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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教学方法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8 16:36:33 来源:教学心得体会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需要全方位的复合型人才,学校作为人才培养的摇篮,其作用是举足轻重的,高校教师作为人才的培养者,又肩负着人才强国的重任。作为一名高校教师,应该严于律己,严格用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来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师德、师风和行为,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师。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分别从高等学校法律制度、高校学校教师法律制度、高等学校学生法律制度、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制度、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法律制度、民办高等教育法律制度、中外合作办学法律制度七个方面探讨了高等教育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学习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对于每一位高校教师都有着不可忽略的作用。

第一章主要从高等学校的类型、高等学校的设立、变更与终止、高等学校的权利与义务以及高等学校的章程和高等学校的内部组织机构五个方面阐述了高等学校法律制度。

第二章主要从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职称与聘任制度以及高等学校教师常见法律纠纷及权利救济进行了综合性的概述。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第三章从高等学校学生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高等学校招生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及高等学校学生常见法律纠纷及救济进行了论述。学生是在依法成立或国家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规定条件具有或取得学籍,并在其中接受教育的公民。

第四章从学业证书与学位制度进行重点论述,学业证书是指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在该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正式注册参加学习并完成规定学业的受教育者颁发的书面凭证。简单地说,学业证书就是受教育者按规定完成相应学业而获得的凭证。它表明受教育者完成了一定阶段、一定范围和程度的知识和技能的学习,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教育标准。

学业证书制度是保证教育活动正常有序进行、保证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教育管理制度乃至人事管理制度的重要支柱之一。在现代社会生活中,获得某种学业证书,通常是个人进入高一级学校学习或从事相应职业的必要条件,也是用人部门选拔和录用人员的重要依据,学业证书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学位制度,即为针对学位授予的级别、学位获得者的资格、学位评定、学位管理而设立的制度。我国的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和博士三级。学科门类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包括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等)、数学、教育学(包括体育学)、文学(包括语言学、艺术学、图书馆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军事学十二类。

第五、

六、七章分别论述了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法律法规、民办高等教育法律法规和中外合作办学法律法规,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民办高等教育和中外合作办学作为中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了解和认识其的法律法规是作为一名大学教师应具的知识,而其中较为重要的是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独立的教育制度,是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推动器,也是建立职业教育体系和调整教育结构的要求。成人教育制度是指按成人教育活动的目的、方针、法律性规范及组织等运行的成人教育体系。在整个教育事业中,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同等重要。通过培训,提前了工作人员以及未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养,为建设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有着重要的意义。

作为当今的一名高等学校教师,应充分了解把我当代大学生特点和现状。当代高校学生出现如下特点:一是学生家庭结构复杂化;也就是高校学生来至不同阶层的家庭,不同家庭背景赋予了学生不同的价值观。二是大学是社会的一部分。在大学校园这样一个简单与复杂、纯真与成熟并存的环境中,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正处在人生的转型阶段,他们渴望社会、渴望实践、渴望成长,却脱不了学生的稚嫩和单纯;他们急欲表现自尊、自立、自主,却往往在关键时刻不知所措。三是大学生的特殊地位来说,当代大学生处在信息、知识、潮流的最前沿,对国家政治、社会利益导向极其敏感,怀着一腔热血和献身国家、献身社会的雄心壮志,准备凭青春和精力在社会建设事业中大展身手,作为国家未来的接班人和掌握先进知识和技术的知识分子,其地位和权益更应得到重视和有效的保障。

因而,作为当今的一名高等学校教师,应该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传道授业解惑以及培养人才。教师是一个不断学习知识、不断传授知识的职业,时刻不忘提升自我、夯实基础。同时兼备教师职业道德和必要的法律意识,不光要传道授业解惑,还应恪守纪律,全面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

推荐第2篇: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学习《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主要探讨了高等学校法律制度、高等学校教师法律制度以及高等学校学生的法律制度务、学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制度、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法律制度、民办高等教育法律制度及中外合作办学法律制度。

一、高等学校法律制度

主要是从高等学校的类型、高等学校的设立、变更与终止、高等学校的权利与义务、高等学校的章程、高等学校的组织机构这五部分来阐述。其中高等学校的类型、高等学校的设立属于有关高等学校的基础知识,后三者则从权利与义务、章程、内部组织机构方面分别阐述了高等学校的法律制度。

从法律角度看,高等学校分类的标准主要有三种:按举办主体分,按办学形式分和按办学层次分。高等学校的设立、变更与终止均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符合一定的原则,进行相应的程序。学校作为依法成立的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专门机构,为完成其基本职能,必须拥有相应的权利。权利和义务是相统一的,有权利一定要成都一定的义务,有义务就必须有权利。高等学校有一系列的权利,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高等学校章程指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政策运行,主要就办学宗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财产管理与处置等重大的、基本的问题作出全面规范而形成的自律性的基本文件。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旅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高等学校应当以章程为依据,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实施办学和管理活动、开展社会合作。高等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是指高等学校内部的领导管理制度、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范围和相互关系的根部组织制度,我国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二、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制度

在高等教育里,维护高等教育教师的合法权益是举足轻重的,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就要依法保护教师的法律地位。这在高等教育法规里面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具体来说是通过教师所享有的法定权利与义务表现的,而法定的权力与义务直接来源于法律对教师身份的确定和相关的具体法律制度。由于目前我国高校教师的身份与地位,法律上尚未明确规定,加之处于转型期的高教体制,都对教师的权利义务有直接的影响。高等学校教师既不是特殊公务员,也不是自由职业者,在现阶段是从事高等教育事业的专业人员,拥有独特的权利义务,其职业具有公益性质。国家应弱化对教师的人事管理性,增强行业自律性管理。对高校教师的救济保障主要是通过教师申诉制度解决,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三、高等学校学生的法律制度

从法律意义上讲,高等学校是受教育者中的一个群体。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是指“在完成高级中等教育基础上实施的教育”,因此,高等学校学生就是在我国高等学校接受高等学校教育的学生。高等学校的学生也有参加教育活动权,获得学金权,获得公正评价权,申诉诉讼权,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权,组强和参加学生团体团等。同时,高校学生基本都是已满18周岁的公民,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寻衅滋事,严重破学校教育秩序,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等,都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高等学校也实施了一些管理制度,如高校学籍管理制度、高校奖惩制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对高校学生进行管理,切实努力为提前学生素质服务。

四、学业证书制和学位制度 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学业证书制度是我国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维护教育活动正常而有序地进行,保证教育质量,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必须建立和完善学业证书制度。《教育法》出台的前些年,教育领域曾出现乱办学、滥发学业证书的混乱现象,一些单位乃至个人不经批准随意开办教育机构,不经批准擅自招生,对不符合招生标准、不符合教育质量要求的学生,也发给学历证书或其他学业证书。有些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发放超其层次、规格或职能范围的学业证书。这些做法破坏了国家教育标准的完整统一,危害着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在现代社会生活中,获得某种学业证书,通常是个人进入高一级学校学习或从事相应职业的必要条件,也是用人部门选拔和录用人员的重要依据,学业证书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五、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

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独立的教育制度,是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推动器,也是建立职业教育体系和调整教育结构的要求。成人教育制度是指按成人教育活动的目的、方针、法律性规范及组织等运行的成人教育体系。成人教育作为我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教育事业中,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同等重要。通过培训,提前了工作人员以及未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养,为建设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有着重要的意义。

六、民办高等教育法律制度

改革开放后,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果,已成为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高等教育大众化和教育权公平化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在其成长的道路中,也出现了一些刚性与柔性的矛盾有待解决。国家为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保障民办学校权益,积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在民办高等学校的举办过程中,主要涉及举办主体、经费来源、服务对象和范围、设置标准、举办程序,前三者是民办高等学校举办的单个基本要素,后两者是促进其发展的重要保障。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内部管理体制采用的主要形式。加强民办高等学校资产、财务的管理和使用,是民办高等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保障。

七、中外合作办学法律制度

中外合作办学是经济全球化的产物,是我国的教育教学与国际接轨的必然,其以引进国际化课程、使国际化师资、创国际化学校、育国际化人才为办学宗旨,引进发达国家优质的教育资源,吸纳和借鉴国外先进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将国外优秀的教育成果和教育理念与我国具体的教育教学实践相结合,对于提高我国教育质量和育人水平、推进我国教育现代化的进程具有积极的意义。

实践是检验真真理的唯一标准。作为高校教师的我们,一定要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同时,担负起提高民族素质,增强综合国力的历史重任,全身心投入到高等教育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伟大实践过程中。在传道授业解惑的同时,也要加强自我约束能力,用相应的政策法规来约束自己,树立法制观念、拓展法律知识、规范自己的师德、师风和行为,加强自我修养,努力磨炼自己,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高等教育教师,从而为推进我国教育法制的建设和实施工作尽一点自己的微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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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需要全方位的复合型人才,学校作为人才培养的摇篮,其作用是举足轻重的,高校教师作为人才的培养者,又肩负着人才强国的重任。作为一名高校教师,应该严于律己,严格用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来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师德、师风和行为,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师。

第一章主要从高等学校的类型、高等学校的设立、变更与终止、高等学校的权利与义务以及高等学校的章程和高等学校的内部组织机构五个方面阐述了高等学校法律制度。

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高等学校作为以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社会组织,经法律、法规的授权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和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高等学校在社会生活中所扮演角色的多重性,即高等学校所具有的多重身份问题。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具备法人条件,自批准设立或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高等学校具有法人资格,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但是,社会生活中角色的多重性决定了高等学校在不同方面具有不同的法律身份,因而各自具有相应的权利(权力)和义务,对其不同性质的行为主体所做出的行为亦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主要从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职称与聘任制度以及高等学校教师常见法律纠纷及权利救济进行了综合性的概述。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教师必须从教于各级各类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

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主要是指高等学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社会责任能力。主要体现在:(1)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主要体现在高等学校教育的法人地位,高等教育一定要经审批机关审批。(2)高等

学校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高等教育作为社会活动的参与者,有义务接逐级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和管理。高等学校是以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进入行政复议程序或是以原告的身份提起行政诉讼。但高等学校同时作为行政主体,在依法享有并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同时,也要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是通过教师所享有的法定权利与义务表现的,而法定的权力与义务直接来源于法律对教师身份的确定和相关的具体法律制度。由于目前我国高校教师的身份与地位,法律上尚未明确规定,加之处于转型期的高教体制,都对教师的权利义务有直接的影响。高等学校教师既不是特殊公务员,也不是自由职业者,在现阶段是从事高等教育事业的专业人员,拥有独特的权利义务,其职业具有公益性质。国家应弱化对教师的人事管理性,增强行业自律性管理。对高校教师的救济保障主要是通过教师申诉制度解决,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从高等学校学生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高等学校招生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及高等学校学生常见法律纠纷及救济进行了论述。学生是在依法成立或国家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规定条件具有或取得学籍,并在其中接受教育的公民。

高校学生是指在高等学校中和各级高等教育机构中接受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教育并取得一定学历的人。学生是教育活动中最广泛、最活跃的主体。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高等学校学生的入学人数增加、学生的身份复杂、学生年龄增长、当代高校学生出现如下特点:一是学生家庭结构复杂化;也就是高校学生来至不同阶层的家庭,不同家庭背景赋予了学生不同的价值观。二是大学是社会的一部分。在大学校园这样一个简单与复杂、纯真与成熟并存的环境中,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正处在人生的转型阶段,他们渴望社会、渴望实践、渴望成长,却脱不了学生的稚嫩和单纯;他们急欲表现自尊、自立、自主,却往往在关键时刻不知所措。由于现在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对人才的需要标准已经发生了变化,现代竞争激烈的社会所需要的是自立、自信、自强的新一代大学生,为自己争取应有的权利、待遇和机会则正是大学生自立、自信自强的体现。三是

大学生的特殊地位来说,当代大学生处在信息、知识、潮流的最前沿,对国家政治、社会利益导向极其敏感,怀着一腔热血和献身国家、献身社会的雄心壮志,准备凭青春和精力在社会建设事业中大展身手,作为国家未来的接班人和掌握先进知识和技术的知识分子,其地位和权益更应得到重视和有效的保障。

首先,明确了学生受教育的基本权利、确保学生合法权益。学生享受了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权、获得奖学金权、获得公正评价权、申诉诉讼权、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权及组织和参加学生全体权6项教育权利,据此,学生拥有了实体制权利;其次,从以“教师”为中心到以“学生”为中心;管理和教学均以“学生”为中心,高校明确规定学生要遵守学校管理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则等,在这种环境下,高校是权力的主体,学生是义务主体,服从学校管理师学生的义务。第三,高校与学生权利与义务关系平等;大学生的身份逐步转变为自主人员,高校与学生的关系相应地从管制与被管制演变为相对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权责明确、依法究责。

第四章从学业证书与学位制度进行重点论述,学业证书是指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在该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正式注册参加学习并完成规定学业的受教育者颁发的书面凭证。简单地说,学业证书就是受教育者按规定完成相应学业而获得的凭证。它表明受教育者完成了一定阶段、一定范围和程度的知识和技能的学习,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教育标准。

学业证书制度是保证教育活动正常有序进行、保证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教育管理制度乃至人事管理制度的重要支柱之一。在现代社会生活中,获得某种学业证书,通常是个人进入高一级学校学习或从事相应职业的必要条件,也是用人部门选拔和录用人员的重要依据,学业证书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学位制度,即为针对学位授予的级别、学位获得者的资格、学位评定、学位管理而设立的制度。我国的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和博士三级。学科门类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包括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等)、数学、教育学(包括体育学)、文学(包括语言学、艺术学、图书馆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

军事学十二类。

第五、

六、七章分别论述了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法律法规、民办高等教育法律法规和中外合作办学法律法规,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民办高等教育和中外合作办学作为中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了解和认识其的法律法规是作为一名大学教师应具的知识,而其中较为重要的是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独立的教育制度,是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推动器,也是建立职业教育体系和调整教育结构的要求。成人教育制度是指按成人教育活动的目的、方针、法律性规范及组织等运行的成人教育体系。在整个教育事业中,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同等重要。通过培训,提前了工作人员以及未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养,为建设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有着重要的意义。

综上所述 ,作为当今的一名高等学校教师,应该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传道授业解惑以及培养人才。教师是一个不断学习知识、不断传授知识的职业,时刻不忘提升自我、夯实基础。同时兼备教师职业道德和必要的法律意识,不光要传道授业解惑,还应恪守纪律,全面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

推荐第4篇: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杨鹏

教育工作讲求系统性,过程是严谨而规律的,没有相适应的法律制度支撑,教学工作是难以开展的,这是在学习《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后最大的感受。入职以来对教育行业的法律法规还停留于模糊状态,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缺乏一个透明清晰的认识,按照此次岗前培训要求,系统而全面地学习了高等教育政策法规,作为一名高职教师,应该严于律己,严格用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来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师德、师风和行为,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高等教育教师,才能够更好地传道授业解惑。

在这个突飞猛进的时代,在不断扩充自己的知识文化素养以及品德行为素养的同时,还要兼备教育的政策法规和法律意识,在传道解惑的同时,严格规范自己,全面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真正做到树人先树己。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分别从高等学校法律制度、高校学校教师法律制度、高等学校学生法律制度、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制度、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法律制度、民办高等教育法律制度、中外合作办学法律制度七个方面探讨了高等教育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七个方面与每个教师息息相关,详尽的研读有助于提高职业素养和教学质量。

第一章主要从高等学校的类型、高等学校的设立、变更与终止、高等学校的权利与义务以及高等学校的章程和高等学校的内部组织机构五个方面阐述了高等学校法律制度。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高等学校作为以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社会组织,经法律、法规的授权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和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高等学校在社会生活中所扮演角色的多重性,即高等学校所具有的多重身份问题。

第二章主要从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职称与聘任制度以及高等学校教师常见法律纠纷及权利救济进行了综合性的概述。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教师必须从教于各级各类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明确了高校的法律地位并作了详尽的阐述。

第三章从高等学校学生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高等学校招生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及高等学校学生常见法律纠纷及救济进行了论述。学生是在依法成立或国家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规定条件具有或取得学籍,并在其中接受教育的公民。明确了高校学生的定义,阐述了高校学生的权利以及义务,这种强调了高校学生对社会进步的积极作用和重要意义。

第四章从学业证书与学位制度进行重点论述,学业证书是指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在该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正式注册参加学习并完成规定学业的受教育者颁发的书面凭证。简单地说,学业证书就是受教育者按规定完成相应学业而获得的凭证。它表明受教育者完成了一定阶段、一定范围和程度的知识和技能的学习,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教育标准。

第五章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法律制度、第六章民办高等教育法律制度、第七章中外合作办学法律制度,详尽地阐述了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民办高等教育以及中外合作办学是中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了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的外沿。了解和认识相对应法律制度亦属于高职教师职业知识的一部分,而其中具有很强适用性的是高等职业教育法律制度。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独立的教育制度,是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推动器,也是建立职业教育体系和调整教育结构的要求。

七个章节的内容饱满,对于今后的教学工作有极大的促进意义。在日常教学工作中,仅仅是简单的课堂教学是不够的,高职教育的一大特点就是强调实践性,理实一体是高职教学的一大特色。以下是学习《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几点心得体会:

为了更好地完成教学工作,首先要对自我素养进行充分的检验,教师资格的获取、教师职称的评审以及岗位聘任等,是开展教学工作前最基本的三点要求,只有做好这些,才能言有资格走上三尺讲台,才能言为人师表。

其次按照学校内部组织结构,在学校的规章制度下开展教学工作,组织教学内容,编写教学计划,做好课前准备工作,认真落实教学任务,在教学中与学生开展积极、合理的互动交流,并对教学过程开展科学的反馈调研,根据调研结果调整教学内容和方式方法,进一步促进教学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

第三要按照学校关于学生的相关管理制度,在招生、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及纠纷处理等方面严格恪守制度原则,不违背学校制度,不伤害学生利益,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营造良好有序的学习环境,真正在民主、有序、清新的氛围中推进教学工作的落实。

第四要严格按照学校关于考试管理、毕业证授予等制度,认真组织课程期末考试,严格判定学生的日常成绩和考试成绩,做到不偏不倚、真实有效,能够客观反映出学生的学习成效,学习不为考试,考试的目的是督促学生强化学习过程,通过考试检验自我学习成果。在这个过程中要循循善诱,引导学生通过刻苦扎实的学习通过考试,最终顺利获得毕业证书。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是高职院校教育最大的追求。加入高职教师这个队伍,除了传道授业解惑,也要加强自我约束能力,用相应的政策法规来约束自己,树立法制观念、拓展法律知识、规范自己的师德、师风和行为,加强自我修养,努力磨炼自己,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高职教师。

推荐第5篇:《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依法治教,科学办学是我国进入法治社会进行教育活动的重要准绳,在平时教学活动中的方方面面都要同国家政策与法规相联系,并注意法律―政策-道义不同层次的灵活把握,努力提高自身的认识水平和觉悟。并自觉探究新时期下教育教学改革新思路,关注国家政策法规发展方向,并同实际联系起来,为自己所从事的高校教育做出自己的贡献。

教育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地,“法是体现统治阶级集体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效力和严格程序的行为规范体系”。它与一般法律相比较,具有形式松散性,教育领域的法律问题,既可能是教育行政问题,也有可能是教育民事法律问题;教育对象、教育法调整范围以及法律关系的广泛性;法律法规的复杂性;法律纠纷解决手段的特殊性。

我们在遵循教育法的同时,一定要坚持教育法的基本原则:(1)保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始终不渝地贯彻实施,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2)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教育平等,一般包括起点上的平等,终点上的平等以及过程上的平等。(3)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教育法》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此外,教育必须为国家和人民负责;坚持教育事业的公益性。(4)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在行使权利的时候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在履行义务的时候也享受一定的权利。(5)教育与终身学习相适应的原则,保障每一位公民获得教育的机会。

教育法的价值有三个:一.、终极价值 即公民受教育权

二、核心价值 即政府责任

三、一般价值 即教育秩序与自由。在我国人民的受教育权并不平等,表现在:1.区域发展不平衡。2.城乡之间不平衡。3.校校之间不平衡。如:重点院校与非重点院校。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有:一.保护教育权利的原则 二.有利于培养人才的原则 三.维护教育公益的原则 四.综合为治的原则。教育法的功能:1.有利于教育管理决策过程有序化。2.有利于教育管理权利集中和分散的平衡。3.有利于教育管理中机构的自治。4.有利于对教育管理控制的程序性。5.有利于科学规范教师职业。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主要探讨了教育法学的原理、高等学校法律的重要性、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以及权利与义务、学生的法律地位以及基本权利义务、学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制度、高等教育督导与评估、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以及高等教育法律纠纷及权利救济。

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主要是指高等学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社会责任能力。主要体现在:(1)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主 1

要体现在高等学校教育的法人地位,高等教育一定要经审批机关审批。(2)高等学校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高等教育作为社会活动的参与者,有义务接逐级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和管理。高等学校是以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进入行政复议程序或是以原告的身份提起行政诉讼。但高等学校同时作为行政主体,在依法享有并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同时,也要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以及权利和义务 1.法律地位 《教师法》第三条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2.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2)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3)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4)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5)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高等学校学生的法律地位 (1).法律地位 高校学生是宪法的权利主体。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为代表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享有人身和财产权利;享有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保护的权利;公民有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权利;享有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等文化权利;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学生是宪法权利主体,在于高校的学生首先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 (2)学生是行政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学生是行政相对人,是指高校学生作为学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对象,是与高校这个行政主体相对应的一方,是学校的行政行为影响其权利的个人。作为行政相对人,学生主要享有申请权、参与权、了解权、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权等抵制不法行政行为的权利。(3).学生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民事法律关系是指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形成的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学 2

生和学校、学生和教师之间的民事主体地位是完全平等的,都平等地享有民法所确认和保护的财产权和人身权。校园生活中,学校有义务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民事权利不受侵害。 (4).学生是经济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学生缴纳学费,是购买教育服务的消费者。作为消费者,则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经济关系法律法规所确认和保障的基本权利。

我国教育基本制度:学历制度和学位制度 在这个部分,主要对于我国教育的基本制度进行了详细的界定和划分,同时吸收了与时俱进的特点,对于当前多种多样的在教育形式均有相关的描述,严明了证书的管理和发放,督导等各个环节的细节问题。这些政策与法规的制定,使关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严谨和公平合理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关于学业证书制和学位制度。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学业证书制度是我国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维护教育活动正常而有序地进行,保证教育质量,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必须建立和完善学业证书制度。《教育法》出台的前些年,教育领域曾出现乱办学、滥发学业证书的混乱现象,一些单位乃至个人不经批准随意开办教育机构,不经批准擅自招生,对不符合招生标准、不符合教育质量要求的学生,也发给学历证书或其他学业证书。有些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发放超其层次、规格或职能范围的学业证书。这些做法破坏了国家教育标准的完整统一,危害着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在现代社会生活中,获得某种学业证书,通常是个人进入高一级学校学习或从事相应职业的必要条件,也是用人部门选拔和录用人员的重要依据,学业证书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多年的实践表明,教育督导与评估制度是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的有效机制,教育督导机构在推动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和依法治教方面的作用是不可代替的。具体体现在:(1)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督导与评估体系;(2)加强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是依法治教,保障素质教育顺利推进的迫切需要;(3)建立教育督导制度,是邓小平教育理论的组成部分。此外,为了高校的发展,还要建立高校教育评估机构,对办学思想、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与利用、专业、教学管理、学风、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实行长效的评估机制,稳抓落实学校的教育教学发展。对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通过对课本第八章的学习对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含义、发展历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都有所认识。简单的说高等职业教育是培养生产、服务、管理等第一线实用人才的教育是指在高等教育阶段进行的职业教育。纵观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初创、发展和提高三个阶段。通过对高等职业教育的法律与政策的学习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定位、管理与职责、经费来源、职业资 3

格证书制度等都有所了解了。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对成人教育的定义为成人教育是专指学校教育以外领域展开的、以成人为对象的、且又以各种非正规或非正式教育活动为主的专用术语。成人高等教育的重点包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高层次岗位培训、大学后继续教育。 进一步了解了高校领域中常见的法律纠纷和相应的权利救济问题。这属于课本第九章的内容讲述了高等教育法律纠纷概述并通过真实案例介绍了高等教育法律纠纷的类型。通过一个个常见的热点问题和法律争议的真实案例,生动的展现了当前凸显的主要问题以及高校教育与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不足之处。对于这些问题的处理也有了较为清晰的思路。 我认为要想作为一名高等学校的合格教师不仅是传道授业解惑还应恪守纪律。这就需要对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有较为深刻的认识。通过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使我对教育的政策与法规有了更多的认识和了解,也更清楚了自己今后如何做个合格的人民教师。

高等教育法律纠纷及权利救济。教育纠纷是一种新的法律纠纷类型。过去,我们一直把教育机构作为事业单位看待,其纠纷也比照行政纠纷处理,因此,一般利用内部调解等手段解决。主要解决的是人身纠纷和财产纠纷问题。与此同时,学校要探索构建新的多元化的教育法律纠纷解决方式,充分发挥协调、申诉、行政复议等途径的作用,又要积极创新,创建新的有效的权利救济制度。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没有责任就办不好教育”。爱与责任,是整个教育事业的立业之基石、兴业之根本。要从师德建设的领域中做起,着力塑造深切的教师之爱,培养教师的责任意识。“爱”,就是要立足于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关爱每一个学生;“责任”,就是要着眼于为民族复兴、国家未来、学生终生幸福负责。

“工作就是服务”。这句话很有理论深度,高屋建瓴,是对我们的工作性质和工作态度的高度概括,是本次活动的具体实践,也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的指南。我们的工作必须从学生和学生家长的需求出发,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愿望。对学生的全面负责就是全面服务,只有服务到位,学生和家长才能满意。

作为一名准备从事高等教育及相关工作的知识分子,不光要学会传道授业解惑,还应恪守纪律,对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有深刻的认识。所谓家有家规,国有国法,高等学校作为国家的人才“生产基地”之一,也需要有相关的政策法规来保障其基本秩序。通过对《高校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使我对教育政策与法规有了更多的了解,也更清楚了自己今后应当怎么做好职业教育工作。此外,在学习当中,还进一步认识到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我国职业教育现行政策也有了全面的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认真学习各种教育理论和政策性文件,遵守相关的教育法规,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规化、规范 4

化的轨道,不断克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依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略尽绵薄之力。

实践是检验真真理的唯一标准。作为高校教师的我们,一定要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同时,担负起提高民族素质,增强综合国力的历史重任,全身心投入到高等教育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伟大实践过程中。在传道授业解惑的同时,也要加强自我约束能力,用相应的政策法规来约束自己,树立法制观念、拓展法律知识、规范自己的师德、师风和行为,加强自我修养,努力磨炼自己,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高等教育教师,从而为推进我国教育法制的建设和实施工作尽一点自己的微薄之力。

推荐第6篇:高等教育心理学心得体会

高等教育心理学心得体会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杨鹏 在两天紧张的学习中,培训老师围绕高等教育的心理学基础、学习观与教育、高校班级群体心理与管理和高校学生心理健康与教育四个板块,深入浅出地阐述了高等教育心理学的内涵及外沿,结合高等教育的特点进行了案例分析,受益匪浅,以下是在学习中的一些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刚入职的职业院校专业教师,面对芸芸学子,心态颇为忐忑,如何把专业知识详尽的教授给学生?如何与学生进行积极有效的课堂及课后交流?如何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种种疑问随着教学工作的开展,逐一摆在面前,亟需一一化解。经过学习,逐步明确了高等教育心理学的几点意义:有助于了解大学生的心理特点,做好教育教学工作;有助于高校教师深入了解大学生的学习心理、人格和社会性特点;有助于高校教师深入了解大学生的个体心理差异;有助于把握教学规律,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有助于高校教师把握教学过程的规律,提高有效教学的能力;有助于高校教师提高其评价、反思的能力;有助于高校教师正确把握教师角色,增强高校教师的角色意识和角色胜任能力;有利于高校教师做好大学生的德育工作;有助于高校教师做好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高等教育心理学不仅利于教师摆正位置积极有效开展教学,也促进了学生的学习过程及成效,此次学习是非常及时而必要的。

入职以来,深刻地感受到大学生体格发育趋于稳定、性机能趋于成熟和身体机能明显提高等生理发展特点,在与学生的沟通中,自我概念的增强与认知能力发展的不协调、情感的发展与情绪得不稳定、自我意识的独特性、自我评价日趋完善、独立意识从个体性向社会性过度、抽象思维迅速发展但仍带有主观片面性等心理发展特征愈发明显地体现在教学工作中,简而言之,成熟的外表下包藏着一颗懵懂的心。面对这样的情况,单向的、机械的教学方式已然不足以确保老师与学生的全面沟通,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积极引导学生构建良好的学习观,同时也是构筑自身的教育观念。课前的交流、课堂的互动、课后的谈话等需要老师贴近学生的实际需要。作为专业教师,教学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专业知识讲求系统化、精准严谨,同时也枯燥乏味,如何让知识点活跃起来,复杂的内容简单化,不仅是技巧问题,也是触类旁通的延展问题。我最大的感受就是让学生从生活中找寻类似的知识来佐证,同时将雷同的知识点系统化提炼,抓住主要特点,再结合实际用途分出不同点,在强化学生学习过程的同时也让学生感受到学习的快乐和意义,适当的增加学习目的性和社会责任感,稳步推进教学工作的开展。

教师在职业角色的形成上存在时间和程度上的差异,这些差异会影响一个教师的成长和发展,进而影响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比照教师发展阶段,认为自己很好地度过了认知阶段,目前正逐步进行认同阶段,但在这个阶段比较深的感触就是职业成就感的不足。在以往的工作中,可以顺畅地将专业知识和技能发挥出来并得到相应的成绩,但目前而言,很多时候是费尽心机的组织教学工作,结果是部分学生学习意识较差或者干脆不学习,促使自我挫折感不断积累。除了自我反思教学活动之余,也时常在考量当前学生对于学习的态度。这个问题部分是我的教师职业心理素质尚未成熟,部分也是目前职业教育中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学生学习积极性。学生的学习经历(中职和高中)、基础知识以及家庭环境等因素在教学工作中会直接反应到学生的积极性上,对此除了强化自我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水平,也要强化自我的沟通能力。在教学中的一个词、一句话、一个案例的使用,都能够得到不同的教学效果。

在此次学习中,我对学习动机理论这个部分特别关注。强化论认为动机是某种行为受到外部强化的结果。在学习过程中,受到强化的学生将会进一步增强学习动机,相反,受不到强化的学生就会减弱其学习的动机。反馈到教学中就是需要老师不断度督促和引导学生进行学习,这是老师的责任也是义务。按照需要层次说的要求,结合实际教学工作,我认为在教学中,应适当突出认知和理解需要及自我实现需要,可以达到循循善诱的教学目的,毕竟一味的填鸭式教学只会加剧学生的抵触心理,如何让学生实现自我价值,让家人、同学和老师充分认知学生自己的能力和潜力,这个是教学实施中很有必要的一个环节。

学习时间是短暂的,学习内容充实而繁杂,如何将所学及时所用,是我在今后教学工作需要考量的,现在所需要做的就是端正心态,迈步前行。

推荐第7篇:教学方法心得体会之

教学方法心得体会之——我与初中历史高效课堂

高效课堂是今年我校发展的一个重要目标,什么样的课堂是高效课堂,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看法。我认为一节可以称得上高效的课,必须达到:在教学活动中,用最少的时间、最小的精力投入,取得尽可能多的教学效果,实现特定的教学目标。换句话说就是课堂上的每一分钟,都得尽其所用,教学的效果不是看你教多少,有没有教完内容,教得认真不认真,而是指学生有没有学到什么或学生学得好不好。如果学生不想学或者学了没有收获,即使讲得很多,讲得天花乱坠,讲得很辛苦,也是无效学习。

历史学科内容多(既有中国历史,也有世界历史)、跨度大、任务重、时间紧的特点,那么在有限的课堂四十五分钟的时间内,到底如何有效地实现历史课堂高效高果呢?这一直是我们这些历史教师不停地琢磨、探讨的。

一、要创造高效的课堂,充分用好这四十五分钟的每一秒,充分的课前准备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因为我们不能由于自己预设得不充分、目标掌握得不明确,对于课堂即时生成调控不力而浪费时间。在备课的阶段我们教师就必须多下功夫,熟练把握教情和学情,注意教学中的取舍,努力减少无效劳动,做到“四个到位”:精心备课到位,准确讲解到位,能力训练到位,学法指导到位。确保上课不打无准备之仗。

将集体备课落到实处,个人备课与集体备课要有机的结合。特别是课前备课,一般是每人每周备一节课,所以在初备过程中,教师除系统把握教材外,更要以身作则,学生该背的内容你也要会背诵;典型题例自己先要做,相关的知识要充分学习了解。上课中,经师生碰撞,你再把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课后更要备“课后课”, 发现问题,就要想一下:为什么会产生这些问题?有没有必然的规律,是自己的问题,还是学生的问题,分析一下,记下来,不管是什么情况,就像拍照片一样。积累多了之后,再来集中总结。这样通过课堂反思与课堂教学的有效结合,一节完整的课才算备好,也才能促进课堂效率的提高。

二、要创造高效的课堂,就要把课堂还给学生,教师成为学生自主学习的引导者。抓学生主体作用。

教学过程中学习的主体是学生,教师应该摆正位置,只起引导的作用。教与学的过程中不是老师教了什么,关键是学生掌握了什么。一个小孩要喝水,你便去取一杯水给他,过了没多久他又要喝水,你又去取水给他,如此反复,他始终依赖于你,„„但如果你在他第一次要喝水的时候就教会他怎样自己去取水喝,他便学会了取水这一技能,也就不会依赖于你了。因此,教师应该思考的问题是如何让学生掌握一定的自主的、发现式的学习方法。

三、借鉴别人的东西,是最快的途径。应该坚持听校内外其他教师的公开课或常规课,同学年的教师互相听课。各级学科带头人、备课组长课堂要随时开放。要充分利用博客和网络这个研讨平台加强教师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利用博客发表教学设计、论文、反思、教学方法,开阔自己的教学思维,学习多种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搞好教学课堂的实效。

四、加强课堂上的管理

①组织好课堂教学,关注全体学生,提高驾驭课堂的能力。排除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干扰因素。因为糟糕的纪律之下难以完成教学任务,难以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因此如果学生有溜号、睡觉等现象,要及时纠正。其实想要控制学生也很简单,将他们的注意力引导到学习上去。关注每个学生,学生在课堂上的一举一动都会直接影响课堂教学。所以我们上课时一定要设法令学生投入,不让其分心,紧跟老师。这样,才能真正的提高学习效率。所以我们要想要成绩,你就得想办法激发学生的情感,让学生愿意学习。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我们要有“不管白猫、黑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的思想。什么方法只要有效就行,学生能学到东西就行。

②千方百计要让成绩差的同学考出好成绩,尽量不让他们拉后腿。最好是能稳定住他们的情绪,想办法不让他们在考试中落队。其实所谓的补差,就是“治懒”。

③眼看千遍,不如手过一遍。必须让学生记笔记,让学生动起来。把书由“厚”变“薄”;还有利于今后复习,翻开课本,重点难点和自己对教材的理解加工等立刻展示在面前,从而引起对旧知识的回忆,增强了学习效果。

五、无论怎样高效,最直接的检验结果还是体现在试卷上。要答出一份满意试卷,培养答题技巧非常重要,让学生掌握各类题型的特点和解题方法,训练他们的应变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狠抓审题能力的培养、答题技巧与规范性训练。

六、养成复习错题和典型例题的习惯(这种方法最好在好学生中提倡) 错题是学生学习的薄弱环节,整理错题,是对所学知识的一次总结,在总结中前进,没有总结,只能停滞不前。整理出有价值的错题好题,总结出学习经验,达到举一反三的效果。

高效课堂是在我们教师的不断探索、实践与反思中才能形成,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希望我们的历史老师成为高效课堂的实践者,新做法的尝试者,因为机遇永远属于有准备的人。

以上只是我的一点想法和做法,有很多老师做的要比我好多了,希望你们把你们的更好的做法贡献出来,让我们更好地借鉴,也让我们年级历史成绩提高

推荐第8篇:化学教学方法心得体会

化学教学方法心得体会

大石桥市第四初级中学

于亚芹

现代教育思想已愈来愈多的重视对学生思维能力的培养、创造能力的挖掘。而思维能力的开发,与探究能力密切相关。因此,在化学教学中,应着力通过多种途径,注重对学生探究能力的培养,以期达到对学生多种心理机能和学习的综合性智能的发展。使学生在知识能力上都有提高。本文就我在教学中的一些做法与同仁们商讨。

一、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自觉学习

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兴趣是求知的巨大动力,发明创造的源泉。兴趣的培养在于诱导。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因势利导,引导他们及时排除不利于发展认识兴趣的因素。有针对性地帮助他们扫除学习中的障碍,唤起他们对学习的兴趣,使他们能积极主动自觉地学。

学生刚接触化学,开始会对化学颇有些兴趣,尤其对化学实验更会感到有意思。但当学到化学用语、元素符号和基本概念时,常会感到抽象难懂、枯燥无味,有可能会使原有的兴趣消失。如何在教学中培养和保持学生学习化学的兴趣,引导学生突破初中化学知识的分化,使原有的、暂时的兴趣转变为稳定的、持久的兴趣?为此我们及时对学生进行了化学史教育,讲化学的发展和形成,结合书本介绍科学家探索化学奥秘的轶事,如道尔顿提出近代原子学说,居里夫人一生荣获两次诺贝尔奖,谈闻名世界的中国古代发明如造纸术、火药等,论化学与现代化建设和生活的密切关系。使学生清楚地认识到:化学用语是国际通用的语言,是国际上用来表示物质的组成、结构和变化规律的一种特殊形式的交流工具。并感到学好化学知识是多么重要,他将直接关系到祖国的发展和建设。这样做增强了他们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初中化学需识记的知识比较多,有时又很集中。如教材中第一章第六节里一下就出现了二十七种元素符号,让学生很难记住,为此我们从讲绪言开始,将需记住的元素符号分批分期地布置给学生,并经常提问检查。

1 我们把元素符号、原子团等制成小卡片,把化合价编成顺口溜,把重点内容写成韵语,简化记忆。例如在氢气还原氧化铜的实验过程中,应是先通氢气,把试管内空气排净后再用酒精灯加热,当黑色氧化铜完全变为红色铜时,要先撤酒精灯,等试管完全冷却后再撤掉氢气流。这个实验经演示讲解后,我们用氢—灯—灯—氢四个字来表示,使学生很快地掌握,并能完整准确地说出其四个字顺序的含义及为什么。

另外我们还根据初中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更多地依赖于学习兴趣,其形象识记能力超过抽象识记能力,喜欢动手,再造想象力比较丰富的特点,成立了化学科技兴趣小组,目的即为锻炼学生动脑、动手、动笔、动口能力,从激发兴趣着眼,训练发现思维和创新思维,发动学生利用小药瓶、塑料袋、铁丝、蜡烛等广泛开展小制作、小实验活动。例如学习了燃点以后,我们组织了学生做“烧不焦手帕”、“玻璃棒点灯”等实验。在教学中我们还借助于图片、模型、幻灯、电影等手段进行直观教学。这些活动的开展消除了初中学生学习化学的畏难情绪,使学生感到化学有趣,乐意学,使智力和能力同时得到了发展。

二、创设情境,营造探究氛围

1、创设提问情境

采用各种教学手段,最大限度地调动感知器官,激起学生高度的学习兴趣和最大限度的集中注意力,连续不断地启发学生积极思维,促使学生真正主动地“跳一跳”“摘到桃”,这才是真正的现代教学观,更加符合学生的求知欲望和升学的教育,促使整个教学质量的提高。这就要求教师深入研究教材,精心设疑布阵,创设出能使学生愤悱的情境,以便营造探究的氛围。教学中巧问善诱是营造这种氛围的最好方法。因此,教学中要善于问,更要会问,更要指导学生多问善问。要问得恰当,问在知识关键处;问还应掌握坡度,问在难易适中处:问更应选准时机,问在教学当问处。让学生感到时时有问题可想,促使联想,对比思考,设想种种解决方案,从而使一系列复杂的心理活动在学生的大脑中展开,学生形成开放式探索性思维。

除巧设疑问外,教师还应对学生的回答给予及时评价,并给予不同水平的学生以表现的机会,以激其情,奋其志,使他们的思维水平及探究能力都能不断提 2 高。例如:在讲到《金属的活动性》时,如果教师仅告诉学生金属的活动顺序,学生往往印象不深,同时思维易形成定势,是否可以让学生经过实验,以填空的形式把实验结果填入表格,然后得出金属的活动性顺序,从而使学生得出其规律,这样避免了思维的定势。如在讲到《氧气的制取》时,针对二氧化锰的作用,我们可以带领学生设计探究性实验并进行实验:①加热二氧化锰,②加热氯酸钾,③加热二氧化锰和氯酸钾的混合物,从而得出二氧化锰的催化作用。学生根据已有的知识通过思考就会得出结论,老师最后只需总结就好了。

2、创设问题情景,激发自主探究的欲望

传统的教育在能力培养过程中,往往存在一种缺陷即缺少独创性。经验告诉我们,在已知与未知之间,在学过和未学过的知识之间,在未知领域与新领域的知识之间没有学生不可逾越的鸿沟。只要教师能为学生架设联系的桥梁,诸多认识问题是可以突破的,这正是探索性实验培养的关键。

质疑是思维的导火线,是学习的内驱力,它可以使学生的求知欲由潜伏状态转入被激活的转态。因此教师在教学中要先“设疑”,设计符合学生认知水平且富有启发性的问题,把学生引入一种与问题有关的情景。通过问题情景的创设,使学生明确探究目标,确定思维方式,并产生强烈的探究欲望,激发学生对新知识学习的积极性。

科学发展史告诉我们,科学上的重大进展与成就并不是由解决问题的人促成的,而是由提出问题的人在平常中看出异常而促成的,即“提出问题要比解决问题更重要。”(爱因斯坦语)因而深化自主探索的特点是:正确提出问题,自主选定方法,独立创新实验,自主寻求结论。

例如:例如在讲《水的组成》时,我以故事导入创设情景, 在讲《燃烧和灭火》时,我以火在水中燃烧的视频导入创设情景,大大激发了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激发了学生的探究欲。

三、精讲精练,提高效率

提高教学效率是现代教学的基本要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教学是师生的共同活动。在教学过程中应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但必须是在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下才能真正做到。如果教学中形成满堂灌、注入式的局面,或者教师放任自流,这样就不能保证教学质量。

3 教学过程是在教师指导下的认识过程。就初中化学课来说,我们主要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思维能力、实验能力、自学能力和创新能力。而这些能力的提高,关键在于教师的启发和引导。教师要在课堂四十五分钟内向学生传授化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使他们能轻松接受,这必须要下一番工夫。它除了要求教师自身极渊博的知识,较强的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还要在课前充分理解,吃透教材,并且还应了解掌握学生的具体情况,瞄准学习目标,深入准确、画龙点睛地讲。要符合学生的认识规律,激发思维,扩大视野。使他们在短短的几十分钟内思维始终保持在最佳状态,只有这样才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所谓精讲,既要配合教材内容,又要面向全体学生。精就是要突破重点,带过一般,设疑破难,创造思维情境。练是巩固知识的途径之一,练要练到点子上,要精心设计一些针对性较强的问题,引导学生在分析研究这些问题的过程中,掌握所学知识。能让他们亲自动手操作的或口头表达练习的,就尽可能让他们动手动口实践,以达到真正掌握知识,举一反三的目的。例如学完碳这一章时,我们组织学生在氢气还原氧化铜实验与一氧化碳和碳分别还原氧化铜作对比分析,进而明确异同点及可燃性和还原性,进一步复习巩固了氧化还原反应和实验装置及实验步骤等。中化学知识主要分为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元素及其化合物和化学计算四大部分。就拿元素及其化合物来说,知识内容庞杂,涉及到三十多种元素,七十多种化合物和众多的化学方程式,如若把这些知识孤立地讲,往往会事倍功半。但只要抓住他们的内在联系,区别异同,进行归纳对比,形成网络,抓住其实质就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教学中通过观察学生的表情、举动以及接受效果,针对学生感到有困难的地方,教材的关键点、知识联系的转折点以及易混淆的地方,结合思考题给学生以点拨、启发和疏通。例如在总复习时,我们把氢气、氧气、二氧化碳三种气体进行综合归纳对比,让学生亲自动手,把常见仪器的使用、基本操作和气体收集,集中于气体的制备之中。通过此实验使学生对上述三种气体的性质、用途、制取装置、原理、收集检验等知识进一步加深理解和掌握。为此教师还应具有对教材探索、创造和对知识进行筛癣归纳、补充的能力。

4 另外要加强和改进化学实验,给学生创造条件。教师可设计某一实验、检验内容,让学生亲自动手动脑设计完成实验。也可把部分课堂演示实验直接改为学生实验,以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这有利于化学概念的形成,从而培养了学生观察、思维、实验和自学能力。教师通过精讲精练,才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和提高他们的主观性和自觉性,抓住重点,突破难点,这样就能大面积提高学生成绩。

四、指导检查,引导讨论,及时小结,使学生逐渐形成自觉的探究习惯

1、通过指导学生收集、查阅资料,自己解决浅层问题

课堂教学中常常会有一些与本节知识有关,即本节知识的生长点,但这些知识又不属于本节必须掌握的内容。为不冲淡本节课的主题,使知识紧凑,可指导学生自己查找相关资料进行阅读、分析,以成为本节课的延续和深化。这样做学生就逐渐养成不断探究化学奥秘的习惯。

2、通过引导学生讨论,使学生解决有争议的、有难度的问题,并能在这样的探究中找到乐趣。

化学学习中会有许多有争议或有难度的问题出现,这时,教师不要包办代替解答,应鼓励学生通过讨论解答。讨论时,教师要启发学生层层深人地分析问题,疏导思维障碍;纠正思维偏差等。讨论,是培养学生探究能力的很好手段,由于我们上课前不强调预习,提出的问题在学生讨论时,不会造成思维定势,学生的思维不会受课本的限制,学生可根据已有的知识,奉想办法解决,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创造潜能,调动其探究积极性。

3.及时辅导、整理、小结,使小结成为学习中不可忽视的环节。

指导学生整理、小结,归纳各知识点及各知识点之间的联系,分析知识点与考点的关系,研究学习方法,并对自己的学习过程、思维方法、思维品质进行评价和整理,从而使知识达到高层的迁移。探究习惯一旦养成,思维品质也就得到了最大限度的优化,探究能力自然也就得到了提高。

以上是我在工作中的一些做法,有不妥的地方还请各位领导。同仁多提宝贵意见,使我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掌握现代化教学手段,迎接挑战,做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

推荐第9篇:初中英语教学方法心得体会

初中英语教学方法心得体会

广元市大石初级中学 徐东荣

新课程背景下,对中学英语语音教学提出了新的目标和要求,然而,事实上,语音教学的效果与我们想要达到的还有很大的距离。主要体现在:不能独立拼读识词,对于音标认不全、记不准;死记硬背单词字母的顺序,鹦鹉学舌式的语音发音方法,为了方便记忆,在单词上注释中文汉字或拼音,当众朗读有羞怯的心理等一系列因素造成大部分的学生英语拼读不过关,只有少数能顺利完成拼读。因此,初中英语教学必须重视语音教学,

学好音标是学好英语的前提条件,学好音标对未来的英语学习是一件一劳永逸的事,音标基础的好坏决定了一个人的语音、语调。我们应认真抓好音标教学,使初中生人人都能认识音标,读准音标,能够看音标读单词,拼写单词。教好音标,让学生打下良好的基础,对提高学生的听力水平无疑会起到事半功倍之效

一、认真教好音标,严格把好音标关

教师在教学中,或许是时间的限制,或许是认为音标不是教学的重点,就忽视了音标教学,学生的读音只是靠教师的领读、模仿、听来学习的。这样学生即使当时听了,会读了,也能读对,可是对新学习的内容,下课后,或时间一长,就忘了。所以学生靠领读、听、模仿是难以掌握读音的。为了让学生读音规范、正确,尤其在初一年级的英语教学中,教师在课堂上对要学习的内容进行编排,把音标教学穿插在整个英语教学中,使学生掌握音标,能通过音标学习单词,保证读音的正确性。当然也离不开课外学生自己的努力。音标教学是初中教学的一个重要内容,有了正确的读音,才能为以后的英语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从学生的学习实际情况,由浅入深。

在完成字母教学和所有音素的基础上,在重读闭音节和重读开音节中,从5个元音字母的发音入手,引进发音教学最基础的规则。通过反复不断地比对和讲解。使学生能够熟练掌握读音规则,达到耳熟能详、见词读音的境界。我们这么做的主要目的是使学生能够掌握单词构成与单词发音的连接关系,并通过记音标来发音从而很好的记忆单词。同时,在这一阶段的教学中我们还要注意逐渐向学生介绍单词的音节和重音的基础知识。

教会学生按音节读单词音节教学虽然比较简单,但对初中学生的英语学习非常重要。一是因为词型变化的认识受音节的认识的直接关联,两者是互相联系,互相作用的。如动词、现在分词、过去式、过去分词,名词第三人称单数、名词复数,形容词、副词的比较级以及最高级的变化规则。二是因为学生对所学词汇的正确拼读和科学快捷牢固的记忆也是由音节的划分决定的,对于出现的比较长的词汇,我们教会学生正确划分单词音节,并按读音、音节组合、读音规则来记忆单词,效果特别明显。在音节教学时,我们按照先教音节类型再教音节的划分的顺序进行教学。初中英语初始阶段存在大量的单音节词,利用这些词进行音节教学有直观、明了的效果。当然,音标教学最重要的是教会学生拼读。拼读中应改变按字母排列顺序逐个字母拼读的惯例,最好领学生按音节和读音规则拼读。对于单音节词,学生容易读,也容易记住,但对那些双音节或多音节词,学生在朗读时,还是有一定的困难,这时,可以通过划分音节,把一个较长的单词划分成“小单词”,这样学生读和记就容易多了。

三、重视培养学生听力理解的技巧与良好的听的习惯

在语音教学中,提高学生的听力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做到的。在日常教学中。,教师要用英语组织教学,要是加上必要的手势、表情、简笔画等,学生的注意力会更加集中,想办法去听懂老师的话;充分利用与教材配套的材料,如录音带、同步听力练习册及目标测试中的听力练习等,要坚持随教学进行训练。

教师还要对学生进行听力技巧训练,这是提高学生语音和听力理解水平的有效措施。要教会学生听音前注意略读捕捉信息,即要快速浏览习题,捕捉一切从题面上得到的信息,听时要边听边记,强化记忆,记录时要有重点,有技巧,听句子回答问题时要把题干、问题有机的联系在一起,听对话和短文时,要抓主旨大意,切忌偏重两个词而忽视全文。同时要帮助学生纠正不良的听力习惯。

推荐第10篇:初中英语教学方法心得体会

初中英语教学方法总结

英语学习主要分为词汇、语法,阅读与作文四部分,听力也很重要,词汇是基石,没有一定的词汇量,其余都学不下去,因为中国人学外语最困难的是缺乏语言环境,因此记忆课文内的单词最好的办法是把相关的课文背出来,背诵课文的好处远不止记忆单词而已,可以熟悉语法,可以培养学外语不可或缺的语感.当然背诵课文很费时,你可以挑重要的句子背。

英语中有很多中词,介词,动词,名词等,要学会分类,词组也很重要。看课外读物时会碰到不认识的单词,不要立即去查字典要学会猜意思。一定要有一本英语字典,这是英语学习中必不可少的工具。

因材施教,尽量激发学生学英语的兴趣。对于优秀生应该为他们补充一定的课外内容,进一步提优。而对待学困生,则应着眼于基础知识的掌握,比如单词,短语和句型的听说读写,经常要和他们复习,记忆方面要多下功夫。注意他们取得的每一个微小进步,都要及时给予表扬,树立他们的学习自信心。对出现的懒散现象,要批评但不能过份打击。

第11篇:读《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学习《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心得体会

学校:贵州财经大学

姓名:熊毓红

学号:113号

通过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使我知道了掌握高校教育政策与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国高校教育政策的特点以及高校教育方面具体的法规政策,并了解和掌握了当前的现状和热点问题。同时,通过一个个具体生动的真实案例,也使我对这些问题解决的基本思路有了较为清晰的概念和预见。这些知识,对于我们今后做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师,依法搞好高校教育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作为一名高等学校的教师,应该要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有一个透明清晰的认识,只有这样,作为教师的我们,才能够更好地传道授业解惑以及培养人才。教师也要具备可树性,知识的更新,也要求我们教师要不断地学习新知识,不断扩充自己的知识文化素养以及品德行为素养。同时还要兼备教育的政策法规和法律意识,在传道解惑的同时,严格规范自己,全面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

通过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系统学习,我将本章进行了一个整理总结。 本书分别从教育伦理与教师职业道德、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概述、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与职业素质、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高校教师在教书育人中的道德规范、高校教师在学术研究中的道德规范、高校教师职业行为的道德选择、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品质的培养以及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品质培养的基本途径九个方面探计了高等学校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的重要性,以及培育等工作的开展。对于指导每一位高校教师甚至对于每一位教师来说,影响都是极其深远的。

第一章主要从伦理与教育伦理的内涵、地位;道德与教师职业道德中的“道”与“德”;教育伦理与教师职业道德的关系三个方面阐述了教育伦理与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伦理,就是人们在从事教育活动的过程中所构建起来人伦关系以及人们在处理这种关系时所应当遵循的理则。它是作用一名教师在从业过程中的“为教之理”,即我们所说的“为师之道”。在教书育人过程中,只有有了和谐的师生伦理关系,教育活动才能顺利开展,教育效果也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要达到这一目标,就要要求我们每一教师自觉遵守教育伦理关系,通过努力为自己建构这样的和谐。

第二章主要介绍了教育法及其地位。教育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地,“法是体现统治阶级集体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效力和严格程序的行为规范体系”。它与一般法律相比较,具有形式松散性,教育领域的法律问题,既可能是教育行政问题,也有可能是教育民事法律问题;教育对象、教育法调整范围以及法律关系的广泛性;法律法规的复杂性;法律纠纷解决手段的特殊性。

我们在遵循教育法的同时,一定要坚持教育法的基本原则:(1)保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始终不渝地贯彻实施,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2)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教育平等,一般包括起点上的平等,终点上的平等以及过程上的平等。(3)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教育法》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此外,教育必须为国家和人民负责;坚持教育事业的公益性。(4)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在行使权利的时候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在履行义务的时候也享受一定的权利。(5)教育与终身学习相适应的原则,保障每一位公民获得教育的机会。

第三章介绍了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主要是指高等学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社会责任能力。主要体现在:(1)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主要体现在高等学校教育的法人地位,高等教育一定要经审批机关审批。(2)高等学校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高等教育作为社会活动的参与者,有义务接逐级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和管理。高等学校是以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进入行政复议程序或是以原告的身份提起行政诉讼。但高等学校同时作为行政主体,在依法享有并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同时,也要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第四章介绍了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教师的法律地位,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教师在各种社会关系中的位置。这主要涉及到教师的法定身份,以教师为主体的法律关系的特征以及法律规定的教师的权利义务等问题。教师的法律地位是教师社会地位的具体体现。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就要依法确定和保护教师的法律地位。

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具体来说是通过教师所享有的法定权利与义务表现的,而法定的权力与义务直接来源于法律对教师身份的确定和相关的具体法律制度。由于目前我国高校教师的身份与地位,法律上尚未明确规定,加之处于转型期的高教体制,都对教师的权利义务有直接的影响。高等学校教师既不是特殊公务员,也不是自由职业者,在现阶段是从事高等教育事业的专业人员,拥有独特的权利义务,其职业具有公益性质。国家应弱化对教师的人事管理性,增强行业自律性管理。对高校教师的救济保障主要是通过教师申诉制度解决,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介绍了学生的法律地位。从法律意义上讲,高等学校是受教育者中的一个群体。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是指“在完成高级中等教育基础上实施的教育”,因此,高等学校学生就是在我国高等学校接受高等学校教育的学生。高等学校的学生也有参加教育活动权,获得学金权,获得公正评价权,申诉诉讼权,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权,组强和参加学生团体团等。同时,高校学生基本都是已满18周岁的公民,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寻衅滋事,严重破学校教育秩序,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等,都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高等学校也实施了一些管理制度,如高校学籍管理制度、高校奖惩制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对高校学生进行管理,切实努力为提前学生素质服务。

第六章介绍了学业证书制和学位制度。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学业证书制度是我国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维护教育活动正常而有序地进行,保证教育质量,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必须建立和完善学业证书制度。《教育法》出台的前些年,教育领域曾出现乱办学、滥发学业证书的混乱现象,一些单位乃至个人不经批准随意开办教育机构,不经批准擅自招生,对不符合招生标准、不符合教育质量要求的学生,也发给学历证书或其他学业证书。有些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发放超其层次、规格或职能范围的学业证书。这些做法破坏了国家教育标准的完整统一,危害着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在现代社会生活中,获得某种学业证书,通常是个人进入高一级学校学习或从事相应职业的必要条件,也是用人部门选拔和录用人员的重要依据,学业证书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七章介绍了高等教育督导与评估。多年的实践表明,教育督导与评估制度是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机制,教育督导机构在推动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和依法治教方面的作用是不可代替的。具体体现在:(1)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督导与评估体系;(2)加强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是依法治教,保障素质教育顺利推进的迫切需要;(3)建立教育督导制度,是邓小平教育理论的组成部分。此外,为了高校的发展,还要建立高校教育评估机构,对办学思想、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与利用、专业、教学管理、学风、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实行长效的评估机制,稳抓落实学校的教育教学发展。

第八章介绍了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独立的教育制度,是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推动器,也是建立职业教育体系和调整教育结构的要求。成人教育制度是指按成人教育活动的目的、方针、法律性规范及组织等运行的成人教育体系。成人教育作为我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教育事业中,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同等重要。通过培训,提前了工作人员以及未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养,为建设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有着重要的意义。

第九章介绍了高等教育法律纠纷及权利救济。教育纠纷是一种新的法律纠纷类型。过去,我们一直把教育机构作为事业单位看待,其纠纷也比照行政纠纷处理,因此,一般利用内部调解等手段解决。主要解决的是人身纠纷和财产纠纷问题。与此同时,学校要探索构建新的多元化的教育法律纠纷解决方式,充分发挥协调、申诉、行政复议等途径的作用,又要积极创新,创建新的有效的权利救济制度。

作为一名高等学校的人民教师,不光要传道授业解惑,还应恪守纪律,对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有深刻的认识。所谓家有家规,国有国法,高等学校作为国家的人才“生产基地”之一,也需要有相关的政策法规来保障其基本秩序。通过对《高校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使我对教育政策与法规有了更多的了解,也更清楚了自己今后应当怎么做好职业教育工作。此外,在学习当中,还进一步认识到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我国职业教育现行政策也有了全面的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认真学习各种教育理论和政策性文件,遵守相关的教育法规,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规化、规范化的轨道,不断克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依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推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略尽绵薄之力。

第12篇:读《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在高等职业教育中的运用

——读《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学习心得

中国高等教育正处于蓬勃发展的时候,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也在不断崛起。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办学规模已占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我是从高等院校的学生走进高等职业院校的老师,对高等教育有一定的了解,在看《高等教育政策法规》之后,有着自己的对教育法、高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高校学生权利与地位、高等职业教育等等方面都有一定的认识,自己的感想!特别是我所从事的高等职业教育有新的体会和收获。

一、高等教育法与高等职业教育

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回答的是高等教育在国家的教育体系中的地位,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是高等学校作为一个法律参与的主体在社会法律生活中的地位,两者不属于一个层面。两者的联系是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决定着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是高等教育法律地位的体现。

职业教育一般是指为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从事工作的人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进行培养和培训的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就是指在高等教育阶段的职业教育。职业教育的特点就是教学内容紧密结合生产岗位或者岗位群的需求,注重实践训练,做到在校期间基本完成上岗的准备,学生毕业就基本上能够直接上岗工作。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应用技术型专门人才。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具有的主要特点:以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为根本任务;以社会、市场需求为目标,以培养专业技能为主线,来设计教学体系和培养方案,实训、实践教学在教学计划中占有较大比例;实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相结合

二、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和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高等职业教育教师的权利:对高等职业院校教师有双重身份,一是教师作为普通公民所享有的各种权利;二是作为教师所特有的权利,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学生管理权,获得报酬权,参与管理权,进修培训权等等

高等职业教育教师的义务,教师也必须和任何组织和公民一样遵守宪法和法律,也就是尊纪守法义务,教育教学的义务,政治思想品德教育的义务,尊重学生人格义务,保护学生权益义务,提高自身思想业务,提高自身思想业务水平义务,

行政法律关系高校与学生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是指高校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对学生进行管理时形成的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高校与学生之间还存在着民事法律关系,即平等民事主体(高校作为法人、学生作为公民)之间基于民事法律规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这种法律关系中,高校以民事主体的身份而存在,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对作为相对方的学生并无概括支配、命令的权力,学生也无接受、容忍的义务,而是以平等的民事主体的身份而存在,例如学校因收取住宿费、为学生订购教材等事项而与学生形成的法律关系。

三、高等职业教育的特殊地位

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两个发展方向、两种教育类型,教育类型是由社会需要的人才类型决定的。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从大的方面来看,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发现和探索客观规律,即研究科学原理的人才——学术型、研究型人才;一类是将科学原理应用于实践,从而转化为工程、产品等物质形态的人才——应用型、实用型人才。在把科学原理转化为物质形态的过程中,一般要经历两个阶段:一是将原理转变为具体的工程设计、工作规划等;二是将设计、规划等转变为工程、产品等物质形态。承担第一阶段转化的人才,称为技术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不同类型的人才要由不同类型的教育来造就。一般来说,学术型、科研型和工程型人才由普通高等教育来培养,而技术型、技能型人才则由职业教育来造就。其中的技术型、高级技能型人才一般由高等职业教育来培养。高等职业教育在类型上属于技术应用型教育,而不是学术型、科研型、工程型教育。

高等职业教育在整个职业教育体系中处于龙头地位,它引领了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现阶段,高等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的最高层次,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龙头,引领了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

四、高等职业教育法律制度

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独立的教育制度,严格地说,是教育发展至近代才产生的,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产业结构的变化、经济水平的提高以及社会的进步而不断发展。其中高等职业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通过《高等教育法》、《职业教

育法》、《劳动法》和《教育法》等对其举办主体和责任作出了相关规定。由于《高等职业教育法》没有出台,高等职业教育只能依附于《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劳动法》和其他相关的法律制度。一方面,《职业教育法》的规定,多是宏观方面的条条框框和原则性规定,缺乏具体的操作程序和实施步骤。另一方面,管理体制不顺。管理部门关系不顺,内部管理不顺。职业教育要得以发展必须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我过职业教育起步较晚,法律保障体系不够健全,有必要借鉴外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先进经验,不断完善我国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康庄大道。

五、要制定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

从立法层面建议完善或者制定相关的《职业教育法 》,用于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新的法律,指导职业学校与企业的合作,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政府、学校、企业在合作教育中的责任和义务,其中要对企业在参与,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和性质做出明确规定使之细化,具体化、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建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问责制度,把是否参与职业教育纳入企业领导考核内容。对拒不履行职业教育责任的企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方式。

制定相关人事法规,完善职业教育管理,现阶段,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管理权主要在地方政府,行业管理部门权限相对不足,行业管理部门对于高职教育的发展有政府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因为行业管理部门与企业的关系最为密切,对企业用人的预测,企业岗位变化趋势掌握得最为准确,如能发挥行业管理部门在职业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势,必会给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办学带来巨大的推力。同时,要进一步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引进更多的企业高精尖人才参与学校的人才培养 促进双师结构教师队伍的良性发展 实现学校与企业更深入的合作

作为高等教育迅速发展、快速进入大众化阶段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其改革不断深入,质量不断提高,一个基本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等教育新体系已初步形成。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职业教育是属于高等层次的职业教育,是一种有别于普通高等教育的特殊类型的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在我国的国民教育体系中具有其特殊的地位和重要的作用。

总之,作为一名高等职业教育工作者,在传到、授业、解惑的同时,更要担负起提高民族素质,增强综合国力的历史重任,全身心投入到教育事业的伟大实践过程中。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未来教学工作中必须要用相应的政策法规来约束自己,树

立法制观念、拓展法律知识、规范自己的师德、师风,加强自我修养,努力磨炼自己,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职业教育教师,从而为推进我国教育法制的建设和实施工作略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第13篇:读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读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有感

作为一名高等教育学院的教师,不但要懂得书本与专业知识,还应严守纪侓对国家的政策法规有深刻的认识,从而更好的教学育人。通过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我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于自身定位有一定认识,结合教学的实际谈谈我学习《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心得体会。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以教育法学为基础,教育法学的研究的主体是教育体系,教育法学以马克思主义、教育学理论、政治学为理论基础,通过社会调查、历时考察、比较分析、个案研究的等方法发现教育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把问题反馈给国家教育部门,教育部门通过制定新的法规不段的完善我国的教育政策法规从而推动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到目前为止我国制定15部相关来完善我国教育法规。

在高等学校教育法规中高等学校、教师、学生的地位、权利、义务是本书的重点。

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及权利与义务

在以前我对高等学校的地位一无所知通过学习我知道了,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具有办学自主性、财产独立性、机构公益性等特征,通常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依据在不同关系中的不同特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权力服从为基本准则,以领导与被领导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行政关系;另一类是以平等有偿为原则,以财产所有和流转为主要的教育民事关系。并且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在不段变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改革前的高等学校,是计划体制的一个缩影。作为国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高等学校实际上具有一种类似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 第二阶段是1985-1995年的高等学校体制改革。这一时期学校的法律地位虽然有了诸多细微的变化,却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仍然具有典型的强制性和计划性特征。 第三阶段是1995年以后的教育体制改革。确立了学校的法人地位,赋予了政府举办的高等学校法人资格,使高等学校真正拥有了自主办学的实体地位。

高等学校有相应的法律地位也有相应的权利与义务

《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的权利有: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

施教育教学活动;

2、招收学生和其他受教育者,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3、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4、管理和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费用,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活动的非法干涉;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同时,《教育法》具体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2、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3、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4、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依法接受监督。

高等学校的教师和学生

教师和学生是教育的主体,在教育法规中对这两个主体也着重提到。教师教书育人,为社会培养人才。教师个人素质对学生的影响十分的大,从而教师不但要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还要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在教学中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教师也有相应的权利如接受培训等。

学生作为教育体系中最大的群体,也是教育法规的主要对像,但随着我国教育的发展现代竞争激烈的社会所需要的是自立、自信、自强的新一代大学生,为自己争取应有的权利、待遇和机会则正是大学生自立、自信、自强的体现。法规就应更加注重大学生在个性方面意识的配养和在传统文化的教育。

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制度

我校主要从事的是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职业教育是给学生从事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的教育。随着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我省自身的发展需求来看,教育结构应适当的调整,当前应加大职业教育的发展。我国的职业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职业培训和

职前培训。对小学、初中、高中后未能升学的青少年进行就业前培训,提高其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有利于发展生产。通过改革逐步形成和普通教育相互衔接、共同发展、比例合理的新格局。

成人教育的是学校教育的继续、补充和延伸,是终身教育的组成部分。它具有多方面的职能,它使未受教育的人们受基础教育;使受过不完全教育的人们补受初等、中等文化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使已经受过相当教育的人们充实新的知识;使任何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兴趣,进行学习,发展个性,增长知识才能和道德修养。

综上所述,作为一名高等学校的人民教师,必须对高等学校的政策法规有个清醒的认识,只有有了这样的清醒认识,才能更好的传授知识、培养人才。教师是一个不断学习知识、不断传授知识的职业,作为一名教师应时刻不忘提升自我、夯实基础。同时兼备教师职业道德和必要的法律意识,这样才能做到合格,无愧于心。

第14篇:学习《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简析《高等教育政策法规》

贵州工贸职业学院刘蕾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需要全方位的复合型人才,学校作为人才培养的摇篮,其作用是举足轻重的,高校教师作为人才的培养者,又肩负着人才强国的重任。作为一名高校教师,应该严于律己,严格用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来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师德、师风和行为,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师。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分别从高等学校法律制度、高校学校教师法律制度、高等学校学生法律制度、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制度、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法律制度、民办高等教育法律制度、中外合作办学法律制度七个方面探讨了高等教育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学习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对于每一位高校教师都有着不可忽略的作用。

第一章主要从高等学校的类型、高等学校的设立、变更与终止、高等学校的权利与义务以及高等学校的章程和高等学校的内部组织机构五个方面阐述了高等学校法律制度。

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高等学校作为以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社会组织,经法律、法规的授权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和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高等学校在社会生活中所扮演角色的多重性,即高等学校所具有的多重身份问题。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具备法人条件,自批准设立或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高等学校具有法人资格,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但是,社会生活中角色的多重性决定了高等学校在不同方面具有不同的法律身份,因而各自具有相应的权利(权力)和义务,对其不同性质的行为主体所做出的行为亦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主要从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职称与聘任制度以及高等学校教师常见法律纠纷及权利救济进行了综合性的概述。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教师必须从教于各级各类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

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是通过教师所享有的法定权利与义务表现的,而法定的权力与义务直接来源于法律对教师身份的确定和相关的具体法律制度。由于目前我国高校教师的身份与地位,法律上尚未明确规定,加之处于转型期的高教体制,都对教师的权利义务有直接的影响。高等学校教师既不是特殊公务员,也不是自由职业者,在现阶段是从事高等教育事业的专业人员,拥有独特的权利义务,其职业具有公益性质。国家应弱化对教师的人事管理性,增强行业自律性管理。对高校教师的救济保障主要是通过教师申诉制度解决,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从高等学校学生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高等学校招生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及高等学校学生常见法律纠纷及救济进行了论述。学生是在依法成立或国家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规定条件具有或取得学籍,并在其中接受教育的公民。

高校学生是指在高等学校中和各级高等教育机构中接受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教育并取得一定学历的人。学生是教育活动中最广泛、最活跃的主体。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高等学校学生的入学人数增加、学生的身份复杂、学生年龄增长、当代高校学生出现如下特点:一是学生家庭结构复杂化;也就是高校学生来至不同阶层的家庭,不同家庭背景赋予了学生不同的价值观。二是大学是社会的一部分。在大学校园这样一个简单与复杂、纯真与成熟并存的环境中,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正处在人生的转型阶段,他们渴望社会、渴望实践、渴望成长,却脱不了学生的稚嫩和单纯;他们急欲表现自尊、自立、自主,却往往在关键时刻不知所措。由于现在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对人才的需要标准已经发生了变化,现代竞争激烈的社会所需要的是自立、自信、自强的新一代大学生,为自己争取应有的权利、待遇和机会则正是大学生自立、自信自强的体现。三是大学生的特殊地位来说,当代大学生处在信息、知识、潮流的最前沿,对国家政治、社会利益导向极其敏感,怀着一腔热血和献身国家、献身社会的雄心壮志,准备凭青春和精力在社会建设事业中大展身手,作为国家未来的接班人和掌握先进知识和技术的知识分子,其地位和权益更应得到重视和有效的保障。

第四章从学业证书与学位制度进行重点论述,学业证书是指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在该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正式注册参加学习并完成规定学业的受教育者颁发的书面凭证。简单地说,学业证书就是受教育者按规定完成相应学业而获得的凭证。它表明受教育者完成了一定阶段、一定范围和程度的知识和技能的学习,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教育标准。

学业证书制度是保证教育活动正常有序进行、保证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教育管理制度乃至人事管理制度的重要支柱之一。在现代社会生活中,获得某种学业证书,通常是个人进入高一级学校学习或从事相应职业的必要条件,也是用人部门选拔和录用人员的重要依据,学业证书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教师的工作是神圣的,也是艰苦的,教书育人需要感情、时间、精力乃至全部心血的付出,这种付出是要以强烈的使命感为基础的。一个热爱教育事业的人,是要甘于寂寞,甘于辛劳的,必须受得住挫折,将自己的所有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实践中去。 教师必须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都得到发展,我们应多与学生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这需要我们对学生倾注相称的热情,对其各方面给予关注。“爱”要一视同仁,持之以恒;“爱”要面向全体学生。“金凤凰”固然可爱,而“丑小鸭”更需要阳光,多给他们一份爱心,一声赞美,一个微笑,少一些说教,要更多和他们交心谈心,帮助他们查找“后进”的原因,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在学习和生活细节上关心他们。老师对学生不要体罚,不要训斥,不要高高在上,而应该做一个和气的人,一个严谨的人,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一个堪为师范的人。学生也有自尊心,而且是很强烈的。老师对学生的批评,恰当的,就是一种激励;不恰当的,就会成为一种伤害,甚至还会导致逆反心理产生。绝大部分学生不喜欢老师批评时讥讽、损伤学生,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因此在日常生活的教育工作中,我们应掌握批评的“度”,变“忠言逆耳”为“忠言悦耳”。

当然,教学过程不仅仅是学生学习的过程,也是一位老师学习的过程。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殊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今后我一定要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格教师。让我们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使自己的教育对象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作为一名高等学校的人民教师,不光要传道授业解惑,还应恪守纪律,对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有深刻的认识。所谓家有家规,国有国法,高等学校作为国家的人才“生产基地”之一,也需要有相关的政策法规来保障其基本秩序。通过对《高校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使我对教育政策与法规有了更多的了解,也更清楚了自己今后应当怎么做好职业教育工作。此外,在学习当中,还进一步认识到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我国职业教育现行政策也有了全面的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认真学习各种教育理论和政策性文件,遵守相关的教育法规,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规化、规范化的轨道,不断克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依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推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略尽绵薄之力。

第15篇:学习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学高教政策法规 做高校优秀教师

韩愈在《师说》中说道:“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师,担任着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但作为一名高校教师,不仅要掌握专业的理论知识,还得守法,应该要对高等政策法规有一个透彻清晰的认识,严格用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来,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师德师风,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合格的高等教育教师。

借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之机,通过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使我懂得了作为高校教师教书育人责任意识及政策法规意识,感受颇深,对高等教育的相关政策及法律有了更深地了解。下面就《高等教育政策法规》谈谈我的感想。

一、高教政策法规的内容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全书共分七章二十六节,分别从高等学校法律制度、高校学校教师法律制度、高等学校学生法律制度、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制度、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法律制度、民办高等教育法律制度、中外合作办学法律制度七个方面探讨了高等教育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

第一章讲的是高等学校法律制度。全章从高校的类型、高校的设立、变更与终止渐渐延伸到高校的章程及内部组织结构,重点讲了高校的权利与义务。在我国,高等学校更具按照“举办主体”、“办学形式”两种划分方法将高等学校分别划分为“公立高等学校”和“民办高等学校”及“普通高等教育”及“成人高等教育”等类型。

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和普通教育具有它的特殊性,因此高等学校也有着自己独特的权利与义务。我国各类高校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来办学,公办高校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二民办高校则实行的是学校理事会、董事会。 第二章讲述了高校教师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及教师资格、职称和聘任等制度以及高等学校教师常见法律纠纷及权利救济进行了综合性的概述。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因此应得到全社会的认可与尊重,但由于目前我国高校教师的身份与地位,法律上尚未明确规定,加之处于转型期的高教体制,都对教师的权利义务有直接的影响。

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主要体现在高等学校教育的法人地位,高等教育一定要经审批机关审批。高等学校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高等教育作为社会活动的参与者,有义务接逐级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讲的是高校学生的法律地位。从法律意义上讲,高等学校是受教育者中的一个群体。高等学校学生就是在我国高等学校接受高等学校教育的学生。高等学校的学生也有参加教育活动权,获得学金权,获得公正评价权,申诉诉讼权,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权,组强和参加学生团体团等。同时,高校学生基本都是已满18周岁的公民,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寻衅滋事,严重破学校教育秩序,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等,都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高等学校也实施了一些管理制度,如高校学籍管理制度、高校奖惩制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对高校学生进行管理,切实努力为提前学生素质服务。

第四章阐述了学业证书制和学位制度。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学业证书制度是我国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维护教育活动正常而有序地进行,保证教育质量,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现代社会生活中,获得学业证书,通常是个人进入高一级学校学习或从事相应职业的必要条件,也是用人部门选拔和录用人员的重要依据,学业证书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五章讲述了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独立的教育制度,是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推动器,也是建立职业教育体系和调整教育结构的要求。成人教育制度是指按成人教育活动的目的、方针、法律性规范及组织等运行的成人教育体系。成人教育作为我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教育事业中,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同等重要。通过培训,提前了工作人员以及未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养,为建设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有着重要的意义。 第六章主要介绍了民办高校的地位、类型、举办、内部管理体制、资产财务管理、教师和学生的权益保障。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民办高等教育获得了较大的发展,已成为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高等教育大众化和教育权公平化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在其成长道路中,也出现了一些刚性和柔性的矛盾有待解决。本章从各方面阐述了民办高校的优缺点及管理办法,将有助于民办高校的持续稳定发展。 第七章讲解了中外合作办学在机构设立、组织管理、教育教学以及资产与财务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问题。中外合作办学是经济全球化的产物,是我国教育教学与国际接轨的必然,其以引进国际化课程、使国际化师资、创国际化学校、育国际化人才为办学宗旨,引进发达国家优质的教育资源,吸纳和借鉴国外先进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将国外优秀的教育成果和教育理念与我国具体的教学实践相结合,对于提高我国教育质量和育人水平、推进我国教育现代化的进程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学习高教政策法规的重要性

作为一名高等学校的人民教师,不光要传道授业解惑,还应恪守纪律,对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有深刻的认识。所谓家有家规,国有国法,高等学校作为国家的人才“生产基地”之 一,也需要有相关的政策法规来保障其基本秩序。实践是检验真真理的唯一标准。作为高校教师的我们,一定要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同时,担负起提高民族素质,增强综合国力的历史重任,全身心投入到高等教育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伟大实践过程中。在传道授业解惑的同时,也要加强自我约束能力,用相应的政策法规来约束自己,树立法制观念、拓展法律知识、规范自己的师德、师风和行为,加强自我修养,努力磨炼自己,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高等教育教师,从而为推进我国教育法制的建设和实施工作的发展。高教政策法规是指导我们进行日常教学行为的准绳,它约束和规范着我们,因此对于每一位高校教师都应该认真研读、严格遵守。作为一名高校教师首先要加强师德修养,提高师德水平;同时,在法律的约束下,以道德行为规范自己。努力提高教师的责任意识,责任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高校教育的发展。

自9月份进校以来,对我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知之甚少。通过这次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高校教师,必须要严于律己,严格用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来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师德、师风和行为,不断地学习新知识,不断扩充自己的知识文化素养以及品德行为素养,同时还要兼备教育的政策法规和法律意识,在传道解惑的同时,严格规范自己,全面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高等教育教师。

虽然我只是高校里的一名普通的教职员工,但不管在,学习有关高等教育的各类政策法规是十分有必要的,因为自己只有了解了政策,才能明确教学的方向,更好地教书育人。同时作为高校中的一名班主任,更应该掌握高校的各项政策法规,才能正确引导学生和教育学生,才能帮助学生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才能为国家、为社会培训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作为一名高教教育学的教师,应该严于律己,严格用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来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师德、师风和行为,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高等教育教师。

第16篇:学习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学习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通过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使我认识到,掌握高校教育政策与法规的必要性、顺势性和重要性。要掌握高等教育的政策与法规,那么我们首先要明白法律赋予高等教育的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31条第1款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具备法人条件,自批准设立或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30条规定:“高等学校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高等学校的校长为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依法治国《决定》它又将赋予高等教育更加重要、更加崇高的法律地位。

一、高等教育法律地位的定义

《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具有法人资格,是独立的法律主体。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主要是指高校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相应程度。法律地位一般由其他社会规范、习俗先行限定,由法律最终确认后生效。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主要是探讨、解决学校与教师、学生、社会四者之间的法律地位。

二、当前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

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具有办学自主性、财产独立性、机构公益性等特征,通常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依据在不同关系中的不同特征分为两大类。

(一)高等教育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

前面已经说过,法律把我国高等学校定位为“法人”。高等教育作为社会活动的参与者,有义务接受逐级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和管理。高等学校是以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进入行政复议程序或是以原告的身份提起行政诉讼。但高等学校同时作为行政主体,在依法享有并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同时,也要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这些年来以高校为行政诉讼主体的有关的案件屡现不止,例如1999年刘燕文诉北京大学案。在刘燕文诉北京大学案中,一审法院认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高等学校对受教育者有进行学籍管理等权力,有代表国家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职责。高等学校作为公共教育机构,虽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行政机关,但是其对受教育者进行颁发学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等的权力是国家法律所授予的,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4项的规定,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

(二)高等教育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

高校的法律地位比较特殊,像其他民事主体一样,享有普通的民事权利,也承担一般的民事责任。但假若将高校与学生之间关系定性为普通民事关系的话,则无法解释为什么高校对学生享有的纪律处分、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等特殊权限。《教育法》第31条第2款规定“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高等教育法》第30条第2款也规定:“高等学校在民事活动中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作为民事主体的高等学校,其对外法律关系主要表现在高等学校与不具有隶属关系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个人之间的关系。作为民事主体的高等学校,其对学校事故的赔偿越来越成为一个令人关注的焦点,如齐凯利诉北京科技大学人身损害赔偿案。学校事故一般可分为:因学校设施、设备、建筑物的安全问题而引发的事故;在教学活动中发生的事故;教学活动之外,因学生自身的原因而造成的事故。而与学校赔偿责任有关的则主要集中于前两者。学校事故可能构成民事侵权行为、刑事犯罪行为或者行政违法行为。其中,民事法律责任一般是由于学校(包括教师)的民事侵权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其主要有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在美国,学校或教师由于过失而承担的法律责任是根据普通法关于过失的规定来确定的,大量的法院判例表明,学校及其教师犯有过失,可能比一般人承担更大的责任,因为学生由他们负责照管,其负有尽可能使学生免受伤害的责任。总之,高等学校以民事主体的身份出现,积极参与到了各项社会活动中,也由此引发了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身为高等学校的一名老师,我们应该时刻不忘“服务”二字,以“培养人才、科技开发、服务社会”为己任,牢记高校教师的相关权力和义务,杜绝滥用权力,确保认真履行义务,这才是教学之根本,教师立足岗位之根本。

三、学习《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几点思考 一是高等学校“法人”身份决定了高等学校教师掌握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必要性。高等学校在办学过程中与政府、社会、教师、学生之间都会发生法律关系,高等学校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的另一个重要角色是民事主体的角色。不少教师沿袭了旧的教育方式和教育手段,在从教过程中,自觉和不自觉地侵犯了青少年学生的权益,出现了违法、犯法的现象,反映了不学法、不懂法、不执法的问题。如:教师采用各种方式体罚学生;教师私拆私扣学生的信件;教师动不动将学生赶出教室。作为一名高等学校的人民教师,不光要传道授业解惑,还应对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有深刻的认识。要确保教师履行职责,促进教育事业协调发展,就要运用包括法律规范在内的各种社会规范对教师社会关系加以调整。教师要从事教育活动,首先要遵守教育法规。作为一名教师,教师的教育行为首先符合“教育法规”的要求,成为遵纪守法的楷模。这就要求每一位教师要自觉地学习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成为学法、知法、守法的楷模。教师学习政策法规来规范自己的教育行为,用法律法规来评论、衡量和判断教师行为的善与恶,它是一种无形的精神力量,对师德修养起着极为重要的指挥和调节作用,它能正确的引导教师的道德行为,促进教师职业道德的建设,激励教师在国家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指下,积极工作,发奋进取,更新观念,规范行为,严格按照党和国家的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正确规范全面地开展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为多培养符合国家要求的社会主义劳动者,为民族的振兴、为祖国的未来贡献自己的一切。

二是高等教育适应新形势下依法治学决定了高等学校教师掌握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顺势性。叶圣陶先生说过:“教育工作者的核心工作就是为人师表”。这在另一个层面上要求我们要依法执教,给学生树立良好的形象。为人师表,以模范行为影响社会,教育学生。良好师德、师风的形成,首先要依法从教,这应该是最起码的最基本的要求。法制社会的今天,人本主义突现,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教育方式已悖时代要求,已经是违法行为。诚然不可否认体罚方式的确立竿见影,可以迅速树立教师威严,但这种方式使被体罚学生遭受到的心灵伤害是不可挽回的。依法治国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法制社会更需要我们教师遵循法律要求从事教育活动。依法治教,科学办学是我国进入法治社会进行教育活动的重要准绳,在平时教学活动中的方方面面都要同国家政策与法规相联系,并注意法律、政策、道义不同层次的灵活把握,努力提高自身的认识水平和觉悟。并自觉探究新形势下教育教学改革新思路,关注国家政策法规发展方向,并同实际联系起来,为自己所从事的高校教育做出自己的贡献。

三是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决定了教师掌握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重要性。在法律上,教师具有双项身份。一方面,他们是普通公民;另一方面,他们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教师法律地位主要通过教师的权利与义务体现出来。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从本质上确立了教师作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专业人员所特有的政治、经济地位和职业声望。教师在享有教育教学自主权、学术自由权、管理学生权、获取报酬权、参与教育管理权、培训进修权、申诉权等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教育法》所规定的六项义务。首先,教师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民主意识,使每个学生都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其次,教师应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第三,教师应自觉的结合教育教学业务特点,将思想政治、品德教育贯穿在教育教学工作全过程之中,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教育、法制教育,要遵循宪法确定的四项基本原则,弘扬中华民族精神;第四,尊重学生人格,决不能采取简单粗暴的办法,不能侮辱、歧视他们,不能泄露学生隐私,更不能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第五,教师应对有害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制止,批评和抑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第六,提高思想觉悟水平,教师应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

通过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使我对教育政策法规有了更多的了解,也更清楚了自己今后应当怎么做好教育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认真学习各种教育理论和政策法规,遵守相关的法律,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不断克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依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推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略尽绵薄之力。

第17篇: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学习体会

虽然多年来一直在接受高等教育或从事高校教育,却对高校教育的政策与法规知之甚少。通过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使我知道了掌握高校教育政策与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国高校教育政策的特点以及高校教育方面具体的法规政策,并了解和掌握了当前的现状和热点问题。同时,通过一个个具体生动的真实案例,也使我对这些问题解决的基本思路有了较为清晰的概念和预见。这些知识,对于我们今后做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师,依法搞好高校教育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依法治教,科学办学是我国进入法治社会进行教育活动的重要准绳,在平时教学活动中的方方面面都要同国家政策与法规相联系,并注意法律―政策-道义不同层次的灵活把握,努力提高自身的认识水平和觉悟。并自觉探究新时期下教育教学改革新思路,关注国家政策法规发展方向,并同实际联系起来,为自己所从事的高校教育做出自己的贡献。通过对《高校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使我明确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教育法学相关的基础性知识。在这个部分,阐明了教育法学的相关概念,以及其发生发展的过程。其存在的目的是为政策、法律的正确制定和实施提供理论上的支持。高等教育法学的研究,是依法管理高等教育事业的必要手段,同时,教育法制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学习,掌握以及运用教育法规,是推进我国教育制度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我国教育法的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

2、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

3、坚持教育公益性的原则;

4、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5、教育与终身学习相适应的原则。

二、高等学校、高校教师和高校学生的相关法律问题。在这个部分,主要明确了几个方面的问题:

1、高等学校的相关法律问题,如高校的法律地位,即高等学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责任能力,具有办学自主性、财产独立性、机构公益性的特征,通常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依据在不同关系中的不同特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权力服从为基本准则,以领导与被领导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行政关系;另一类是以平等有偿为原则,以财产所有和流转为主要的教育民事关系。高等学校在办学过程中与政府、社会、教师、学生之间都会发生法律关系。所以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包括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其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因此,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也包括其在民事和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

2、高等学校教师的相关法律问题,如法律地位,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考核,培训等;

3、高等学校学生的相关法律问题,如学生的法律地位,特点,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核心问题。对于彼此间的关系,有了深刻的阐述。

三、我国教育基本制度——学历制度和学位制度。在这个部分,主要对于我国教育的基本制度进行了详细的界定和划分,同时吸收了与时俱进的特点,对于当前多种多样的在教育形式均有相关的描述,严明了证书的管理和发放,督导等各个环节的细节问题。这些政策与法规的制定,使关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严谨和公平合理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四、针对高校领域常见的法律纠纷,以及相应的权利救济问题。在这个部分,通过一个个常见的热点问题和法律争议的真实案例,生动的展现了当前凸显的主要问题以及高校教育与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不足之处,对于这些问题的处理,也有了较为清晰的思路。

作为一名高等学校的人民教师,不光要传道授业解惑,还应恪守纪律,对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有深刻的认识。所谓家有家规,国有国法,高等学校作为国家的人才“生产基地”之一,也需要有相关的政策法规来保障其基本秩序。通过对《高校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使我对教育政策与法规有了更多的了解,也更清楚了自己今后应当怎么做好职业教育工作。此外,在学习当中,还进一步认识到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我国职业教育现行政策也有了全面的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认真学习各种教育理论和政策性文件,遵守相关的教育法规,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规化、规范化的轨道,不断克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依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推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略尽绵薄之力。

第18篇:读《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读《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学校:贵阳职业技术学院

姓名:罗忠诚

学号:145号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可见,规矩对于一个人的成长甚至是一个民族的成长,是至关重要的。随着我国教育法制的不断建设和完善,作为以教育法为基础法规的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作用也日益明显,作为一名高教教育学的教师,应该严于律己,严格用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来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师德、师风和行为,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高等教育教师。

作为一名高等学校的教师,应该要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有一个透明清晰的认识,只有这样,作为教师的我们,才能够更好地传道授业解惑以及培养人才。教师也要具备可树性,知识的更新,也要求我们教师要不断地学习新知识,不断扩充自己的知识文化素养以及品德行为素养。同时还要兼备教育的政策法规和法律意识,在传道解惑的同时,严格规范自己,全面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

下面就《高等教育政策法规》,谈谈我自人的心得体会。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主要探讨了教育法学的原理、高等学校法律的重要性、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以及权利与义务、学生的法律地位以及基本权利义务、学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制度、高等教育督导与评估、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以及高等教育法律纠纷及权利救济。

一、教育法学是教育学和法学两门学科之间横向联系而形成的学科。它以教育法学学科建设的基本问题、教育法的基本原理、教育法制、对国外教育法的研究为内容,通过社会调查法、历史考察法、比较分析法、个案研究法进行研究,揭示了教育法律现象及其发展的客观规律,为国家建立和完善教育法制提供理论依据;并通过研究教育法律规范在执行和监督执行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为教育执法提供理论上的指导;通过对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教育法律文件、教育法制和教育法实施体制等方面进行比较研究,为我国教育立法和依法治教提供可资借鉴的方案和经验。

此外,高等教育工作通过学习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可以全面了解和掌握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精神内容实质,在实践中加以运用,不断增长政策观念和法制观念,从而提高依法治教的自觉性。

二、教育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地,“法是体现统治阶级集体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效力和严格程序的行为规范体系”。它与一般法律相比较,具有形式松散性,教育领域的法律问题,既可能是教育行政问题,也有可能是教育民事法律问题;教育对象、教育法调整范围以及法律关系的广泛性;法律法规的复杂性;法律纠纷解决手段的特殊性。

我们在遵循教育法的同时,一定要坚持教育法的基本原则:(1)保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始终不渝地贯彻实施,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2)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教育平等,一般包括起点上的平等,终点上的平等以及过程上的平等。(3)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教育法》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此外,教育必须为国家和人民负责;坚持教育事业的公益性。(4)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在行使权利的时候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在履行义务的时候也享受一定的权利。(5)教育与终身学习相适应的原则,保障每一位公民获得教育的机会。

三、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主要是指高等学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社会责任能力。主要体现在:(1)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主要体现在高等学校教育的法人地位,高等教育一定要经审批机关审批。(2)高等学校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高等教育作为社会活动的参与者,有义务接逐级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和管理。高等学校是以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进入行政复议程序或是以原告的身份提起行政诉讼。但高等学校同时作为行政主体,在依法享有并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同时,也要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四、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教师的法律地位,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教师在各种社会关系中的位置。这主要涉及到教师的法定身份,以教师为主体的法律关系的特征以及法律规定的教师的权利义务等问题。教师的法律地位是教师社会地位的具体体现。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就要依法确定和保护教师的法律地位。

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具体来说是通过教师所享有的法定权利与义务表现的,而法定的权力与义务直接来源于法律对教师身份的确定和相关的具体法律制度。由于目前我国高校教师的身份与地位,法律上尚未明确规定,加之处于转型期的高教体制,都对教师的权利义务有直接的影响。高等学校教师既不是特殊公务员,也不是自由职业者,在现阶段是从事高等教育事业的专业人员,拥有独特的权利义务,其职业具有公益性质。国家应弱化对教师的人事管理性,增强行业自律性管理。对高校教师的救济保障主要是通过教师申诉制度解决,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五、学生的法律地位。从法律意义上讲,高等学校是受教育者中的一个群体。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是指“在完成高级中等教育基础上实施的教育”,因此,高等学校学生就是在我国高等学校接受高等学校教育的学生。高等学校的学生也有参加教育活动权,获得学金权,获得公正评价权,申诉诉讼权,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权,组强和参加学生团体团等。同时,高校学生基本都是已满18周岁的公民,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寻衅滋事,严重破学校教育秩序,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等,都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高等学校也实施了一些管理制度,如高校学籍管理制度、高校奖惩制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对高校学生进行管理,切实努力为提前学生素质服务。

六、学业证书制和学位制度。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学业证书制度是我国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维护教育活动正常而有序地进行,保证教育质量,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必须建立和完善学业证书制度。《教育法》出台的前些年,教育领域曾出现乱办学、滥发学业证书的混乱现象,一些单位乃至个人不经批准随意开办教育机构,不经批准擅自招生,对不符合招生标准、不符合教育质量要求的学生,也发给学历证书或其他学业证书。有些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发放超其层次、规格或职能范围的学业证书。这些做法破坏了国家教育标准的完整统一,危害着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在现代社会生活中,获得某种学业证书,通常是个人进入高一级学校学习或从事相应职业的必要条件,也是用人部门选拔和录用人员的重要依据,学业证书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七、高等教育督导与评估。多年的实践表明,教育督导与评估制度是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机制,教育督导机构在推动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和依法治教方面的作用是不可代替的。具体体现在:(1)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督导与评估体系;(2)加强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是依法治教,保障素质教育顺利推进的迫切需要;(3)建立教育督导制度,是邓小平教育理论的组成部分。此外,为了高校的发展,还要建立高校教育评估机构,对办学思想、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与利用、专业、教学管理、学风、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实行长效的评估机制,稳抓落实学校的教育教学发展。

八、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独立的教育制度,是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推动器,也是建立职业教育体系和调整教育结构的要求。成人教育制度是指按成人教育活动的目的、方针、法律性规范及组织等运行的成人教育体系。成人教育作为我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教育事业中,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同等重要。通过培训,提前了工作人员以及未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养,为建设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有着重要的意义。

九、高等教育法律纠纷及权利救济。教育纠纷是一种新的法律纠纷类型。过去,我们一直把教育机构作为事业单位看待,其纠纷也比照行政纠纷处理,因此,一般利用内部调解等手段解决。主要解决的是人身纠纷和财产纠纷问题。与此同时,学校要探索构建新的多元化的教育法律纠纷解决方式,充分发挥协调、申诉、行政复议等途径的作用,又要积极创新,创建新的有效的权利救济制度。

实践是检验真真理的唯一标准。作为高校教师的我们,一定要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同时,担负起提高民族素质,增强综合国力的历史重任,全身心投入到高等教育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伟大实践过程中。在传道授业解惑的同时,也要加强自我约束能力,用相应的政策法规来约束自己,树立法制观念、拓展法律知识、规范自己的师德、师风和行为,加强自我修养,努力磨炼自己,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高等教育教师,从而为推进我国教育法制的建设和实施工作尽一点自己的微薄之力。

第19篇:《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心得体会

读《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曾记得毛泽东曾经说过“一个政党要引导革命胜利,必须依靠自己政治路线的正确和和组织上的巩固。”同样的,如果要办好高等教育,政策法规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学好《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对于一个在高等教育的过程起着枢纽作用的老师来说也是一个重中之重。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综合国力的提升,国家对于教育也特别的重视。为了推进教育的又好又快的发展,教育政策法规也是其中一项较有影响力的支撑。而我作为一为高等院校的老师,应该严于律己,用该政策法规更好的约束自己,从而使自己变得更优秀,让自己的师风、师德影响自己周围的学生和同事。最为一个高校的老师,除了应该具备专业的知识素养,在教学的规程中完成授业解惑的神圣使命,同时更应该加强自己的政策法规常识, 提高自己的综合素养。

下面就《高等教育政策法规》谈谈我的理解及我的看法。

在《高等级教育政策法规》一书中分别从高等学校的法律制度、高等学校教师法律制度、高等学校学生法律制度、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法律制度、民办高等教育法律制度、中外合作办学法律制度7个方面来叙述的。在高等学校法律制度的这一章节中,详细的阐述了高等学校的权利:自助管理权、教育教学权、招生权、学籍管理权利、颁发证书权、聘任权、管理财产权、拒绝干涉权、以及现有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性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同时还包括将来制定的法律、法规所确定的有关权利。同样的,学校在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高等院校作为当代的“象牙塔”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如遵纪守法义务,贯彻方针义务、维护权益义务、提供情况义务、合理收费义务、接受监督义务。只有将权利和义务相结合,高等教育才会高效率,从而让高等院校经得住时间的考验。

作为高等院校的教师,身上有着“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所以为了我国国民教育的持续的发展,改善教师的工作环境,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就逐渐显得越发的重要,只要教师的法律地位、政治地位、经济地位得到相应的保障,才能更好的高校的教育发展贡献出自己的一分光、一份热,才能让高等教育的学生在社会上立足,不被这个社会所淘汰。教师有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学生管理权、报酬待遇权、参与管理权、进修培训权等权利。同时教师作为学生和社会连接轨道的一座桥梁,也有教育教学的义务,尊重学生人格的义务,保护学生权益的义务,明确的规定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更清楚的让教师明白自己应该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也让自己的工作范围得到相应的确定,这样让教师更加注重对学生的培养。

学校总的来水说是由教师和学生来两个大的群体组成;《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明确的规定了教师的权利与义务,那对学生的权益和责任也应该有明确的规定,这样才能更好的减少学生与老师的冲突,这样矛盾才能能到解决,找到一个调和点。高等学生的基本权利有获得奖学金的权利,获得公正的评价权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的权利,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权利,这样有利于增加学生的社会阅历,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对于学生来说这无疑是一个让自己和社会接轨的方法。学生有组织和参加学生的团体权,这样可以扩大学生的交友面,让学生的各方面得到系统的提升,但是学生的活动应该最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管理制度范围内活动,接受学校的管理和领导。特殊学生享有特殊的教育权利如女生、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权利和义务从来对等的,学生在获得相应的权利的时候,也应该承受一定的义务,养成良好品德,努力学习的义务,如果学生违反了学校的校规校纪也应该接受学校的处分。

让我记忆犹新的是高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建设策略,首先对与学生的管理制度,应该实现制度的刚性与柔性的统一让学生从免修、免听、辅修、间修等几个方式。让学生的能力等到相应的结合,要制定出人性化的管理办法。实现高校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的统一,让学生的综合能力得到提升,不仅仅只是知识面的拓展,让他们有自主选择的空间。

虽然贵州的高校近几年来有了很快的发展速度,但是和其让省份的高校还是有一定的差距,这样的差距不仅需要老师的共同协作,也需要学生的共同的努力。而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指明了发展方向,也提供了相应的措施和解决办法,这样为贵州省教育事业的发展也是一种机遇。

就我近几年在高校的工作,我认为目前就贵州的发展情况来看,在一些方面还是没有达到相应的水平例如,在免修、免听、辅修、间修等方面的做的不够完善,高等教师和高等学校管理等方面做得较好。在学生的管理工作也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与此同时,我们学校也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为我校是一所民族大学,有来自贵州乃至全国五湖四海的学生,所以在某些问题上中作重心就应该有所转移,例如在经济困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等方面要适当的倾斜,要顾及到这一部分学生。

学校在学生的综合素质等方面也特别的重视,我校培养出来的学生应该是适应社会的发展,在社会之中找到自己归宿感,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而不被这个社会所淘汰,成为社会的“弃儿”要让学生成为这个专业的“宠儿”。在社团方面学校也投入高度的重视力度,让学生自主发展,让学生可以选择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从而找到一份属于自己业余生活的归属感。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作为一个高校的老师,最重要的就是以身作则,将《高等教育政策法规》落实到实际的生活中,在教学的规程中贯彻实行,这才是学有所教,学以致用的最高境界。全身心投入教育事业中,为贵州的教育事业尽自己的一点绵薄之力。

第20篇:《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心得体会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心得体会

教育对国家的发展和强盛起着重大作用,我国在1995年把“科教兴国”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发展战略。科教兴国依靠的是教育,因此国家越来越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性,加大了对教育的干预与调控。在这种背景下,教育法规的制定和健全就显得相当重要。加强教育法制旨在依法引导、规范、促进和保障教育事业的发展,从而提升我国的人才优势、科技优势,增强国家的综合国力,提高其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神圣天职,教师在教学中不仅要教学问,更要教行为,教道德,教学生怎样做人,每一个进入高等学校的教师都不能不了解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掌握法律,在工作中遵守法律,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因此学习高等教育法规对于高校教师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规范自己的行为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目前,我国教育系统的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尚未成为教育行政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的自觉行为,我们作为即将走上工作岗位的高校教师,在经过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后,特别是经过学习《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后,我们应该从自我做起,认识到依法治校、依法从教的重要性,只要我们每个人加强自身的法制观念,才能使高校教师团队的法制观念得到提升,因此我们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遵纪守法

首先,教师也是一个普通的公民。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更要热爱教育事业,除此之外我们面对学生时,要爱学生,尊重学生,并施以正确的教育内容和方法。作为一个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认识,更好的遵守各项法律。

二、热爱本职工作,认真执行教育教学的任务

《教育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定教师有权“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交叉的,法律赋予教师的某些权利,其本身也是教师的义务。作为教师,我们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这要求我们不断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教学能力提高了才能更好的完成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学生的培养计划;同时我们要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和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使学生也能成为一个爱祖国、爱社会,遵纪守法的全面发展的公民。

三、热爱学生,关心学生,保护学生

学生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高校的学生虽然大多数都已经成年,心智已发展成熟,有自己的判断力和决策力,但毕竟还没走向社会,有时考虑问题会过于偏激,因此在面对很多问题时可能会产生一些偏激的想法和不良的心理状态,

作出一些错误的决定和冲动的行为,最终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作为高校教师,我们既是学生的教导员,也是学生在学校可以依赖的亲人,我们要关心爱护学生,及时深入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学生存在的一些心理问题,并帮他们走出这些不良的心理状态;其次,在教学工作中我们要尊重学生的人格,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出言羞辱学生,保护学生人格尊严和自尊心;除此之外,要作为学生的保护者,及时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最后,我们在执行教育教学任务的时候,不仅要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也要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树立“以人为本”、服务学生的理念,让学生能更好的发展自己。

四、认真学习,刻苦钻研,严谨治学

现代社会,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知识更新的速度也越来越快,我们在学校学习的很多知识在毕业后已经显得过时,而学生接受各种知识的途径越来越多,接受到得各种新知识也越多,在面对这样的学生时,如果我们固守自己的知识,不继续学习,是不能很好的完成教学任务的,因此我们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工作后继续自我学习,自我教育,积极抓住各种学习的机会,利用各种可以利用的学习工具和途径,不断学习新的知识。

五、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教会学生学习

创新精神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发展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现代人应该具备的素质。高校学生作为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一群人,对国家各方面的发展承担着重大的作用。而作为高校的老师,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之前,也要加强自身创新能力的培养。在当今,学习已不再是单向的灌输,学生的学习也不再是死记硬背的过程,相反,学习是一个发现过程,在这过程中主体是学生而不是教师。在高校教学中,我们要教会学生学习。教育必须反映时代的精神,因此我们应该把握住学术的精髓,以最有效的学习方法,掌握最基本的、最新的和最有用的知识。

六、尊重知识产权

高校教师在从事教学和科研创新的活动中,稍不注意,可能会出现一些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现象,比如说在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和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的作品当做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等现象。为了预防此类事情的发生,我们要从思想想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从理论上加强相关法律规律的学习,在平时的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

总之,高校教师是特殊的一个群体,在日常的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不仅要遵守国家的一些常规法规,也要遵守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作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更要通过自己的守法行为,对学生起到言传身教的作用,教会学生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遵纪守法,使学生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才。

高等教育教学方法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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