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处工作职责
(二)
1、在分管领导统一部署下,负责全校学生德育及安全工作。
2、负责政教处文秘工作,起草政教处规章制度、计划、总结、预
案等文件,定期拟定政教处期初计划和期末总结。
3、负责接收处理各级文件文书(含校长批阅指示)并负责上报相
关材料,做好资料的归档及整理工作。
4、负责学生的常规管理、思想教育及学困生管理工作。
5、负责学生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学生纪律教育、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7、负责学生行规训练、习惯培养和心理健康指导工作。
8、负责宣传专栏、晨会和“国旗下的讲话”及其他主题教育。
9、负责组织师生参加各种应急、逃生安全演练。
10、参加上级组织或安排的各类安全经验交流、竞赛、检查活动。
11、会同总务处、团支部和政教处成员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12、分管非毕业年级学生的德育工作,协助班主任教育管理后进生。
预防并处理非毕业班学生突发事件。
13、负责组织协调实施《中学德育大纲》、《中小学学生日常行为
规范》、《中学生守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等。
14、负责大型活动、会议及专题教育等活动的拍照、录像及资料留
存工作。
15、配合、协调学校保安及其他管理人员做好校园保卫工作。
16、完成学校领导布置的其它任务,积极协同配合各处室工作。
《政教处职责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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