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含山县集贸市场环境卫生和
经营秩序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含山县集贸市场环境卫生和经营秩序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按照整治方案认真贯彻执行。
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含山县集贸市场环境卫生和 经营秩序整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年我县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积极争创文明县城,根据市统一安排部署,经县政府负责人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贸市场环境卫生和经营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坚持堵疏结合,治标与治本结合,力争通过专项整治工作,使全县集贸市场环境卫生和经营秩序明显改观,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环境整洁、交易有序、消费安全的购物环境,为争创省级文明县城打好基础,顺利完成文明程度指数测评迎检工作。
二、工作目标
按照2012年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标准(附件1),通过专项整治工作,使我县集贸市场达到内外环境美化,市场管理规范,交易秩序井然,食品质量安全的要求。
(一)市场规范管理
1.市场整洁卫生,无卫生死角,有专人负责,跟踪保洁、定时冲洗、垃圾日清。
2.市场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并公示,经营者证照齐全,亮照经营。
3.商品分类,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无越位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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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和经营秩序整治以及坏损设施维修和改造。
四、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6月)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集贸市场环境治理的舆论宣传,借助电视、报纸、广播等宣传阵地,充分发挥舆论的积极引导和监督作用,营造强大声势,形成良好的市场监管环境整治氛围,充分发挥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主体作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6月—7月)
将集贸市场长期以来难以解决的环境问题作为治理重点,集中时间、人力、物力进行综合治理。督促市场开办者积极参与治理市场和周边环境秩序为内容的大型治理活动,有效改善市场环境秩序,及时梳理和解决市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强化巩固阶段(2012年7月)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集贸市场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对行动迟缓、完成任务不好的部门和单位,要进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仍未达标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文明办、县公安局、县农委、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市容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集贸市场环境卫生和经营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2)。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其心协力,共同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三)加强督察、长效管理。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单位要加强对集贸市场整治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汇总整治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确保全县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成果,实现政府满意、百姓满意、整治达标的三赢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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