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
甲方:三亚千成商旅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协议项目
乙方自愿将_____________牌汽车挂靠在甲方名下,该车发动机号: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牌照号_________;颜色:_______;该车产权归乙方所有。
二、挂靠条件
1、乙方所挂靠车辆必须是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的车辆。
2、车辆除正常保险外,必须购置车上乘客座位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3、签订本协议之日起向甲方交纳营运车辆指标占用费人民币元整(¥元);保证金元(¥元), 1
保证金在合同到期后,抵扣乙方应付费用后,余额退还乙方.
4、乙方在甲方交付使用车辆营运手续开始,每月向甲方交纳管理费人民币元(¥元),付款日期为当月日之前(遇节假日顺延,逾期每天加收10元)。
三、车辆管理
1、乙方车辆在甲方公司挂靠期间,由乙方自己进行车辆管理,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照章纳税,合法经营。
2、车辆挂靠期间甲方无权将该车抵押﹑转让﹑拆卸﹑改装﹑
更换。
3、车辆挂靠期间车辆的养路费﹑公路基金﹑车辆船使用税和
车辆保险(主要险别:车身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及车上座位乘客险)等由甲方统一购买,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按时支付以上购置费,并提供原件备案,逾期甲方有权用乙方保证金强制购买乙方车辆相关保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座位乘客险),事后乙方须补齐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车辆年检或中止车辆经营使用权,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责任
1、甲方仅是该车的挂靠(落户)单位,不拥有该车的产权。甲
方随时为乙方提供该车年检、办证、保险、理赔等相关手续的合法签章等。
2、甲方负责对挂靠车辆按国家交通管理法规按时进行二保﹑年
检的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不及时对乙方车辆进行二保﹑年检,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赔偿。
3、甲方可为乙方在车辆挂靠期间提供客房、机票的优惠政策。
4、甲方积极建立客源销售网络,并尽最大能力为乙方提供客源。
五、乙方责任
1、该车产权属乙方所有,如发生意外交通事故在车辆保险范围
以外的损坏﹑丢失﹑以及人身伤亡引起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按照规定进行二保﹑年检和参加甲方所通知的政策
性法规培训。
3、乙方在合约期间,不得做出损害甲方公司形象的行为,否则甲方
有权拒绝为乙方年检或终止协议,终止协议后,指标占用费及保证金概概不退还乙方。
4、乙方挂靠车辆在使用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乙方承担
全部责任。
5、乙方应保证此车辆营运范围仅限于全岛,区域外由乙方违规所
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理,对甲方所造成的影响及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六、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各项条款的约定,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对方支付协议总额10%的违约金。
2﹑ 乙方必须按照协议要求对挂靠车辆的保险总额投保,否则视
乙方违约,甲方可在任何情况下立即停止协议,并通知相关部门,挂靠押金不退还乙方。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三亚市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所签本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
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人:法人代表人:
联系人:联系人:
开户行:开户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签定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