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上报“五类人员”注意事项
拔山小学各班(包括幼儿班):
根据忠教财[2017]39号《忠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学年度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各班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广泛宣传资助政策,通过家长会、学生会、班级QQ或微信群宣传资助政策及资助流程。
二、受助学生申请时必须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原始证件并交复印件,材料如下:
1.申请表1份;(由年级组长到郭玉玲处领取)
2.受助学生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含户口页、受助学生及监护人页、人员增减页);
3.受助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可一项或多项):
(1)《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最近2月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相关凭证原件,复印件1份;
(2)民政局出具的孤儿或困境儿童证明及最近2月领取孤儿补助相关凭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受助学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第二代)原件,复印件1份;
(4)建卡贫困户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获得:1○学校统一查询http://cx.cqfp.gov.cn/,打印证明材料(受助学生必须在名单之列),加盖学校公章。○2家长到当地乡镇(街道)、政府出具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 (5)受助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1份:(仅限幼儿班)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意外事件(需提供相关证明、照片等材料),家庭主要成员患重大疾病(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重大疾病诊断书及住院缴费证明)等,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需提供村(居)委出具的其他困难证明材料。
三、各班主任要通过各种方式查询学生是否“五类人员”,确保不错报漏报一人。(重庆市贫困农户信息公开查询网址:http://cx.cqfp.gov.cn/)
四、材料上交顺序:每个学生一叠按“申请表—户口簿复印件—佐证材料—打分表(幼儿班才有)
五、材料上交时间:2017年9月14日以前。
六、请各班将此信息转发至班级QQ群,并截屏私发给郭玉玲。
忠县拔山镇中心小学校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