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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延长索赔书[材料]

发布时间:2020-03-02 00:33:2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名称]

总承包工程

索赔书 – 编号:[

]

因工期延长之经济损失中期索赔书

业主方

[业主方名称] [注册办事处地址]

建筑设计顾问

[建筑设计顾问名称] [注册办事处地址]

总承包方

[总承包方名称] [注册办事处地址]

专业分包单位(

系统) [专业分包单位名称] [注册办事处地址]

专业分包单位(

系统) [专业分包单位名称] [注册办事处地址]

[

日]

内容

页数

1.第一章 :合同内容及单位 [

]

2.第二章 :合同条件理据及索赔简介 [

]

3.第三章 :经济损失索赔计算 [

]

4.第四章 :总结 [

]

5.

第五章 :附件

1 第一章 : 合同内容及单位

1.1 [

],注册办事处地址为 [

],(此后称之为〝建设单位或业主方〞) 于 [ ]年[ ]月[ ]日发出中标通知书委托深圳中海建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105号中建大厦18楼(此后称之为〝总承包方〞)负责执行及完成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

]之总承包工程(此后称之为〝工程〞)。

1.2 建设单位委托 [

],注册办事处地址为[

],(此后称之为〝

〞)进行供应、安装、测试完成及保修 [

]专业分包工程。

1.3 建设单位委托 [

] ,注册办事处地址为 [

],(此后称之为〝

〞)进行供应、安装、测试完成及保修 [

] 专业分包工程。

1.4 其后总承包方与上述指定分包单位分别签订 [

] 工程(此后称之为〝

工程〞)的分包合同(此后称之为〝指定分包合同〞)。

1.5 [

] 为本工程之设计院。

1.6 [

] 为本工程之建筑设计顾问。

1.7 [

] 为本工程之结构设计顾问。

1.8 [

] 为本工程之工料测量师。

1.9 [

] 为本工程之机电工程设计顾问。

1.10 按照合同文件(详见[

]第 [ ] 条),建设单位/业主方计划于[

] 市兴建 [

]。

1.11 按照合同文件 (详见[

]第 [ ] 条),总包工程的范围乃按中标通知书、合同函件、合同图纸、合同规范以及其它合同文件内所要求、规定及描述为上述工程提供设计、物料供应、施工/安装、编制施工图、竣工图、测试、维护、验收及统筹。

1.12 按照合同文件 (详见[

]第 [ ] 条),各专业分包工程范围包括: a) [

] 供应及安装工程; b) [

] 供应及安装工程; c) [

] 供应及安装工程; d) [

] 供应及安装工程; e) [

] 供应及安装工程。 所有有关上述专业分包(“指定分包”)工程施工单位之选择、招标、协商及定标等安排由建设单位负责。

1.13 根据合同文件 (详见[

]第 [ ] 条) ,工程总工期为[

]日历天。总承包金额为人民币[

]。开工日定为[

]年[

]月[ ]日,竣工日定为[

]年[

]月[ ]日, 总工期为[

]日历天。

2 第二章 :合同条件理据及索赔简介

2.1 本经济损失索赔书提供索赔理据、细则及估算,并要求建设单位/业主方按有关合同条款给予总承包方及各专业指定分包方作出合理的补偿。

2.2 由于下述事故妨碍了工程之原计划正常进行,[

] 工程之工期无可避免地被干扰对工程的进度及竣工造成直接的影响,并造成无可避免的延误及损失,因此总承包方曾提交下列工期延长的申请: 2.2.1 总工期延长申请报告之一(总承包方函件函号: [

] – [

]年[

]月[

]日);

2.2.2 总工期延长申请报告之二(总承包方函件函号: [

] – [

]年[

]月[

]日);

2.2.3 总工期延长申请报告之三(总承包方函件函号: [

] – [

]年[

]月[

]日);及

2.2.4 总工期延长申请报告之四(总承包方函件函号: [

] – [

]年[

]月[

]日)。

2.3 上述事件对总工期所做成的影响及延误为[

] 日历天,详见下述:

延误事件 工期延误(日历天) 工期延误,已考虑因延误事件同时发生所造成的因素及影响(日历天) 2.3.1 [延误事件一] [

]天 [

]天 2.3.2 [延误事件二] [

]天 [

]天 2.3.3 [延误事件三] [

]天 [

]天 2.3.4 [延误事件四] [

]天 [

]天 总累计 [

]天 [

]天

因此,总完日工期应由[

]年[

]月[

]日延迟至[

]年[

]月[

]日。

2.4 总承包方不但经以履行合同上的义务和条件,并作出最大的努力及加快措施(包括假期加班施工)预防和尽力减少延误。综合以上总承包方工期延长申请 [

] 至[

] 所述事故的影响,总工程 因而受到严重影响及干扰,总承包方及各指定分包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总承包方按总承包合同条件第 [

]条,可向建设单位要求作出由此延误及干扰所引起的相关费用及经济损失赔偿。

2.5 第三章详述详列索赔的项目及赔偿计算。

2.6 根据第三章所述分析及计算,总承包方按总承包合约条件第[

]条,向建设单位要求补偿因此而蒙受的直接损失和/或额外支出的经济损失合共人民币[

] 。

3 第三章 :经济损失索赔计算 3.1 由于前述的延误及干扰,总承包方因而承担了不可预见及无可避免的经济损失。在此索赔书,总承包方现提出以下的经济损失索赔计算。

3.2 工期延长经济损失 3.2.1 总公司管理费 3.2.2 项目管理人员薪金费 3.2.3 工地工程管理费用 3.2.4 保固金期延长利息损失 3.2.5 履约保证书期延长所增加之费用 3.2.6 保俭期延长所增加之保俭费 3.2.7 利润损失及机会损失 3.2.8 [

] 工程指定分包单位的工期延长经济损失 3.2.9 利息 3.2.10 税金

3.3 总公司管理费 3.3.1 每一工地都需要为总公司提供费用以维持总公司之运作。由于延误的问题,此费用便不能如常提供。

3.3.2 总承包方设于深圳及 [香港的总公司] 办公室为工地提供服务、管理、支持及咨询,由于延误的问题,该等服务便无可避免地被延长,也因此而产生了不必要的费用,须要给于公平和合理的补偿。

3.3.3 在一般情况下,总公司管理费都使用 “Hudson” 方程式计算: 总公司管理费

x 合同总承包金额

x 工期延长期

100

合同总工期

3.3.4 根据总承包方会计师于[

], [

] 及[

] 年度的审阅报告,总承包方于该年度的深圳总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 [

] %及[

] %,即平均为 [

] %(详情附件 [

] ), [而位于香港的总公司管理费用则估计分别为[

]% [

]%及[

]%,即平均为[

]%(详情附件 [

])],即合共[

]%。

3.3.5 由于工期被延长了[

]天,因此总包方总公司管理费的计算应如下: [

]% x人民币[

] x [

]天

[

]天

= 人民币[

]

3.4 项目管理人员薪金费 3.4.1 按照原合约,任何暂定或永久工作项目均必须在原合约完工期内完成。原合约完工期为[

]年[

]月[

]日。

3.4.2 工程的完工日由原计划[

]年[

]月[

]日延迟至[

]年[

]月[

]日 (共[

] 日历天),总承包方在原合约完工期内,准备了足够的管理人员及资源来进行工作。

3.4.3 如前所述,综合总承包方工期延长申请[

]至[

]所述主要事故的影响,总工程受到严重影响及干扰,总承包方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总承包方必需在工期延长期间保留原有管理班子以继续履行及完成相关工作。

3.4.4 额外工地管理人员薪金费用的计算

(2) 按照总承包方的地盘工程直接费及管理费明细表(附件[

]),总承包方的地盘管理人员之总薪金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为人民币[

]。

(2) 因此由[

]年[

]月[

]日起, 因工期被延长了[工期延长]天而引起的额外工地管理人员薪金费用为: 人民币[

] ÷[

]天 x [

]天 = 人民币[

]

3.5 工地工程管理费用 3.5.1 在工程延误期间,总承包方需继续履行对建设单位、各分包、设计师、监理及各政府部门联系及协调之责任,支付因维持工地办公室的运作包括一切行政及管理所须的支出及费用。

3.5.2 额外工地工程管理费用的计算

(1) 按照总承包方的地盘工程直接费及管理费明细表(附件[

]),总承包方的地盘管理费用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的总支出为人民币[

]。

(2) 因此由[

]年[

]月[

]日起, 因工期被延长了[

]天而引起的额外工地管理费用为: 人民币[

] ÷[

]天 x [

]天

= 人民币[

] 3.6 保固金期延长利息损失 3.6.1 按总承包合同条件第[

] 条,保固金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即人民币[

] x [保固金之百分比]% =人民币[

]。

3.6.2 工程的完工日由原计划[

]年[

]月[

]日延迟至[

]年[

]月[

]日(共[

] 日历天),因此保固金的发放亦将延期[

]天。利息损失为年息[

]% 3.6.3 保固金期延长利息损失的计算

人民币[

] x [

]% x [

]天 ÷ 365天 = 人民币[

]

3.7 履约保证书期延长费用 3.7.1 按总承包合同条件第[

] 条,总承包方须有一间[保险公司或银行]担保,以总承包合同条件[附录内]指定的金额(承包金额的百分之[

],担保约履行总承包合同。按照总承包方的履约保证书费用明细表(附件[

]),总承包方的履约保证书费用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为人民币[

]。

3.7.2 工程的完工日由原计划[

]年[

]月[

]日延迟至[

]年[

]月[

]日(共[

]日历天),因此履约保证书期效亦延长[

]天。

3.7.3 履约保证书期延长费用的计算 人民币[

] x [

]天 ÷[

]天

= 人民币[

]

3.8 保俭期延长所增加之保俭费用 3.8.1 按总承包合同条件第[

] 条,总承包方须投有及维持工程 [一切险及第三者保俭]。按照总承包方的保俭费用明细表(附件[

]),总承包方的保俭费用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为人民币[

]。

3.8.2 工程的完工日由原计划[

]年[

]月[

]日延迟至[

]年[

]月[

]日(共[

] 日历天),因此保险期效亦延长[

]天。

3.8.3 保俭期延长所增加之保俭费的计算 人民币[

] x [

]天 ÷[

]天

= 人民币[

]

3.9 利润损失及机会损失 3.9.1 因上述[3.3]至[3.8]各项额外的费用及支出,总承包方亦受到附带的利润损失及机会损失。

3.9.2 根据总承包方过往业绩纪录,利润损失及机会损失平均为年息[

]%。

3.9.3 利润损失及机会损失的计算

(¥) (1) 总公司管理费

[

] (2) 项目管理人员薪金费

[

] (3) 工地工程管理费用

[

] (4) 保固金期延长利息损失 [

] (5) 履约保证书期延长费用 [

] (6) 保俭期延长所增加之保俭费用

[

]

小计(暂定) [

] =人民币[

] x [利润损失及机会损失平均年息]% x [

]天 ÷ 365天 = 人民币[

]

3.10 [

]工程指定分包单位之工期延长经济损失

3.10.1 上述各项(包括以上由[

]至[

]之项目)总承包方因工期延长所受到经济损失的理据及原则同样适用于指定分包单位。

3.10.2 按总承包方之要求,指定分包单位已呈交上就其[

]工程部份因工期延长所受到经济损失计算,总金额为人民币[

] (详见附件 [ ])。

3.11 利息

3.11.1 上述的各项损失附带着额外的利息费用,银行借贷利率为年息[

]%。

3.11.2 工程的完工日由原计划[

]年[

]月[

]日延迟至[

]年[

]月[

]日,(共[

] 日历天)。

3.11.3 利息费用的计算

(¥) (1) 总公司管理费

[

] (2) 项目管理人员薪金费

[

] (3) 工地工程管理费用

[

] (4) 保固金期延长利息损失 [

] (5) 履约保证书期延长费用

[

] (6) 保俭期延长所增加之保俭费用 [

] (7) 利润损失及机会损失 [

] (8) 指定分包单位之工期延长经济损失 [

]

____________

小计

[

] = 人民币[

] x [年利率]% x [

]天 ÷ 365天 ÷ 2 = 人民币[

]

3.12 税金

3.12.1 总承包方须因上述额支出及费用另行缴付3.83%的税金。

3.12.2 因此, 因工期被延长了[

] 日历天而引起的额外税金为: 人民币[

] x 3.83% = 人民币[

]

3.13 索赔计算总结

综上所述, 由建设单位/业主方延误而引致总承包方额外支出及损失如下: 人民币

(1) 总公司管理费 [

] (2) 项目管理人员薪金费

[

] (3) 工地工程管理费用 [

] (4) 保固金延期利息损失

[

] (5) 履约保证书期延长费用

[

] (6) 保俭期延长所增加之保俭费用 [

] (7) 利润损失及机会损失 [

] (8) 指定分包单位之工期延长经济损失 [

] (9) 利息

[

] (10) 税金

[

]

总计

[

]

4 第四章 : 总结

4.1 在投标及议标的时期,总承包方及各专业分包单位只能对已认知和可预见的事项及工序在其标价和进度计划作出合理和符合逻辑的预算和评估。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也不可能对那些未能预见的干扰和延误或那些在合同上没有明确地或暗示地提及和预见的事故负上任何责任。基于这个原因,建设单位应要对总承包方按以上所述作出赔偿。

4.2 由于业主方/建设单位 [多项设计变改], 致使总承包方及有关专业分包受到严重延误、干扰及影响,未能按照施工总进度计划完成工程。[总承包方及有关专业分包在收取相关设计图纸后即全面进行图纸深化及设备送审工作,同时在此期间亦及时与相关顾问单位进行技术沟通,并且亦安排施工人员在未有施工图审批同意的情况下就展开了前期工作及在设备未有审批同意的情况下安排了设备采购工作,更甚至在假期间安排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坚持在工地施工,为此,总承包方认为其所采取的这些措施对施工顺利完创造了优良的条件。上述事宜为本工程所有参建单位所共睹之事实。同时由于总承包方不但经以履行合同上的义务和条件,并作出最大的努力及措施(包括假期加班施工)预防和减少延误,因而现要求业主方/建设单位对被延误和干扰所受到的经济损失给于公平和合理的补偿。]

4.3 根据总工期延长申请报告之中所估算的延误,本工程进度及完工日被延误了[

] 日历天

4.4 由于上述之原因,总承包方按总承包合同条件第[

]条,向建设单位要求补偿总承包方因此而蒙受的直接损失和/或额外支出的经济损失合共人民币[

]。

5 第五章 : 附件

附件一:[

]

附件二:[

] 附件三:[

]

工期索赔

工期延长申请报告

延长工期申请报告

工期延长申请报告

工期延长申请报告

延长工期申请报告

延长工期申报表

工期延长申请

工期索赔报告

工期索赔报告

工期延长索赔书[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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