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口岸进口付汇子系统操作指南
一、系统简介
进口付汇系统是针对企业进口付汇环节开发的进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该系统将海关总署采集的全国各口岸海关《进口报关单外汇证明联》电子底帐数据存放到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提供给全国的外汇管理局和外汇指定银行实时进行联网核查,并进行核注、结案、退单等业务操作。
二、业务概念
进口付汇:货物进口后,进口企业(或代理单位)凭盖有海关“放行章”或“验讫章”的该批货物的进口报关单,连同“核销单”通过向银行购买外汇或从现汇账户支付的方式,向境外支付有关进口货物的货款、预付款、尾款等款项。
交单:进口企业通过进口付汇系统将海关审核通过的进口报关单电子数据交由指定的银行办理付汇业务的操作。
核注:银行或外汇局对报关单已购汇的金额进行注销。
结案:银行或外汇局对一份报关单上标示的金额全部核注完毕后,或根据企业需要对该报关单的电子底帐进行注销。
三、业务流程
海关
企业外汇局银行
四、企业端操作
(一)交单
企业用户可以通过交单操作,将报关单电子数据提交外汇指定银行或外汇管理局,进行购汇或申请信用证付汇外汇核销业务。
▲
▲ 用户选择多重条件查询出符合条件的报关单。
▲ 用户点击报关单预录入号前的“口岸系统顺序号”,浏览该报关单的具体信息。
▲ 用户在“选择银行或外汇局”栏内填写付汇银行或外管局的名称或代码(用户可以通过键入银行或外汇局的前几位汉字名称或代码进行模糊查询)
关单的交单。
▲ 用户可以通过综合查询功能查找报关单核注情况和报关单操作明细情况。
▲ 用户交单后,到外汇局或银行进行核注、结案等相关操作。
(二)综合查询
用户可以通过综合查询功能查找报关单核注情况和报关单操作明细情况。
▲
关单信息及核注结案情况”或“报关单操作明细”两种查询类型对报关单进行查询。
五、常见问题解答
(一)企业是否一定要交单?
交单为企业端的可选操作。如果企业选择不交单,则需持企业操作员卡到外管局或银行办理付汇核销的相关手续。
(二)企业交错单是否可以重复交单?
本系统允许企业进行重复交单,交单对象以最后一次所交银行或外管局为准。
(三)交单时显示用户输入预录入号经营单位代码,点击提交,页面提示用户“输入不正确”的原因?
由于网速较慢,用户在网页尚未初始化完毕的时候,进行查询操作。出现这种情况时的主要现象是,网页左侧的菜单栏下方,用户名和单位名称栏为空。解决方法:请等网页初始化完毕后,再进行操作。
(四)交单时查不到相应的报关单数据如何处理?
1.企业要确定是否已经在海关打印了报关单付汇证明联,并签发了相应的报关单电子数据。如没有,企业需到海关相关部门签发报关单电子数据。
2.如果是通过电子口岸的报关行版录入的报关单,其左上角有“数据中心统一编号”,在查询时使用的“属性”条件要优先使用报关单统一编号的后九位号码。
3.企业如没有在电子口岸的企业管理中进行海关备案,请企业与电子口岸制卡点联系。12:00点以前进行的备案审批,13:00点后可查询报关单;12:00点后进行的备案审批,次日凌晨1:00点后可查询报关单。
4.企业如第一次在电子口岸进行业务操作,并曾经进行过海关经营单位代码(10位)的变更,企业将无法查询到原代码的报关单。
六、相关网站、咨询电话号码和地址
(一) 相关网站
1.中国电子口岸综合服务网 http:///
2.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深圳分中心 http:///
(二)热线咨询电话号码和地址
1.海关总署信息中心
010—65195991
2.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010—65195656
3.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深圳分中心
0755—84394300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南路2号二楼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深圳分中心邮政编码:518033
4.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深圳分中心制卡点
0755—82107810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大舞台一层
邮政编码:518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