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选拔集团公司“十百千”
人才工程首批人选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党委、集团公司临矿发[2011]第58号文件《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集团公司首批 “十百千”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经集团“十百千”人才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
1、科技或管理专家、拔尖人才、专业技术(学科)带头人人选推荐选拔工作主要在公司管理岗及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中进行。重点推荐具有良好培养发展前景,关系到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领域,特别是涉及矿业、煤机、玻纤等主导产业及集团重点建设单位的管理及技术人员。
2、优秀高技能人才由各单位组织评选,报集团公司审查备案。
二、推荐选拔条件、首批人选类别、数量及待遇
按照临矿发[2011]第58号文件《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推荐要求
1、“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推荐选拔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严肃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坚持标准,突出重点,认真考察把关,充分体现本 1
单位人才技术优势及企业发展特点。要坚持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各单位推荐选拔人选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2、各单位推荐集团公司科技或管理专家、拔尖人才、专业技术(学科)带头人人选,要按照推荐范围和标准条件,不限名额,自主确定评选推荐人选,要经本单位优秀技术技能人才评选工作机构审核、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报集团公司优秀技术技能人才评选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优秀人才评选办公室)。评选集团公司优秀高技能人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组织评选。
3、集团公司优秀人才评选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被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并提出各层次人选推荐名单,报集团“十百千”人才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审查,临矿集团公司审批。
4、各单位推荐的科技或管理专家、拔尖人才、专业技术(学科)带头人人选,要经本单位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写出3000字的业务工作报告,填写《临矿集团“十百千”人才工程申报评审表》一式两份、《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百千”人才工程申报评审情况一览表》一式15份(用A3纸打印);申报人员必须提供主要技术成果或论文、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优秀高技能人才填写《临矿集团“十百千”人才工程申报评审表》一式两份。
5、各单位组织部门负责将单位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包括评选工作程序、推荐结果、公示情况)、《临矿集团 “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推荐汇总表》及评选推荐材料汇总后,于2012年2月10日前连同电子版一起,报集团公司优秀人才评选办公室。
联 系 人:刘瑞华、李善祥、高志勇、吴超
联系电话:0539-7108200、7108065
传真:0539-7108200、7108062
邮箱:lkjtzgc@163.comlsx7181@163.com附件:
1、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百千”人才工程各单位高技能人才名额分配表
2、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汇总表
3、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百千”人才工程申报评审表
4、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百千”人才工程申报评审情况一览表
二〇一二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