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医疗保险参保证明
_省 ______ 市县(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_______,男(女),身份证号为:,是我校_______级____________专业班学生,学号,在校期间已办理南昌市大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201年9月1日至201年8月31日在校期间享受南昌市城镇居民医保待遇。 特此证明!
学院(签章)
年月日
注:此证明只限我校全日制学生办理生源地户口所在地医疗保险参保手续之用。
(解释:学生回户口所在地参保,凭此证明可免去在校四年的参保费用,形同参保四年后的续保)出具时删除这句话。
《学生回家参保医保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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