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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监理、施工三方单位协议

发布时间:2020-03-03 22:47:0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第六讲 项目质量过程管理策划及验收方案案例选编

【 例6-1 】

建设、监理、施工三方单位关于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和管理协议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长沙华远金外滩四期工程 1.2 工程有关单位

建设单位:长沙橘韵投资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湖南大学建筑设计院 设计单位:中国电子设计院

监理单位:湖南航空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承建单位: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1.3 工程位置

长沙华远·金外滩四期工程位于长沙市湘江东岸,南临人民西路,西临湘江大道,北接三期工程,是长沙最繁华、最成熟的区域。

1.4 工程类别

T1(办公/酒店):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核心筒结构,建筑分类为一类超高层办公楼/酒店。本工程为一类超高层建筑,I类汽车库,耐火等级为一级,工程设计等级为一级。建筑防水等级地下为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为 II 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本工程的设计基准期为50年。

1.5 工程规模

四期项目地上部分由7层商业裙房和一栋超高层办公楼/酒店综合体(T1)组成。

地下四层为停车库及设备机房。总建筑面积为21.29万㎡,T1塔楼结构高度为263m,裙楼结构高度为38.2m。

1.6 主要使用功能

该项目是集商业、酒店、办公为一体的大型城市综合体高端建筑群。 1.7 工程开、竣工日期: 开工日期:2012年11月15日

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2月15日 合同工期为1189 个日历天

2 工程质量目标

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统一标准》进行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并确保创“湖南省建筑工程‘芙蓉奖’”。

3 创优组织架构

为确保创优工程“芙蓉奖”目标的实现,确保创优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创优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工程质量的管理和创优的各项工作。

4 质量验收规定

本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验收及评价工作,在中建三局项目部内部先组织验收并评价达到优质标准后再请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技术负责人验收,外部验收按下列规定进行。

4.1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

4.2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

4.3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验收,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的验收工作。

4.4 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

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4.5 本工程项目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应由中建三局项目部与监理单位协商后共同确认。施工项目部在测量放线完毕后应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申请表,并附上放线的依据材料及放线成果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实地查验放线精度是否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施工轴线控制桩的位置轴线和高程的控制标志是否牢靠、明显等,经审核、查验合格后,及时签认施工测量报验申请表。

4.6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进行现场巡视,加强现场管理,检查内容如下: (1)现场专业工程师、质量监督人员、技术管理人员要每天进行巡视检查,重点部位专业工程师和质检员要进行旁站。

(2)工程部人员和质检管理人员对各施工面的巡视检查每天要不少于两次;对于施工难度大,质量不易保证的部位应增加检查次数,其目的是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所发生的问题,并教育和要求施工队伍及各级管理人员及时整改。

(3)项目质检工程师在巡检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发出口头通知,要求施工队伍进行整改,对重要的问题先口头通知施工队伍整改,然后及时签发《施工质量整改通知单》,施工队伍应将整改结果填写《质检通知回复单》报质检工程师复查;如遇重大问题或不安全施工作业,符合暂停施工规定的,质检人员在征求项目经理或项目质量总监意见后通知施工队伍停工整改,施工队伍得到质检部的复工令才能复工。

4.7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监理人员应经常地有目的地对承包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巡视,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1)是否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2)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检人员是否到岗位;

(4)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特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6)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问题或质量隐

患,监理工程师应采用照相摄影等手段予以记录。

4.8 施工单位完成隐蔽工程作业并自检合格后应填写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经检验合格,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签认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施工单位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成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5)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5 工程质量验收程序

建设单位、监理、施工三方单位经认真商定,对本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和施工过程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的处理达成以下统一意见各单位在本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中,按以下规定执行:

5.1 隐蔽工程验收

(1)项目部按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对隐蔽工程先组织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申请通知,项目部自检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等表格,向监理公司(建设单位)进行验收申请,监理公司对应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的内容现场进行检测、检查,对隐蔽验收合格的签认检查记录,准予进行下道工序;隐蔽验收不合格,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合格后予以复查,隐蔽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2)结构施工期间,电气、暖通监理工程师没有对已完的隐蔽工程进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时,土建专业也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做好整体工序的协调工作。

(3)在工程施工前,项目技术和质检部门要和监理公司一起确定工程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以方便资料整理收集和报验。

5.2 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

(1)施工单位项目部在完成一个检验批的施工,并经过自检和施工试验合格后,报监理查验,监理应对检验批进行验收,并在《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上签字。在完成分项工程后,施工单位应按分项工程进行报验,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并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和相关附件。监理公司验收合格。方准予进行下步工程施工;如验收不合格,由项目部安排施工队伍进行整改后,再按上述程序报验。

(2)建设单位质检人员应对监理报验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到现场进行抽检,抽查复核要求给予签认,不符合的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要求施工单位认真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验收。

(3)钢筋连接工程如没有焊接或机械连接试验报告,不得进行报验。

(4)给排水、采暖、痛风、电气等分项工程,必须先进行施工试验、检测,合格后再进行分项工程报验,回填土没有干密度试验报告不得报监理公司验收。

5.3 分部工程验收

(1)分部工程完工后,由项目部组织有关施工单位进行自检合格后,出具自评报告,报监理公司验收,监理公司验收合格后要出具质量评估报告,报业主工程部组织分部工程验收。

(2)建设单位要组织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验收还要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参加,质监站对验收程序进行监督。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参加验收单位其同签署验收合格文件。

(3)以上程序中如有验收不合格,由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按上述程序报验。

5.4 单位工程验收

(1)单位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出具自评报告和工程验收报告,报监理公司验收。

(2)监理公司应组成检查小组逐层进行全数检查,详细记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限期落实整改。监理公司验收合格后要出具质量评估报告,报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单位工程验收。

(3)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对单位工程进行验收,质监站对验收程序进行监督,验收合格后由参加验收的单位共同签署验收

合格文件。

(4)以上程序中如有验收不合格处,由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按上述程序报验。

6 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6.1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要求监理单位工程师在日常巡视、旁站、隐蔽工程验收、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过程中,按合同权限予以处理。

6.2 对于可以返修或返工弥补的质量缺陷,首先应由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报监理公司总监审核后,报建设单位工程部、设计等单位认可,批复给项目经理部施工单位按照方案的要求及时返修处理,对处置结果重新进行验收。

6.3 需要返工或加固补强的严重质量问题,监理单位总监应征求建设单位工程部意见,同意后签发暂停施工指令,责成施工单位写出问题报告,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建设单位工程部统一批复后,由施工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实行验收。

7 施工资料编制组卷及表格填写要求

7.1、本工程资料按一个单位工程三个子单位工程整理、归档、组卷。 单位工程名称为:长沙华远•金外滩四期工程 子单位工程名称为:华远•金外滩四期地下室工程 华远•金外滩四期裙楼工程 华远•金外滩四期塔楼工程

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按三个子单位工程分别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独立组卷。 7.2、本工程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施工资料和竣工图的绘制、竣工验收、备案和移交等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均按《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和《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备案各类往来文件用表》的具体要求进行收集、整理、组卷、移交及归档。

7.3、施工单位应加强工程资料的管理,建立建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设置专职资料员,工程资料应做到收集及时、内容完整、结论明确、数据准确、签认手续齐全、可追溯。

7.4、本工程施工资料的形成应满足下列要求

(1)施工单位应对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施工资料的形成应与工程进度保持同步,隐蔽工程记录和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等施工资料,应真实反映

施工过程的实际情况和实体质量;

(2)工程资料的填写、编制、审核、审批、签认应及时进行,其内容符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的规定;

(3)工程资料的文字、图表、印章应清晰,资料应为原件,当为复印件时,提供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印章,并应由经办人签字,填清日期;

(4)本工程资料收集、归档时不得随意修改,当需修改时,应实行划改,并由划改人签字,注明划改时间;

(5)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统一标准》(GB5300-2001)和各专业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中建三局项目部在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时为一式四份,报建设、监理单位各一份,施工单位保存一份,归档一份;

(6)检验批的编号按“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与代号表《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附录A工程资料形成、类别、来源、保存及代号索引,附录B监理资料用表,附录C施工资料用表,附录D竣工图绘制的规定;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代码和资料顺序号统一为8位数的数码偏号,写在表的右上角,前6位数字均先填写在表上,后留两个“□”格,检查验收时填写检验批的顺序号,其编号规则说明如下:

① 第

1、2位数字是分部工程的代码; ② 第

3、4位数字是子分部工程的代码; ③ 第

5、6位数字是分项工程的代码;

④ 第

7、8位数字是各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的顺序号;

(7)各表头中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应填写全称,子单位工程应标出该部分的位置,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统一标准》(GB50300-2001)划定的分部(子分部)名称填写;

(8)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中验收部位,是指一个分项工程中验收的那个检验批的抽样范围,应按实际情况填 写清楚,该表中“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栏应填写施工过程中执行的企业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标准名称及编号填写齐全清楚;

(9)各表中工程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合同上公章名称一致,

项目经理、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应填写合同中指定的项目负责人,表头签字处不需要本人签字,由填表人填写即可;

(10)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中“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栏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① 对定量检查项目,当检查点少时可直接将检查数据填写在检查表中,当检查点数较多填写不下时,可以在表中填写综合结论,如“共检查20处,平均4mm,最大7mm”、“共检查36处,全部合格”等字样,中建三局项目部应将原始检查记录作为附件附在该检查表后面;

② 对定性类检查项目,中建三局项目部质检员应按表中应检查的内容,认真进行核对,对符合要求的,可填写“符合要求”;

③ 对于有定性又有定量的项目,中建三局项目部质检员应认真进行检查,确认各个子项目质量均符合规范规定时,可填写“符合要求”或打“√”,不符合要求时打“×”,无此项检查内容时应用打“/”标注;

④ 在一般项目中,规范对合格点百分率有要求的项目,应填写达到要求的检查点的百分率;

⑤ 有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的检验批,按规定制取试件后,可填写试件编号,待试件试验报告出来后,对检验批进行判定,并在分项工程验收时认真进行强度评定及验收;

⑥ 中建三局项目部对本工程各专业检验批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后,除了认真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外,还应对检验批施工质量进行评定,检验批施工质量的验收评价应按下列的原则进行:

a合格项目定性项目必须达到规范要求,定量项目中应有80%以上(混凝土保护层为90%)检测点的实测数据值必须达到规范规定的要求,其余20%按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不能大于1.5倍,钢结构为1.2倍;

b优良项目:定性项目必须达到规范要求,定量项目中85%以上(混凝土保护层为95%)检测点的实测数据值必须达到验收规范规定值,其余15%的点,按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不能大于1.3倍,钢结构为1.2倍;

⑦ 有数据的项目,将检测的实际数据填入检查表内,超企业标准但未超过国家验收规范的数值,用“O”将其圈住,对超过国家验收规范的数字用“△”圈住;

⑧ 中建三局项目部质量检查员,应认真对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的各项内容,进行检查确认符合规范标准后,可在“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栏填写:“检查工程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均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范》(GB50300-2001)的要求,评定合格”;

(11)中建三局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应按中建总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工艺与质量标准”和各专业质量标准,对施工质量进行控制和管理,各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检查验收,项目部应先按上述标准进行企业内部的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并对检查验收结果进行质量评定后,再请监理和甲方代表验收检查,并形成文件资料,作为本工程的施工资料归档组卷。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承建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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