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2013年毕业生户口顺利迁出并落户现将毕业生户口迁出、落户及其他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毕业生户口迁出注意事项:
一.入学报到时将户口迁至学校的2013届毕业生,保卫处根据招生就业处提供的信息统一将户口迁出。保卫处不单独接收、修改学生户口迁移地址。
二、入学时户口未迁的2013届毕业生,若想将户口迁到工作单位的,需要咨询工作单位所管辖的公安局。
办理落户及其他注意事项:
一、学生毕业后户口迁出学校,希望学生尽快持收到的迁移证根据自身情况到人才市场或单位所管辖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应届毕业生的迁移证毕业当年年底有效。
二、迁移证改迁:
应届生凭迁移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道证(原件复印件)到白杨派出所改迁。
三、迁移证丢失补办程序:
1、应届毕业生不要求改签地址,凭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到白杨派出所办理补办手续。
2、应届毕业生需要改迁地址,需携带原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未落户证明(原迁入地为杭州地区除外),毕业证、报到证、劳动合同的(原件复印件)、社险清单到白杨派出所补办并改迁。(其中改迁地址为原籍的报到证、劳动合同社险清单不需要。)
如有问题可联系保卫处洪薇老师,联系电话86929047。
《户口迁出学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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