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回收管理协议书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
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朝阳区卫生局关于
医疗废物管理实行属地化管理的指示精神,劲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甲方)与
(乙方)特签订医疗废物回收管理协议书: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按照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负责乙方医疗废
物的回收、运送管理。
2、医院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对乙方所送医疗废物分类、包
装、毁型等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规定者有权拒绝回收,直至解除协议。
3、按照医院规定回收医疗废物时间交送医疗废物,因存放场地有限,规定时间
以外不予以回收(特殊情况可提前联系)。
4、甲方负责回收人员对乙方所送医疗废物称重,并按规定收取每公斤贰元医疗
废物处置费用,向乙方提供《医疗废物交接记录》,记录单一式两份,双方各一
份,记录单保存3年。
二、乙方责任:
1、接受甲方管理,严格执行《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的规定,
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必须使用带有警示废物标识的黄色包装袋,锐器必须
使用利器收集盒,包装容器外都要粘贴产生医疗废物的单位、医疗废物名称、重
量和产生日期。
2、按甲方规定时间和路线使用密闭的周转箱运送医疗废物。
3、乙方应按每公斤叁元交纳医疗废物处置费,配合甲方做好《医疗废物交接记
录》的登记并妥善保存。
结算方式:
双方凭《医疗废物交接记录单》与乙方每月以现金(或支票)方式结算一次
(具体时间另定),提供可供报销收据。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期
暂定一年,乙方如需续签协议,请提前一个月办理续签手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医疗废物管理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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