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 外 事 故 证 明
和平区人社局您好:
事情经过:2013年5月16号下午16:20分左右,我在正常货物订箱工作时,因操作大意,导致射钉枪意外走火,钉子从我的左手下方穿透,当时患处於血、浮肿。事发后主管王家彦陪同我去就近的沈阳202医院急诊科就医,经医院及时处置、消毒、拍片、点滴消炎等医疗处置过程,目前伤势已无大碍。
特 此 证 明
证明人:
单位:沈阳市丰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证明时间:2013年5月17日
《工伤证人证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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