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协议
甲方:冯林(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裴敬杰(以下简称为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同意将甲方梅赛德斯-奔驰 WDCYC3GF汽车一辆转让给乙方。车牌号为:川BFR033(注:此车户主仍为罗兴礼,现以转卖给冯林,过户手续还未办理)
2)此转让汽车价格为:170万元整(壹佰柒拾万元整)
3)双方同意此车转让款以甲方冯林在九院科学城一中所联系给科航商混公司的商品混凝土款中收取 。(注:以乙方出委托收款手续为准)
4)此车在办理转让手续后的半年内办理过户手续,其过户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未办理过户手续中此车的一切交通安全及违法责任由乙方承担。(注:此车双方约定2014年12月底之前过户)
5)此车在转让之前的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
6)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从签订之日起既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14年月日
《卖车转让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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