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扣分罚款规定
一、扣十二分:
1、营运车辆超载20%以上的车辆,包含出租车、长短途客车(不含公交车)、校车。超员20%~50%时罚款1000元。超员50%以上罚款2000元。
2、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罚款2000元。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罚款1000元
3、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罚款200元。
4、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上擅自停车(没有事故、车辆故障等原因)。
5、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6、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罚款2000元
7、酒后驾车,并扣押驾照6个月,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现金处罚。
8、醉酒驾车的吊销驾驶证,并处刑事责任处罚,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照。营运机动车2000元,非营运1500元。
9、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并给予200-2000元和扣车的处罚。
10、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1、对于使用伪造、擅自更改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等行为的。罚款2000元。
12、高速公路上停车、倒车、逆行和借助中央隔离带缺口掉头等行为的。
二、扣六分:
1、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牌照架罚款200元,扣6分。
2、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罚款200元。
3、货车超载30%以上,或违反规定载客的车辆。
4、营运客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罚款500元,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的。罚款200元。
5、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速未达到20%。
6、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速达到20%以上未达到50%的。
7、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8、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雾灯,车速不得超过60公里/小时。与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40公里/小时,与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以上三条未做到的。
9、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罚款1000元。
10、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如车辆出现事故或者故障应该及时打开双闪,然后减速并线到外侧车道,待遇到港湾或者安全地带再停车。
1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12、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者。
13、驾驶机动车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者。
14、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
15、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罚款200元。
三、扣三分: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未按规定车道行驶(小型车在内侧快速车道,大型车在外侧慢速车道)。
2、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车速未达到20%。
3、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4、驾驶营运客车(不含公交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5、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车速的。
7、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8、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禁止标线指示的。
9、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逆向行驶罚款200元。
10、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11、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12、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扣二分
1、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在交叉路口附近停车的。
2、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罚款200元。
3、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
4、未系安全带的。
5、加塞行为
6、不按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
7、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8、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9、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10、驾驶校车上道路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11、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校车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五、扣一分:
1、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一般应遵循空车让重车,单车让拖挂货车,大车让小车,货车让客车,教练车让其他车,普通车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下坡车让上坡车。
3、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比如车顶顶着一个双人床床垫,后备箱拉一个大尺寸的货物造成盖不上后备箱盖等。
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六、罚款项目:
1、
2、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罚款200元。
3、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行驶的罚款200元。
4、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元。
5、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疾病仍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