为复新屠宰场屠宰的生猪事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局上报案件调查和处理情况,对三名涉案运销户分别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清退屠宰场内所有无证经营的运销户(5户),明确持证屠宰、经营;对复新屠宰场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向公安部门通报案件调查情况。三是开展驻场监管,进行快速检测;开展突击检查,随机抽样送检。截至11月,共出动监督人员436人次,监督检查屠宰场95户次,抽检肉品53件,阳性1件;开展肉品“瘦肉精”快速检测5748件,阳性0件。对阳性产品,及时采取控制措施,有效制止问题生猪产品流入市场。四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通报相关事件和情况,及时警示宣传和教育,责令运销户守法诚信。五是加大处罚力度,对初次违法违规,实施处罚加宣教,对再次违法违规,责以重罚,均按上限标准进行处罚。

作为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

发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制订的通知》(沪府办[2009]97号)要求,结合实际,牵头制订《长宁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一是明确了将通过两年左右的集中整顿,使区域食品安全各环节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标准、监管手段和技术更加科学完善,食品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加强,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基本健全,力争区域内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二是明确了世博期间食品安全保障、整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顿、食品流通环节整顿、餐饮消费环节整顿、畜禽屠宰及保健食品等七项重点任务食品安全整顿内容、工作措施,以及相关部门的责任。三是明确了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通过宣传动员、组织实施和总结督查三个阶段,分别确保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任务的完成。四是明确具体要求,各相关部门必须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和领导,通过宣传培训,动员各方参与,同时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及时采集、汇总和上报。

二、全面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完成和工商部门之间的职能交接

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为深入宣贯《食品安全法》,分局联合区质监局、仙霞街道办事处共同承办了“迎世博、食品安全法宣传周”专场文艺汇演,形象生动地宣传了《食品安全法》中相关内容。为将《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精神和立法目的更好地融入实际工作中,先后组织监督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专题培训、讲座和学习研讨,加深了对新条文的学习、理解和领会,增强了规范执法意识,为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夯实了理论基础。同时,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宣传“十个一”活动,编辑一期《食品安全法》、编制一本《食品药品安全百问百答》手册、组织一个媒体宣传食品安全的专栏、举办一次《食品安全法》讲座、召开一次专题研讨会、组织一次食品安全检测车下社

区活动巡回服务活动、承办一次《食品安全法》万人知识竞赛活动、组织一次食品安全大型巡演活动、组织一次《食品安全法》广场咨询服务活动、组织一次人大代表团视察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活动。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归工商行政部门管理。为做好职能平移交接工作,多次与工商部门召开沟通协调专题会,为确保发证工作不断、不乱,6月1日起,审核发证人员与工商分局工作人员在受理大厅的受理窗口共同进行受理;对于流通领域申请食品许可的单位,均安排食品审核专业人员陪同工商分局审核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在全力做好交接和带教工作的同时,对工商分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食品流通领域许可和监管工作的系统培训;针对涉及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投诉举报较多的现状,为确保消费者的投诉在第一时间内能够及时得到解决,在接到消费者的投诉举报时,分局工作人员一是做好受理登记和接待,二是向消费者做好职能平移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三是及时将受理的投诉举报书面资料移交工商分局。

三、“迎世博,保安全”,确保一方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效

(一)日常食品药品监管情况

1-11月,完成食品新证受理768户,变更受理355户,注销受理124户,受理开业前审核520户;发放新证536户,发放临证226户,变更发证384户,注销114户;开业前审核619户,新证审核894户,变更审核446户。开展各类食品与餐饮具抽样2289件,合格2041件,合格率89.17%;开展快速检测13017件,合格12759件,合格率98.02%。出动9743人次,开展元旦春节、春季学生集体用餐、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五一”、“国庆中秋”、肉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等12次,监督检查食品加工经营单位3802户。

另,完成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7张、变更61家,换证46家、注销3家;核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0家、变更127家、换证

21家、注销14家。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抽样800件,不合格率

2.94%。出动481人次,开展中成药非法添加、儿童用药专项、降压药非法添加、滴眼液及化学药注射剂等专项检查等18次。

(二)注重对老年助餐点的调研和监管

联合区民政局对区域内20个老年助餐点开展调研,并在调研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区域实际,制定了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积极筹备培训,拟对20个助餐点的居委会干部、食品经营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系列培训讲座;组织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和推动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的长足发展。

(三)加强药品生产企业、医院制剂室的日常监管和驻厂检查

完成计划内对药品生产企业及医院制剂室的首轮监督检查。一是积极派员参加市局系统培训,并与市认证中心GMP部专家联系、沟通,取得指导和帮助,圆满完成首轮检查。二是对检查中问题较多的单位,及时向市局药品安监处汇报,共同完成对企业的约谈,以期达到规范企业药品、自制制剂生产行为、提高企业自律性的目的。截至11月,已对4家次非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7家次医院制剂室开展了日常监督检查。

同时,根据市局领导对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监管做加法的工作要求,继续对上生所开展驻厂监督工作,每周驻厂两次,每周协助市药检所批签发抽样一至二次。截至11月,共计出动99人次,按期完成驻厂日志,及时了解企业相关生产动向和相关情况,并作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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