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教室安全防护制度
一、每个美术室要设一名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安全防护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各级领导也要支持安全员的工作。
二、电器或电源线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接电线。
三、上课完毕后,应整理好仪器,离开美术室要检查水龙头、门窗、电灯、电源是否关好,把仪器放回原处。
四、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等忽视安全而造成的火灾、污染、中毒、人身重大伤害,美术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学校和教育局报告。
五、健全规章制度,完备安全防护措施,各种安全措施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六、对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而自行其是,学校有权停止其美术室工作,并作出限期整改的决定,并作为教学事故记录在案。
《3.美术室安全防护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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