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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3 12:44:4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进村企摸实情,抓‘四年’促发展”大走访活动的总体部署,紧紧抓住全国“两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党的十八大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开展“社会管理创新落实年”、“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和集中化解涉法涉诉进京访案件等工作,走进村户,走进企业,走进矛盾,组织开展以“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排查整治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突出问题,促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完善落实”为主要内容的“两排查一促进”活动,进一步摸清底数,找准问题,专项整治,分类化解,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政治性事件、非法聚集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暴力恐怖事件,为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矛盾纠纷排查重点

1、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事业改制、社会保障、涉法涉诉、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交通事故赔偿、民间借贷等领域引发的矛盾纠纷。

2、企业矛盾纠纷。企业在实施宏观调控政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过程中出现的企业减员、企业欠薪、企业主外逃等突出矛盾和问题。

3、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涉黄涉赌涉毒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闲散青少年、参与邪教人员及其他特殊人员情况。

4、信访突出问题。因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引起的信访,涉法涉诉信访,有可能到市、赴省、进京信访。

(二)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

1、治安隐患。黑恶势力团伙、城乡跨越人员等高危人群的人员、组织和活动情况;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未破积案;群众反映强烈的两抢一盗等侵财性案件线索;黄、赌、毒及六合彩案件的隐患;民间借贷、非法集资、工程项目建设等经济领域治安隐患;涉危、涉爆、涉毒物品的管理隐患;重点地区、部位和公共场所的隐患。

2、生产安全隐患。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隐患。

3、交通隐患。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交通运输企业和设施的安全隐患;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路标不符合要求路段隐患。

4、食品药品隐患。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等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较多的重点区域;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隐患;易引发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隐患。

5、卫生隐患。医疗、饮食、重点区域的卫生安全隐患;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畜禽疫情突发事件隐患;特殊药品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隐患。

6、火灾事故隐患。消防设施、建筑设施以及“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出租房等的消防安全隐患。

7、其他隐患。流域性大洪水、小流域山洪和城乡防洪工程(设施)安全隐患;城乡各类地质灾害隐患;森林火灾隐患;环境污染、辐射安全隐患;城乡供水、供气隐患。

(三)落实“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重点

1、划分网格。按照切合实际、相对集中、利于工作的原则,因村制宜设计网格,一般每个网格30户左右农户不等,切实把网格划分好。

2、健全村级平安促进会组织。调整、充实各行政村的平安促进会人员,健全平安促进会组织,确保每个网格要有1名以上的平安促进员,负责网格内的每个农户并绘制网格图和工作制度上墙公开,形成“一网一会员”的管理格局。

3、完善工作机制。对平安促进会各项工作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完善并公开,充分发挥平安促进员在矛盾化解、信息报送、法制宣传、便民服务等方面作用。对平安促进会的一户一档等档案资料要进行接收、整理、归档,统一保管。

4、组建服务团。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组建以乡镇、村(社区)干部牵头,平安促进会会员、平安志愿者、辖区民警、流动人口协管员、农村便民服务中心代办员、农技骨干为骨干的志愿者服务团,参与到信息收集、治安防范、纠纷调解、法律服务、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便民服务、产业帮扶等工作中来,不断增强网格管理服务的科学性、系统性和针对性。确保在今年6月底前,达到“每一片土都有人精细管理,每一户人家都有人贴心服务”的要求。

三、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2月初至3月中旬):动员部署阶段。制定“两排查一促进”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细化工作责任安排,落实组织发动,引导各级党员干部走进村户,走进企业,走进矛盾,努力营造排查整治的良好工作氛围。各单位活动工作方案在3月28日前报县综治办。

第二阶段(3月中旬至3月31日):深入排查阶段。各乡镇、部门要根据这次活动排查重点,全面进行大排查,全面掌握各村(居)、企业基本情况,各村、企业以召开村民代表、企业员工代表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形式,全面摸清社情民意以及矛盾纠纷隐患、流动人口隐患、特殊人群隐患和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进行分类处理,属一般性隐患的要边排查、边调处,争取在3月底前调处整改到位;属重点疑难隐患的先梳理汇总制定专门方案,在调处整治阶段集中处理。

第三阶段(4月初至7月31日):集中调处整治阶段。主要是对重点疑难隐患进行分类集中调处、集中整治,处理重点疑难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每一个隐患和问题要明确牵头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责任单位和调处整治时限,全面调处整治到位。全面促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完善落实,确保在今年6月底前,实现“每一片土都有人精细管理,每一户人家都有人贴心服务”的目标。同时要将调处整治情况、落实“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情况等及时报县综治办。

第四阶段(8月初日至10月31日):巩固提高阶段。对发现的问题、薄弱环节及各类隐患,进行全面分析和梳理,从制度建设入手,查漏补缺,建立长效工作措施。同时要对排查调处整治进行一次“回头看”,查看活动中排查工作是否全面彻底,查找出来的问题有没有整改落实,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对没有落实到位的,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督查指导力度,确保问题得到真正解决。县综治办将牵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督查。

四、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及时部署。各乡镇、部门要深化对“两排查一促进”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把开展“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作为深化平安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为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环境的政治任务,作为“进村企摸实情,抓‘四年’促发展”大走访活动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内容,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落实年”的重大举措,抓紧制订工作方案,及时作出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做到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2、深入排查,摸清情况。各乡镇、部门要根据“两排查一促进”活动工作任务和重点,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深入到每一个村、每一个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了解掌握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企事业改制、社会保障、涉法涉诉、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民间借贷等领域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苗头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按照“一村一表、一企一表、一事一表”的要求,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建档备案,切实掌握基层情况,充分利用“基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的作用,建立好综合信息档案。特别是政法各部门要把“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与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按照政法部门联系乡镇制度明确政法各部门联系乡镇(县法院联系:华埠镇、桐村镇、杨林镇;县公安局联系:城关镇、中村乡、林山乡、金村乡、工业园区;县司法局联系:马金镇、齐溪镇、何田乡、塘坞乡;县检察院联系:池淮镇、苏庄镇、长虹乡、张湾乡;县委政法委联系:村头镇、音坑乡、大溪边乡),确定分管领导,组建工作班子,落实工作责任,在组织政法干警和机关干部深入到联系乡镇进村入企,了解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和问题的同时,强化联系乡镇开展工作情况的督查指导。

3、落实措施,解决问题。各乡镇、部门要针对排查出来问题,开展针对性强、见效快的调处工作和集中打击整治行动,做到破获一批案件、抓捕一批案犯、治理一批乱点、调处一批矛盾纠纷。对各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矛盾、民间纠纷、信访问题、公共安全隐患、突出治安问题和社会高危人群、特殊人群的异常动向要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特别是对于社会影响面大、可能升级激化的矛盾和问题,要组织精干工作班子,实行定牵头责任单位、定人员、定时间、包调处的“三定一包”办法,集中力量调处解决。对于短期内难以彻底化解的矛盾和问题,要积极主动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帮助群众解疑释惑、理顺情绪、排忧解难,同时逐一落实维控措施,防止矛盾堆积、激化,防止引发个人极端事件。对企业发生的经济纠纷,要在坚持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基层组织的作用,有效化解经济纠纷,防止简单地推向执法司法机关。要结合各级领导干部下访接访,深入细致做好涉法涉诉信访特别是到省进京访案件集中化解工作,在息诉罢访上下功夫,确保案件化解质量。

4、落实责任,强化督导。各乡镇、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党政主要领导要深入基层一线,靠前指挥,亲历亲为,指导推动,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要深入一线具体抓;其他干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各职能部门在做好本系统本部门排查的同时,要积极指导乡镇抓好所属业务线上的排查及整治;要加大对专项活动督查督办力度,对情况复杂、整治难度较大的隐患和矛盾纠纷,实行挂牌督查督办,必要时有关领导同志要亲自负责,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组进行驻点整治,确保实现“由乱到治”的目标。对于该排查出的矛盾问题因工作不深入没有及时发现,或者发现了没有及时解决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查究相关人员责任。各级干部进村入企要严明工

作纪律,严格做到“五个不准”:不准接受所走访村和企业的吃请和报销开支,不准收受所走访村和企业馈赠的有价证券或礼品(包括土特产),不准参与公款娱乐消费,不准做违背群众意愿、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不准搞层层陪同和迎送。

各乡镇、部门开展专项活动情况请于每月30日前上报县综治办,联系人:张肖(办公室电话:6013126;传真:6013273;政府虚拟网6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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