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鲁迅美术学院大连校区本科生毕业创作、毕业设计作品存档的通知
各工作室:
为规范首批毕业生(2007级)毕业作品存档,从本次毕业设计开始对本科生毕业创作、毕业设计作品的存档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各工作室需将毕业生毕业设计的影像信息(实物照片和效果图;动画/多媒体专业学生毕业作品需数码影像)、毕业论文电子文档和寸照电子版以单个毕业生为单位建立文件夹保存,并以工作室为单位集中刻录。
其中,影像信息需以毕业设计作品名称命名;毕业论文电子文档以毕业论文题目命名;寸照电子版和单个毕业生文件夹以学生的学号加姓名命名。
二、以工作室为单位将毕业作品照片或影像截图编排,彩色喷绘或彩色打印装订成册,规格为A3纸,其中内容包括目录、毕业作品图片、毕业作品名称、作者、指导教师、毕业作品的应用材料、成绩。
三、工作室保留光盘、毕业作品集和装订成册论文各一套,上交教务管理办公室两套光盘、六套作品集和装订成册论文二套,以备评估检查。
特此通知
鲁迅美术学院大连校区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11年04月13日
《关于做好鲁迅美术学院大连校区本科生毕业创作、毕业设计作品存档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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