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辞职制度
1、辞职的涵义
●辞职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去所在单位工作,与单位脱离关系。
2、辞职的原则
一是要有利于人才分布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
二是要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人才的作用
三是要鼓励和支持人才到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工农业生产第一线及其它国家最需要的地区、行业和部门工作。
3、辞职的程序
①辞职申请人员填写《辞职申请表》,所在单位根据规定进行审批。 ②辞职人员所在单位将其辞职申请表及人事档案给当地人才交流中心; ③辞职申请人员情况符合条件的,但超过三个月单位仍不给办理辞职。发生争议时,可向当地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流动仲裁机构申请调节或仲裁。
4、辞职的条件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辞职必须经过批准: 一是国家和省、市(地区)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辞职后对工作可能造成损失的;
二是在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
三是从事特殊行业和特殊工种的;
四是从事国家机密工作,或曾从事国家机密工作,在规定的保密期内的; 五是经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批准,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六是辞职人员凡经单位出资培训的或单位出资引进的,如个人与单位订有合同,培训费和出资费按合同办理,如没有合同,单位可以适当收取相关费用,收取标准按照培训后或引进后在单位服务的年限,以每年20%递减;
七是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原因。
5、辞职的法律后果
●辞职后,辞职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人事关系。
●辞职人员辞职后一年以内被全民所有制单位重新录用的,工龄合并计算。 ●住房问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辞职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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