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岱口乡洁净乡村创建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经营山水、统筹城乡,全面建设长三角休闲旅游名城”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深化“微笑柘岱口、洁净乡村”活动,以开展两项活动和完善三项制度建设为抓手,加强对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和环境宣传教育,结合我乡洁净乡村建设的特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
1、各行政村应当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委会主任为副组长,村团、妇、兵、老人协会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洁净乡村领导小组。
2、各行政村建设一支负责任的监督队伍,负责全村的保洁卫生监督工作,直接向村党支部报告工作。
3、完善村级保洁队伍建设,通过公开、公正的方法实现村级保洁工作的市场化运作。
二、健全制度,规范操作
1、制定并完善村创建洁净乡村工作实施方案,由点及面,全方位推进洁净乡村的建设工作。
2、建立健全村级卫生保洁、监督制度,开展定期保洁督查工作,完善督查资料台帐。
3、村辖区内的垃圾集中处置率不低于90%,加强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的宣传教育引导,积极倡导生态、环保的生活方式,指导农户开展垃圾分类、垃圾资源化处理,垃圾箱、垃圾桶等环卫设施完善,管理规范。
4、村庄四周及主要道路两旁充分绿化、路面整洁,无污水横溢现象。
5、公共卫生场所干净整洁,无蚊蝇乱飞和恶臭。
6、村辖区内河道定期开展白色污染整治工作,辖区河道内不发生电、毒、炸鱼事件。
7、行政村内获得“洁净家庭”称号的农户占总户数90%以上。
8、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全面禁止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销售和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使用面积达到75%以上。
三、重点突出,宣传到位
1、“洁净乡村”创建村必须设立一个建设示范点、确定一个洁净家庭示范户,以示范为依托,全面推进洁净乡村建设工作。
2、积极配合县、乡两级部门对洁净乡村工作的指导,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3、农户积极参与洁净乡村建设工作,农户知晓率达95%以上,辖区内群众对环境的满意度≥90%。
柘岱口乡洁净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