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河带状公园二期改造工程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甲方(征收部门):
乙方(被征收人):
住址:电话: 责任单位:
因城市建设,根据《肥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龙山河带状公园二期工程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甲方需征收乙方房屋,根据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经协商,就房屋征收与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被征收房屋座落在路号,房屋类型(楼房、平房),建筑面积平方米,房权证号:,土地证号:。
二、乙方选择征收补偿方式:。
三、安置房屋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房屋建筑设计技术规范和标准及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采用楼板现浇,四表出户,外墙保温、塑钢门窗、中空玻璃
四、拆迁安置位置:
四、甲方安置乙方到康城丽都小区号楼单元层室,图纸面积平方米(具体面积以房管局测量为准),储藏室(车库)号楼单元号,甲方负责办理房屋产权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房屋补偿及补助:
1、根据乙方的房屋评估报告及相关补偿规定,乙方主房补偿
款元,附属房屋及其他设施评估补偿元,搬家补助元(8元/㎡),租房费元(500元/
月,暂发放到2012年6月),其它元,乙方被征收房屋补偿总值为人民币元。
2、根据安置补偿方案的规定,安置乙方的楼房房款元。储藏室元,车库元,其它元,安置房房款共计人民币元。(在安置楼房竣工验收后,按照房管局实测面积计算安置房房款)
3、根据乙方被征收房屋补偿总值和甲方安置房房款总值相抵后的差价,按多退少补的原则,由方支付方差价款元。该款于交接安置房房屋钥匙的同时,一次性结清。
六、乙方应保证被征收房屋的完好无损。乙方如损坏被征收房屋及门、窗、封闭阳台等其他已支付了评估补偿款的设施,按征收评估价值承担赔偿责任。
七、乙方在年月日前搬迁腾空被征收房屋,并将房屋钥匙及相关权属资料交付责任单位,责任单位汇总后交付甲方,由甲方负责办理房屋产权注销登记手续。
八、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责任单位执一份,交市拆迁办存档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责任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