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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工程计量支付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2020-03-03 19:12:4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工程计量支付操作规程

1 总 则

1.1为加强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规范工程款计量支付的申报、审核、审批及费用管理,细化《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及支付管理办法(试行)》(广发银发【2010】427号)具体操作,特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适用于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施工类合同(不含甲供材料设备)的工程款计量支付。

1.3计量支付方法及计算规则须依据施工合同相关计量支付条款和内容执行。

1.4参与计量支付的人员须遵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依据合同原则,按本规程规定办理计量支付手续,维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1.5承包人申请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须按发包人提供的格式样本填写相关申请支付资料,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

1.6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指挥部财务审价部是计量支付的归口管理部门。本规程由财务审价部负责制订,监督实施,修改。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有未尽之处,由财务审价部负责解释、处理。

2 术语与定义

2.1工程价款 指对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支付的款项。工程价款包括工程备料款、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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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工程备料款 指在签署包工包料施工合同后,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材料设备进场前预先拨付给承包人的一定限额的为该承包工程项目采购材料所需的流动资金。

2.3工程预付款 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后,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正式开工前预支给承包人用于组织人员进场、搭建临时设施、采购所需工程材料等准备工作的工程款。

2.4工程进度款 指依据合同约定并结合本规程规定的计量周期或进度节点,对周期内完成符合质量标准的实体工程及合同约定的其它内容进行计量,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计量支付总时段为自承包人进场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发包人收到符合合同规定的竣工结算资料止。

2.5 工程尾款 指承发包双方在依据合同约定确定工程结算价款后,发包人对承包人全部应付工程款与实际已支付工程款的差额。

3 计量支付条件

3.1计量支付总体条件

3.1.1 承发包双方已签订施工合同。

3.1.2承包人已按合同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或其它担保。 3.1.3 计量支付应符合承发包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

3.1.4 以上 3.1.1、3.1.

2、3.1.3为计量支付的必要条件,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工程价款。 3.2工程进度款计量支付条件

3.2.1承包人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供真实有效的可用于计量及方便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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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第三方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及发包人审核的书面材料。

3.2.2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施工方案已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当月工程进度款。

3.2.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须符合合同、规范及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且承包人应在财务账目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相对应的措施费不予支付:

(1)未按合同约定投入或投入不足不能满足安全文明生产需要的部分; (2)不能满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出现安全伤亡事故的; (3)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要求整改;

(4)未建立安全生产措施费台账,安全文明措施投入与现场不符合部分; (5)安全监督主管部门的安全评价不合格;

(6)对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安全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不按时整改及回复;

(7)文明施工被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检查时通报批评;

(8)安全及文明施工设施达不到指挥部有关文件要求的技术标准的。 3.2.4措施项目费和其它项目费用应符合合同及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否则涉及到该部分内容不得纳入工程进度款申请。

3.2.5承包人在申请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应连同其负责管理的甲招乙供材料设备供货单位的进度款一并申报,并附上其上一次已支付上述单位价款凭证的复印件作为支持材料;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当月工程进度款。 3.2.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符合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该部分款项。

3.2.7各类工程资料(尤其在过程中形成的竣工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条理性)须符合合同、规范及标准的规定,且凡在过程中形成的竣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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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须在计量支付时按要求及时提供给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因工程资料不符合规定部分的款项。

3.2.8 工程质量须符合合同、法规、标准、规范及设计规定,对存在质量问题及质量不合格所涉及的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项目不予计量计价。工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该部位不予计量:

(1) 因承包人错误而增加的工程量或超出施工图纸几何尺寸而增加的工程量;

(2) 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的部位,或未能提供相应隐蔽工程资料的部位;

(3) 分部分项工程或监理发包方认为必要的工程部位无质量检查合格资料,或需返工、待处理的工程部位;

(4) 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器材等缺少应有的试验鉴定资料或合格证的工程部位;

(5)未经检验和已经检验为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等被用于工程中的部位;

(6)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要求的工程部位;

(7)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的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以及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不完整的部位;

(8)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材料、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质量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不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部位;

(9)工程观感质量经现场检查评定为差的部位;

(10)对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发出的质量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部位。

3.2.9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及其他变更)价款经发包人审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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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增加的价款方可纳入工程进度款申请。

3.2.10需由发包人定价(含竞价)或调价的材料设备、合同换算项目综合单价及新增项目综合单价,必须经由发包人审批后,涉及到该部分费用方可纳入工程进度款申请。

3.2.11承包人已按合同约定完成了符合工程进度款申请的其他工作。

4 计量支付相关规定

4.1计量支付审签规定 4.1.1支付申请过程: 4.1.1.1计量支持材料: 承包人准备计量支持材料(附表Z01到Z09/竣工证明文件)→监理单位审核已完成工程量→指挥部工程管理部审核→第三方全过程造价咨询审核→指挥部财务审价部审核 4.1.1.2支付申请单据

承包人填写支付申请表及提供相关附件→监理单位支付审核→第三方全过程造价咨询审核→指挥部采购合同部/工程管理部/技术管理部/财务审价部/总工审核→常务副指挥长/指挥长审批。

4.1.2申请支付的合同编号、合同名称、支付单号,并列明支持材料和基础材料清单。支持材料流转程序为:承包人→监理单位→指挥部办公室收发文→第三方全过程造价咨询→指挥部办公室收发文→指挥部采购合同部→指挥部工程管理部→指挥部技术管理部→指挥部财务审价部→指挥部副总工/总工→指挥部副指挥长/指挥长。

4.1.3 所有工程价款支付需由发包人项目指挥部指挥长签字审批后方可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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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计量支付内容规定

4.2.1分部分项工程,按当期计量的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即为当期该项目的计量支付款额。

4.2.2 对合同换算项目及新增项目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按合同及本规程相关规定提出,经监理单位、第三方全过程造价咨询、发包人审核后作为计量支付的依据。

4.2.3 措施项目及其他项目,依据施工合同及本规程相关规定进行计量支付。

4.2.4设计变更项目,依据施工合同、《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及本规程相关规定进行计量支付。

4.2.5工程签证项目,依据施工合同、《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及本规程相关规定进行计量支付。

4.3计量支付资料规定

4.3.1 工程预付款(工程备料款)

如按照合同约定发包人需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的,在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进场准备义务后,承包人向监理提交支付申请,监理审核后由发包人进行审批。申请工程预付款所需要递交材料包括:

1)合同复印件(第一次付款时提供,须要复印合同协议书部分,合同条件中关于预付款/备料款支付的条款);

2)银行预付款保函或履约保函复印件(如合同约定提供保函); 3)满足合同要求的有效发票; 4)《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付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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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工程进度款

4.3.2.1工程进度款申请审批支持材料由承包人提供,作为监理单位及发包人在审核审批工程进度款的依据。支持材料须按纸制文件为准,并提供相应电子版本。支持材料一式四份,每份支持材料须有总封面并列好目录后顺序装订成册,目录必须清晰反映计量支付所需支持材料所在页码。进度款审批完毕后,一份存监理,一份存财务审价部,一份存第三方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一份承包人留存。支持材料包括以下: 1)工程量清单计量支付明细表 (Z-01) 2)工程量计算书封面(Z-02) 3)工程量计算书(Z-03)

4)甲招乙供材料设备计量支付清单(Z-04) 5)工程施工质量检查意见表(Z-05) 6) 安全生产措施费落实使用检查表(Z-06) 7) 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使用检查表(Z-07) 8)工程建设资金使用计划申报表(Z-08) 9)工程建设资金使用计划确认表(Z-09) 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资料(如需) 4.3.2.2当承包人递交的进度款申请支持材料获得发包人最终审批并返还后,承包人可根据审核结果递交工程款申请材料: 1)合同复印件(第一次付款时提供,须复印合同协议书部分,合同条件中关于工程价款及支付条款);

2) 已获得审批的当期《工程量清单计量支付明细表》(Z01)复印件; 3)满足合同要求的有效发票; 4)《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付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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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根据实际情况所需提供的相关文件。

4.3.2.3当发包人发现支付进度款有错、重复的,有权及时修正以前的任何支付过失。

4.3.3工程尾款 按照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执行,申请支付前需要提供相应的工程竣工证明文件、工程资料移交证明文件、工程结算证明文件、有效发票、《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付款申请表》及其他相关必要条件。

5 职责划分

5.1承包人职责

5.1.1 承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技术规范、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及本规程规定,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对已完成工程进行计量,并按规定填报有关报表。

5.1.2 承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合法、完整、准确、详细的资料,否则,因此影响计量支付所导致的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5.1.3 材料设备供应商(甲招乙供)必须按合同规定、技术规范、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材料设备价格清单及本规程规定,填报有关报表。 5.1.4 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及时向监理单位申报计量支付,否则,因此影响计量支付所导致的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

5.1.5 承包人须建立计量、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换算项目综合单价、新增项目综合单价、乙供材料设备清单及定价等台账,按合同约定周期或定期与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对台账进行核对和确认。

5.2监理单位职责

5.2.1 监理单位须按合同和本规程规定,在规定的时限内审核签认承包人报送的计量支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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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对计量支付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若承包人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和不详细,应及时要求承包人进行更正、补充和完善,对达不到计量条件要求的项目不得计量。

5.2.3 监督承包人严格执行合同及本规程的相关规定,防止出现超验、超计,并对审核的工程量、费用的准确性负责。

5.2.4对工程量编制说明中按期完成的工程范围和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进行审核,且须提出具体的审核意见。

5.2.5 监理单位须建立计量、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换算项目综合单价、新增项目综合单价、乙供材料设备清单及定价等台账,按合同约定周期或定期与承包人和发包人对台账进行核对和确认,确保台账各项资料的及时、完整和准确,以及互相一致。

5.2.6 监理单位未能切实履行上述职责,发包人将依据监理合同对监理单位进行处罚。

5.3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职责

5.3.1 审核施工图预算,核实项目成本。

5.3.2 按照发包人委托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审核签认承包人报送的计量支付资料,提出具体的审核意见。防止出现超验、超计,并对审核的工程量、费用的准确性负责。

5.3.3建立计量支付、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换算项目综合单价、新增项目综合单价、乙供材料设备清单及定价等台账,按照合同约定周期或定期与承包人、监理单位、发包人对台账进行核对和确认,确保台账各项资料的及时、完整和准确,以及互相一致。

5.3.4 办理工程相关的阶段性结算,负责工程最终结算以及决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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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 其他发包人委托合同中的相应职责。

5.4发包人职责

5.4.1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 指挥部综合办公室收到监理单位送来的计量支付支持和申请材料后,负责将支持材料先后送达各环节审批时的相应部门,并根据要求记录文件流转过程。

(2)工程进度款计量支付审批工作结束后,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按本规程规定将应由承包人及监理单位留底的资料送达承包人和监理单位。

5.4.2指挥部工程管理部职责

(1)对承包人提供的计量支付所需的支持材料和基础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负责检查、监督承包人及监理单位的计量支付工作,对计量支付中不合理部分进行更正并签署意见。

(2) 负责督促承包人在合同规定时间内申报工程进度款,负责落实监理单位在本规程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将计量支付所需的支持材料和基础材料督促监理单位及时送达指挥部办公室。

(3) 对计量周期内的工程范围和工程内容的正确性负责。对工程量编制说明中计量周期内完成的工程范围和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进行审核,且须提出具体的审核意见。负责将统计快报中的工程量按计量支付周期的时间进行统计,作为计量支付的对比参考数据。

(4)为加快审核速度,必要时组织监理单位、指挥部工程管理部、指挥部采购合同部对承包人申报工程进度款的支持材料和基础材料进行联合审核。

(5) 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对支持材料中的质量、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提出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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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意见。落实承包方专款专用情况。

(6)负责工程索赔的判定工作,向采购合同部提供有关材料。

5.4.3指挥部采购合同部职责

(1)负责对承包商提供的支持材料有效性进行审核。 (2)负责解释支付过程中对合同争议条款的解释。

(3)负责按照合同执行工程、技术等方面的具体索赔工作,包括对外索赔谈判、对内起草有关签报。

(4)对组织其他部门对超出合同范围内的新增工作及后续补充工作按照相关规定补充合同协议及进行费用调增报批工作。

(5)负责计量支付在指挥部采购合同部及后续审批环节的跟踪工作。

5.4.4指挥部技术管理部职责

(1)负责组织发包人相关部门对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施工方案进行审批确认。

(2)负责对支付环节中的设计变更内容进行审核。

(3)负责技术索赔的判定工作,向采购合同部提供有关材料。

5.4.5指挥部财务审价部职责

(1) 负责依据合同约定对计量工程量进行审核,对计量的综合单价的准确性、合理性负责。对承包人、监理单位的计量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计量支付中不合理部分进行更正并签署意见。

(2) 负责组织承包人、监理单位、第三方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对工程变更增减造价进行核对、并落实确认。

(3)负责组织需定价格的甲招乙供材料设备的定价工作。

(4) 负责建立各类财物及工程计量台帐,定期组织承包人、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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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相关部门对计量支付、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换算项目综合单价、新增项目综合单价、乙供材料设备清单及定价等台帐进行核对和确认,确保各项资料的及时、完整和准确,以及互相一致。

(5)负责计量支付在指挥部采购合同部及后续审批环节的跟踪工作。 (6)负责按照采购合同部提供的索赔结果,审核增减造价并处理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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