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还原色戒的真实历史解密郑苹如案的背后故事

发布时间:2020-03-03 13:54:2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今天本来心情不错,刚从BT上档了一部《色戒》,本想饭后细细观赏,没想到一进去,居然是钟丽缇这个熟女,靠。为了表达偶的不满,破例一周双帖,发篇主旋律的文章,解密色戒背后的真实历史。事先声明,凡是网上能找到二手资料,小熊是一概不录的,以下所取,完全是战后有关丁邓案的一手审讯素材,连错别字偶都照录,完全真人原音重现。废话不说立刻开始。

男主角,丁默邨,什么身份,背景,网上一搜就有,不多说。战后以汉奸罪被捕,进入审判程序。

第一次有关郑苹如案的告诉。

1946年11月16日 郑华君(郑苹如之母)为丁默邨杀害苹如致首都高等法院函

文曰;为凭藉敌势残害忠良,诉请严予处刑以彰国法事。。。。。。。(这段介绍郑家父兄家世,略去),女曰苹如,上海法政学院毕业,爱国之志胜于须眉,26年承嵇希宗介绍加入中央统计局工作,以获取敌伪情报及破坏工作为天职。。。。。。(一段高调爱国文字,略去)。苹如肆业于民光中学,时丁逆适长是校,苹如藉此关系,故得对丁逆虚与委蛇。。。。。。(一段二人日常交往文字,略去)。苹如于28年奉中统局密令,饬将丁逆置诸重典,遂与嵇希宗及刘彬等暗中会商,决议由苹如以购办皮大衣由,诱丁逆同往静安寺路戈登路口西比利亚皮货店,并于附近伏戎以待。苹如于12月21日午后5时许将丁诱至该处,某同志即开枪射击,惜乎手术欠精,未能命中。当被遁逸。丁逆由此痛恨坑苹如。。。。。。(一段丁如何痛恨的描写,略去)。卒于是月26日将苹如捕去,更有丁逆之妻及其他某某两巨奸之妻亦参预谋,极力主张治苹如死命。苹如遂及遇难。小女为国捐躯藉以成名,夫复何憾。而忠骸何在,莫可追录。。。。。。(以下一大段要求惩办凶手文字,略去)。又苹如被捕时带去三克拉钻石二粒,廘皮大衣一件,金器三两,图章一枚(大陆银行储章),总计损失2千万左右,并应另行追诉,以维私权。

以上郑家起诉文字,透露三点信息,一是,事件大致经过,二是,三位电影中打麻将的太太参与杀郑,但未指出是谁?,三是,电影所谓6克拉钻戒的真相浮出水面,不是丁在皮草店送郑的,而是郑被捕时自身携带的2只3克拉钻石合称。

以下看第二段文字,郑家提出告诉后,法庭第一次就有关问题,闻讯当事人丁默邨。

1946年11月19日上午9时,首度高等法院第一庭

选任辩护人 薛涌齐 王龙

公设辩护人 章粹吾

审判推事 金世鼎

检察官 陈绳祖

书记官 胡汉斌

被告人 丁默邨

问:上海民光中学,你是校长,是吗?

答:是

问;有人(个)郑苹如,是你学生,你知道吧?

答;学生很多,不知道。

问;那与你有特殊的关系怎会不知呢?

答;知是知道,大概被告在76号时,李(士群)来问我有一郑小姐认识吧。我告不知。李说郑说认识你。我问他你怎么知道的。李答因日本人介绍给我,叫我带她找工作,我才认识。他说是我学生。有一次她去李处,要我陪去,我因事未去,郑一人去,车回来时中途被人枪击。后不知为何,郑被捕,要我派人打听。复由翻译告诉我,郑母为日本人,郑小姐日语极好,日本朋友亦多,至于郑小姐私人道德,被告不必说了。她是否中央地下工作人员,被告不知,据翻译说郑小姐有日共朋友,又被日人认作中央特工,。。。。。(此段由丁与辩护律师交错回答,大体意思,郑苹如社会关系复杂,被日方认作重庆与日共双料特工,由日本逮捕,具体情形,丁是一概不清楚,略去)

问;是的,本庭还要调查。不过刚才你说不认识郑小姐,为何一见面,你就用汽车送她呢?

答;这是好多次了,并不是第一次见面

问;为甚么用车子送呢?

答;因为我要去看梅思平,一道的

问;不是吧,是你陪她到静安寺路买大衣去的吧?

答;不是。是看梅思平。

问;不对呀,看梅思平与到静安寺路线不对吧?

答;刚才已说过,我准备去,未有去。

问;郑小姐是中央地下特工人员,你为何害她?

答;我没害她

问;不是吧,你是因为同她一道,她来害你,没有害到,你以后才又害她的。答;假使去了,被告还有今天吗?(这一段辩护律师代答了,以下另案略去)

以上第一次庭审相关文字,丁由不认识到承认相识,但一口咬定,没去买大衣,同时暗示郑案是日本人做的。

1946年12月11日下午2时50分,上海高等法院 郑案问询笔录1,2

告诉人,郑华君(母),

到庭人,郑南阳(弟)。

推事, 曹骏

书记官,诸文舟

文曰:丁系前民光中学校长,曾将游击队长熊剑东逮捕,我姐代为设法营救,遂与丁假意联络因而认识。。。。。。(相识交往经过 ,略去)。至12月10日(第一次)我姐将丁诱至我家,事出意料之外,车至门口,丁并未下车,故无法枪杀。。。。。。(下为第2次暗杀,皮衣店事件,前有,略去)。丁妻,李士群妻,吴四宝妻均主张将我姐处死,遂被杀害。当被捕后,先送潘三省家中,再转押76号。又我姐被捕曾来电话告我,彼在76号很好,请告父母兄弟

不必挂念,请皮衣即拿来可穿,此后亦有陆续来信数封,至1月16日一信后,既无消息。待2月25日潘世荣释出后,托嵇希宗来电话告诉我家,我姐已死。其时,夏仲明也知我姐执行之时间及情形。请提讯夏仲明,潘三省,李士群妻,吴四宝妻。

庭警引夏仲明上庭。

问,你可知道郑被害情形?

答,郑小姐被害时,我在南京

问,你在76号任行动组长,怎会不知

答,我未付实际工作,故不知。

问,调你在军统局卷宗,郑南阳曾问你,你答知道

答,当时恐军统局动刑,故答知道。其实不知。

庭警引潘三省上庭。

问,郑曾送你家过一过,再送76号,你知道不知道?

答,我听闻郑纠集多人于静安寺路将丁车打坏,未打着丁逆,其后被捕,送76号,未经我家,余者一概不知。

庭警引李士群妻,李叶吉卿上庭

问,丁逆杀害郑苹如,你知道不知道

答,不知

问,人说,你与丁妻,吴妻力主杀郑,是否属实

答,我无权杀郑。

庭警引吴四宝妻,吴佘爱珍上庭

问,丁逆杀害郑苹如,你知道不知道

答,不知

以上这段文字,有了新线索,其一,郑谋刺丁,并非只有一次,其二,三位太太真名浮出水面,其三,潘三省口供指,出76号所为,而非日军肃反,

1946年12月12日,上午9时,首度高等法院 公审

主审法官,辩护人等等同11月19日那次公审

问,关于郑华君事,本院已得中统复函(读),你听得懂吗?从公事上看,郑是他们派去做工作的,被你们害了,你有何话说?

答,上次已说过郑母是日本人郑小姐被捕是因其与日共并中央有多重联系,请庭上先查明逮捕郑小姐的是日军,还是76号,其余被告不知,就中统公事上来看,也没说是被告害得。(这段是律师代辩)

问,上次你说将车送郑小姐往静安寺路,据你说你没去,事实上他们说你是去了的,回

来时车子被击,不然他们为何要打空车?

答,车子未打坏,只听见枪声。假使去了,被告还有今天吗?况且作工作的人总希望报功,所以有时也难免与事实不符,至于中统在沪工作,完全是被告掩护

这个律师很强,顺势把话题转到丁默邨身在曹营心在汉的方面,开始举例说明丁可以凭无间道拿金像奖了,最NB的是,请出辨方强力证人嵇希宗,出具证据,说明丁默邨确实掩护了中统在上海的地下工作。

1946年12月27日 上海 大同日报接到一封由徐州寄出,署名杭州张振华的信件,具体描述郑苹如被捕就义经过。

文曰:编辑先生大鉴。。。。。。(前为案发经过,略去)。郑女士为肃清委员会第四路司令林之江由沪西舞厅绑回,出动汽车四两,特工20余人,均备德国自来得手枪,绑回后并不动刑,审问数次最后由丁亲自审问。。。。。。在沪西忆定盘路37号软禁一月左右,林之江色性天成,竟思侮辱郑女士,未成。。。。。。(诱降细节,略去)。因郑不肯妥协,丁命林执行死刑,刑场在徐家汇过火车站之荒野地方,死时,林之江卫士不忍下手,命中要害后,由林亲射三枪,一中胸部,二中头部,方始毙命。死时穿金红色之羊毛内衣,外披马皮大衣,胸前挂有金链及一鸡心金质照片,大亦及金链等物归林取去,提出300元充公积金。

报纸的消息来得如此劲爆,枪手还有公积金。社会关注度愈发高涨。

1947年2月1日上午9时,首度高等法院

一干人等,还是前次那波。

问;在伪特工总部任内郑苹如女士是你害的。(读上海高等法院问询笔录,展示郑写于76号信件)。此信由76号发出,证明她在76号,你听懂没有?

答,没有,请给我看看(信件)

法警当庭展示信件与被告及律师

问,你有何话说?

答,信上并没说76号

问,潘三省,你认识吗

答,认识,做生意的

宣读潘三省口供

问,李叶吉卿,吴佘爱珍,你认识吗

答,认识

宣读李叶吉卿,吴佘爱珍口供

问,有何话说

答,他们都说没有,且郑苹如为人道德很坏,被告不愿说(这个律师实在强,开始打两人私隐牌,反问控方)

控方答,女孩子为国做特工当然是要牺牲自己的贞操的,你陪她买大衣是实吧?答,我没有陪她

问,用车送他是实吧

答,是

问,用枪打车是吧

答,并没有打中

问,中统关于这也有一公函,说是你杀的。

答,中统说郑被害是实,而并未说是被告害得,同时关于卷宗也无法检送。这证明并不是被告害得。

问,你是特工总部主任,当然是你。

答,关于这上次已陈述过了。。。。。。(以下部分,律师开始从丁从被逼入伙,不负实际责任,一路扯到无间道2,3部,法官于是休庭。说句题外话,这才是职业律师,上次看过一本什么《偶给四人帮辩护》的律师写的书,恶心了好久,那样的人也配叫律师,呸)

最后是结案陈词,1947年2月3日,辩方,关于郑案部分,咬定是日方所为,原因在于郑苹如为日共与重庆方面双料间谍的身份为日军查获,故而下手。

同日,首度高等法院特种刑事庭,判决

主文,丁共同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处死刑,剥夺公权终身,全部财产除酢留家属必需生活费外,全部没收。

辩方上诉

1947年,5月1日,首度高等法院特种刑事庭

前次丁上诉,文指潘三省供状不实,中统5167号公函未有明确指出郑案由丁主使,希望传招证人嵇希宗出庭为被告作证。

本来丁的减刑,脱罪几率颇大,中统方面对此事追索颇冷淡,毕竟此人与中统渊源甚深,真要传招嵇希宗,对他有利。不过人算不如天算,中统不想深究,法律适用条文也有漏洞,律师团队亦很敬业,不想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军统有话说。军统之前有12桩特工人命案等着他,不想被他的律师团队以案发时间,动机,责任人模糊不清一一打掉(律师借口这些案件发生时,76号尚未正式命名,而且丁不负实际指导工作职责),正好郑案发生时间,恰逢12桩案后,丁正式接手76号时间段内,咬死郑案,军统可援例办前面12状案子。于是授意法院,来了这么一份判词。

本案并非专论杀人案件,其杀人仅为汉奸事实之一部,事实认定,维持原判云云。这就是后来郑苹如被误传为军统特工由来。

丁的最后一日

1947年,7月5日,下午2时,首都监狱刑场,死刑笔录

现场公务员,检察官陈绳祖,典狱长,孔祥霖,书记官,薛福成

检察官命提丁至刑场,

问,姓名,年龄,籍贯,住址

答,丁默邨,45岁,湖南常德县人,上海愚园路101号

问,因何案被押

答,因汉奸案被押

检察官谕知,本案判你死刑,业经判决确定,经奉高等法院检察署转奉司法行政部令,准执行死刑到处,今天将你亲提到案,执行死刑。

问,你今天有何遗言给你家属及朋友

答 没有遗言

问 你最后对家属有无遗言

答,没有

检察官命警执行枪决,子弹由脑后进,由仰面左眉边穿出,当即毙命,经督同地方检察官验明,填具验断书附卷,尸身由家属领会。

罗盛教背后的真实故事

武媚娘传奇背后的真实历史

感恩的心背后真实的故事

《琅琊榜》背后的真实历史之梁武帝

最真实的历史和爷爷奶奶的故事

曹操真正死亡的背后历史故事

历史上真实的全真七子历史故事

vii code品牌的背后故事,历史的轶事

苏无名巧破珍宝案的历史故事

新华社官微负责人刘洪:揭秘“刚刚”背后的真实故事(全文)

还原色戒的真实历史解密郑苹如案的背后故事
《还原色戒的真实历史解密郑苹如案的背后故事.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范文推荐
热门文章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