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款申请
尊敬的领导:
本人胡瀚珑(身份证号:652301197511032010)。于2014年6月14日购买由新疆庆源实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滨湖丽景尚城·金郡商业街7号楼10
6、206室商铺一套,面积为163.52平方米,总房款为¥2088428元(贰佰零捌万捌仟肆佰贰拾捌元整)。已交付首付房款¥1154563元(大写:壹佰壹拾伍万肆仟伍佰陆拾叁元整)。由于测绘面积的变小,已交首付房款超出应交首付房款¥1048428元{(大写:壹佰零肆万捌仟肆佰贰拾捌元整)(占总房款比例的50%)},金额为¥106135元(大写:壹拾万零陆仟壹佰叁拾伍元整)。
经过反复思考,多次协商。由于本人急需资金,特向新疆庆源实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退返多交首付房款¥106135元(大写:壹拾万零陆仟壹佰叁拾伍元整)。
申请人:
年月日
《退款申请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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