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埠职工在京申请退休的流程
第一步:申报单位材料准备齐全后,提前半年向养老保险科申报; 第二步:养老保险科向申报职工档案所在地人力社保局发《关于核查认定参保人员人事档案及视同缴费年限的函》;
第三步:申请职工扣除补缴在京缴费不满10年,需向补缴区县社保中心发协查函查询补缴情况;
第四步:养老保险科在收到申报职工档案所在地人力社保局回函后,整理报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第五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通知申报单位填写《退休审批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
第六步:申报单位到社保中心做减员,并拷数据,在《退休核准系统企业版》中生成六张《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
第七步:申报单位到养老保险科对《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做审核;
第八步:养老保险科审核后,向申报职工档案所在地(无档案人员向户籍所在地)人力社保局发送《关于外埠人员已在京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函》。
以上步骤为正常流程,不包括重复发函、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不过的情况!
《外埠职工在京申请退休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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