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新农村建设环境整治规划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切实推进我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根据《湖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技术导则》,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整治规划。
一、道路交通整治
1、建设通村道路与桥梁,完善村内路网,村内主干道硬化率达到90%以上。
2、搞好村庄道路绿化,行道树间距保证在6-8米。
3、村庄道路两侧设置排水沟渠。
4、安排专人搞好道路环境卫生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二、给水整治
1、争取通过连接城镇供水管网供水到户。
2、对各居民点分散供水水源搞好卫生防护,水井周边20-30米范围内,清除污染源,保证饮水安全卫生。
三、排水整治
1、通过村庄排水工程整治,逐步实现“雨污分流”,污水不直接排入池塘。
2、加强水沟渠日常清理维护,防止生活垃圾、淤泥淤积堵塞,保证排水通畅,结合排水沟渠砌筑形式进行沿沟绿化。
四、电力电线完善
1、加强供电设施与信息网建设,完成农村通信,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2、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搞好电力,电线架设与维护。
五、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1、根据我村地理形态,选择中心位置建设好村委会、文化中心、商业服务及公共活动场所。
2、配置村级组织办公和村民议事用房,建设文体活动场所,完善健身器材,村务公开栏,科普宣传栏,阅报栏、旗杆等。
3、在邻近交通线路建设港湾式客车停靠站。
六、农民住宅改建
1、按照《导则》要求搞好房屋的改造建设。
2、严格按照房屋规划,控制好立面建设,形成地方特色与自然环境相互整合的村庄风貌。
七、环境卫生整治
1、确保农户建沼气池,改厕、改圈、改灶率达90%以上。
2、在公共活动场所设置公厕,建筑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
3、家庭散养家禽做到人畜分离,合理集中布置牛栏畜养用地。
4、对于公厕、户厕、畜禽饲养场(点)、均应建立并严格执行及时清扫和消毒等管理制度。
5、逐步取消分散的户外生活垃圾池,生活垃圾及其它垃圾均要及时、定点分类收集、集中处理、医疗垃圾等有害废弃物必须单独收集,运输处理。
6、拆除严重影响村庄规划和村容村貌的各种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
7、整治村庄主要出入口、公共活动场地、公用水塘、制高点等环境面貌。
八、绿化与生态建设
1、充分利用本乡、本土植树在村旁、宅旁及宅间空地,种植经济作物及绿色植物。
2、对河渠、公用水塘搞好定期维护,及时清淤,保持水面洁净,不断改善亲水环境。
3、保护树木,严禁乱砍滥伐,防止水土流失。
九、防灾减灾
1、对地处洪涝、滑坡等自然灾害易发地区修建防洪堤、挡土墙等防灾、减灾设施。
2、高度重视公共安全,不允许将幼儿园、文体活动中心等公共建筑建在易发灾害地区,对已在这类地区建设的所有公共建筑全部拆除,妥善安置。
3、按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设置突发急性流行性传染病的临时隔离,救治室。
4、对有火灾隐患的各类部位进行整治,结合水管网设置消火栓,将公共水塘作为消防备用水源,并确保不少于4米宽的消防通道。
十、传统建筑文化的保护
1、对已列入县级以上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的按已
批准的规划实施保护。
2、对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传统民居和公共建筑,请有关专业部门进行充分论证,确定保护、修复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整治。
3、对古树名木不得砍伐、移植、出售,在树冠垂直投影5米范围内不得进行影响其生长的任何行为。
十一、对于以上规划为确保其项目实施,在必要时,将聘请有关规划建筑设计部门进行设计,按照规划建筑设计的技术文件,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