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证明函
湖南工业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经研究,同意接收(录用、聘用)贵校届(本科、专科)专业毕业生(男、女)到我单位岗位工作,特此证明。
(单位性质:机关 科研设计单位 金融单位 国有企业 三资企业
其他企业)
(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年月日接收单位具体地址:邮编:
人事部门负责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传真:确认意见:
毕业生本人签字:协议书编号:
固定电话:
年月日移动电话:
学院(部)(公章)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就业证明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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