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及时合理确定新录用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务和级别,进一步规范新录用人员任职定级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通知》(闽委组通[2009]80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党群机关新录用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任职定级程序、材料送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职定级程序
1、本人对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
2、由区委组织部(人劳局)会同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对拟任职定级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核材料为拟任职务和拟定级别提出意见。(考核材料由用人单位考核人员撰写后交由考核组其他成员会稿无异议后正式上报,考察预告在考核组开展考核的同时张帖在新录用人员所在单位。)
3、新录用人员任职定级材料经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同时将《新录用人员任职定级花名册》(EXCEL格式)以电子邮件发送到马尾区教育局人事科窗口。
二、材料送审时间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三十日内进行考察工作并报送任职定级材料,同一批次录用人员应尽量同一时间考察、同一批报送材料;未及时考察并报送材料的,组织人事部门应作书面情况说明。
三、送审材料
1、新录用人员任职定级报告1份(需经所在单位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后);
2、《新录用人员任职定级花名册》1份(名册应加盖公章;新录用人员参加工作时间以其到单位报到时间为准);
3、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材料1份(由区委组织部(人劳局)、教育局及用人单位联合考核,考核组成员签字);
4、《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一式3份(内容应填写规范完整,不得空缺和涂改
5、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两份(16开及A4表)
6、盖单位公章的毕业证书复印件2份 身份证复印件1份。
7、公示公告及公示报告一套
8、本人对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