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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团支部工作指南

发布时间:2020-03-03 14:38:0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共青团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委员会

班 级 团 支 部 工 作 指 南

目录 团支部的基本任务

团支部的建设标准

一、团支部的产生

二、团支委的设置和职责范围

三、团小组的设置

四、团支部工作职责

团支部的工作制度

一、团员证制度

三、团内民主选举制度

四、团员奖惩制度

五、团费的收缴与管理制度

团支部的组织生活

一、团组织生活的内容

二、团组织生活的形式

团支部团员的发展

一、团支部新团员发展计划

二、青年学生入团的条件

三、发展新团员的程序

团支部的基本任务

团支部是团的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团的最基层一级组织,它同广大团员青年有着最直接最广泛的联系,是团的各项工作的显示终,在团结和教育青年中起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二十五条对团的基层组织任务的规定,团支部工作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共青团是一个培养青年的教育性组织,因此,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团支部的首要任务。团支部要从团员、青年的思想实际出发,经常对团员青年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革命理想教育,共产主义道德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充分调动广大青年的积极性,动员和组织他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积极奉献。

二、动员和组织团员青年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学习,全面成材,建功立业。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应当充分发挥先锋和突击队作用。团的支部要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动员和组织青年在学习中奋发向上,刻苦钻研,掌握过硬的科学技术本领,并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能力、身心等综合素质,把自己培养成二十一世纪的高素质人才,在本职位岗位上艰苦奋斗,争创一流成绩。要根据本单位学习或工作的需要,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开展各种学习、科技竞赛和文体活动,发挥团组织的突击队作用。

三、关心青年利益,密切联系青年群众。共青团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关心青年的全面成长,反映青年的要求,维护青年的正当权益,努力为青年提供具体有效的服务,是团支部不容推卸的责任。要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经常开展各种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帮助青年建功立业、成长成材。要指导青年过好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体育等业余生活,要关心青年的特殊利益和特殊问题。团支部要做青年的知心朋友,倾听青年呼声,了解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对于青年的合理意见,要主动向上级反映,并创造条件,努力帮助解决。要维护青年的正当权益,同危害青年的行为进行坚决的斗争,为青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加强对团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团支部的经常性工作。共青团是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有着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纪律。团支部应当做到“团要管团”,对于本支部的所有团员,都要做到有教育、有管理、有要求、有监督。要健全团的组织生活,是广大团员真正了解团的性质和任务,了解团员的义务和权利,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及时地表彰优秀团员,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对犯有错误的团员进行严肃的批评,给以必要的纪律处分。要向所有愿意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奋斗的青年敞开团的大门,积极的有计划地做好团员发展工作。要经常协助党组织对团员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及时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要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

团支部的建设标准

一、团支部的建立于支委会的产生

班级团支部是学校团的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是班级的核心。

1、团员人数在三人以上的班级可以建立支部。

2、团的支委会和书记由团支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分班等其它原因除外),改选一般放在第一学期开学初。团支部选举采用民主选举的方式

3、团支委选举要在学校团委、系团总支领导下进行,选举结果要上报上级团组织批准。

二、团支委的设置和职责范围

1、团支委人数一般三到五人。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

2、支委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中心工作和重大问题的解决须经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日常工作由各委员分工负责。

3、支委职责分工如下:

书记:负责团支部全面工作。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团组织的文件、指示、精神,随时向上级团组织反映情况,请示和汇报工作;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支部工作计划,交支委会讨论决定;负责定期总结工作,向支部大会汇报;主持支委会和支部大会;抓好支部班子建设;配合班主任做好班级常规管理等工作;做好宣传工作和青年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书记不在或缺额时,代理书记工作。

组织委员:负责团支部的组织建设工作。经常检查团员执行决议,履行义务,遵守团的纪律情况;组织团员过好组织生活;负责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新团员的发展工作;负责对团员的表彰和纪律处分工作;制定团员花名册,掌握团员基本情况;负责收缴团费、团员证注册等工作。

宣传委员:负责团员和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团员学习;搞好宣传工作,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风气,办好板报;协同班委开展好各种学习及文体娱乐活动。

三、团小组的设置

团章规定,在一个支部内可以分为若干小组。团小组的设置是团支部为便于对团员进行教育、管理和开展活动而划分的相对独立的活动单位。团小组在团支部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1、团支部要合理划分团小组,可以根据团员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情况划分团小组,住宿学生也可根据寝室为单位划分。

2、划分团小组要视团员人数而定,一般团小组人员在6-8人。如人数很少可以不划分团小组。

3、团小组组长的产生,可以有团支部指定或由本小组团员推荐,任期一般与团的支部委员会任期相同。

4、团小组活动应根据团支部的工作安排进行,其内容要与团支部的工作安排一致。

四、团支部工作职责

1、建立《共青团工作手册》,掌握团员的基本情况和数量变化。

2、按照规定的数量收缴团费。

3、按照上级团委规定的程序与要求认真搞好团员年度团籍注册。

4、做好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和违纪团员的组织处理工作。

5、做好团员发展工作。

6、组织支部团员及青年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7、根据上级团委要求积极开展优秀团支部创先争优活动。

8、领导支部团小组积极参加各类各项主题活动。

团支部的工作制度

团支部的工作制度是支部全体成员应共同遵守的行动准则,是团支部的工作规范。建立和实施团支部制度是实现支部工作稳定发展,提高支部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重要保障。团支部要根据工作需要,应建立民主选举制度、团员证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推优制度、团员活动考勤制度等。团支部应积极落实和推行各项制度,使团支部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

一、团员证制度

团员证制度是改革开放和商品经济发展的环境下,共青团组织以团员证为媒介,进行团员管理的一项组织工作制度,它由团员证和《团员管理条例》构成。团员证内容包括:团员自然情况,团籍注册,团的组织关系接转,团员荣誉记载,超龄离团,备注等栏目,并附有团费收缴卡。

(一)、团员证的功能:

1、证明团员政治身份;

2、转接团员组织关系;

3、进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

4、作为团员参加团内民主选举的资格证明;

5、记载团员获得的团内奖励;

6、方便团员参加团内活动。

7、作为团员超龄离团的永久纪念。

(二)、团员证的日常管理包括:

1、团员证颁发。新团员被上级团委批准入团后,团支部应及时通过郑重方式向其颁发团员证。团员证须经上级团委统一编号,贴有本人照片并由上级团委加盖骑缝铅印方有效。

2、团支部建立团员名册必须与团员证相对应,并根据团员组织变更、团籍注销等情况及时修订,以掌握团员的基本情况。

团员持证参加活动。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团员在组织规定的范围内持团员证可优先参加团内的活动。临时外出的团员可凭团员证与所到地区或单位的团组织取得联系,经同意后可到指定的团组织参加活动。团员在所在的团组织中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并向该组织缴纳团费。

3、团员奖励记载。团员记载的团内奖励为“优秀共青团班干部”荣誉称号。此荣誉称号为全国、省、地(地)和基层团委四个级别。团员获奖后,由团委直接在团员证“团员荣誉记载”栏内注明。

二、团员教育评议制度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一项基本工作制度,是对团员证制度的有效补充。每年12月-下一年4月我校都要通过一活动来完成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和优秀团员的评比表彰工作。团员教育评议活动一般分为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思想教育阶段。

这一阶段要通过组织团员学习文件和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使团员加深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自学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信社会主义制度,树立起与党和国家同舟共济的主人翁意识,增强共青团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明确做一名合格共青团员的基本要求。

(二)总结评议阶段

本阶段,每个团员要根据自己平时的表现和思想善对照团章写个人总结,在此基础上,以团支部或团小组为单位,召开民主评议会,开展批语与自我批评。通过民主评议,把团员分为四个层次:

1、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模范作用显著的为优秀团员;

2、基本达到团组织要求的,为合格团员;

3、与团组织要求有较大差距,经过民主评议,有决心克服缺点迎头赶上的,为经过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

4、放弃共产主义信仰,严重违法乱纪,丧失团员条件的为不合格团员。

(三)团籍注册及组织处理阶段

在民主评议工作完成并经上级团组织审定批准后,开始进入团籍注册及组织处理阶段。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此项工作以团支部或团总支为单位进行,具体操作如下:

1、凡经评议定为合格团员,由团组织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写注册时间,加盖注册印章;定为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暂组成注册三个月至半年;对极少数不合格团员,经教育仍无改进的,团组织应予以除名,不再为其输注册,并将有关情况写成书面材料报学校团委审批。

2、受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处分的团员,如果积极参加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在活动中认识并改正了自己的错误,经民主评议合格的可按时注册;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察看期间,其团员证由团组织收回。本人应照常参加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察看期满,恢复团员权利后,将团员证明发还本人并及时注册。

3、除组织上的原因外,团员没有按时参加教育评议活动,输团籍注册手续,团的组织应即及时提醒。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员证,既为失效。

(四)表彰阶段

每年五月四日青年节期间,校团委要对评选出的各层次的优秀团员进行表彰,并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三、团内民主选举制度

(一)、什么是团内民主选举制度

团内民主选举制度是共青团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产生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组织规程,是团内民主选举的原则、方法、组织程序等规定的总和。其中《团章》中关于团内民主选举的条文是团内民主选举制度的原则规定,团内有关选举工作的条例、规则、办法、意见等依据团章确定的原则制定的。团内民主选举制度是团的一项重要法规。

(二)、实施团内民主选举的重要意义

共青团组织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团内民主选举是团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团的生活中的集中体现。实施团内民主选举,对于充分发扬团内民主,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调动团员和团干部的积极性,密切团组织与团员青年的联系,提高团员青年的民主素质,创造一个使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推进团内民主建设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团支部民主选举的主要内容

团支部民主选举包括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一级团代会的代表;团支部委员会的按期换届;团支部出席上一级团代会代表和支委会候选人的产生程序。

四、团员奖惩制度

团员的奖励与处分是团员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团员教育的必要手段。

(一)团员的奖励及操作 团员的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授予“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两种形式。对于做出突出成绩的团员,可授予“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团员获得荣誉称号后,由团委将“优秀共青团员”记载在团员证内,并记入本人档案。对团员的奖励,都必须经团员所在团支部讨论通过,由授奖的该级团组织批准决定。

对团干部的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授予“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两种形式。对团干部的奖励,要经团干部所在的团支部讨论通过-,党组织审查同意,由团委批准决定。

(二)团员的处分及其操作

团员的处分可以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五种形式。

给团员以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处分,必须经团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给予团员开除团籍的处分,由团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系团总支审核并上报学校级团委批准。如果受到处分的团员是上一级党委管理的干部,应将处分决定报主管的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团支部上报处分团员的审批材料包括:团支部委员会对违纪团员所犯错误的结论报告;受处分者本人的检查材料;有关错误事实的主要材料;团支部大会通知的处分决定及本人对所受处分的意见等。

对团员执行团纪处分的时间,应从上级团委批准之日算起。在上级团委批准之前,团支部不能剥夺其团员权利。处分决定批准生效后,由团支部委员会通过受处分者本人。

留团察看的时间为六个月或一年。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得做青年的入团介绍人,其他权利和义务与一般团员相同。团员留团察看期满,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及时恢复团员 权利。如果在察看期间坚持错误,已丧失团员条件,应开除团籍。如果认为有必要处长察看期,再组其一个改正的机会,只可以延长一次,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如恢复受留团查看处分的团员权利,或延长察看期,都必须经团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一级团委审批。受到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团内职务处分的团员。享有和一般团员相同的权利。团支部受到留团察看处分,应同时免去其团内职务。受到撤消团内职务的处分,就不再同时组以其他团纪处分。撤消团内职务,不包括团小组长,团小组长犯错误,应给以其他团纪处分。

团员违犯国家法律,受到行政处分的,一般应开除团籍,其中严重触犯法律的,必须开除团籍。对于某些、犯罪情节较轻,或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或判处刑期较短的有期徒刑收监执行,不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如过去一贯表现良好,可以考虑不开除团籍,但必须给予团纪处分。

五、团费的收缴与管理制度

团费收缴工作是团支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不光是团组织管理教育团员的一项制度,也是团员组织保持经常联系,在经济上支持团的工作,履行团员义务,不断增强组织观念的一种必要形式。因此,团章规定,每一个团员都必须按时向团组织交纳团费。青年入团后,应从上级团委批准其为共青团员的月份开始,每月按时由本人向团组织交纳团费,直到离开组织为止。交纳团费的具体规定如下:

1、学校的学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一次,每次0.1元。

2、被开除团籍的团员,在恢复团籍后,在开除团籍处分期间的团费可以不再补交,如本人自愿补交,团支部也可以接收。

3、受留团查看处分的团员,在查看期间仍应按团章规定交纳团费。团员入党,在预备期只交纳党费,不交纳团费。

团费是团组织活动经费的来源之一,是团组织开展活动,活跃团的工作的重要物质条件。因此,团支部要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并经常教育团员认识交纳团费的意义,督促他们自觉发行团员义务,按规定交纳团费。对于个别连续6个月以上不交纳团费,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或不做团组织分配工作的团员,应按团章规定进行教育处理。

团支部的组织生活

团的组织生活是团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团员自我教育的具体形式,是加强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的重要途径。组织团员过好团的组织生活,可以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增强团员的组织纪律观念、监督团员履行义务、保证团员行使权利,是共青团组织先进性和严密性的重要体现,也是团内生活与青年活动有所区别的一个重要标志。

根据团员年龄的特点,在安排组织生活时,在内容上注重思想性和教育性,同时也应适当注意知识性和趣味性,要讲究实际效果不搞形式主义,内容要集中,针对性强,每次的组织生活都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帮助学生团员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一、团组织生活的内容

(一)学习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指示,讨论国内外大事。团支部应在组织生活中经常组织团员学习党的有关文件和精神,以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水平,使团员正确了解和掌握党的战线方针政策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内容,激励团员牢固地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认清自己所负的社会责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学习团章和团的基础知识,进行团的传统教育,学习团内文件。团支部应通过团课等方式组织团员学习团章,团的历史和团的传统,经常对团员进行团的性质、任务,团员的权利、义务及团内的组织纪律教育,增强团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从而能自觉地用团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三)及时检查团员完成工作的情况。团支部应发动团员讲座和制定团支部的工作计划及实施计划的措施,检查和总结团员在完成团支部交给工作的情况;同时团支部还应及时了解团员在工作、学习、生活上遇到的各种困难,并努力帮助解决。

(四)讨论团员共同关心的问题和团员的思想愿望、意见和要求。在思想上、工作上、学习上、生活中,团员们经常会出现一些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如:我的人生价值,怎样学好知识技能,如何提升自己的综合竞争力,怎样与别人相处,如何与父母、老师沟通等等。团组织要善于抓住这些现实的思想.在团内开展专题讨论,提高认识,加快自身发展。

(五)过好民主生活,开展表扬、批评与自我批评。团支部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每个团员汇报思想、学习、工作情况,针对团内存在的问题展开讨论,分清是非,批评和抵制不良思想对团员思想的侵蚀和影响,监督团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团内和其纪律,在思想上不断纯洁团的组织。

(六)对团员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共青团担负着为党培养和输送新鲜血液的光荣任务。团支部在系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指导和帮助下,组织团员学习党章,成立党章学习小组,使团员比较全面地理 解党的性质、任务、奋斗纲领和最终目标,使团员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为党的事业奋斗的崇高信念,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这也是团支部组织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团组织生活的形式

选择团的组织生活形式应讲求多样性,根据组织生活的内容和青年的特点,使之生动活泼、丰富多彩。在继续坚持并不断改进“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的基础上,大力推行团日活动制度,规范团的活动仪式,实施团员重温入团誓词制度。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团的组织生活形式。

(一)“三会两制一课”制度

“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团员自我教育的具体形式,是加强团的思想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团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内容。

1、“三会”指团支部要定期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并指导团小组开好团小组会。支部团员大会一般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团小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两制”指严格按照团中央的有关要求,每年定期实施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和年度团籍注册制度。

3、“一课”:即团课,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的主要形式,是提高团员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的有效途径之一。团课的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如授课、专题讨论、演讲等,一般情况下,每季度上一次团课。

(二)团日活动制度

团日活动由团支部组织开展,参加人员为全体在册团员,也可以吸收入团积极分子。每年的“五四”、“七一”、国庆、元旦、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的纪念日等,可作为固定的团日活动时间。团日活动原则上每学期开展2次。

每次团日活动要确定一个主题。内容包括:组织团员过团的组织生活;组织团员开展各类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团员面向社会开展各种服务性、公益性活动等。团日活动形式可以多种多样。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是发扬团内民主,健全团内政治生活,团内凝聚力的重要形式之一。民主生活会的内容主要是:过好民主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好民主生活会必须支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民主生活会一般以团小组为单位进行,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团支部要定期作好检查,将民主生活会经常化、规范化。开好民主生活会要准备一下内容:

1、明确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其主要内容是团员之间、团干部与团员之间进行思想交流,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团员、团干部找出工作中的优点和缺点,寻求克服缺点,改正错误的有效方法;增进团员间的情感沟通,摔掉思想包袱,增强团结,共同进步。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民主。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形式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注意会议的气氛,尽量引导团员畅所欲言,特别是提出善意的批评,不要以激烈的方式批评别人,更不能以粗暴的方式压制别人的意见;无论批评别人,还是自我批评,都要引导团员本着“治病救人”的方针提出,以“有则改之, 无则加勉”的态度接受。

3、民主生活会的方针是:“团结--批评--团结”,增强团结是根本,因此要鼓励团员敢于大胆暴露自身不足,但要防止无限扩大和无限缩小;要鼓励团员从实际出发批评别人,但要防止无中生有和点到为止;要使民主生活会真正实现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增进团结的目的。

团支部团员的发展

1993年团中央《关于加强发展团员工作的意见》再一次明确了新时期团员发展工作方针,即要“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的大门”。贯彻这一方针,要求团的组织在发展团员工作中遵循“支持标准,保证质量,加强培养,积极发展”的原则。“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养分是要坚持团员的政治标准,保证团员的政治素养,不能盲目降低团员标准,在团员发展中“送人情”,坚决杜绝在毕业班突击发展入团的现象,造成团员队伍素质下降;对凡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意为共产主义奋斗,努力学习、工作,自觉遵守法律和各项纪律,主动申请加入团的青年,都应及时吸收到团内来,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使更多的先进青年在团内参加学习,经受锻炼。“加强培养”,就是要注重青年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认真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并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未经团组织培养、考察的青年,一般不得发展入团。“积极发展”,就是要经常做好发展团员工作,保证团员队伍健康稳定发展。

一、团支部新团员发展计划

为了及时有计划地做好团员发展工作,每个团支部都要制订团员发展计划。团员发展计划可分为年度计划和学期计划两种。制订计划应当切合实际。要根据本单位青年积极分子队伍和团员与青年的比例确定发展新团员的数量。要统筹安排工作,把握好发展新团员工作的节奏,团支部要将发展新团员计划与整个团的工作计划通盘考察,合理安排,确定发展新团员的时间,并保证高质量地做好发展新团员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青年学生入团的条件

根据《团章》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对申请入团的青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察:

1、思想先进。自学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响应党的各项号召;认真学习政策、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接受并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

2、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积极参加各种文体、集体活动和各项社会实践活动。

3、具有良好的共产主义品德。遵守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及团的纪律;热爱集体,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和集体的利益;热情支持好人好事,勇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

4、能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周围的青年一道进步。

5、能严格要求自己,在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发展新团员的程序

根据《团章》和团内的有关规定,青年入团应履行以下手续:

1、要求入团的青年,必须向团支部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内容包括本人对团组织的认识和入团动机、本人基本情况及优缺点的自我认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2、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定为入团积极分子的,要及时登记到《共青团工作手册》。

3、确定发展对象。建立支部的班级由团小组提名,团支部在广泛听取班主任、团内外同学和任课老师的意见后,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后逐级上报校团委。

3、确定发展对象的学生统一参加学生业余团校学习,并参加各项实践活动,经校团委考核合格后,颁发学生业余团校结业证书,一般情况下,未能取得结业证书的学生延期发展。

4、

2、凡申请入团的青年,必须有本支部两名团员做介绍人。介绍人可由申请人自己选择,也可由团支部指定。介绍人应负责地向团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经历、表现以及培养、考察情况,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

3、申请人必须认真如实地填写入团志愿书。介绍人应在入团志愿书上填写自己的意见。

4、经支部委员会审查,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5、报上级团委批准。经上级团委的委员会批准后,申请人才能成为团员。

6、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

7、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

团支部工作指南(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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