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凤翔小学
2014年“三月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化“平安校园”建设,进一步提升教师和学生学法、遵法、守法、护法意识,引导师生知法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彰显学校“快乐学习”办学理念,根据年度工作安排,3月在全校开展师生法制宣传月活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有序推进,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凤翔小学小学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倪光敏
副组长:唐珺峰 成员:胡家政杨秀珍郎艳冉胜杨贤妮黄良令
谭俊雷黎戴佳慧陈佳池彤以及各年级组长、班主任
三、工作目标
按照法治、安全工作总要求,以青少年学生为主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理解法律精神、增强法律意识、尊重法律权威,不断提高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维护合法权益的素质,优化校内外的育人环境,力求做3 -
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同时,各班要将法制教育与行为规范教育相结合,将法制教育贯穿于平时的教育中,切实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规范意识。各班要扎实开展好四帮一教育活动,广泛发动一切力量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学生,促使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3.强化考核,增强实效。各班在宣传教育活动中一定要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寻找合适的内容,拓宽教育的途径,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教育活动,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各班黑板报务必于3月14日前制作完成,学校将进行督查,并纳入班主任工作考核。
201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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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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