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伊宁县第三小学清明扫墓活动安全预案
为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决定于3月30日组织全体党员及部分学生会干部开展“缅怀先烈、秉承遗志”清明祭扫烈士墓相关活动。为了保证活动的顺利安全,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吾买尔江 副组长:顾瑞环
组 员:张丽、米家谊、扈业宏、祖丽米热、胡锦华
二、安全小组
组 长:蒋帆 副组长:阿丽娅
成 员:关晶晶、张咏梅、文爱国
三、加强安全教育,防患于未燃
1、全体教师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出发前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
2、大队辅导员要随时清点学生人数,尤其是出发前、到达目的地后、自由活动结束后、活动结束前等时段。
3、德育主任要强调学生在去扫墓途中遵守纪律,不推推打打、不随意离开队伍、不违反交通指挥,一切行动听指挥。在祭扫活动中要注意文明礼仪,教育学生不大声喧哗、不随便讲话、不吃零食饮料。
4、活动结束后要选择平坦的地方,开展活动。并教育学生。 (1)不能到危险的地方玩耍。 (2)不能追逐打闹。
(3)不能随意离开队伍,单独活动,有事离开一定要征得老师的同意。
(4)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一定要及时报告老师。
5、外出过程中德育主任应及时了解学生身体状况,有病或身体不舒服的应及时报告应急小组,予以妥善处理。
6、所有领导和教师在活动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活动时发生意外事故时立即启动此预案。
1、事故发生后,现场教师应立即通知安全小组组长,安全小组组长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
2、一般性事故,在安全小组组织下安全管理老师可根据情况自行进行解决。重大事故,应立即上报给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3、学校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应尽快向公安、医疗部门上报,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抢救,以最短时间最快速度开展工作,并通知学生家长。
伊宁县第三小学德育处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