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
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队员安全责任书
本人和我所在团队所有成员自愿参加山东理工大学
2013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保证本人身体和心理状况
适合参加本次社会实践,对本次社会实践的目的、性质、实
践地的情况以及可能的风险有清楚的了解,详细阅读并全部
理解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年9
月1日生效)。在我团队社会实践期间,本人保证将自觉遵
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暑期社会实
践的各项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依据本责任书和有关规定
处理:
1、本人财物的遗失、被盗、毁坏等经济损失由本人承
担;
2、由于本人过错、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的自身人
身伤害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
第十二条处理;
3、本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或违反实践当地各项规定以及
民族习惯等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
担;
4、由于本人的过错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经济损
失由本人承担。
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并认可本责任书,对整体内容和各项
规定均无异议。
学院:农业工程与食品科学
团队名称:“青春行,中国梦”赴沣水镇社会实践服务团所有队员签字并加盖手印:
《山东理工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队员安全责任书 红楼斋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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