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申报
一、政策依据:
《河北省流动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冀人发[1998]168号”
凡人才中心委托存档人员,需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均可按要求自行到人才中心档案管理中心办理相关申报手续
二、申报条件:
1.员级
中专、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后申请“员”级资格
2.助师(初级资格)
A中专毕业后取得“员”级资格满4年后申报
B大专毕业后取得“员”级资格满2年后申报
C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可申报
3.中级资格
取“初级”资格满4年,有本专业论文及相应业绩成果,职称英语及计算机考试合格后可申报中级
4.副高级资格
取得“中级”资格满5年,有本专业论文及相应业绩成果,职称英语及计算机考试合格后可申报副高级
5.高级资格
取得“副高级”资格满5年,有本专业论文及相应业绩成果,职称英语及计算机考试合格后可申报正高级
注:须参加全国统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按考试有关规定执行。
三、准备材料
1.申报“员级”
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并由所在单位盖章,将呈报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小二寸的两张一寸、8元工本费交到省人才中心
2.申报“初级”
填写《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并由所在单位盖章,将呈报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小二寸的两张一寸、8元工本费交到省人才中心
3.申报“中级”
需要提前考过职称英语和职称计算机(考试时间由我中心统一通知)。
四、每年8或9月份由我中心统一通知申报中、高级具体工作。
《职称评审申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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