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接送协议书 甲方:小学
乙方:幼儿家长
关爱幼儿的身心健康,保证幼儿的安全,是学校和家长的共同责任,为达到家校一致教育的良好效果,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如下接送协议:
一、请乙方每天上午时分,下午时分之前将幼儿送到校内,为了孩子的安全,应坚持入校、离校签名登记或按手印制度。入校时必须将孩子送到班主任老师手中,并当面交接,不要让孩子自行在校内玩耍,以防意外发生。在将孩子交与老师之前,一切安全问题由家长负责。
二、为安全起见,乙方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入校。幼儿来校前请乙方注意查看幼儿的口袋,如发现有危险物品(如小刀、药片、铁钉、小颗粒物、钉锥、弹子、碎玻璃等物品)应立即取出,并及时对孩子进行教育。幼儿入校严禁带任何食品,若因吃零食时发生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幼儿在玩耍期间发生不安全事故,由学校协调处理。家长要严格按照学校作息时间,按时接送幼儿。
三、幼儿有身体不适情况,家长要提前跟班主任交待清楚,不得隐瞒。
四、一般情况,不要让幼儿无故缺席、迟到。孩子因各种原因不能来校,请事先向教师递交假条做好请假工作,让老师心中有数。
五、孩子的接送:原则上由乙方亲自接送,如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 被委托人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年满十八岁以上的正常人),并请提前联系老师,将被委托者之姓名、性别、年龄、特征、衣着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诉老师。
六、幼儿由接送人从甲方手中接过后一切安全问题由接送人负责。
七、为保证孩子离校时的安全,请乙方注意:
(1)离校时间:上午时分,下午时分。乙方准时来校接走孩子。
(2)离校时,因幼儿和家长过于密集,为了确保幼儿的安全,请在接孩子时要自觉遵守秩序,尽快离校,如需带孩子在户外场地玩耍,请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在此期间发生意外,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3)回家路上提醒幼儿靠路边行走,不跑不跳。穿行马路时教育幼儿注意来往车辆,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八、未经许可,乙方不要擅自进入幼儿教室;如无特殊情况不要探视孩子。
九、幼儿来校、离校路上及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十、为了加强家校联系,乙方须告知自己孩子详细住址及家庭的电话号码,保证遇有特殊情况能随时联系。
十一、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为止。
甲方:小学校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校长电话:班主任电话:
乙方幼儿姓名:家长签名:家长电话:
2011年 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