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XXXXX人行道维修
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征求意见稿一
XXXXX审计局:
我们受贵单位委托,对XXXXXXXXXX人行道维修工程进行结算审核。我司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循我国现行有关的建筑法规、工程造价行业准则,根据贵单位提供的有关工程结算的资料进行审核。现将审核结果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XXXXXX人行道维修工程
(二)建设单位:*********
(三)施工单位: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开工及竣工时间:2016年6月22日开始,2016年6月30日竣工
二、审核原则依据
1、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人人工单价的通知》(建定[2014]280号);
2、XXX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布的《ZZZ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1);
3、建筑工程主要材料价格参照XXX省建设标准定额站、XXX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联合主办的《XXX工程造价信息》;
4、XXX省建设标准定额站颁布的其它有关工程结算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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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三、审核相关资料
1、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书
2、工程竣工验收单
3、工程结算书;
以上资料由建设单位提供,并对其工程项目及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唯一性负责。
4、《现场勘测记录》经委托单位、施工单位、编制单位共同参与,由编制单位制作。
四、审核有关说明
1.XXX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XX建定[2016]112号);
2、XX建监(2007)180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浮动费按60%计取;
3、工程保险按提供的发票金额计取;
4、社会保障费及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暂予以扣除,待提供发票后按实际缴纳金额计取;
5.本工程工程量依据竣工验收单工程量计取。
五、审核结果
本工程送审结算金额
126,781.91元,审核金额104,463.89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零肆仟肆佰陆拾叁元捌角玖分,核减金额22,318.02元,核减率17.60%。(详见《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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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维修工程结算审核汇总表》)。
六、主要核减原因
(一)送审部分多计工程造价
3.08万元
1、人行道工程高套子目多计造价2.46万元。其中: 1.1 送审原土 人工夯实平地子目不合理,子目平整场地已含此部分工作内容,核减造价0.13万元;(才0.13万)
2、措施核减0.28万元。 3、规费核减0.83万元。
(
2、
3、两项核减0.28+0.83=1.11万)
4、价差核增0.74万元。 5、税金核增0.61万元。
(
4、
5、两项核增0.74+0.61=1.35万)
编制单位:XXXXXXX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一六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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