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成立党总支工作方案
根据学校“关于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换届改选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此次换届改选工作,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党总支换届改选工作要首先进行党支部改选,在党支部改选的基础上,进行党总支的换届改选。
2、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教师党支部一般按教研室或学科设置,党员人数较少的教研室可几个教研室设一个党支部;学生党支部一般按系或年级设置。
3、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百分之二十;经选举产生的支部委员会和总支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选举产生支部书记、总支书记、总支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
二、党总支委员职数设置
学院现有党员78人,其中正式党员42人(教工16人,学生26人),预备党员36人(教工2人,学生34人)。根据《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拟设党总支委员5人。
三、党支部、支部委员设置及职数
1、党支部设置
教工:拟设2个党支部,按教研室、办公室进行设置
学生:拟设3个党支部,按年级设置。
2、党支部委员职数设置。党支部委员原则上由3人组成。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表
1、4月10日下午,召开党总支扩大会议,学习相关文件、条例,研究《工作方案》,布置相关工作。(负责人:总支书记、院长)
2、4月12日下午,召开教工全体党员会议,通过《工作方案》;酝酿、推荐教工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负责人:总支书记、院长)
3、4月13日前,以支部为单位,酝酿支部委员、总支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同时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人选情况教工报总支书记,学生报总支副书记。(负责人:各支部书记)
4、4月14日上午,召开党总支委员会,根据征求到的多数党员意见,确定总支委员和教工、学生支部委员候选人人选。(负责人:总支书记、院长)
5、4月14日下午,将学院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情况向校党委报批。(负责人:总支书记)
6、召开支部党员会议,进行支部改选。(负责人:各支部书记)
(1)时间:各支部要在4月28日之前完成此项工作。
(2)会前准备:
* 工作报告:上届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今后工作措施。
* 选票
* 确定监、计票人
(3)正式会议:支部书记做工作报告、讨论通过报告、选举、新当选支部委员代表讲话。
(4)会后工作:
* 新产生的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并协商确定支部委员分工。
* 以书面形式向总支报告选举结果情况。内容包括: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每个当选人获得的票数、选举产生的书记名单、委员分工等情况。
7、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总支换届改选。(负责人:总支书记)
(1)时间:5月19日之前完成此项工作。
(2)成立总支换届改选党员大会筹备组。人员组成及工作任务如下:王红琳:总负责,具体负责工作报告部分以及会议内容协调。
徐长恩:负责大会会务,具体包括;会议议程、会场安排、选举相关材料的准备等工作。
教工
一、二支部书记:负责教工党员的组织等工作。
彭杰:负责学生党员的组织等工作。
8、5月26日前,学院党总支向校党委呈报换届改选选举结果情况报告。(负责人:总支书记)
五、几点要求
1、各项工作的负责人要根据时间、任务要求,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按期完成各项工作。尤其是对报告总支的材料要严格按时间要求进行,否则影响后续工作。
2、召开支部及总支党员大会,要保证人数。有选举权的党员实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方有效。
3、各项工作的负责人要及时沟通情况,提高工作效率,使学院的换届改选工作顺利完成。
机械工程学院党总支
2006年4月7日
各直属党组织:
根据闵教委(2008)21号《关于在直属单位党(总)支部领导班子选举中实行“公推直选”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现就直属单位党组织换届改选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换届改选范围
2006年12月底前已换届的党组织,共52家。(另有20家新建立党组织;6家需增补委员或副书记。)考虑到离休支部党员的特殊性,这次暂不列入换届改选。
二、换届选举方式
全面实行公推直选。即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推荐候选人,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委员会委员、书记和副书记。
选举分为“有候选人选举”和“无候选人选举”两种。“有候选人选举”适用于党员人数较多的党组织。“无候选人选举”适用于党员人数较少的单位。
三、换届时间安排
换届改选工作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制订方案(9.12——9.19)
这一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宣传动员。党(总)支部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和舆论工具,使选举工作深入人心。召开全体党员(包括组织关系在单位的退休党员)和群众参加的大会,使党员和群众了解“公推直选”的意义、方法、步骤,动员广大党员、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基层党(总)支部领导班子换届选举活动。动员会议可与组织报名阶段会议合并召开,会上对开展“组织推荐、党员互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等公推主要内容进行部署。
2、提出请示并公示。党(总)支部委员会向局党委提出换届选举请示。请示包括换届选举时间安排、新一届基层党(总)支部委员会成员的职数、任职条件和候选人推荐范围。局党委批复同意后,对新一届党(总)支部委员会成员的任职条件、职数和候选人推荐的范围张榜公布3天。
3、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党(总)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党小组长参加),通报局党委关于党(总)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批复,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实行“公推直选”的工作步骤和具体日程安排。同时,通知外出党员届时参加换届选举,统计参与推荐的群众数量,确保党员出席率和群众参与率不低于80%。
(二)组织报名,民主推荐(9.20—9.26)
这一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报名,审查资格。以召开会议(可与宣传动员会议合并召开)、发布校园网信息等形式,告知
党员和群众在报名阶段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等程序、形式和时间要求,广泛组织开展报名和推荐。各单位党组织根据拟设的职位要求和条件,对报名和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最终确定参加民主推荐的候选人推荐人选,制定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册。
2、开展推荐,公布得票。召开推荐大会,党员和群众到会人数应达到80%以上。本届党(总)支部书记作党(总)支部工作报告。发出新一届党(总)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推荐表》,由全体党员群众推荐新一届党(总)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推荐可以采用会议集中推荐投票、指定地点投票、流动票箱投票等形式进行。推荐的人数不超过拟设委员职数。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册、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任职条件与《推荐表》一同下发。局党委视情况开展组织推荐,组织推荐的范围主要是本年度跨地区、单位交流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推荐结束后由选举领导小组汇总,邀请部分党员监督。汇总后党(总)支部以有效方式公布推荐得票情况。
3、确定并公布初步人选。按照获得推荐票数的多少(党员推荐票和群众推荐票之比为1:1),确定初步候选人。初步候选人的人数比拟设职数多40%,逢点进位。初步候选人名单须报局党委审查。不符合任职条件或本人不愿意担任基层党(总)支部职务的,可以从推荐的人选中按得票数顺延确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要将被推荐对象获得的推荐票数情况上墙公布,并将局党委审查确认的初步候选人进行公布。
(三)考察测评,公示人选(9.27—10.17)
这一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考察确定预备人选。局党委成立考察小组,通过个别访谈、民主测评等形式,对党(总)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进行德、能、勤、绩、廉方面的综合考察,形成综合考察材料。同时,按照综合考察和测评情况,提出比党(总)支部委员职数多20%的候选人预备人选。预备人选需经局党委审批。
2、公示预备人选。各单位党(总)支部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将经局党委审批同意的候选人预备人选批复上墙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3、预备人选介绍。可通过校园网、公示栏等各种形式有组织地集中介绍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基本情况。
(四)正式选举,报请审批(10.18—10.31)
这一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选举办法,印制相关选票。各单位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在局党委指导下,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
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制定选举办法(草案),选举办法包括选举办法的依据、候选人产生程序、选举名额、选举程序以及投票、监票、计票办法等。同时,按照不同的选举模型,印制选举党(总)支部大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的选票;确定党(总)支部选举大会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
2、召开党员大会,组织正式选举。会议由换届选举领导小组主持,邀请民主党派、群众代表列席。领导小组组长或局党委委托成员宣布局党委关于党(总)支部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的批复。宣读、通过党(总)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及监票人员等。
依据选举模型,选举可采用委员、书记、副书记“包含法”的一次选举,也可以采取二次选举,先选举产生委员,再由全体党员在委员中直接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委员选举必须采用差额选举,提倡书记、副书记差额选举。组织投票、计票、宣布选举结果。
为确保选举的严肃性,突出会场的庄严整洁,党员大会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开幕式唱国歌,闭幕式奏国际歌;
大会设置主席台,候选人上台就座;
会场要设立会标,突出主题;
会场要有党旗或党徽,挂党徽要摆10面红旗;
座位安排要有序,党员和群众、正式和列席代表要分开,便于统计;
写票要有黑板进行现场演示,或会前预备会时进行培训,让党员、特别是退休党员了解写票方式。
3、报告选举情况,批复选举结果。选举结束后,党(总)支部要及时向局党委报告选举情况。局党委经汇总后统一下发对各党(总)支部选举结果的批复。
4、明确班子分工,做好选后工作。新一届党(总)支部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明确分工,讨论制订新一届党(总)支部任期目标,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及时向局党委报送党(总)支部换届选举总结材料,并做好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
四、换届党组织设置和名额
本次换届改选中,符合党支部党员数在50人以上条件需成立党总支的,由各单位党组织自行申报,经局党委同意后,按照公推直选的要求产生新的党组织成员。
党组织委员的名额由本届党组织提出意见,报局党委批准。原则上,设立党委的,委员的名额为5-9人,
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设立党总支的,委员的名额为5-7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设立党支部的,委员的名额为3-5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党支部,可不设支委,只设书记1人。
五、换届组织领导
为保证换届改选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局党委成立由朱雪平为组长、姚计华为副组长、朱越、黄金龙、康正华、方乐乐、徐建波等成员组成的直属单位党组织换届改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科。成立8个换届改选指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分工开展工作。成立由姚计华为组长的直属单位党组织换届改选工作监督小组。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监察科。
六、其他事项
以下类型党组织参照换届改选,全面实行公推直选。
1、2007年1月后新成立或已换届,但组织机构不健全的党组织;
2、联合党支部所属各行政法人单位符合建立党组织的单位;
3、由于党员人数增加需升格为党委或党总支的党组织。
直属单位党(总)支部领导班子换届改选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党(总)支部要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在选举过程中,要严肃纪律,规范程序;要认真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尤其要着重做好落选的书记副书记的工作,确保干部队伍和学校的稳定。
附件一:闵行区教育局直属单位党组织换届改选工作纪律
附件二:直属单位党组织换届改选日程安排
附件三:换届改选指导小组成员及分工一览表
附件四:直属党组织换届改选单位委员职数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