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家湾农业养殖项目用地申请书
县国土局、农业局:
申请人:何娜,住陕西省宁强县汉源镇河滨路,为了进一步活跃市场经济,经实地考察,在与汉源镇金家坪村七组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在金家坪村七组从事养鱼、养鸡项目,需要使用该村七组7.5亩土地养鱼30000尾,养土鸡5000只,该地基础设施较好,空气新鲜,其次,交通便利,远离生活区。从整体看较适合野生特禽的生活环境,以及对于动物便于防疫。
请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
年月日
《养殖场用地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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