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洋中心畜牧兽医站政效能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畜牧兽医站行政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树立畜牧兽医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汪洋中心畜牧兽医站向社会各界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文明服务承诺
各基层工作人员做到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服务群众,依法行政,公道办事,文明执法,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二、政务公开承诺
在中心站办公场所醒目公开办理人员姓名、职务和职责,公开行政代办管理事项工作流程。
三、首问责任承诺
“首问”责任人对来访、来电、来信等事务,必须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对来访人员热情接待、负责到底,介绍、引见到位,使来访人员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四、限时办结承诺
1、对有关个人提出的行政办理申请事项,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向县局行政管理部门汇报,并由承办部门告知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能办理的做到立即办理。
2、违法行为举报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办结;情况较复杂的,经本站向县局主管部门负责人汇报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0日,并告知举报人延期理由,符合简易程序的,三天予以办结。
3、对防疫、畜牧业发展政策咨询,在1个工作日内口头答复,较复杂的在3个工作日内口头答复。
五、一次性告知承诺
当事人办理有关事项因手续或材料不完备需退回补齐的,工作人员应说明理由,并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和手续。
六、否定报务承诺
当事人到中心站办理有关事项,经办人员对不予受理、不予核准的事项,应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并登记备案。经办人员对不予受理、不予核准的事项或疑难问题,必须及时呈报分站长,不得擅自否定或压住不办。
七、廉洁自律承诺
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禁接受当事人的礼品、宴请、礼金,坚决杜绝“吃、拿、卡、要”。
八、违诺责任追究承诺
凡发现我站工作人员违反上述公开承诺者,一经查实,将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和站有关制度,给予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当事人。我们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广泛监督,监督电话:36501163
汪洋中心畜牧兽医站
2010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