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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落实“三转”要求

发布时间:2020-03-02 21:10:4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落实“三转”要求 聚焦主业主责

——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综述

2014年9月28日,金华下辖9个县(市、区)在全省率先完成县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加上之前已经完成的市纪委内设机构调整,标志着金华市、县两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全部到位,得到省委领导和省纪委领导的批示肯定。

只有收回五指

才能捏成拳头

此次调整,市纪委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当前要以治标为主”、“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等要求,在保持机构数、领导职数、人员编制总数“三不增”的前提下,通过盘活存量、深度整合,进一步向监督主责、执纪主业倾斜机构和职能配置,解决职能泛化、主责淡化和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

一是大幅度调整机构。整合4个内设机构:将党风廉政建设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执法监察室、效能监察室整合为党风政风监督室;增设纪检监察室,市纪委纪检监察室从2个增加到5个,县(市、区)纪委纪检监察室增加到3~5个;市纪委在干部室和宣教室的基础上分别成立组织部、宣传部,县(市、区)纪委相对应设立干部室、宣教室;新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妥善安排使用现有事业编制,对效能投诉中心等事业编制人员,一般调整为作风建设投诉中心,个别有条件的,根据网络反腐的要求,设立网络信息中心。同时,注重上下衔接,县级纪委内设机构设置与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基本对应,县级纪委内设机构的名称和排序参照市纪委统一设置。

二是深层次转换职能。各纪检监察室除承担案件审查职责外,还赋予全面履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的职能、综合指导纪检监察工作职能,以提高执纪效能、强化监督责任;案件监督管理室进一步明确受理、上报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等职责,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组织部(干部室)的职能强调全面加强组织、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宣传部(宣教室)的职能突出对外宣传、廉政教育、舆情处置等职能;新设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专司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赋予其相应办案职能,切实加强内部监督。

三是全方位转变方式。推进履职方式向“再监督”、“再检查”转变,对纪委目前从事的工作进行清理,退出不该管的领域、回归监督本位,相应职能交还主体责任部门。

调整后,市纪委有内设机构14个,机关编制总数51个。其中,纪检监察室5个,占内设机构总数的36%,编制数21个,占机关编制总数的41%;执纪监督机构10个,占内设机构总数的72%,编制数36个,占机关编制总数的71%。9个县(市、区)纪委四项占比也分别达到34%、36%、72%、74%,市、县两级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力量得到极大增强。同时,市、县两级纪委积极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分别从原先的138个、773个减少到现在的16个、153个,进一步突出主业主责。

打铁需自身硬 正人必先正己

“‘三转’能否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内设机构调整到位后,能否及时有效开展工作,关键取决于我们干部的作风和能力。”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夏建成强调。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机构改革,市纪委增设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以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县级纪委也明确由干部室承担相应监督职能。谁来监督监督者,历来是人们高度关注的问题。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的成立是一个有力回应,令人们看到纪检监察机关惩腐肃贪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反腐没有禁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成立以后,有关纪检干部的举报信明显增多,虽然很多都查无实据,但充分说明社会关注度之高。”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人深感责任重大。

“一方面强化办案力量,有利于通过查办更多大案要案来遏制当前腐败高发蔓延的态势;另一方面强化内部监督,确保‘打铁自身硬’。”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认为,内设机构调整的两

大趋势,为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提供了坚实的力量保障。今年以来,市纪委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全面梳理权力清单,切实规范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执纪监督权、干部任用否决权,严防“灯下黑”,从制度的高度着力加强内部监督。

如果说科学的机构设置是坚实的刀把,那么具有过硬政治和业务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就是闪光的刀锋。唯有两者紧密结合,才能锻造出反腐“利剑”。今年以来,市纪委从深化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监督能力和执纪水平为出发点,积极提升干部履职能力,开展岗位轮训、专题培训、挂职锻炼、干部交流等活动,从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检察院等单位挑选19名干部组成办案人才库,从县级纪委选调10名办案干部到市纪委挂职锻炼,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案件查办工作能力和水平。

“现在终于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了,不仅能组织力量对问题线索进行排查,深查背后的腐败案件,还能主动出击,今年案件查办的力度明显增强。”一位县级纪委领导对此感受颇深。

用对钥匙锁自开 找准路子事竟成

去年以来,全市纪检系统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党政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据统计,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部门受理信访举报6266件(次),排查梳理线索1747条。立案1489件,同比上升55.8%,党政纪处分1456人,移送司法机关110人。其中,涉及县处级领导干部11人,同比上升37.5%;乡科级干部84人,同比上升50%。严肃查处了于高飞、朱志龙、谭爱平、傅强等一批大案要案,取得良好的政治和法纪效果。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185件206人,全市法院系统审结一审贪污受贿案件98件108人。同时,还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为368名干部澄清问题,保护了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去年以来,市纪委坚决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坚持不懈查纠“四风”问题。2014年,市、县两级纪委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749次,发现问题1841个,处理人员1145人,公开通报368起。严肃查处基层干部“四风”突出问题,对两名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予以免职处理、4名干部予以诫勉谈话。

“内设机构改革,是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提升自我的一个重要契机、推动工作的一次重要机遇。”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但它只是一个开始,其最终效果要体现在‘三转’上,以机构改革强化主业主责,推进工作方式方法与时俱进,促进作风转变,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贯彻落实“三转”要求 聚焦纪检监察主业

——监督执纪问责常用条规解读

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申明一下,今天不是讲课,而是一次学习汇报。 去年以来,王岐山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党章的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履职能力。王岐山提出,要从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形势判断、工作要求出发,深化“三转”,解决以往工作发散有余、聚集不足问题,实现内涵与外延的统一,克服越位、缺位、错位现象,在不增加机构、编制、人员的条件下,把更多的力量压到主业上。

根据我个人的学习理解,当前贯彻落实王岐山同志的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的“三转”要求,突出主业,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于纪检监察机关来说,关键要抓住三点。

一是要收缩战线,集中力量,分散的“软指头”聚拢成“铁拳头”。要破解困扰纪检监察机关多年的职能泛化、力量分散、四面出击、吃力不讨好等老大难问题;克服“包打天下、越位错位”现象,更加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更加突出执纪监督主责;抓好对主抓者、主责者、监督者的监督,树立勇于担责的意识。

二是要强化“拳头”作用,把案件查办工作放在主要位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进一步明确了纪检机关的职责定位。纪委的主责是监督和惩处,主业是要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机制,坚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的工作思路,以对腐败现象零容忍态度,

成“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强大惩治力量。

三是要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纪检干部队伍。毛主席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是决定一切的因素。完成党的事业最终要靠人。落实“三转” 要求,必须加强对纪检干部的教育与培训,锤炼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品格,提高纪检干部的素质能力。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干部队伍。

作为我们纪检干部来说,当前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就是学习王岐山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原原本本学、系统全面学、联系实际学,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要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相关规定,突出纪检监察机关主业主责,真正工作的发力点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

根据委领导的安排,下面我对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常用的党政纪条规进行解读。

一、监督检查

(一)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党章》

第四十四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行政监察法》

第十八条

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从以上《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具体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三项主要任务之一,监察机关负有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的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检查,是保证中央及各级党委政府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认真贯彻和执行的重要举措,确保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及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廉洁勤政、依法行政的有效手段。所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是《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一项非常严肃的政治任务。

(二)监督检查对象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第三条 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监督检查实行分级办理、各负其责的工作制度。作为市一级纪检监察机关,我们监督检查的对象是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党员干部。重点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三)监督检查内容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第四条 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是:

(一)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二)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

(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四)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

(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

(六)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

(七)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落实“三转”要求 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三转落实情况

落实“三转”要求,突出主业主责

浅谈如何落实“三转”要求加强监督执纪

落实“三转”要求 推动党校事业发展

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如何落实“三转”要求

落实三转汇报稿

街道落实“三转”工作汇报

落实三转效果好

落实三转 聚焦主业

新落实“三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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