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招聘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各学院:
根据学生勤工助学的相关规定与工作安排,现将本学年全校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招聘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招聘信息
2013-2014学年全校两校区各部门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招聘信息见附件1。招聘人数较多且分布在不同科、室的设岗部门,可在招聘点张贴各科、室具体的招聘人数,以便学生应聘。
二、招聘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本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困难的学生优先;
2、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
3、学习努力,遵纪守法,无违纪行为;
4、身体健康,学有余力。
三、聘用时限
聘用期暂定一年(2013年11月1日—2014年10月31日)。
四、招聘程序
1、学生报名。10月10日—10月17日,应聘学生如实填写《安徽工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附件2),由学院初审签署意见后,到有意向的招聘部门报名。目前已在岗学生若有意向继续勤工助学,要按该通知要求重新申请;招聘部门接受学生的咨询和报名,并告知应聘学生参加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也可以在学生报名时现场考核确定是否录用。
2、部门考核。10月18日—10月21日,招聘部门对申请学生进行考核,并将初选结果(附件3)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中心,盖章的纸质版秀山校区送新大活30
7、佳山校区送教三223,电子版发xszzgz校内邮箱。
3、审核公示。10月23日—10月27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汇总各招聘部门报送信息,并在校园网主页公布拟录用学生名单,并将公示结果反馈各招聘部门。
4、签约上岗。10月28日—31日,招聘部门与受聘学生签订协议(附件4),对学生进行岗前培训, 11月1日,正式安排受聘学生上岗。
五、酬金标准及发放
校内固定岗位按照每人每月160元的标准计发酬金。每月工作时间不少于20小时,不超过40小时。用工单位每月须对录用学生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考核,根据实际工作表现确定发放金额。各月酬金发放工作的具体规范,另行布置 。
六、有关要求
1、勤工助学是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做好动员、推荐工作,把好初审关。
2、各招聘部门至少要指定1名或2名(本部门招聘的勤工助学学生分布在两校区)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学生勤工助学招聘工作,部门内各用工科、室相关老师可到招聘点联合参与招聘。
3、各招聘部门要按程序规范操作、把握好时间节点,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完成招聘工作。
4、在本次招聘中已申请未落实岗位的同学,把申请表交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东区送新大活307,本部送学生公寓5C-301室),在以后的调整补充中优先安排。
5、同一学生只能申请一个岗位,以免一人多岗。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