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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教学法规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5-25 08:32:10 来源:教学心得体会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教师学习教育法规心得体会

教师学习教育法规心得体会 (2011-09-21 18:12:57) 转载▼

标签: 分类: 工作日志 教育法规

未成年保护法

义务教育法

近日在学校的统一组织下,我们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教师法》等教育政策法规,我就此谈一谈学习的体会: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作为一个教师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更要热爱教育事业,爱学生,尊重学生,并施以正确的教育内容和方法。作为一个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有力的指导了自己今后的实践。

二、热爱本职工作, 尽业乐教 “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辛勤工作的“园丁”,我想这是人们在表达教育这一职业的伟大和无私。南宋哲学家朱熹说:“敬业者,专心致志以事其业也。”敬业是一种美德,乐业是一种境界。对待本职工作,我们应常怀敬畏之心,专心、尽职、尽责,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尽心竭力、全身心地投入。我们要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三、热爱学生,关心学生

学生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工作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保护人格尊严和自尊心,坚决与违反>的行为作斗争。作为一名教师,应该热爱学生,关爱在我们的培育下茁壮成长的小苗,使他们在快乐和幸福中成长!

四、刻苦钻研,严谨治学

我们教师教给学生的那点基础知识,只是沧海一粟,教师还应具要有活到老,教到老,学到老的进取精神,孜孜不倦地吸收新鲜知识来充实自己,以适应时代发展需要。不管教师读书难的理由有千万条,但每个教师自己应该清楚,作为教师,必须要坚持学习,不断进取。 通过教育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今后在工作中一定要贯彻执行教育法规,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推荐第2篇:教育法规心得体会

教育法规心得体会

细水小学安明山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另外,

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

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

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通过对教育法规的学习,使自己进一步深深体会到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必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爱党爱国。学习宣传并实践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心时事政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热爱教育事业。要把教育与国家的兴亡、民族的振兴,现代化建设的成败联系起来,才能对教育事业有深刻的认识,并将认识落实到日常的行动中,才能产生对教育事业的真爱,树立“学生奉献社会”的精神。

三、热爱学生。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只有把学生教育培养好,振兴中华才有希望。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地对待学生,不侮辱、谩骂、歧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热爱学生,可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使学生树立远大目标,成为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社会主义新人。

四、勇于同一切危害教育事业的行为进行坚决的斗争。一个教育工作者要对一切危害教师、危害学校、有损师德师风的行为,必须予以坚决斗争,才能为教育事业的顺利发展创造和谐的外部环境。

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科研水平。要成为一名优秀教师,关键要有较高的素质。必须具备扎实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品德素质、心理素质、创新精神和能力素质。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教育技术,积极参与教育改革,认真总结经验,努力探索教育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六、实事求是,坚持真理。教师要做到尊重事实,注重调查研究,要公道正派,富有进取精神。坚持真理、捍卫真理,对一切文化进行严格的审查和鉴别,批判性继承,使学生学到真知实学。还应随时修正自己的错误,不强词夺理,不文过饰非,不误人子弟,做到知错即改,还真理的本来面目。

七、工作积极、认真负责。工作积极,就是要勇挑重提,埋头苦干,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吃苦耐劳,为教育事业多做贡献。认真负责,根本的一条是对学生成长与成才负责,因此必须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八、团结互助、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团结互助,一方面教师与教师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在思想上、工作上、生活

上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另方面教师与学生之间也要团结互助。廉洁从教,要有高尚的思想道德情操,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不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向学生乱收费,不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礼貌,不赌博,不斗殴,不酗酒,爱护公共卫生,语言规范健康,禁止粗俗言辞,衣着朴素端庄,随时以一个优秀教育工作者严格要求自己。

作为教师,教室里放飞的是希望,守巢的是自己;黑板上写下的是真理,擦去的是功利;那根粉笔画出的是彩虹,流下的是泪滴,奉献的是自己。但是,选择了教师,我无悔地站在三尺讲台,无悔地耕耘于课堂。

2010年4月

推荐第3篇:教育法规心得体会

学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

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

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

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通过对教育法规的学习,使自己进一步深深体会到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必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爱党爱国。学习宣传并实践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心时事政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热爱教育事业。要把教育与国家的兴亡、民族的振兴,现代化建设的成败联系起来,才能对教育事业有深刻的认识,并将认识落实到日常的行动中,才能产生对教育事业的真爱,树立“学生奉献社会”的精神。

三、热爱学生。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只有把学生教育培养好,振兴中华才有希望。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地对待学生,不侮辱、谩骂、歧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热爱学生,可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使学生树立远大目标,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社会主义新人。

四、勇于同一切危害教育事业的行为进行坚决的斗争。一个教育工作者要对一切危害教师、危害学校、有损师德师风的行为,必须予以坚决斗争,才能为教育事业的顺利发展创造和谐的外部环境。

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科研水平。要成为一名优秀教师,关键要有较高的素质。必须具备扎实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品德素质、心理素质、创新精神和能力素质。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教育技术,积极参与教育改革,认真总结经验,努力探索教育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六、实事求是,坚持真理。教师要做到尊重事实,注重调查研究,要公道正派,富有进取精神。坚持真理、捍卫真理,对一切文化进行严格的审查和鉴别,批判性继承,使学生学到真知实学。还应随时修正自己的错误,不强词夺理,不文过饰非,不误人子弟,做到知错即改,还真理的本来面目。

七、工作积极、认真负责。工作积极,就是要勇挑重提,埋头苦干,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吃苦耐劳,为教育事业多做贡献。认真负责,根本的一条是对学生成长与成才负责,因此必须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八、团结互助、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团结互助,一方面教师与教师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在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另方面教师与学生之间也要团结互助。廉洁从教,要有高尚的思想道德情操,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不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向学生乱收费,不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礼貌,不赌博,不斗殴,不酗酒,爱护公共卫生,语言规范健康,禁止粗俗言辞,衣着朴素端庄,随时以一个优秀教育工作者严格要求自己。

作为教师,教室里放飞的是希望,守巢的是自己;黑板上写下的是真理,擦去的是功利;那根粉笔画出的是彩虹,流下的是泪滴,奉献的是自己。但是,选择了教师,我无悔地站在三尺讲台,无悔地耕耘于课堂。

学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松岭门小学 祖立荣 2013年9月

推荐第4篇:教育法规心得体会

学习教育法心得

九台市兴华小学

李树春

学习教育法心得

九台市兴华小学 李树春

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 1986年教育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走上了法治化轨道。20多年来,我国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然而,由于社会转型等诸多因素,义务教育推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是此次教育法修订的时代背景。

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政府的基本义务。制定教育法,实施教育法,正是国家和政府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公民权利的必由之路。对于广大公民而言,义务教育并不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国家和政府的义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政府不容推辞的责任和义务。

制定并实施教育法,也是切实提高国民文化素质的客观需要。在现代社会,通过实施义务教育,普遍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共识。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全世界有170多个国家宣布实施义务教育制度。多方面研究表明,国民的高水平教育对于个人和整个社会都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

效益。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在这个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上,政府责无旁贷。 新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修订的教育法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作为一所普通小学学校老师,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不因为家庭条件的差异和学校条件的差距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是新教育法的最大受益者。农村蕴含着大量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未来,国家和民族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

受之一。新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 在实施新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育工作者,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教育法的学习让我深深感受到:

一、德育是我们工作的首位。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

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已经成为学校教师势在必行的工作。打破传统教育模式,让学生在更为广阔、宽松的学习和生活空间里,接受全面的培养,获得真正的全面发展才是一切为了学生,那么除了针对课堂教学加以改革之外,我对学生的作业布置中也应该丢掉了以前的简单重复的内容,改为根据学生的水平差异分层次设置不同的作业。

导致师德失范现象的因素很多,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教师教育理念陈旧,其理念还停留在应试教育的框框里,只注重学生的智育发展,忽视了学生人格培养,没有注意心灵的沟通。二是教师缺乏良好的心理品质,而教育学生需要良好的心理品质,心理品质的缺乏轻者对学生恶语中伤,重者对学生体罚。三是在利益的驱使下急功近利,缺少爱心,不会关爱学生。四是教育评估机制,仍以应试成绩为核心,教师面对各方面的压力,延缓了师德建设的进程。师德形成决非一种表面的具体行为。任何一种师德表现都能折射出深层的东西,它包含着人才观、学生观、质量观、管理观、学习观、评价观等一系列相关理念在内的综合观念。一句话,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师德表现。篇2:教师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关于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有人说教师是春蚕,孜孜不倦;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教师这个职业是伟大的、神圣的、高尚的,人们用了太多的赞美的词汇来形容它。人们给予教师信任之时,也说明着身处这个行业中的我们所要肩负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责任和义务。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不断学习。最近,学校组织我们认真学习了这些教育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我收益颇丰,亦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我的思想和心灵都得到了又一次的洗涤,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这群教育工作者指明了目标,端正了方向。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学习,我认识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一名教育一线的工作者,我们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这一方针。学生在校期间老师不仅要教育好学生学习好文化知识,还要保护好每一位学生的人身安全,心理健康,让学生健康成长。《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其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我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处处做到“身正为范”。学生们就像是一株株稚嫩的幼苗,需要我们用适当的方法和爱心去培育、呵护和灌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时刻以这些法律法规来鞭策自己,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全面发展,这样才能使我们的教育事业经久不息,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关于此次学习的感受和体会,总结观点如下:

一、尽业乐教,爱岗敬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仅仅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园丁”,是教育家。南宋哲学家朱熹说:“敬业者,专心致志以事其业也。”敬业是一种美德,乐业是一种境界。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尽心竭力、全身心地投入教书育人的工作,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既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体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我们要尽职尽责,努力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二、为人师表,身正为先。

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应当在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学识学风等多方面以身作则。教育过程中,要求学生不能做的,我们也坚决

不可以做;要求学生必须做的,我们就应当率先完成。既然我们要求学生不迟到,那我们就该在预备铃响前提前到教室门口等待,看似区区小事,实则细微之处见真知。

身正为师,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还是思考教育者和师德示范者。只有教师具备人格的力量,才能令学生敬佩。教师良好的思想境界和行为表现,会积极地影响教育学生,使他们健康成长,教师应把言传和身教完美结合起来,以身作则,行为师范,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仪表端庄、举止文雅,以自己的言行和人格魅力来影响学生。为人师表对学生是一种无声的教育,它爆发的内驱力不可估量。

三、刻苦钻研,终生学习。

通过此次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我更加清醒的认识了自己,并

深感自身之不足。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一定会不断的完善自己、超越自己。履行教师应尽的义务,使自己成为一个真正合格的教师,争做优秀的教师!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不做教书匠,争做教育家!努力把祖国的花朵们培养成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守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篇3:《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学习心得体会

富源中心学校 段爱景

学习了新《教育法》使我感受到新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因为它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真正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利国利民。所以新《教育法》的颁布实施,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首先,新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全面阐述了义务教育的特征与性质。明确了:“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从这点看来,义务教育免收学费、杂费的法律原则,必将惠及全国的广大适龄儿童、少年。特别在农村,蕴含着大量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将让更多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作为乡镇中学的我们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我想这些内容也必然影响到学校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在实施新《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 其次,新修订的《教育法》提出缩小办学差距,不分重点校、重点班,非常人性化,体现了对所有人的尊重;不管什么样的家庭背景和经济实力,每个孩子都可以享受均等的教育,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教育均衡就是让所有的孩子,同在蓝天下,都应该享受到同样的教育。

再次,,新修订的《教育法》提出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这一规定将目前中学教师职务系列和中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了起来,将为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到中小学任教,调动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产生重要的影响。修订案还明确了诸如:“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等规定,对保障、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都会有产生重要的影响。

最后,新法规定了学生家长在义务教育中的义务,如果家长不送孩子上学或者在家里自我教学、送个人私塾等,都属于违法行为,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那就是最该学习法律的不是政府和学校的事,而是学校、学生和家长。只有我们都了解了义务教育法,具有了相应的维权意识,才可能形成更严密,更有效的监督体系,为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近几年,校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未成年人被成年人控制卖艺、乞讨、叫卖的现象呈上升趋势,不少青少年沉迷网络不能自拔,少年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未成年人吸烟喝酒的现象随处可见,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出台的。新法有这几个特点:突发事件优先救护未成年人,禁止体罚未成年人,首次为学生休息时间立法,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将受行政处罚, 免费或优惠提供“绿色上网”。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条文及规定,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二、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

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他们应是最能以此 文来源于文 秘 家 园身作则的人。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三、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

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

总之,一个合格的教师应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质和为祖国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有新时代所推崇的新思想、新观念,有探索精神和创新精神。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还要继续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教师,做一个让人民满意的教师。篇4:学习教育法规心得体会

学习教育法规心得体会

陈朝财

通过此次学习,使我较为准确地理解了《教师法》的精神实质,明确了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改变了“教师不学教师法,难免迷途象牙塔,受害不知为哪般,困扰不知错在哪”的现状,有利于我们增进守法护法的意识,树立依法维权的观念,自觉落实依法治教的行为。不少老师表示,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一定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依据,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特殊保护,做好他们的培养教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因此,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 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要想使自己的思想适应社会需要,就要有知识,这就要学习。同样,人们的观念需要更新,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也更要学习。加强理论学习,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必要方法。首先,教师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学习理论,就不可能科学地、全面地、深刻地认识社会,认识人与人之间的正确关系,因而就不可能形成正确科学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不能矢志教育,义无反顾,以坚毅不拔的精神,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为人民教育事业而努力奋斗。其次,教师要学习教育科学理论,丰富科学文化知识,掌握教书育人的本领。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掌握教育规律,按教育规律办事,才能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职责,这本身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一个要求。同时,通过学习教育理论,教师能进一步明确自己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导地位,对学生的身心发展起重要作用,这就更能使教师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教师还应学习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只有广泛地学习有关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才能使教师从各种关系和联系中来认识社会和人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在教书过程中育人。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的提高了教师们的认识,有利地指导了教师们今后的行动!通过对这些法律法规再次学习,让我感到依法执教是一件不可忽视的事情。在教学过程中,我们难免有时对学生说话不当。因此,我们在平时要多注意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有意识的克制自己的行为,以免对学生和自己都造成伤害,保护学生也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同时,我们也要正确引导学生,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使师生关系更加和谐。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后,无愧于教师这一称号!篇5:教育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教育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这几天的师德师风集中活动对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使我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行为规范、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未成年人的保护、义务教育法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要想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必须知道国家和人民对教师的要求是什么,什么样的行为是合乎教师行为规范的,哪些是违法的,教育的目标是什么,教师应该拥有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教师应享受什么样的待遇,教师进修培训受不受法律保护,法规对学校和家长有什么规定等。

只有知法,才能守法。通过学习,我更加坚定我的研究和学习理念,作为一名教师要想做好传道、授业、解惑的工作,必须不断学习,不断和专家名师交流,结合自己的教学实际,改进教学教法,始终站在教育改革的最前沿,用最新的教育理念武装自己的大脑,用最先进的教学手段,给学生传授最新的知识和方法,达到最佳的教育效果。

在教育的过程中,一定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用真心去关爱他们,发现学生的优点,发展学生的长处,使他们能感受到父母般的温暖,享受到学习的快乐和满足,过一种幸福的学习生活。决不能像以前那样,但从学习出发去评价学生,对学习成绩好的学生关爱备至,对学习差的孩子漠不关心,甚至冷嘲热讽,谩骂打击。因为我们教育的目的是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都能成为社会做所需的多层次人才,让学生享受公平的教育资源,而不是仅为了那几个优秀生。应该把教育办成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的场所,而不是淘汰人才的地方!

对孩子的教育一定要注意方式,讲究方法。如果方法不当,就可能起不到作用,甚至收到相反的效果。尤其是不能歧视差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歧视包括行动上的歧视和心灵上的歧视,比如在教学实践中,不批改差生的作业,或者根据成绩和表现排座位等都属于行动上的歧视;而对差生不管不问,态度冷漠,则是一种心灵上的歧视。体罚实际上也有两种,一种是身体上的惩罚,如罚站、抄多少遍知识点等;还有一种是心灵上惩罚,也叫心罚,就比如语言上的讽刺和打击,对学生的冷漠等。研究发现,心罚比体罚对学生的伤害更大,往往会摧毁它们的意志力,使他们对自己丧失信心、失去斗志,丢掉了拼搏进取的勇气,这是非常可怕的!

在教师的权利中,教师享有带薪学习进修的权利。可在实际操作中,有些领导能领会法律的精神,通情达理,可还有一些学校的领导却利用手中的权力阻碍教师外出进修,甚至有极个别地方出现了扣除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的情况。还有一部分教师没认真学习和领会教师法,不知道自己应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只知道努力付出,不知道自己还享有不断改善自己知识结构的权利。 作为教师一定要始终牢记“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的教师座右铭,一方面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不断通过教学反思,促进自己专业发展;另一方面要不断按照教师行为规范和教育法对教师语言和行为的要求,加强自身的修养,规范自己的言行,使自己成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成为一个让学生尊重的教育者。

推荐第5篇:教育法规心得体会

《教育法规》心得体会

姓名:邢王秀学号:200924101215班级:计本班

在实习培训的期间,海南中学的周国仲老师以《教育法规》为主题为我们讲了专题讲座。在演讲中,周老师结合自己多年的工作实际,用生动的事例和幽默风趣的讲演,为我们做了细致的讲解,使我们在场的每一位同学深受启发和教育。他列举了案例,阐述了教育法制的含义,其中提到,教育法制是以一整套完备的教育法律为核心的包括相应的法律实践法律文化在内的法律系统。通过周老师的讲解,使我深刻认识到专题讲座对提升广大教师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具有深刻的意义。

通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习中也受益非浅、感触颇多,下面就个人学习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

四、在十七大的引领中正视教育。

五、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

六、以德为先,率先垂范。

推荐第6篇:教师学习教育法规心得体会03

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心得体会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老规范共八条,新规范已精简成现在的六条,但是内容更为充实,体现了时代特色。

作为一名教师,应如何在自己的教育教学岗位上体现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呢?

我们认为首先要“心系教育,具有为教育献身的精神”。 从历史发展长河看,教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播者,是社会进步的桥梁和纽带。人类的文明发展源远流长,但如果没有教师,他就会断线,就会枯竭;人类的社会生活代代相传,但如果没有教师,它就会陷入愚昧,陷入野蛮。正是教师平凡的工作,连接着老一辈和新一代,连接着人类的过去和未来。虽然教师的工作平平凡凡,琐琐碎碎,默默无闻,既没有悠闲自在的舒适和安逸,也没有令人羡慕的财富和权力,更没有显赫的声名和荣誉。但教师又是人生幸福的缔造者和操纵者,教师从事的职业是崇高的、神圣的。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必须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必须热爱和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必须具有把自己的全部才华、知识,青春和生命奉献给这一事业的信念、决心和勇气。正因为如此,人们一提起教师,才把他与园丁、人梯、铺路石联系在一起,这既是对教师工作极为崇高、极为重要的肯定,也是对教师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和目标。应该说,教师劳动的本质特征在于奉献,师德的精髓也在于奉献。

1 关心爱护学生是对教师提出的最起码的要求。所以有人说:教育是爱的事业一点都不为过。因为教师能否做到关爱学生是能不能教育好学生的最基本要素。作为教师只有爱他所教的学生,才能在教育学生过程中真正做到细心、用心、耐心,才能做到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才不会使用简单粗暴的方式去处理学生所犯的“做了不该做的事或说了不该说的话”;教育过程贯穿着爱,教师将变的更加有智慧,更加有魅力。教师因为爱学生,所以会更加主动地去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特别是在学生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能够义无返顾的挺身而出,塑造伟大、光辉的形象。教师因为向学生付出了爱,所以学生将收获了爱。因为爱,教师成了良师,成了学生的益友;因为爱让学生懂得了什么叫用心良苦,让学生学会了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教育因为有了爱,才让学生的个性得以张扬,使教育变得和谐。爱让教师在学生面前树立起了威信!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神圣职责。德育为首教育为本。我以为教师向学生“传道、授业、解惑”是教育的根,育人才是教育之本。学生面前教师每个人都应当是德育工作者,你没有理由对学生的一言一行充耳不闻,视而不见,无动于衷,听之任之,坐视不管,因为教育好学生是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这就要求教师要勤于钻研教育教学理论,提高专业素养和业务素质,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技巧,注意挖掘教材中的思想教育素材,结合教学内容对学生因时制宜地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品行。

2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育学生不能简单地说教,更不能采取强迫的手段。身教重于言传。教师的形象、言行举止无疑在学生中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因而要求学生必须遵守的纪律、规范,如教师自己先做到,其本身就有很强的说服力量。常听有些教师曾遇到这样一些尴尬事:自己忘了佩带校徽,看到学生没有佩戴的,就不好意思说;自己头发比较长,要求学生剪短一点时,就显得有些力道不足;要求学生不准迟到,若自己上课经常迟到,就显得苍白无力„„等等诸如此类的“小事”。如果一个教师出口成“脏”,乱扔纸屑,随地吐痰,试想学生会不会有样学样,还会不会听你的话吗?如果学校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如能身先士卒、身体力行,相信当你在要求学生时,一定是理直气壮的,而不是力不从心的。

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除了忠于事业,关心热爱学生之外,还必须自觉地高标准地去塑造自己。教育家夸美纽斯指出:“教师的任务是用自己和榜样教育学生。”也就是说,身正方能影子不斜。特别是小学教师,在学生的心目中,老师是智慧的象征和人格的化身,教师的言行就是道德标准,教师的思想、言行、作风和品质,每时每刻都在影响着学生,对学生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所以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学生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学校无小事,处处是教育,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欲正人先正己。同时作为一名教师,就努力使自己得到全面的发展,努力形成一种健康、完好的、和谐的人格:德才兼备,言行一致,不拘小节,聪明过人,举止稳重等等。

3 当前,在科技发展,社会进步,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确立科学发展观的背景下,政府呼吁建立学习型社会。倡导活到老学到老。这就要求教师要顺应时代潮流并在学习型社会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转变传统教育观,树立新的先进的教育教学管理理念,重新思考、定位,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学习好的教育理念,内化有益的教学经验并自觉探索、改革教学方法、教育技巧。教无定法,不进则退。因此,教师不能安于现状,满足于自身长期以来所形成的“那一套”,只有把不断进取创新的精神渗透到教育教学活动中,全心投入到教育事业,努力使自己成为研究型、专家型的教师,而不是普通的教书匠,才能不负国家、人民对教师寄于的厚望。

推荐第7篇:教师学习教育法规心得体会04

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心得体会

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师德不仅是对教师个人行为的规范要求,而且也是教育学生的重要手段,起着“以身立教”的作用。教师要做好学生的灵魂工程师,首先自己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以德治教,以德育人,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因此教师这一职业是神圣的,担负着培养、教育下一代的艰巨、繁重的任务,传道、授业、解惑是我们的天职。这段时间学习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规范的内容有六条,即: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这六条规范是每一个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规范教师的育人行为,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具体表现。

一、爱教育。我们所从事的是教育事业。爱教育,就是要爱国守法、爱岗敬业。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要对教学工作有“鞠躬尽瘁”的决心。教育事业需要的是我们教师实实在在的付出,不是在工作中投机取巧,更不是事事以报酬的多少来衡量自己的工作。因此只有拥有了对事业的一分热爱,才能脚踏实地、默默奉献,对学生负责、让家长满意。尤其是青年教师,要力求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地完成每一项教育教学工作。

二、爱自己。教师爱自己就是要有积极的人生态度,既然我们选择了教育事业,就要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不计名利,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无私奉献。用自己积极的人生观、世界观去影响学生、改

1 造学生。“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特别是在现在的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矛盾层出不穷,各种思想相互碰撞,教师的人生取向不仅关系到自己是否拥有幸福的人生,而且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成长过程。一个不爱自己的教师,是谈不上爱教育和爱学生的。所以我们教师要不断的挑战自己,超越自己。规范中要求教师“终身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理念”。这就要求我们在育人的同时,不要忘了自身的继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完善自己,以求教好每一位学生。怎样提高自身素质呢?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位教师一定要与时俱进,孜孜不倦的学习,积极进取,开辟新教法,并且要做到严谨治学,诲人不倦,精益求精,厚积薄发,做一名“学习型”的优秀教师。有了良好的素质、过硬的本领,才会在工作中自信,才会在生活中快乐,才会有积极的教育态度和人生观念,才会不迷失工作和前进的方向。

三、爱学生。这是教师所有“爱”的归宿点。教师对学生的“爱” 必须是排除了私心和杂念的父母般温暖慈祥的爱,恩师般高尚纯洁的爱。崇高的师爱表现在对学生一视同仁,绝不厚此薄彼,按成绩区别对待。要做到“三心”俱到,即“爱心、耐心、细心”。无论在生活上还是学习上,时时刻刻关爱学生,特别对那些学习特困生,更是要“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 ,切忌易怒易暴,言行过激,对学生要有耐心,对学生细微之处的好的改变也要善于发现,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并且多加鼓励,培养学生健康的人格,树立学生学习的自信心,注重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教师的一言一行对学生的思想、行为和品质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教师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学生都喜欢模仿,

2 将会给学生带来一生的影响,因此,教师一定要时时处处为学生做出榜样,凡是教师要求学生要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学生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严于律已,以身作则,才能让学生心服口服,把你当成良师益友。

新规范还规定:教师应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我想这是每位教师必须做到的,这也是一位教师应有的高尚道德。当学生生命受到威胁,受到伤害时,作为一名教师应在学生危急时挺身而出,应向汶川地震中的英雄们学习,学习他们生死关头临危不惧、舍生忘死、奋不顾身,拼死保护学生的英勇献身精神;学习他们危难时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不畏艰难险阻、奋力抢救学生拼搏奉献的精神。我想这正是教师爱学生的最高体现。

爱教育、爱自己、爱学生,是一种以人为本的基本道德要求。只要每一位教师不断地完善自我、超越自我,从民族和事业的大局出发,认认真真地学习,勤勤恳恳地钻研,扎扎实实地工作,就能无愧于教师这一光荣称号,就是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最好诠释。 在教育工作的诸多矛盾中,教和学是主要矛盾。正确处理教和学的关系,建立和谐愉快的师生关系是“快乐教学”的先决条件。教和学的矛盾,主要方面是教师,有了教师“乐教”,才会有学生的“乐学”,尽管其他条件都具备,如果没有教师的“乐教”,没有良好的师生关系,学生也快乐不起来,从而影响教学质量。

“热爱学生,全面育人,为人师表”这是对教师的基本要求。乐于其业,善于其业的基础是对学生的爱。爱的真谛是尊重和相信每一个学

3 生,要把学生作为一个具有人格的人来对待。教师尊重和相信学生,才能培养起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学生有了自尊、自信,才能形成和谐愉快的师生关系。师生关系良好,才能促成集体的良好关系的形成。学生有安全感、宽松感、愉快感,就能有效地发挥教师在“快乐教学”中的主导作用,促使学生生动、活动、主动地得到发展

4 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心得体会

最近我认真学习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通过这种深刻的学习过程,我们深深地理解新时期的教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师德不仅是对教师个人行为的规范要求,而且也是教育学生的重要手段,起着“以身立教”的作用。教师要做好学生的灵魂工程师,首先自己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以德治教,以德育人,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通过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让我更加热爱学生。热爱学生是教师做好教育工作的力量源泉和精神动力,一个教师只有具备了这种道德情感,才能产生做好教育工作的强烈愿望。千方百计的去教好学生,孔子说的:“爱之,能勿劳乎?言之,能勿诲乎?”就是这个道理。让学生在关爱中成长,爱是甘露,可以浇灌生命之树;爱是春风,可以吹绿人类心灵的荒漠;爱是一条无形的纽带,能架起师生感情的桥梁;爱是一把金光闪闪的钥匙,能开启教育成功的奥秘。学生是稚嫩的幼苗,需要老师的呵护。老师要有妈妈一样慈爱的胸怀,她需要有细致的心,慈祥的目光,温暖的双手,像对待儿女一样精心爱护每一位学生,让学生在学校有家的感觉。学生病了,要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并送医院。学生学习上有了困难,要细心的辅导;学生有了错误,要耐心教育;学生取得了成绩,要加以鼓励。关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是教师正确处理与自己直接服务对象学生之间关系的准则。教育爱,作为一种出自崇高目的、充满科学精神、普遍、持久而又深厚的爱,其内涵极为丰富,既包括要求教师精心热

5 爱学生,又包括要求教师精心教育学生。作为一名教师,最重要的是要热爱教育事业,只有充满了对教师职业的无限热爱,才会在教育岗位上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同时,作为一名教师,应该热爱学生。每一个学生都希望得到老师的爱,师爱是一种巨大的教育力量,它能使学生感觉到教师的温暖,产生愉快的情绪,激发学习的兴趣,感受到别人对他的希望,集体对他的信任,从而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能过学习教师职业道德,使我明白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转变教育观念,更新储备知识。人类文明悠久的历史,值得我们不断的去挖掘。同时人类社会在不断的进步,每天我们都能听到新的讯息。不断的学习,能让我们与时代同步,能让我们感受到知识带给我们的快乐。学生们也是如此。有句话说“给学生一滴水,老师得有一桶水”,学生在不断的进步,不断吸收新的知识,而作为教师则停滞不前,当你的“一桶水”已经给完的时候,你还能拿出什么?工作中要不断的创新,不断的积累,不断的学习,才能适应新时代的需要。

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让我受益非浅,我会用它时刻的鞭策我自己,在今后的教学工作及日常生活中,我会时时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自己,做一名优秀的小学教师!

6 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心得体会

教师是教育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在教育活动中起主导作用。教师要想有效的从事教育活动,就必须具备一定的职业素养。也就是我们说的职业道德。本学期初我们教师认真学习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我们通过深刻的学习,深深地理解新时期的教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师德不仅是对教师个人行为的规范要求,而且也是教育学生的重要手段,起着“以身立教”的作用。教师要做好学生的灵魂工程师,首先自己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以德治教,以德育人,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我想应该从几个方面做起:

一、要有高涨的工作热情

许许多多成功人士的经验告诉我们,成功取决于积极主动的心态。而教师的积极情绪、主动心态更是身心健康的一种内驱力,能促使我们积极向上,不断进取。不仅如此,教师的良好心态还能给学生带来很大的影响,促进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最终达成教育教学目标,并形成良性循环。反之,如果教师做事懒散,处世消极,那么,势必会使祖国的花朵耷拉着脑袋,打不起精神,自然也不能很好地茁壮成长。

二、无私奉献,养成宽容公正的爱心

教育是一门艺术,只有走进学生心灵的教育才是真教育。爱是教育的原动力,教师关爱的目光就是学生心灵的阳光。一名教师应该对学生无私奉献。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

7 是教师正确处理与自己直接服务对象学生之间关系的准则,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让学生体会到老师对他们的爱更困难。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育爱,作为一种出自崇高目的、充满科学精神、普遍、持久而又深厚的爱,其内涵极为丰富,既包括要求教师精心热爱学生,又包括要求教师精心教育学生。其次,教师必须学会宽容。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更何况我们所面对的是涉世不深、缺乏辨别是非能力的孩子呢?严是一种爱,宽容也是一种爱。宽容是一种信任,是一种激励,更是一种仁慈。它能温暖、滋润学生的心田,开启学生的心灵,给学生以安慰和力量,往往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教育效果。教师还应该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接受所有的学生,以平等的眼光看待每一个学生,注意时时处处在细节中体现出公正的意识。

三、为人师表,注重身教重于言教

教师工作的“示范性”和学生所特有的“向师性”,使教师在学生心目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教师的思想感情,处事哲理、人生观点、道德境界、品德修养甚至言谈举止、音容笑貌都会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对学生的思想、行为和品质都具有熏陶诱导和潜移默化的影响。这就要求我们教师言教、身教,并且做到身教重于言教。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学生都喜欢模仿,学生总是把教师看作学习、模仿的对象。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往往被学生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模仿在行动上。这将会给学生带来

8 一生的影响,有人说:一个负责任的教师,一个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教师,从他所教出来的学生身上处处都能体现他的身影。教师的人格影响,不仅对学生在校起作用,甚至以后在社会上还会长时间起作用。所以,教师需要处处为人师表,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率先垂范,作出表率。教师要把学生造就成一种什么人,自己尺应当是这种人。要学生刻苦学习,自己就必须学而不厌,手不释卷;要学生认真劳动,自己必须热爱劳动;要学生讲文明礼貌,自己必须谈吐文雅,远离粗俗。

凡是教师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学生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严于律已,以身作则,才能让学生心服口服,才能把你当成良师益友。“勿以恶不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教育无小事,事事见真理,因此,教师一定要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以高尚的人格去感染人,以整洁的仪表去影响人,以和蔼的态度去对待人,以丰富的学识去引导人,以博大的胸怀去爱护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教书育人的实效,学生才会“亲其师,信其道”,进而“乐其道”。

此外,要给学生“一碗水”,自己必须要有“一桶水”,这就要求我们教师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完善自己,这样才能教好每一位学生。那么,怎样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呢?《规范》进一步给我们指明了方向。那就是要求我们每一位教师一定要树立与时俱进,终身学习的态度,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开辟新教法,探索新模式,时刻更新自己的学识,并且要做到严谨治学,诲人不倦、精益求精,厚积薄

9 发,时时刻刻准备着用“一桶水”来供给学生“一碗水”,做一名“学习型”的教师。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我们责无旁贷。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只要能得到人民的信任,我们会感到由衷的自豪。但同时也深知肩上担子的分量。我很清楚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师,《规范》要求就是参照物,努力做到这些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它要求我们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精神修养,提高自己的师德素养和专业文化水平,真正做到与时俱进,开拓进取,而要做到这样只有勤勤恳恳、踏踏实实的工作。

总之,这次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学习,使我对过去的工作进行了一次深刻的反思,同时也为我将来的工作目标指引了一个方向。这次学习使我受益匪浅,我会用它时刻的鞭策我自己,让它成为我教育事业中的一盏明灯!

10 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心得体会

我读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规范从原来的8条缩为6条。我把其中的内容与自己的工作一一对照,我认为自己能够按照其中的要求去做,其中的一些内容让我反思颇多:

一、爱国守法。不仅老师自己要爱国,还要将爱国精神传递给每一个学生,让学生从小就又爱国守法的意识。

二、爱岗敬业。我作为教师队伍中的一员后的工作当中,要继续以教书育人为己任,严格要求学生,因材施教,教学相长。

三、关爱学生。“热爱学生。即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地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习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利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爱心”是老师工作中不可缺少的情操,也是老师工作的主旋律,可以说,没有爱也就没有教育。我们应该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关心学生的健康,让我们做辛勤的园丁,用爱心去浇灌每一株幼苗。今年,四川地区遭受了严重的地震。在地震中,人民教师表现出了极大的师爱。在危险面前,我们老师始终以学生的安全放在首位。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青春定格‘公主教师’离开了”。袁老师,一位年龄比我年轻多了的老师,在地震发生时,一次次地冲进教室,将孩子带出教室,最后她却被深深地埋在了水泥板下„在大灾大难面前表现出的才是最真的感情。袁老师的忘我,袁老师的不顾自己的安危,引起我深深的思考:如果我也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会怎么做呢?

四、教书育人。应该努力引导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培养他们良好的学习习惯,帮助他们逐步提高。在日常的教学中,还要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受到良好的思想熏陶。

五、为人师表。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教师的一言一行对学生的思想、行为和品质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教师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学生都喜欢模仿,将会给学生带来一生的影响,因此,教师一定要时时处处为学生做出榜样。

六、终身学习。老师要时时刻刻准备着用“一眼泉的水”来供给学生“一碗水”,做一名“学习型”的优秀教师。

教育事业是一曲爱心赞歌,是需要付出心血的。对学生的教育往往不会如此顺利,因为小学生年龄小,智力还未开发,就像是一块尚未进行雕磨的玉。老师作为学生思想上重要的启蒙人,如果用爱心去关心他们,用爱心去帮助他们,他们一定会逐渐脱落思想的"尘垢",成为一块名副其实的美玉。俗话说:"攻城为下,攻心为上",要让学生心悦城服地接受教育,必须下番功夫。

通过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让我更加热爱学生了,更加认识到教育工作是一门艺术,是太阳底下最崇高的职业!

12 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心得体会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的核心问题为师德问题,师德的核心问题是"爱",这种"爱"必须是排除了私心和杂念的父母般温暖慈祥的爱,恩师般高尚纯洁的爱。它表现在:当学生受到挫折、处境困难的时候,给学生以同情、关怀、体贴和帮助;当学生生病的时候,主动嘘寒问暖,送药送饭;对待学生的提问,耐心细致,和蔼可亲地给予解答;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帮助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将教书和育人有机的统一起来。

热爱学生,就必须对每一个学生一视同仁,不能偏爱一部分学生,而冷淡或歧视另一部分学生。每一位学生都渴望得到老师的爱,尤其是那些家庭有过特殊变故的学生,容易形成特别的性格,这就要求我们做思想工作时应真诚相待,热情鼓励,耐心帮助,用师爱的温情来融化他们"心中的坚冰",让他们在愉快的情感体验中接受教育。

为人师表,注重身教重于言教。教师工作的"示范性"和学生所特有的"向师性",使教师在学生心目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教师的思想感情,处事哲理、人生观点、道德境界、品德修养甚至言谈举止、音容笑貌都会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对学生有着熏陶诱导和潜移默化的影响。这就要求政治教师言教、身教,并且做到身教重于言教。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学生总是把教师看作学习、模仿的对象。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往往被学生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模仿在行动上。教师的人格影响,不仅对学生

13 在校起作用,甚至以后在社会上还会长时间起作用。所以,政治教师需要处处为人师表,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率先垂范,作出表率。教师要把学生造就成一种什么人,自己尺应当是这种人。"要学生刻苦学习,自己就必须学而不厌,手不释卷;要学生认真劳动,自己必须热爱劳动;要学生讲文明礼貌,自己必须谈吐文雅,远离粗俗。

凡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风要求学生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勿以恶不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教育无小事,事事见真理,因此,政治教师一定要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以高尚的人格去感染人,以整洁的仪表去影响人,以和蔼的态度去对待人,以丰富的学识去引导人,以博大的胸怀去爱护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教书育人的实效,学生才会"亲其师,信其道",进而"乐其道"。

较强的综合能力是政治教师素质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其中包括语言表达能力、教学能力、思想政治工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等等。这些能力与政治教师的教学实践和工作效率息息相关。加强这些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即是时代的要求,也是政治教师完善自我和实现教学目标的要求。高尚的师德本身就是一本好的教科书,对学生的教育力量是巨大而深远的。所以,我们政治教师只有对自己严格要求,不断学习,加强修养,让自己成为一个具有高尚师德的人,才能适应素质教育的呼唤,更好地培?"四有"新人,不辜负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历史使命。

14 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心得体会

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教师道德品质不仅是教师自身的行为规范,而且还是作用于学生的教育手段。其高尚与否,关系到到素质教育能否得以正确顺利地实施。通过假期的学习,我对师德的含义有了更深一层的体会。

教师必须有高尚的品德。教师职业的最大特点是培养、塑造新一代,自己的道德品质将直接影响下一代的成长。在教育活动过程中,教师既要把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传授给学生,又要用自己的高尚人格影响学生、感化学生,使学生的身心健康地成长发展。因而教师必须要有高尚的思想境界,纯洁美好的心灵。在工作中,教师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必须耐得住寂寞,受得住挫折,将自己的所有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实践中去,正如著名教育家陶 行知所说的“捧得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

教师对学生要有一颗慈母般的爱心。教师对学生慈母般的爱心应来自对教育事业的无限忠诚,对教育事业的强烈事业心和高度责任感。教师的母爱精神具有巨大的感召作用和教化力量,她能彻底地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绪,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的学习主观能动性。在日常教学中,教师如像母亲一样,无微不至地关心学生,帮助学生,对差生不嫌弃,不歧视,给他们多一点爱,就能极大地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使其在学习上有无穷的力量源泉。很多教师的成功经验都证明了母爱力量的神奇作用。

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

15 很重要。因作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但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别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16 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心得体会

著名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曾说过:“学高为师,德高为范。”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不仅要具有广博的知识,更要有高尚的道德。教师该如何培养崇高的职业道德呢?通过此次学校组织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学习,我把自己的学习心得简单谈谈。

一、爱岗敬业。首先,要热爱教育事业,要对教学工作有“鞠躬尽瘁”的决心。既然我们选择了教育事业,就要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不计名利,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尤其是党员教师,要力求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地完成每一项教学工作,不求最好,但求更好,不断的挑战自己,超越自己。

二、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作为一名党员教师,我在假期系统的学习了《义务教育法》、《中华人们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文件,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恪尽职守,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三、爱心是师德素养的重要表现。崇高的师爱表现在对学生一视同仁,绝不厚此薄彼,按成绩区别对待。要做到“三心俱到”,即“爱心、耐心、细心,”无论在生活上还是学习上,时时刻刻关爱学生,特别对那些学习特困生,更是要“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 ,切忌易怒易暴,言行过激,对学生要有耐心,对学生细微之处的好的改变也要善于发现,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并且多加鼓励,培养学生健康的人格,树立学生学习的自信心,注重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

四、孜孜不倦,积极进取。有句话说的好,没有学不会的学生,

17 只有不会教的老师。这就向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完善自己,以求教好每一位学生。怎样提高自身素质呢?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位党员教师一定要与时俱进,孜孜不倦的学习,积极进取,开辟新教法,并且要做到严谨治学,诲人不倦、精益求精,厚积薄发,时时刻刻准备着用“一眼泉的水”来供给学生“一碗水”加入到学校组织的读书活动中去,做一名“学习型”的优秀教师。

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教师的一言一行对学生的思想、行为和品质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教师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学生都喜欢模仿,将会给学生带来一生的影响,因此,教师一定要时时处处为学生做出榜样,凡是教师要求学生要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学生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严于律已,以身作则,才能让学生心服口服,把你当成良师益友。

总之,作为一名人民教师,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们要从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在行动上提高自己的工作责任心,树立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思想。提高自己的钻研精神,发挥敢于与一切困难做斗争的思想和作风。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做到政治业务两过硬。用我们党员的一片赤诚之心培育人,高尚的人格魅力影响人,崇高的师德塑造人。只有不断提高教师自身的道德素养,才能培养出明礼、诚信、自尊、自爱、自信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不但是实现推进全中华民族素质的重大举措,也进一步提高了加强行风建设的自觉性。

18 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心得体会

通过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以前旧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比较学习,我发现有许多地方发生了变化,有的是语言表述上进行了变更,更有了部分新的补充,提出了新的和更高的要求,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依法执教、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尊重家长、热爱学生、廉洁从教、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心得体会。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着眼于处理教师从业过程中的四种基本关系:教师与教育事业的关系;教师与受教育者的关系;教师与其他教师及教师群体的关系;教师与家长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关系。通过学习,本人深有感触。

一、新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不同 1.对“德才”要求提高,既要“志存高远”也要“终身学习” 此次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在条目数量上有所减少,但在具体内容上却得到了充实。可以发现,新《规范》的

二、

三、五条都对教师品德提出了具体要求。例如,第二条要求教师要“志存高远”,而“知荣明耻”则在第五条中提了出来。最突出的是,“保护学生安全”被首次写入了《规范》。“这相当于明确了教师保护学生安全为‘师德’的一项内容”,“换句话说,保护学生安全成为了衡量一名教师是否遵守职业道德的标准之一”。此外,《规范》也十分强调老师的“自我修炼”。比如首次提出了“终身学习”的概念,要求教师要不断学习,与时俱进。所以,提高自己的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能力,是我们教师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要做到教书育人,教师自己首先要

19 具有很高的思想品德修养和超强的专业能力,以及高超的操作艺术。 2.评价学生观念要改变,不再以分数作为评价标准 《规范》不仅在思想、业务上对教师提出“德才兼备”的要求,还对教师在对学生的评价标准上做出了引导。《规范》指出,教师“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这个要求很符合时代的需求。”所以我们在教育教学中要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3.教学方式有所改变,高徒未必出自严师 《规范》更加切合实际,更加人性化。比如,在“热爱学生”条目下,旧条款提出“严格要求”学生,新条款则修改成“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所以,我们在以后的教学过程中,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与家长配合共同培养学生方面,要尊重家长,平等对待家长,主动与家长联系,不以粗鲁言行对待家长,搞好与家长的协作,形成学校和家庭的合力,为孩子的成长创造好的环境和氛围。

二、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师德,教师职业的重要的组成 教师的工作就是教书育人,要教好书育好人就必须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即师德。因为教师要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人,要把学生培养成为智商、情商、德商协调发展的人,教师本身就要成为这样的人。教育者必先接受教育。师者,人之模范。“学

20 高为师、身正乃范”。学教交流园 师德就是为师之道。师德是指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的总和;是调节教师与他人,教师与集体和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是一定社会或阶级对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2.教师要养成良好的习惯 教师要培养良好的习惯如热情主动、端庄大方、规范得体、宽容公正、沟通合作、双赢思维、关注细节、不断创新。在新的条件和机遇下我们教师必须把握时代的脉搏与时具进共同提高。 3.要求教师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通过深入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我更加体会到规范教师的职责行为任重道远。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面对纯洁朴素的学生,要身正为范,做好表率。我努力学习了《规范》的各项要求,爱祖国,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认真备课上课,认真辅导学生,因材施教,认真批改作业。关爱学生,做到不体罚学生,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规范管理和教育好学生,培养学生全面发展。

21 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心得体会

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很多提法上与新时期的教育改革、教育形势、时代背景紧密结合,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更突出了对教师自身修养和素质的时代诉求。

新《规范》首次纳入了教师要“保护学生安全”,这是必要的。教师面对的中小学生是未成年人,他们缺乏自我保护必需的能力,教师应该对学生的安全负责。安全包括“身体安全”和“心理安全”两个方面,当学生的身心安全受到威胁时,教师责无旁贷地担负着保护他们的责任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安全”是教师群体所应该遵守的职业精神,它需要广大教师共同遵守。在“5·12地震”灾害中,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灾区广大教师始终把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舍生忘死,奋不顾身,保护学生,在全社会赢得了高度赞誉。他们早已先行一步用行动来诠释师德和保护学生安全的含义。在我看来,能不能保护学生应该是检验教师的一个道德标准,学校在培养、教育学生的时候就经常说要“爱生”,而保护学生安全正是“爱生”的一个重要表现。所以,保护学生安全,不管是从法律的角度,还是从道德规范的角度,都是教师不应回避的责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修改,通过规范的形式来激发我们的道德愿望,激发社会的普遍美德,体现了社会的进步。新时代的教师在规范的引领下对学生的教育和关爱也必 将更具人性魅力。

新《规范》在第六条中明确:“终身学习”。这个条目的提出,我觉得更有利于当前教师的发展和教育的发展。终身学习是21世纪

22 的生存概念,是教师适应职业发展和自身发展的必由之路。在任何教育体制下,教师总是充当着引领者的角色,教师的品行、内涵,代表着社会的文明程度。教师是人类永恒的职业,但社会对教师从业资格的选择并不永恒,时代对教师的要求越来越高。教师良好的素质并非与生俱来,而是要通过学校教育、继续教育即终身教育才能获得。新的教育观念认为,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是当代教师成长和发展的必由之路。“严谨笃学,与时俱进,活到老,学到老”是新世纪教师应树 立的终身学习观。

职业道德是规范教师的育人行为,是社会责任感的具体表现,它要求老师有坚贞的职业理想--忠诚教育事业,教书育人;有浓重的职业情感--热爱学生, 诲人不倦;有严格的职业规范--团结协作、为人师表。因此,作为一名人民教师,面对人才培养所提出的更新、更高的要求,我们应时刻对自己提出严格要求,积极参加职业道德学习,培养高尚道德情操。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们应在团结协作的基础上,共同努力,将自己的“光芒”照向每一位学生。我们要用模范的言行去熏陶、感染学生,时时处处做学生的表率,为学生的良好思 想品德的形成做出榜样。

23 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心得体会

本学期初我们统一认真学习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我们通过自学、讨论的方式在教研组中发表自己的见解,并通过论坛的方式,交流。还通过闭卷考试的方式,对我们教师的学习进行了测试。通过这种深刻的学习过程,我们深深地理解新时期的教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师德不仅是对教师个人行为的规范要求,而且也是教育学生的重要手段,起着“以身立教”的作用。教师要做好学生的灵魂工程师,首先自己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以德治教,以德育人,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一、忠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教师是为国家输送人才的阶梯。然而,教师又是很平凡的。我想,伟大正寓于平凡之中。因为,平凡中,我们一样能够奉献。人们常把教师比喻为“红烛”、“人梯”、“春蚕”、“铺路石”,意在表达教育这一职业的无私和伟大。所以,教师从自己执教之日起,就该对教师这一职业有充分的认识,才能彻底清楚“拜金主义”、“仕爵主义”观念,把自己的全部心血奉献给自己所从事的教育事业,我是一名在教育岗位上干了十二年的教师。我的信念就是干一行,爱一行。象陶行知所说的那样:“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因为我们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只有爱的付出,才有爱的收获。因此,作为一名教师的我,一直坚信以爱为本,用爱来感化学生,来净化学生的心灵。无论何时,我都能够理直气壮地说,投身教育事业,我终生无悔。作为一名教师我感到无尚光荣的,教师对人才的培养和文化科学事业

24 的发展,起着重大的作用。因此要做好教师工作,就必须首先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是教师职业道德培养的灵魂。

二、无私奉献,关爱每一位学生

教育是一门艺术,只有走进学生心灵的教育才是真教育。爱是教育的原动力,教师关爱的目光就是学生心灵的阳光。孔子曾说:“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一名老师,传的不仅仅是学之理,更应该是人之道,一名老师,职为授业,更为树形。所以教师要有完美人格,让他的一言一行使学生们的成长耳濡目染、潜移默化。所以教师要有崇高师德,不管是教书,还是育人,都能让他的学生全盘接受,永记于心。

在我们班有这样一个学生,学习成绩较差,并且不遵守纪律,上课不认真听讲,还影响周围同学,作业经常不完成,我也经常和他谈话,并不见有什么效果。和他的家长联系之后,他的妈妈说,其实这个孩子在家很听话,从不强嘴,并且还很勤快。了解到这些内容后,我就想起来,何不给他个职位,让他有事可干,找到自己的价值,让他有责任感,这样他就会收敛自己的行为,慢慢变成一个听话、爱学习的学生。此时,刚好班上需要一个图书管理员,我就想到了他,和他谈话后,把职责给他讲了:每周五第二节课,组织同学借阅图书,自己也要多读书。他欣然接受了任务,每个周五他都很认真地组织学生去图书室借阅,平时,他也爱读书了,作业也能按时完成了,老师们都为他的改变而感到高兴。

教育是艺术,是爱的共鸣,是心和心的呼应。教师只有热爱学生,才

25 能教育好学生,才能使教育发挥最大限度的作用。可以说,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对学生冷漠,缺乏热情,决不是一个有良好师德的好教师。

三、为人师表,做学生的表率

孔子云:“其身正,毋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毋从。”小学教师的工作对象是成长中有极大可塑性的未成年人,教师的道德表现能够影响一个学生的一生。作为教师,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其身教必然重于言教。要在自己的职业道德方面追求卓越,追求高标准,这是构建我们未来民族道德素质的基础。,“为人师表”是教师最崇高的荣誉,也是教师的神圣天职。作为一个人民教师,负担着全面提高国民素质、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青少年一代文明程度的直接责任,“教育者先受教育”。只有最大限度地提高教师为人师表的水平,才能胜任人民教师的历史使命,无愧于人民教师的光荣称号。这就要求我们要时时处处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凡要求学生做的自己必须先做到做好。比如要求学生不迟到早退,教师自己就不能迟到早退;要求学生文明礼貌,教师自己言谈举止切切不可粗鲁;要求学生遵守行为规则,教师应自觉遵守教师守则。否则,光要求学生,而自己又不身体力行,反而胡作非为,学生就认为这样的老师言行不一,出尔反尔而不可信赖。

总之,我们教师时时刻刻都要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学习,加强修养,让自己成为一个具有高尚师德的人,才能适应素质教育的呼唤, 26 更好地培养“四有”新人,才不辜负党和人民赋予我们教师的光荣使命。

27 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心得体会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老规范共八条,新规范已精简成现在的六条,但是内容更为充实,体现了时代特色。

作为一名教师,应如何在自己的教育教学岗位上体现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呢?

我们认为首先要“心系教育,具有为教育献身的精神”。 从历史发展长河看,教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播者,是社会进步的桥梁和纽带。人类的文明发展源远流长,但如果没有教师,他就会断线,就会枯竭;人类的社会生活代代相传,但如果没有教师,它就会陷入愚昧,陷入野蛮。正是教师平凡的工作,连接着老一辈和新一代,连接着人类的过去和未来。虽然教师的工作平平凡凡,琐琐碎碎,默默无闻,既没有悠闲自在的舒适和安逸,也没有令人羡慕的财富和权力,更没有显赫的声名和荣誉。但教师又是人生幸福的缔造者和操纵者,教师从事的职业是崇高的、神圣的。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必须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必须热爱和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必须具有把自己的全部才华、知识,青春和生命奉献给这一事业的信念、决心和勇气。正因为如此,人们一提起教师,才把他与园丁、人梯、铺路石联系在一起,这既是对教师工作极为崇高、极为重要的肯定,也是对教师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和目标。应该说,教师劳动的本质特征在于奉献,师德的精髓也在于奉献。

28 关心爱护学生是对教师提出的最起码的要求。所以有人说:教育是爱的事业一点都不为过。因为教师能否做到关爱学生是能不能教育好学生的最基本要素。作为教师只有爱他所教的学生,才能在教育学生过程中真正做到细心、用心、耐心,才能做到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才不会使用简单粗暴的方式去处理学生所犯的“做了不该做的事或说了不该说的话”;教育过程贯穿着爱,教师将变的更加有智慧,更加有魅力。教师因为爱学生,所以会更加主动地去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特别是在学生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能够义无返顾的挺身而出,塑造伟大、光辉的形象。教师因为向学生付出了爱,所以学生将收获了爱。因为爱,教师成了良师,成了学生的益友;因为爱让学生懂得了什么叫用心良苦,让学生学会了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教育因为有了爱,才让学生的个性得以张扬,使教育变得和谐。爱让教师在学生面前树立起了威信!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神圣职责。德育为首教育为本。我以为教师向学生“传道、授业、解惑”是教育的根,育人才是教育之本。学生面前教师每个人都应当是德育工作者,你没有理由对学生的一言一行充耳不闻,视而不见,无动于衷,听之任之,坐视不管,因为教育好学生是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这就要求教师要勤于钻研教育教学理论,提高专业素养和业务素质,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技巧,注意挖掘教材中的思想教育素材,结合教学内容对学生因时制宜地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品行。

29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育学生不能简单地说教,更不能采取强迫的手段。身教重于言传。教师的形象、言行举止无疑在学生中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因而要求学生必须遵守的纪律、规范,如教师自己先做到,其本身就有很强的说服力量。常听有些教师曾遇到这样一些尴尬事:自己忘了佩带校徽,看到学生没有佩戴的,就不好意思说;自己头发比较长,要求学生剪短一点时,就显得有些力道不足;要求学生不准迟到,若自己上课经常迟到,就显得苍白无力„„等等诸如此类的“小事”。如果一个教师出口成“脏”,乱扔纸屑,随地吐痰,试想学生会不会有样学样,还会不会听你的话吗?如果学校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如能身先士卒、身体力行,相信当你在要求学生时,一定是理直气壮的,而不是力不从心的。

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除了忠于事业,关心热爱学生之外,还必须自觉地高标准地去塑造自己。教育家夸美纽斯指出:“教师的任务是用自己和榜样教育学生。”也就是说,身正方能影子不斜。特别是小学教师,在学生的心目中,老师是智慧的象征和人格的化身,教师的言行就是道德标准,教师的思想、言行、作风和品质,每时每刻都在影响着学生,对学生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所以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学生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学校无小事,处处是教育,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欲正人先正己。同时作为一名教师,就努力使自己得到全面的发展,努力形成一种健康、完好的、和谐的人格:德才兼备,言行一致,不拘小节,聪明过人,举止稳重等等。

30 当前,在科技发展,社会进步,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确立科学发展观的背景下,政府呼吁建立学习型社会。倡导活到老学到老。这就要求教师要顺应时代潮流并在学习型社会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转变传统教育观,树立新的先进的教育教学管理理念,重新思考、定位,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学习好的教育理念,内化有益的教学经验并自觉探索、改革教学方法、教育技巧。教无定法,不进则退。因此,教师不能安于现状,满足于自身长期以来所形成的“那一套”,只有把不断进取创新的精神渗透到教育教学活动中,全心投入到教育事业,努力使自己成为研究型、专家型的教师,而不是普通的教书匠,才能不负国家、人民对教师寄于的厚望。

31 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心得体会

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指出:“教师的人格是进行教育的基石。”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教师的职业道德不仅是个人意义上的品德问题,而且赋有深刻的社会意义。它关系到千百万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关系于祖国的未来。江泽民同志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指出:“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这句话道出了党和国家对教师的基本要求。要达到这个要求,关键是要提高教师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

学习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后,我受益匪浅,对教师职业道德概念的内涵有了更深层次的诠释。教师要胜任当代社会的教育工作,不仅要有精深的知识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有以下几方面的心得体会:

一、教师要经常进行自省

我认为教师这项工作,体现师德的意识是很强的。为人师,不仅要对学生负责,也要对社会负责、对科学负责。如果马马虎虎教学,也可以应付过去,这只是敷衍塞责履行教学工作。如果我们养成了自省精神,就可以在一日工作完了之后,自检一下自己是否尽职尽责。反省自己可以激励自己,这是积极进取的表现。一个人,贵在自知之明,这需要有自省作为手段。不“省”,自己就不知道自己长在哪里,缺在何处,一个人缺乏自知之明,容易骄傲自满,时间一长,就会脱离群众,就会退步,就会降低自己威信。当然,只有自己努力才是唯一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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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师要热爱学生

这是教师做好教育工作的力量源泉和精神动力,一个教师只有具备了这种道德情感,才能产生做好教育工作的强烈愿望。千方百计的去教好学生,孔子说的:“爱之,能勿劳乎?言之,能勿诲乎?”就是这个道理。

我相信,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闪光点,只是我们老师没有把他发掘出来。我提倡平等对待学生,教师应服务于全体,不厚此薄彼,想到手心手背都是肉,好生差生都是生,努力做到一碗水端平,让所有学生同乘一辆前行的车,促使其全面发展。尤其在教学过程中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为体罚学生往往给学生的心灵留下伤痕,造成性格残暴,不服从教育,因此,我们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尊严,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或者侮辱人格的行为。同时,对于班级个别调皮、成绩差的学生,老师要积极进行帮教,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而不是有意进行歧视,造成学生心灵的伤害。

三、言传身教,修身育人

通过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我明白了凡事都要以身作则。教师是学生天然的人生标尺。学生,尤其是小学生,他们的人格培养,不是靠规章制度训练出来的,也首先不是从书本上学来的,而首先是教师的“言传身教”。要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没有高尚的教师人格榜样是不可想象的——

倘若老师偏爱不公,如何培养学生对社会的公平信念?

倘若老师每天只靠惩罚约束,如何培养学生的自觉与诚信?

33 倘若老师不去关怀失败的学生,如何培养学生的自信和对生活的热爱?

同样,如果老师的心胸狭窄,也就无法培养出学生博大的胸怀。 教师是学生学习做人的参照对象,所以人们常说“教师是镜子,学生是教师的影子。”以身做则要求了教师做事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还要求我们仪表端庄,大方得体。否则就会在不知不觉中给学生造成不良的影响。

教师在育人的同时,不要忘了自身的继续学习,要知道,“要给学生一杯水,自己必须有一桶水。”所以,在教学之余,教师应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新的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自己教育、教学和科研的水平。

总之,师德是中华优秀文化的精萃,教书育人,教书者必须先为人师,育人者必须先行为示范,教师的职业特点决定了教师必须具备更高的素质,而师德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是教师的灵魂。既然选择了这一职业,就要爱我们的职业,爱我们的学生,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尽心尽责,以心换心,以爱博爱,倾我所有,去换取明天的桃李芬芳。

34 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心得体会

——从实际出发关爱每一位学生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里第三条规定: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汶川地震中涌现出了大批这样“为了孩子不顾自己”的优秀老师。成了我们爱孩子的楷模。但扪心自问我们很多老师在实际的教学工作中并没有做好。这次的学习让我想到了我们工作中的不足和一些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

一、调整心态,改变自己,学生不要糊涂的爱。

“现在的学生没法教了!”“真是一届不如一届”面对着90后、2000后相信很多老师都发出过这样的感慨。现在的学生个性鲜明,家长宠爱有加,很多以自我为中心。单亲的孩子越来越多,家庭关系复杂的孩子也越来越多。五彩缤纷,光怪陆离的社会诱惑越来越大。就业,竞争社会压力也越来越大。可以说他们是幸福也是不幸的一代。他们的性格要么阳光,经不起任何一点风吹雨打。要么扭曲变形,倔强叛逆。要么自卑,敏感脆弱,生活在阴影里。即使那些优秀坚强的学生,在面对家长、老师、社会的各种压力时,也会身心疲惫的茫然,退却。有时候她们会突然放弃学习,为得就是寻求轻松自由的空气。

现在的学生比哪个时代的学生都需要爱,需要理解。而学生变了,老师并没有变,老师们还在一味的教书育人。于是一条深深的不可逾

35 越的鸿沟出现在了老师和学生之间,浙江省缙云县盘溪中学初三学生丁某将家访的老师残忍杀害。10月4日,山西朔州市第二中学一名老师被学生李明连刺数刀杀害。这些血淋淋的事实,告诉我们,学生和老师不在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而变成了势不两立的仇人。现在再也不是《大宅门》里的白景旗时代,老式的家访,棍棒相加,只会增加学生的仇视心理。杀人的学生说“我希望我用这种方式可以唤醒人们对学生的态度,认识社会,认识国家,认识到老师的混蛋,让教育业可以改变。”这可悲的现实不得不让人深思。也是对我们老师如何爱学生提出了挑战。毕竟这极端的事件的背后,有我们老师不可推卸的责任。

“你们怎么就这么笨呢?”“每天晃晃荡荡的,混日子来了”“你的脑子是干什么吃的?你整天到学校里来就是睡觉吗?”“谁背不下来,中午就不要走,我舍命相陪!”这种语言我们并不陌生,当我们站在高高的讲台,想让他们努力学习,想当头一棒把他们喝醒时,却忽略了棒下的他们是多么的脆弱。

不管什么时候,老师都是爱学生的。但在为了学生好的前提下做了很多伤害学生,打击学生的事情。在我们还一脸茫然,问心无愧的时候,学生已经将双手紧紧扼住了我们的咽喉。我们总是相信忠言逆耳,大搞说教,总是说现在你不明白,以后你就会感谢我。等你长大的时候,我不能因为没有管你而愧对你。这种看似感人的苦口婆心对学生已经没有了一点作用,反而会引起学生的反感,造成学生的逆反心理。既然学生现在不明白,不懂,那就等于我们的教育是失败的。

36 有时候一样的起到作用,一样的出于爱心,我们为什么不试试忠言悦耳,为什么不改变我们高高在上的教育者的身份,蹲下来静心倾听,理解他们,试着懂他们,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呢?

新时代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形形色色的问题学生,我们不能以一变应万变。教育更需要艺术,爱学生不能搞一刀切,针对不同的学生我们应该有不同的教育方法。在面临挑战的时候,我们要改变自己,要构建一种和谐的师生关系。

二、去除功利思想,抵制诱惑,关心爱护全体学生。

在社会浪潮的冲击下,一些老师试着改变自己的清贫面貌。家教、补课、请客、送礼现象漫延滋长。

一些现实我们没有办法忽视。曾听一个家长说过他生意忙没有办法照顾到孩子,就出钱请任课老师放学后给辅导作业,每个月三百块钱。开始一个学期只有自家的一个孩子,学习成绩提高很显著。老师不管在课堂上,还是生活中都对他的孩子照顾有加。感觉自己的钱真的没有白花。第二个学期开始后,有更多的家长效仿起来,即使是不忙的家长,也出钱让老师给辅导,希望老师在平时的时候多多照顾。于是这个家长就抱怨到,老师没有原来那么关心自己的孩子了,孩子太多就照顾不过来了。家长的心我们理解,但老师这种爱孩子的方式实在是一种误导。我们要平等公正的对待每一位学生,不能因为钱的问题而厚此薄彼。老师的爱应该象阳光,温暖每个角落。老师的爱应该象春雨,滋润的是万物,洗涤的是自己。

37 教师节是我们老师的节日,这天我们将收到学生诚挚的祝福和一些朴素简单的贺卡。但有些老师利用此机会,向学生灌输贺卡没有实际价值,希望同学送些实用有价值的东西。什么是有价值的呢?家长为了老师能好好照顾自己的孩子大费脑筋,唯恐送的不好让老师不高兴。或者让其它的学生比下去,对自己的孩子不利。此时,老师的爱学生变了味。势必使一些经济条件差的学生心灵受伤,感觉失去了老师的爱。

还听到一些老师抱怨,你说家长请客去不去啊?如果不去家长觉得你没有诚心,如果去了以后,以后还怎么管学生啊?俗话说吃了人家嘴短,拿了人家手短嘛?那还不得对他的孩子特殊照顾。

方方面面的问题,使一些老师不能公平公正的对待每一位学生。使爱学生带有了功利思想,使其它的一些学生受到了忽视。这些负面的因素影响了学生的心灵健康,使大多数学生无形之中受到伤害,改变了我们教育的初衷。

在经济浪潮的冲击下,我们一定要为自己树立一块屏障。去除功利思想,抵制诱惑,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只有这样我们才内心坦荡,才能正视台下那一双双天真无邪的眼睛。只有这样的教育才能称之为爱的教育。

三、摘除有色眼镜,关注学生成长,分数不是爱的标准。素质教育已经提倡了这么多年,但大多数学校还是把升学率放在第一位,把分数当成考核老师的唯一标准。分分分还是教育的命根。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很多老师把学生分成了三六九等。学习好的,就

38 是好学生,老师宠爱有加。课堂上多提问,生活上多关心。一次学习成绩的下滑也要细心分析半天,找出原因,做思想工作,唯恐其后退。有的学校还会把优秀学生的分数列出表格,对比出落后科目,加厚提高。如果碰到其有事生病请假,定要仔细补上,耐心辅导。老师在学习好的学生身上下了很大的功夫。相反,对于学习不好,难以管教的学生就唉声叹气放任自流。他们以成为扶不上墙的烂泥,无药可救了,只要他们不给捣乱,不打架,不惹事生非,哪怕上课睡大觉也会不管不问。病了不来,班里真清静,有谁会想到给他们补课吗?即使对他们进行耐心说教,也是在他们犯过错后。晓知以理,动之以情,这样停于表面形式上的关心,他们能接受多少呢?甚者会引起学生的反感,产生自暴自弃的心理。

要想真正的做到公平公正,关心爱护每个学生,一定要摘除有色眼镜,发现每个学生的闪光点。要知道分数不是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更不是我们爱学生的唯一标准。在落后生面前我们要变摇头叹息为微笑鼓励,即使他们放弃自己,我们也不能放弃他们。

鲁迅先生说过一句话:“教育是植根于爱的”每一位学生都渴望在博大的师爱中健康成长。随着时代的进步,构建新型的师生关系成了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让我们在爱的阳光中公平公正的对待每一位学生。严慈相济,做好他们的良师益友。

39

推荐第8篇:教师教育教学心得体会

践行青蓝工程——教师个人教学心得体会

机械工程系 赵康乐 2014-9-26 本年度我在石嘴山联合学院机械工程系担任12高数2班、12高数3班和14数春1班及14焊接1班的教学工作。由于职业学校的学生基础不一,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都有所不同,需要不断地调整角色和情绪。对于近来教学工作我总结以下几点:

一、课堂教学重在准备,做到有备而教,教而有思,思而有得。反思教学设计要坚持“以教促学,以学促教”的精神,就要有较强的预见性。

1、能预测学生在学习某一教学内容时,可能会遇到哪些问题;

2、能设想出解决这些问题的策略和方法。这就对教学计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思考,主要包括四个方面:①对象分析。只有全面了解学生,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自我反思,才能科学地切合实际地确定教学的起点、深度和广度。②教材分析。首先要通览教材,鸟瞰全局;其次,精读教材,把握重点和难点;再次,泛读教材,多涉猎。这样才能对一些内容进行必要的删减、调换和补充;才能分析教材中呈现的排列顺序能否直接作为教学顺序。在教学重、难点上教学目标与学生实际有否差异等。。③教学组织,包括提问设计、组织形式,反馈策略等。④总体评价。教学特色、教学效果、教学困惑与改进方案。这种反思能使教学成为一种自觉的实践。

二、、课中反思,以下是我在以后的课堂中自己应该完善的地方。

1.应该多做练习,这样能迅速把握教材的重点和难点内容。

2.每节课都给学生布置一道开放性实践练习,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从而增加学生对书本内容的记忆和掌握。

3.每节课讲完后可要求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把相关重点知识熟记以便在实习课中灵活运用。

4.对平时不认真听讲、不做笔记本、不带课本的同学及时补救。

5.想尽办法寻找教学实物和生活中常见的实物让学生形象地了解所学知识也可以让学生了解到我们所学的知识就在身边运用,争取已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6.多举例子让学生更明白,这样学生就加深了学生对书本知识的理解和记忆。

布鲁巴赫指出:“反思性实践是使教师在其职权范围内,改进自己的教学实践,成为更好、更有效率、更富创见的行家的工具”。对于职业学校的教学,教师要不断地进行反思,也就是能在课前对课堂教学发生的一切具有鲜明的预见性,在课后能将课中的教学行为和相关体验上升为一种新的教学理念,在教学中能根据各种教育现象适时作出适当的反映,从而体现和实践自己的教学风格与教学特色。篇二:新教师教育教学心得体会

新教师教育教学心得体会

金风送爽的九月是一个收获的季节,同时对于我来说,也是一个充满希望的季节,因为2009年9月1日我光荣的成为了一名人民教师。一转眼我在教师这个岗位工作了快一年了,在这一年里我最大的感受就是“痛并快乐着”,因为到了一个新的环境,处处都充满着陌生,身心都要受到洗礼,但是看到我可爱的学生又使我充满着愉悦。我慢慢的喜欢上了这种感觉,这里有我可爱的学生,有关心我的同事,对于学校领导和老师们对我的关心,我是深深的受到了感动,我真心的想对他们说:“谢谢你们了”。下面就是我工作以来的感受和心得体会。

首先,教育教学方面——认真备课,注重积累。

一是认真备课对教学十分重要。教学中,备课是一个必不可少,十分重要的环节。备课充分,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上课效果就好。一开始每备一篇新课时,我最苦恼的就是如何寻找备课的思路。因为第一年教学,没有任何经验,那这一学期该怎么安排授课内容?成了我思考的问题。于是,每天我都花费大量的时间在备课上,认真钻研教材和教法,对照自己定的单元进行学习要求,找出重点、难点,进而组织安排上课的思路。此外,在备课的过程中,除了准备课本上要求的内容外,还尽量多收集一些有趣的游戏作为补充,提高学生的上课的兴趣。

二是重视课堂40分钟的教学实践。辛苦的备课归根到底还是为上课作准备的。我非常重视课堂的40分钟,在教学的过程中尽量做到内容丰富充实,教态自然大方,语言生动活泼,并且每天都以愉悦、饱满的精神面貌面对学生,让学生感受到一种亲切舒适的氛围。在上课过程中,应留心注意学生的反应,及时变更教学的方法,注意加强和学生的交流,以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三是多听不同老师的课,多向有经验的教师请教。身教胜于言教,教师们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教学方法和技巧,值得我认真用心学习和领会。听有经验的教师的课,我次次都有不同的领悟,都能收获到很多东西,经常有“听君一节课,胜思一整天”之感。

其次,学习上——活到老,学到老。

我认为,学习可以提高一个人的自身修养和业务水平,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不断的提高。要学习新的教育理念来武装自己的头脑,学习教育方法来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掌握本学科最前沿的研究成果,增强科研意识和改革意识,积极参与教育实践,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现代社会是知识爆炸的年代,我们不能满足现状,而要勇于探索勇于创新勇于在教学过程中实践。还有就是我们每周都要写读书笔记,这对我们提高自身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对于一个新教师,一定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目标,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快速的成长。在09年的11月份和寒假,教育局组织我们新教师进行集中培训,我十分感谢教育局和学校给我提供了这次的学习机会,通过这次教师理论培训,我对教师这个职业的内涵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使我受益匪浅。

最后,思想方面——积极进步,有责任心。

作为教师,责任心是工作成败的关键,也是良好师德的具体体现。没有高

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是干不好工作的,所以时刻要用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来约束、鞭策自己,紧记自己是教师的身份,做到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热爱和关心学生。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在工作的这一年中我在学校担任音乐教师,通过自己的亲身实践使我对怎样上好音乐课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我根据自己在音乐教学上的实践说说我的心得体会。

一、在音乐实践活动中培养学生学习技能

著名音乐家卡巴列夫斯基曾经强调:“在中小学音乐教育教学中,无论是直接的音乐表现、歌唱、演奏及游戏,还是间接的音乐表现、音乐欣赏及音乐基础知识的讲授和基本技能的训练,都有很强的理论性和实践性。所有的教学内容无一不是通过实践活动来体现的。”在音乐教学中有大量的操作实践活动尤其是技巧技能的训练,教师要尽量为学生提供实践的机会,让学生自己去感受、体验、领悟。音乐教师要设计出由易到难的教学方法,巧妙设问,调动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使其积极地投入到音乐游戏活动中。学生对音乐的感受、理解、鉴赏、创作、评价只是从兴趣、情感入手,没有感性的实践,音乐教学活动就不存在,乐谱、音乐知识将是一堆无意义的符号与抽象的概念。学生在歌唱、演奏、欣赏一首音乐作品的同时,感受到了音乐带来的愉悦,但这仅仅是一种表象。只有通过对音乐作品的分析、指导,学生才能知道正是这些密集的节奏、变幻的速度和力度及多种音乐手段的运用,才使人获得了愉悦的感受。

二、以情感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

情感是促进学生乐学的动力。教材中的情感因素是通过教学过程中教师的分析、表现和与学生的情感交流来完成的。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情感交流程度直接影响着学生的学习兴趣与参与程度,因此,教师应注意倾注丰富的情感,以此引起学生的情绪波澜,唤起学生的情感和美的体验,激起学生强烈的求知兴趣和欲望,从而顺利地完成教学任务。首先,教师应注意建立平等、民主、合作的师生关系,要重视师生之间那种积极的、融洽的情感交流,对学生倾注全身心的爱。久而久之,学生便会对教师产生亲切感、信赖感。正所谓“亲其师,信其道”,学生就会把对教师的爱迁移到学习音乐上,逐渐地对学习音乐产生良好的情绪和强烈的愿望。其次,教师要以自己的情感牵动学生的情感。教师的语言、动作、范唱、指挥和神态等,无不传递出情感的信息。当教师与学生情感的信息重叠在一起时,大家的喜怒哀乐之情便自然、和谐地融汇成一体了。

三、让学生在愉悦的情景中参与学习

人的情感的诱发总是在一定的情境中进行的,鲜明、生动、形象的情境能唤起人们相应的情感。在教学中,教师应注意挖掘教材中的情感因素,充分利用录像、幻灯、录音、画面等形象、直观的手段创设诱人的情景,渲染气氛,让学生主动参与学习,从而引导他们在理解的基础上进入作品的艺术和意境之中,去获得情感的共鸣。

(一)利用画面的创设情境。在教一年级歌曲《柳树姑娘》时,上课前,我先画了一张画,贴在教室的黑板上。画上有绿柳、青草、桃花,柳树的枝头

上有两只小黄鹂鸟在唱歌。学生一进教室,就感到了春天的气息,被画面上浓浓的春意所吸引,情感得到激发。在上课时启发学生谈谈对春天的认识和感受,这样便充分发挥了学生的想象力,学生的情感得到了激发,加深了他们对歌曲的理解,很快就记住了歌词。

(二)利用多媒体,创设情境。我觉得在音乐教学中如果运用多媒体教学,那么学生很快就能融入到教学情境中。在愉快的气氛中很快的学会歌曲。但现在很多学校里没有多媒体设备,我所在的学校也没有,我相信在以后的学校建设中都会配备,那么我们的课堂效率也会有所提高。

四、唱歌教学的多样性

在小学唱歌教学中,最常使用的传统教学方法是由老师进行范唱,学生进行模唱的学习歌曲的方法,即“听唱法”。它的优点是:学生可以直接地、简便地学习歌曲,同时可以把主要注意力放在歌曲的情感和韵味的体验及表达上面,比较有利于学生在有限的课时内能较多地练唱歌曲。但是,让学生长时间地进行模唱,学生会感到很被动,觉得很枯燥,造成“鹦鹉学舌”,虽然歌曲很快会唱了,但学生根本没有参与音乐思考,阻滞了他们对唱歌的兴趣,而且这种方法过于单一,不利于采用多种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来发展学生多方面的音乐才能,并且难以适应比较长、比较复杂的歌曲学习,尤其是合唱歌曲。

在一次听县级音乐优质课评选时,有一位教师在教唱六年级歌曲《阳关三叠》时,采用了画旋律线、用图示比较、难点突破、综合能力训练相结合的方法。让学生先模唱歌曲的旋律,进而要求学生自己把旋律换成歌词。这就在“听唱法”的基础上减少了老师逐句歌唱的过程,增加了学生动脑思考的活动及学生与旋律的接触,对培养学生识谱及乐曲感受能力都有帮助。然后采用“图示比较”法,将曲谱中旋律的高低变化用线条表示出来,使视觉形象与听觉形象结合起来练唱,对歌曲中各乐句间出现的重复、模进和内在联系进行辩唱,以加深记忆。这对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乐感、创造思维都有很大的帮助。再用“难点突破法”,将歌曲中难以掌握的部分,先重点练会,再练唱全曲。最后通过“综合能力训练法”,将歌曲的主题、节奏型难点及歌唱声音的要求编成短小的辅助练习,分别通过唱、听、记、看等练习方式,进行基本能力的训练,让学生有充足的空间来领悟歌曲旋律,歌词的内涵,这对于歌曲整体的把握及情感体验有很大帮助,既完成了会唱歌曲又提高音乐知识技能的教学任务。这位老教师的教学方法打破了传统的教学方法,值得我们新老师学习和借鉴。

五、通过表演和自编舞蹈体会音乐作品

音乐艺术的一个突发特征就是具有音乐形象的不确定性,它是看不见摸不着的。要让孩子去实实在在地感受音乐,应该有一种良好的载体。于是,我让学生将学过的歌曲通过小组的合作自编成舞蹈。这样既激发了他们自我表现的欲望,又使他们进一步感受到了音乐深刻内涵的魅力。我根据低年级学生活泼好动的特点,以及具有强烈表现自我的心理,按照音乐审美教育的目标和音乐教学的规律,将学生分成小组,指导学生边唱歌边表演,或将歌曲集体创编为舞蹈。

这一年来,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使我在各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距离一名合格教师的标准和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很多不足的地方,为逐步的向一名合格教师靠拢,我要力争做到:热爱学生,给我们的学生多一些爱心,关心,责任心,宽容心,细心,献身教育事业。教师被誉为“蜡烛”,点燃了自己,照亮了别人,这是教师献身精神的真实写照。我,一位平凡的教师,要为教育事业添砖加瓦,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成为一位优秀教师,学生喜欢的教师,社会满意的教师。争取在最短的工作学习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丰富自己的教学经验。

以上是我一个音乐教师通过这次新教师培训的一些心得体会。作为一名新教师,我时刻准备着,勤于学习,乐于教学,用愉快的心情应对每一天的工作。篇三: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心得

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心得

阜新第二职专 莫国伟

弹指一挥间,我踏上教坛以近3年,进入二职专也是第3个年头,回首这些年的工作实践,我不禁思绪万千、感慨不已。作为一名青年教师,能幸运的得到学校各位领导和许多老师对我的工作的关心和帮助实属一种幸福,而我一直都在为自己搞好本职工作而努力,虽然成绩很不值一提,但在其中我学会了很多如何做人,如何尽职尽责的道理。经过了不同学科、不同环境的的实践,我懂得了,做一名合格的教师其实也不是那么容易。 下面简单谈谈我个人的一点粗浅的体会 。

教书育人,身正为范。首先当然要认识自我的角色定位。不但是应该做一个怎样的人,而且是做一个怎样的教师。教师的职责是神圣的,既教书又育人。爱孩子是教师应具备的美德,也是教师的天职,作为一名中职教师,当然更应该做到这一点.在职业活动中,我把热爱学生放在第一位,有了这种心境,师生之间就能处于一种和谐的状态,许多事情便迎刃而解,热爱学生包括尊重信任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只要是我的学生,无论成绩好坏,我都一视同仁。对性格孤僻的学生,更多给以热情帮助。意图使他们恢复自信,走出自我评价的误区。人的感觉是相互的,教师的真诚学生是能感受到的。

作为一名普通教师,当然要以教学为主,认真备课对教学十分重要。刚接触数学这门学科,每备一篇新课时,我最苦恼的就是如何寻找备课的思路。特别是面对我们现在的新教材,对新的课标理念掌握欠佳,我往往发现一节课时的知识点很少,而且似乎都简单,如果按照我的思路来讲的话,一个课时做多不超过15分钟就可以完成所有内容,往往这样就不可能找到一节课的重难点,当然就谈不上突出和突破了。面对这个问题,我应该如何去解决?应该如何安排组织才可以使整个课时得以连贯、流畅、圆满呢,这是我备课中遇到的最大问题。于是,每天我都花费大量的时间在备课上,认真钻研教材和教法,对照单元学习要求,找出重点、难点,并把各个知识点列出来按重要程度排列,进而组织安排上课的思路。同时,我还经常请教有经验的教师,经她们一点拨,我茅塞顿开。此外,在备课的过程中,我除了准备课本上要求的内容外,还尽量多收集一些有趣的课外资料作为补充,提高学生的听课的兴趣。

重视课堂40分钟的教学实践。辛苦的备课归根到底还是为上课作准备的。我非常重视课堂的40分钟,在教学的过程中尽量做到内容丰富充实,教态自然大方,语言生动活泼,并且每天都以愉悦、饱满的精神面貌面对学生,让学

生感受到一种亲切舒适的氛围。在讲课过程中,我留心注意学生的反应,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注意加强和学生的交流,以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多听不同老师的课,多向有经验的教师请教。身教胜于言教,教师们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教学方法和技巧,值得我认真用心学习和领会。听有经验的教师的各门学科的课,我次次都有不同的领悟,都能收获到很多东西,经常有“听君一节课,胜思一整天”之感。

当然,我很清楚,要做好本职工作,仅仅是这些还远远不够,思考以前的工作,我感觉最深的有以下不足:

一、在热爱学生方面做得不够.。我有一个深刻的体会就是,作为年轻教师的我,个性比较急躁,往往重视教育结果而忽略了适合学生年龄特征的教育过程。很多时候方法粗暴,简单。我相信,多与他们交流,发自内心的尊重他们,关爱他们,同学们也会尊重我,愿意上我的课。给我的学生多一些爱心,关心,责任心,宽容心,细心等,做到“唐僧”式心肠来培养教育我们的学生。

二、没能抽出更多的时间提高自己的知识素养和教学能力。我明白,要提高自身素质,就得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学习,学习老师们先进的经验,学习可操作性的好方法。要努力让自己成为一位学生喜欢的教师,家长、社会满意的教师。争取在最短的工作学习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丰富自己的教学经验。用经验做事,做一个研究型的教师。

三、教研工作不扎实,很多时候流于形式。从担任数学教研工作以来,在深入教研实际,大胆实践方面可以说是空白,更谈不上共同关注学生的问题以及实现新的突破了。希望从现在开始,各位教师给予监督和指导,力争本学期在数学这门学科的教学研究上有一个飞跃。

以上是我工作中的一些心得体会。总之,我感恩于都亭一小,感恩于一小这么温暖的集体,感恩于我们数学组各位教师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我要在新学期用更加辛勤的付出去培养我的孩子们。以对得起社会、家长的殷切希望和重托。篇四:新教师教育教学心得体会

新教师教育教学心得体会

*** 从九月十九号来到马跃正式任教,不觉间已近两个月了,在来的那天,学校领导就给我们这些新来老师讲解了学校的基本情况,这里的工作压力大,要尽快投入工作,且要求我们要尽早适应教学工作,在之后的教学工作中我也时刻提醒自己不能松懈,认真做好教育工作,并且要求自己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知识水平,同时在教学过程中,我们体会到了领导对新老师的重视,更深深感受到了领导对新老师的关心和爱护,让我们有一个舒适的教学环境。

现在对这短时间的教育教学工作的谈点心得体会:

一、身份改变,思想转型。在任教师之前,我的身份是大学生村官,具体负责民政工作,是为老百姓服务的一个惠民窗口;现在我的身份是一名教师,让我感到与任村官时最大的不同就是服务对象改变了,以前面对都是理性的成人,而现在我面对的都是一群年幼无知的小孩子,可以说刚开始时完全不知道工作该从何入手,记得第一天站上讲台的情景毫无准备,看见一个个小孩子,心里一下就懵了,根本就不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通过不断调整自己,耐心细致的为学生讲解,关心和帮助每一个学生,让他们能更好的进行学习。

二、教学尝试,不断积累经验。由于自己不是教育专业,甚至可以说完全是“教育白痴”,对于教材、备课、授课都

不了解,在刚开始的时候很难进入角色,站在讲台上,却不知道如何把课上好,让学生学到吸取到“营养”。后来,慢慢地在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一步步的取得了进步,虽然还存在问题,但我相信自己有能力去改变现状。也通过这段时间的教学,总结出以下经验:

首先必须吃透教材,专研学生。刚开始得时候,我只是认为把该教得拼音交给学生认识就行了,对于教材没有认真研究,也不知道从何入手去研究,结果上了一个多周,发现学生原来根本没有吸取到得“营养”,没有达到预想的结果,后来分析原因,才发现一直都是自己在讲台上表演,而学生没有真正参与其中,在授课的时候忽视了学生交流,后来我改变方式,认真专研教材、精心设计教法,通过对教材的掌控,采取学生最感兴趣的话题和爱好进行教学,不断吸引学生主动参与,提高学生积极性,比如分组挑战、吃字游戏等,同时改变引导方式,引导学生开展自我学习,比如学生帮带,让好的学生带领差得学生,通过感化让差得学生进步。通过一段时间观察,我发现绝大部分同学都进步了。

其次就是认真备课,备课是教学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可以说是教学过程开展的“控制器”。备课充分,就能把课堂掌控好,刚开始我就忽视了备课的重要性,才发生不能掌控课堂的情况。后来我慢慢借助教参,认真研究新课的重点,分析出难点,以及教法,认真备课,让我能用好的教学方式

授课,更容易掌握好课堂,但我知道自己在备课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我相信自己会慢慢改变,寻找更好的方法,更好的做到课、师、学生相结合。

再次就是重视课堂45分钟的实效。刚进行教学,领导和同事就对我说,课堂45分钟十分重要,必须利用好。我也非常重视课堂的45分钟,因为辛苦备课、专研教材也就是为了这课堂45分钟,在教学过程中我也尽量做到内容充实,语言生动,但在刚开始的时候,我觉得我讲的学生没有听进去,没记住,后来在领导和同事帮助下找到了答案,指出对于一年级的学生我讲的时间太长了,学生不能全部吸收,建议我应该好好利用他们集中精力那段时间。通过领导和同事们的指点,我调整课堂教学时间,后来发现学生更加适应现在的教学方式,并且注意力更加集中,吸取的“营养”也越来越多。

最后就是规范学生行为习惯,有助于学生发展和提高教学质量。学生行为习惯十分重要,直接影响学生发展和教学质量。针对一年级的小学生爱动、好玩、没有纪律观念,缺乏自控能力等特点,我不断寻求解决的办法,如采取夸奖的方式鼓励,喊口令等,后来我发现夸奖的方式最有效,不断通过引导和夸奖学生,慢慢地在我和全班学生的努力下,我们一年级二班在纪律、作业上都得到很大改善。

这段时间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和帮助下,我教学上有

了很大的改善,也更加清楚的了解和认识到教育工作,更深刻的认识到自己身上担负的责任,作为一名新老师,我还需要不断学习,培养多种兴趣,扩宽知识面,积极参与听课、评课,虚心向其他老师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做一名称职、合格的教师。篇五:学习《教师课堂教学能力的培养与训练》心得体会

学习《教师课堂教学能力的培养与训练》》

心得体会

通过本次培训,我感觉受益匪浅,培训通过“课堂教学能力研究”、“教学设计能力的培养与训练”、“整合性教学能力的培养与训练”、“开放性教学能力的培养与训练”、“教会学生‘愿学’、‘会学’能力的培养与训练”五个大的方面进行阐述,充分的把课堂教学细化。

在我们以前的教学中,使用的教学方式都比较单一,虽然效果有,但总感觉效果没有达到最好,通过本次培训,我学会了更多的思维理念和教学方式,我想对我今后的教学生涯会有很大的帮助。

对于“课堂教学能力”,人们很直观地认为是“上课期间教的东西能让学生接受吸收多少的能力。”但是,真的只有这样简单吗?

教师的教学能力——是教师素质的核心标志,它的大小决定了教师教学水平的高低。教学能力是教师职业特有的一种能力,它更是区别于其他职业的本质标志。

而我们如今所提的“课堂教学能力”是教师的基本素养,是教师能力结构中的核心要素。即课堂是实施新课程的主要场所,是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最重要场所,课堂教学的排列是有序的。

课堂教学能力首先体现在教学设计能力上,这儿的“教学设计能力”是指教师在课堂教学之前,根据教学目的要求,预先设计教学程序,确定教学方法,选择教学内容等事项的创造性本领。教师的教学设计过程是教师的创造过程。 其次是整合性教学,“整合性教学”是指教师创设有利于学生学习的情境,以教材提供的知识或由教材引发的相关内容与教材本身相融合的教学方式。

它是按照知识体系的逻辑顺序而循序渐进的。通过教师的程序设计、师生

的积极互动,让学生在学习本课教学内容过程中逐渐形成和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培养的学习兴趣使学生能够自觉养成“愿学”、能 “会学”、“乐学”、“快学”。

因此,教师的首要任务就是如何使学生 “愿学”,即首先激活学习的主动性,教师务必要教会学生会听课,让他们在听课时做到 “有信心”、“能专心”、“会用心”。

再次是学习方法,学习方法是通向学习成功的桥梁。

没有好的学习方法,就没有好的学习效果。我们常说:一个班级就是一个小社会。那么每个个体都是独立的,必须让学生能选择最适合于自己的自学方法。因此,教师要因人而异地教会他们各自的自学方式。

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促使学生的发展,学生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主体意识的形成和主体参与能力的培养。

根据本次培训的理论知识,联系到实践的课堂教学,我总结了教师上课应达到的几点要求:

第一,引导好学生预习。

大多数学生没有预习的习惯,要对学生讲述预习的意义和好处。结合课本和练习册把下一章节先大体了解,在新课程学习中学生会更加主动和积极。 第二,课堂上集中学生的注意力。一节课40分钟,听课要注意力高度集中,一丝不苟,留神每一个问题,甚至是一句话。更多地进行师生互动,让课堂气氛活跃而不散乱。

第三,课后复习。通过各种练习和思考题,让学生巩固好本章节的内容,便于下一章节更好的学习。

教师营造学生积极学习氛围能将学生置于无忧无虑无压力的愉悦情境中,

能使学生不知疲倦地投身到学习中。而这样,教师的课堂教学就能够顺利的进行并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教师在不断的教学实践中也就能提高自身课堂教学能力,在教学中不断进步、在教学中不断提高。

总而言之,教学中,教师在培养学生学习兴趣的同时,必须培养学生好学、深思、质疑的意识和习惯。

推荐第9篇:教师教育教学心得体会

--精选公文范文-------------------------- 教师教育教学心得体会

我作为一个年轻教师,参加工作十三年来,在学校领导和老教师的关心和帮助下,不断地总结教育教学的经验和教训,使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和提高。工作这些年以来,在教育教学方面也有一些心得体会,现总结如下:

一、以身作则,树立威信

教师要与学生平等对待,建立一个平等的师生关系。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自己首先做到。这样,学生才能信服,才能树立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因此,教师要以身作则,树立威信,才能给学生以榜样的示范作用。

二、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教育学认为:“教学活动既是以传授知识和吸收人类间接经验为主的实践活动,也是特定的情绪中的人际交往活----------------精选公文范文----------------

1 --精选公文范文-------------------------- 动。”因此,每一节课都是师生双方情感体验的过程。教师要充分相信学生、尊重学生,和谐的师生关系,是学生主动获取知识的情感基础。在工作中,我以真诚、平等的心态与学生相处,我的真心换得了学生对我的诚意。在孩子心中,我不仅是老师,更是一位可以信赖的大朋友。他们愿意把心里话对我讲,学习和生活上有了困难愿意向我寻求帮助,课堂上,在对联知识的探索中,课堂气氛既严肃又轻松,大家积极思考,踊跃发言。甚至已经下课了他们也经常围着我问这问那,从孩子们的神情和言谈中流露出他们对知识的喜爱与渴求。在实践中我也体会到,良好的师生关系可以转化成学生学习的动力,使学生体会到成功的喜悦,可激发学生产生自信、自强、奋进向上的决心。

三、教学形式要多样,激发学生兴趣

在课堂教学过程中,不能老采用一种教学形式,这样可能会使学生感到没----------------精选公文范文----------------

2 --精选公文范文-------------------------- 有新鲜感,提不起学习的兴趣,容易在课堂上开小差。教师在设计课堂教学时,应利用各种教学方式方法,使教学过程形象、生动。除了利用多媒体教学外,在上课时,为了激发学生兴趣,我会将全班分为若干组,每组有小组长,进行比赛,比速度,比成功率,比美观,这样,学生们在“玩”中就自然学到了东西。教学经验表明,经常变换教学形式,容易激发学生的兴趣,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和学习效率。

四、教师要学会倾听

教师要学会倾听,善于倾听。倾听本身就是褒奖对方谈话的一种方式,是接纳对方、尊重、理解对方的具体体现。你能耐心听别人倾诉,就等于告诉对方你的态度,无形之中会提高对方的自尊心、自信心,加深彼此的情感交流。因为倾听能使教师走进学生心灵、了解学生内心需要;倾听,将使我们教师更虚怀若谷,博采众长,锐意进取,内涵深厚。在倾听中师生理解沟通,最终实现教学----------------精选公文范文----------------

3 --精选公文范文-------------------------- 相长,课堂教学就有了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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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10篇:学习教育法规心得体会

学习教育法规心得体会

2008-12-27 18:44

通过学习《教师培训读本》第二章教育法规的有关内容,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有了更深的认识,教师的义务不仅仅只是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义务,更重要的是要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思想,时刻牢记\"工作就是服务\"。

\"工作就是服务\"这句话很有理论深度,高屋建瓴,是对我们学校的各位教职员工的工作性质和工作态度的高度概括,是本次教育活动的具体实践,也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的指南。\"工作就是服务\"就是让我们在工作中如何体现爱、如何去落实责任,也就是把教育活动同实际工作要结合起来,以\"工作就是服务\"这一新观念统领我们的各项工作,以服务的姿态做好各自的工作。

我们的工作从大处讲就是为社会服务,为国家服务,为人民服务,因为教师肩负着为国家培养各种合格建设人才的重任。从小处说,就是为学生服务、为学生家长服务。学校的一切活动必须从学生和学生家长的需求出发,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愿望。对学生的全面负责就是全面服务,只有服务到位,学生和家长才能满意。

为学生乃至学生家长提供到位的服务,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要有强烈的为学生服务的意识。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

2、要有较强的服务能力。不断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业务能力提高了才能提高服务能力。

3、要有明确的服务内容、服务范围。要在自己的工作范围内干好本职工作,为师生和家长服务。

4、要有规范的服务过程。要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规范自己的言行,以持之以恒的热情服务人。

5、要有较高的服务水平和稳固的质量保证。要遵守各种法规制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6、要根据学生及其家长的愿望,不断加深服务层次,创新服务手段。要求我们要不断创新,与时俱进,家长和学生的要求提高了,我们的服务能力、服务层次也相应跟着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树立\"工作就是服务\"的思想,以\"服务

学习《教育法规》心得体会

《读本》“教育法规”部分对《教师法》、《新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教育法规做了较全面的解读,使我对这些教育法规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加深了理解从而认识到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

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读本》用一个个具体生动的案例警示我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

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

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第11篇:学习《教育法规》心得体会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学生家长因学生在校期间受伤致残甚至死亡向学校索赔的金额不断攀升。校园伤害事故不仅会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波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一个世人关注的社会问题。因此,如何预防校园伤害事故、妥善解决和处理此类纠纷。最近,通过在教管课程班学习《教育法规》这门课程得到很多启示,几天的学习中,首都师范大学程振勇教授在学校伤害事故方面进行了精辟的讲解,感觉收获颇丰。以下是本人这方面的学习心得。

一、学校是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

分清责任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

是不是只要学生在上学(上课)期间发生伤害事故,学校都要承担责任?如果不尽然,学校又是在什么情形下应对在校学习期间受到伤害的学生承担责任?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上,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看法常常相悖。家长认为,学生只要到校学习,家长就将其监护责任转移给了学校,学校不仅应当对学生的学习负责,而且应当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而校方则认为,学校不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不负有对学生的监护职责,学校是否承担学生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是基于教育法对学校管理职责的规定,对学生承担有限的管理责任。那么学校与学生之间究竟存在着一种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我国现行法律却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职责与学生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虽有相近内容,但这两种职责的性质和法律渊源却有不同。前者是学校作为承担公共教育职能的社会机构,基于《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而形成的一种公法范畴的职责与义务;后者是基于民事法律所确定的监护权,而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形成的司法范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两种权利由于来源与性质上的差别,不能混淆。尤其监护权是建立在亲权基础上的,不能脱离法律的有关规定和亲权的范畴而谈监护权的转移。视学校为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认识,不仅使学校承担难以担负的责任,而且也难以解释何以学校只有监护责任而没有相应的权利,何以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要符合法律规范,而不能像父母管理被监护人一样管理学生。

就目前的民事法律规范而言,没有明确学校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或应当承担监护责任。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总体上来讲是基于教育与受教育而形成的教育关系,存在一些不同于其他法律关系的特殊规律,应当适用教育法调整。因此,学校并非学生法定意义上的监护人,尽管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同时,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

二、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责任承担

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

1.意外事件。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件是无法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学校及教师对事件无任何过错,不负任何责任。但如果事故发生之后,教师没有在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救险,延误了治疗,造成伤害者伤情加重,就应负责,这是一种事后责任承担。

2.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害。上课期间,教师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在此期间发生的学校事故,教师承担责任大小,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在管理职责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着人为地降低教师应尽的管理职责。

可喜的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简称《方法》)已经实施。这是目前我国第一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规。《方法》中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承担的责任性质是教育、管理、保护责任,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细化了学校管理责任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方法》实施以来,法院及其他处理机关严格按照《方法》的规定,依法处理了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既保护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又维护了学校的合法权益。实践表明,制定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校园伤害事故,不仅是必须的,而且是可行的。

总之,通过学习程老师讲授的《教育法规》这门课程,我学习到了很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尤其是老师的案例分析,特别精辟到位,为处理教育教学实际问题提供了借鉴。

第12篇:教育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第一篇:教育法规学习心得

为提高教师对《安全教育法》的认识,树立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校组织了全体老师一起学习了《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等。通过此次学习,老师们较为准确地理解了《教师法》的精神实质,明确了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改变了“教师不学教师法,难免迷途象牙塔,受害不知为哪般,困扰不知错在哪”的现状,有利于我们增进守法护法的意识,树立依法维权的观念,自觉落实依法治教的行为。不少老师表示,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一定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依据,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特殊保护,做好他们的培养教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因此,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二篇:教师学习义务教育法

通过这段时间对学习义务教育法学习,我发现,《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并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我认为这是我们教育教学改革中最本质的内容,是我们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

我更加清楚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对实施素质教育提出的明确的法律要求。新《义务教育法》在总则第3条中明确规定着:“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在第34条还规定:“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义务教育法》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符合教育规律和身心发展”、“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还明确提出了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阅读了《义务教育法》后我感到它注重了学生的素质培养、全面发展;注重了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如果每一位教师都遵循它,在教育工作中注意让学生更快乐更全面地发展,一定能培养出更出色的学生。

通过学习,再联系实际,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总之,我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本人将站在民族复兴的高度上来认识党的教育事业,忠心于党的教育事业,勤勤恳恳,把毕生的所学贡献给社会主义国家的教育事业中,在平凡的岗位上争创不平凡的业绩。

第三篇:教师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在学习教师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又一次让自己的思想和心灵得到提升,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实现的目标。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

一、在十七大的引领中正视教育。

十七大报告中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为一项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一定要牢记教书育人的神圣天职,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升层次,提高质量,精心教书,潜心育人。回顾自己十几年的教书时间,使我深深体会到,要想当好一名教师,最根本的就是要把教书育人当成自己的天职,做到在教书中全面提升自己的素质,在育人中不断净化自己的灵魂。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丰厚自己的底蕴,提升自己的品味,自己在这方面还有很多欠缺,今后要努力通过各种途径来充实自己,以便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重任。

二、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

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行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三、以德为先,率先垂范。

人者德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谈举止去感染别人,影响别人。教师就是这样的职业,用德引领,以灵魂塑造灵魂。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暂行办法》中提出的相关要求,我都努力践行,严格要求自己。我觉得作为一名教师必须爱字当先,心中有爱,就会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就是一面镜子,照不到自己,却照着学生。在与学生相处中能够站起来,也能够蹲下去去,让学生进而亲之,素而敬之。在与家长的相处中,努力做到在沟通中相互了解,在交流中达成共识。

四、学典型找差距

在我们教育行列之中,古往今来有无数的楷模和先进为我们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感人的篇章。虽然许多楷模与先进的事迹我并非熟知,但我国著名教育专家支玉恒,他的那种执着与坚持,敢于挑战与自信的精神深深的感染着我,我觉得自己缺少的就是这样一种精神,去寻找这种精神,让自己在当今社会纷繁复杂的环境中能够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第四篇:新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

总之,新《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在教育教学中要为学生创设主动参与的机会,提供主动发展的空间,引导学生主动参与,从而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促进学生的主动发展,使学生的素质得到提高,成为一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孩子。

我们应该熟读新的《义务教育法》,在不断的理解和应用中,为学生们真正的发展和成长尽一份心,效一份力。

第五篇: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心得体会

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多年的实践告诉我们,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必须遵循学生成长的规律,采取多种形式,分层实施才能提高教育效果,增强学生自我约束能力。

(一)区分层次,继续上好法制课。

要做到有、有课时、有教师、有教材,并密切联系学生思想实际,使学法、用法成为学生的自觉行动。实践中,一是注意根据中小学生的身心特点和认识水平由浅入深地分阶段、分层次施教。小学阶段侧重法律常识的启蒙教育,使其初步了解一些与日教育法规学习心得体会(2) 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法律常识,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品德行为;初中阶段重点学习与日常行为有关的重要法律法规,提高学生遵纪守法意识;高中阶段主要学习法律基本理论和知识,帮助学生树立宪法权威的意识和依法享有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的观念。同时,要按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有、有系统地对学生进行基本的法律常识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增强他们分辨是非的能力,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是要把法制教育渗透到各学科教学中。要指导各学科教师在教学中结合本学科特点,有意识地渗透法律知识,使学生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受到法制教育。在小学,结合思想品德课、社会课和语文等学科教学,渗透《义务教育法》、《国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知识;在中学,结合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教学,渗透《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知识。

(二)形式多样,提高法制教育效果。

一是举办主题班队会、模拟法庭、开展社会调查、知识竞赛、社会实践等活动,是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形式。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些形式,通过宣讲法律故事,进行典型案例审理等,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教育,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增强教育效果。二是开展社区教育活动。要依靠居委会、村委会协助学校和家长做好所在区域学生假期的学习生活及教育活动,并协助家长做好监护工作,共同做好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特别是做好对“行为偏常”学生的帮教工作,努力切断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源头,确保学生不出问题。

(三)突出重点,提高法制教育针对性。

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除进行必要的法律知识教育,培养学生法制观念外,十分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对少数有不良行为以及有不良行为倾向的“问题学生”实施重点帮扶,预防和减少犯罪。一是要求各中学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发动教师对全体学生家庭情况进行调查,对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的学生的校内外表现重点掌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互通信息,同时,学校领导、老师结对帮扶,防患于未然。二是做好后进学生的转化工作,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重要一环。学习后进的学生,往往思想品行、道德观念、行为习惯也是后进的,我们要求学校加强领导,成立转化后进生工作指导小组,排出转化后进生,排出后进生名单,分析后进生现状、原因、家庭情况、在校外交往人员,填写后进生情况登记表,确定负责帮教的教师。

总之,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都寄希望于广大青少年。我们要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心得体会范文

第13篇:教育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教育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这几天的师德师风集中活动对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使我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行为规范、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未成年人的保护、义务教育法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要想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必须知道国家和人民对教师的要求是什么,什么样的行为是合乎教师行为规范的,哪些是违法的,教育的目标是什么,教师应该拥有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教师应享受什么样的待遇,教师进修培训受不受法律保护,法规对学校和家长有什么规定等。

只有知法,才能守法。通过学习,我更加坚定我的研究和学习理念,作为一名教师要想做好传道、授业、解惑的工作,必须不断学习,不断和专家名师交流,结合自己的教学实际,改进教学教法,始终站在教育改革的最前沿,用最新的教育理念武装自己的大脑,用最先进的教学手段,给学生传授最新的知识和方法,达到最佳的教育效果。

在教育的过程中,一定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用真心去关爱他们,发现学生的优点,发展学生的长处,使他们能感受到父母般的温暖,享受到学习的快乐和满足,过一种幸福的学习生活。决不能像以前那样,但从学习出发去评价学生,对学习成绩好的学生关爱备至,对学习差的孩子漠不关心,甚至冷嘲热讽,谩骂打击。因为我们教育的目的是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都能成为社会做所需的多层次人才,让学生享受公平的教育资源,而不是仅为了那几个优秀生。应该把教育办成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的场所,而不是淘汰人才的地方!

对孩子的教育一定要注意方式,讲究方法。如果方法不当,就可能起不到作用,甚至收到相反的效果。尤其是不能歧视差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歧视包括行动上的歧视和心灵上的歧视,比如在教学实践中,不批改差生的作业,或者根据成绩和表现排座位等都属于行动上的歧视;而对差生不管不问,态度冷漠,则是一种心灵上的歧视。体罚实际上也有两种,一种是身体上的惩罚,如罚站、抄多少遍知识点等;还有一种是心灵上惩罚,也叫心罚,就比如语言上的讽刺和打击,对学生的冷漠等。研究发现,心罚比体罚对学生的伤害更大,往往会摧毁它们的意志力,使他们对自己丧失信心、失去斗志,丢掉了拼搏进取的勇气,这是非常可怕的!

在教师的权利中,教师享有带薪学习进修的权利。可在实际操作中,有些领导能领会法律的精神,通情达理,可还有一些学校的领导却利用手中的权力阻碍教师外出进修,甚至有极个别地方出现了扣除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的情况。还有一部分教师没认真学习和领会教师法,不知道自己应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只知道努力付出,不知道自己还享有不断改善自己知识结构的权利。

作为教师一定要始终牢记“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的教师座右铭,一方面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不断通过教学反思,促进自己专业发展;另一方面要不断按照教师行为规范和教育法对教师语言和行为的要求,加强自身的修养,规范自己的言行,使自己成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成为一个让学生尊重的教育者。

通过教育法规的学习,使我深感自己做得还很不够,一定要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的完善自己,超越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真正合格的教师,争做优秀的教师!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不做教书匠,争做教育家!

班级就是教师的实验室,课堂和学生就是自己的研究对象,课堂和学生在教学中的问题就是自己的教研课题!我们教育工作者,不能脱离自己的实验室,不能脱离一线教学!因为这就像科学家离开了自己心爱的实验室!将军离开了自己的战场!还能有什么作为呢?

所以我希望能回到教学一线,进行实实在在的教育研究,不搞空洞的说教!这也是教育法赋予教师的权利!

我从事了十几年的教育工作,但关于《教育法律法规》这方面的知识,我自己认为还是需要进一步学习提高。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获益良多,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关于教师基本修养与师德。谈到修养与师德,其实每一个职业都要求具备一定的职业修养与道德。但是对于教师这个职业而言,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作为一名教师,一言一行都是学生眼中的榜样和标准。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是很高的,所以必须具备良好的修养与师德,这一点非常重要。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而且还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我知道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我也更清楚地认识到作为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很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这些都是我们最应该好好学习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方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老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我们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这一方针。

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基本内容,知道了《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自己的所得,也让我在行为上有了准则,只有好好学习才能保证自己享有的权利。《义务教育法》于1986年实施的,国家一直都十分重视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把普及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全面发展作为立法的基本目标。因此它具有全社会性、普遍性、强制性、统一性和基础性。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内容,让我知道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要让学生喜欢,家长满意,校长认同,就必须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做到不体罚、不挖苦、不讽刺、不威胁学生等等,要时刻关心后进生,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大胆鼓励,做到因材施教。

教师的工作是神圣的,也是艰苦的,教书育人需要感情、时间、精力乃至全部心血的付出,这种付出是要以强烈的使命感为基础的。一个热爱教育事业的人,是要甘于寂寞,甘于辛劳的,必须受得住挫折,将自己的所有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实践中去。

教师必须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都得到发展,我们应多与学生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这需要我们对学生倾注相称的热情,对其各方面给予关注。“爱”要一视同仁,持之以恒;“爱”要面向全体学生。“金凤凰”固然可爱,而“丑小鸭”更需要阳光,多给他们一份爱心,一声赞美,一个微笑,少一些说教,要更多和他们交心谈心,帮助他们查找“后进”的原因,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在学习和生活细节上关心他们。老师对学生不要体罚,不要训斥,不要高高在上,而应该做一个和气的人,一个严谨的人,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一个堪为师范的人。学生也有自尊心,而且是很强烈的。老师对学生的批评,恰当的,就是一种激励;不恰当的,就会成为一种伤害,甚至还会导致逆反心理产生。绝大部分学生不喜欢老师批评时讥讽、损伤学生,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因此在日常生活的教育工作中,我们应掌握批评的“度”,变“忠言逆耳”为“忠言悦耳”。

教育家和教书匠的一个最大区别,就是教育家有一种追求卓越的精神和创新精神。在实际生活中要给给予学生独立思索的机会,刻意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和批判性思维。更重要的是,要诚心诚意地欢迎学生的质疑和挑战。中国传统文化具有推崇权威、崇尚特权的行为倾向,使得人们缺乏对先辈和权威的怀疑、批判精神。创新思维的核心特征是“求异”,是打破常规,调整视角,突破思维惯性。才能培养出全面发展的人才,而不是只知道读书上知识的书呆子。

当然,教学过程不仅仅是学生学习的过程,也是一位老师学习的过程。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殊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今后我一定要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格教师。让我们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使自己的教育对象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蒋闬

第14篇:学习《教育法规》心得体会

第二篇 《现行教育法规与政策选编》读后感一赵明礼

一、感觉开展这次教育活动很重要很有必要性。这次教育活动是上学期师德建设活动的继续深入和发展,这次活动主题比上次更实际更具体了,是提高师德水平的有效途径。周济部长曾经指出:“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没有责任就办不好教育”。爱与责任,是整个教育事业的立业之基石、兴业之根本。以“爱与责任”为主题的本次教育活动,就是要从师德建设的领域中做起,着力塑造深切的教师之爱,培养教师的责任意识。区教育局文件中明确指出:“爱”,就是要立足于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关爱每一个学生;“责任”,就是要着眼于为民族复兴、国家未来、学生终生幸福负责。对我们特殊教育学校来说,“责任”,就是要着眼于为残疾学生未来的生存和幸福负责。我将以积极的姿态满腔的热情投入到这次师德建设活动中。

二、对“工作就是服务”的理解。“工作就是服务”这句话很有理论深度,高屋建瓴,是对我们学校的各部门负责人和各位教职员工的工作性质和工作态度的高度概括,是本次教育活动的具体实践,也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的指南。“工作就是服务”就是让我们在工作中如何体现爱、如何去落实责任,也就是把教育活动同实际工作要结合起来,以“工作就是服务”这一新观念统领我们的各项工作,以服务的姿态做好各自的工作。

我们的工作从大处讲就是为社会服务,为国家服务,为人民服务,因为教师肩负着为国家培养各种合格建设人才的重任。往小处说,就是为学生服务、为学生家长服务。学校的一切活动必须从学生和学生家长的需求出发,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愿望。对学生的全面负责就是全面服务,只有服务到位,学生和家长才能满意。

为学生乃至学生家长提供到位的服务,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要有强烈的为学生服务的意识。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

2、要有较强的服务能力。不断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业务能力提高了才能提高服务能力。

3、要有明确的服务内容、服务范围。要在自己的工作范围内干好本职工作,为师生和家长服务。

4、要有规范的服务过程。要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规范自己的言行,以持之以恒的热情服务人。

5、要有较高的服务水平和稳固的质量保证。要遵守各种法规制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6、要根据学生及其家长的愿望,不断加深服务层次,创新服务手段。要求我们要不断创新,与时俱进,家长和 学生的要求提高了,我们的服务能力、服务层次也相应跟着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树立“工作就是服务”的思想,以“服务”的标准衡量自己的工作是否到位,做学生喜欢的老师,做老师喜欢的同事。

第15篇:学习《教育法规》心得体会

学习《教育法规》心得体会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学生家长因学生在校期间受伤致残甚至死亡向学校索赔的金额不断攀升。校园伤害事故不仅会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波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一个世人关注的社会问题。因此,如何预防校园伤害事故、妥善解决和处理此类纠纷。最近,通过在教管课程班学习《教育法规》这门课程得到很多启示,几天的学习中,首都师范大学程振勇教授在学校伤害事故方面进行了精辟的讲解,感觉收获颇丰。以下是本人这方面的学习心得。

一、学校是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

分清责任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

是不是只要学生在上学(上课)期间发生伤害事故,学校都要承担责任?如果不尽然,学校又是在什么情形下应对在校学习期间受到伤害的学生承担责任?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上,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看法常常相悖。家长认为,学生只要到校学习,家长就将其监护责任转移给了学校,学校不仅应当对学生的学习负责,而且应当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而校方则认为,学校不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不负有对学生的监护职责,学校是否承担学生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是基于教育法对学校管理职责的规定,对学生承担有限的管理责任。那么学校与学生之间究竟存在着一种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我国现行法律却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职责与学生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虽有相近内容,但这两种职责的性质和法律渊源却有不同。前者是学校作为承担公共教育职能的社会机构,基于《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而形成的一种公法范畴的职责与义务;后者是基于民事法律所确定的监护权,而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形成的司法范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两种权利由于来源与性质上的差别,不能混淆。尤其监护权是建立在亲权基础上的,不能脱离法律的有关规定和亲权的范畴而谈监护权的转移。视学校为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认识,不仅使学校承担难以担负的责任,而且也难以解释何以学校只有监护责任而没有相应的权利,何以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要符合法律规范,而不能像父母管理被监护人一样管理学生。

就目前的民事法律规范而言,没有明确学校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或应当承担监护责任。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总体上来讲是基于教育与受教育而形成的教育关系,存在一些不同于其他法律关系的特殊规律,应当适用教育法调整。因此,学校并非学生法定意义上的监护人,尽管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同时,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

二、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责任承担

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

1.意外事件。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件是无法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学校及教师对事件无任何过错,不负任何责任。但如果事故发生之后,教师没有在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救险,延误了治疗,造成伤害者伤情加重,就应负责,这是一种事后责任承担。

2.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害。上课期间,教师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在此期间发生的学校事故,教师承担责任大小,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在管理职责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着人为地降低教师应尽的管理职责。

3.学生受伤不是学校所为,但与学校场所设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保管、存放有关,学校要承担部分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场所设施造成的学生伤害承担责任,与学校建筑设计、施工中暴露的质量问题关联,但更多地与教职工是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

4.学生课余时间受伤。课休时间是事故多发段。教师的职责,是要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躲避危险的能力,这是其一;其二,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处理。中小学教师的职责并不是如幼儿园阿姨那样履行保育员角色,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可能全天候地监视每个学生的一举一动。关键看学校在课间是否负有监管责任及到位情况。

5.学生自杀、自残。学生的自杀与教师有无关系,取决于:一是学生自杀与教师的行为有无一定因果关系;二是教师的行为是否违法。如教师毫无根据地怀疑学生有偷窃行为,停其课,强迫其交待甚至拳脚相加,学生不堪受辱,愤而自杀,教师自然要承担法律责任;学生考试作弊,被监考教师当场抓往,学生因羞愧而自杀,尽管教师的行为与学生自杀有关系,但行为是合法的,不应承担责任。

6.教师上课期间离开教室。教师在上课时随便离开课堂,期间学生打闹造成伤害,学校责任所负的大小,主要决定于学生的年龄对该行为后果的判断能力。美国大多数法院在审理此类事故时,并不是将教师在不在场作为唯一的侵权责任要件,还要考虑教师离开的时间长短、离开的原因、学生身心发育情况、上课内容及活动性质等。

7.学生上下学发生伤害事故。学生每日上下学,是维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起点和终点,这时学生的双亲对其子女的保护监督基于亲权关系,而学校教师也必须加以指导并采取必要保护措施。但每一位学生在上学时从家中出发到学校放学时由学校出发回到家中,期间的安全,除有特殊情况外,应由学生个人及亲权等保护者负担责任。如果学生集体上下学是学校规定,则可解释为学校已介入学生上下学的生活领域。这时,学校在法律上对于集体上下学就有安全维护的义务。

8.公休时间(包括寒、暑期)学生伤害事故。原则上说,学校对学生安全保护责任的职责范围限于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时间,但这并不等于说学校对于公休时间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就不负任何责任,问题的关键在于学生在这些时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的原因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无联系。如日本学校教育法规定,学生在寒暑期做作业时发生了伤害事故,教师是否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教师在布置学生作业时有没有充分考虑到这些作业内容对学生人身伤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

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受到损害或致他人损害,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承担多少责任?我认为,应视具体情况综合分析,其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学校方面是否应当为去或留校活动的所有学生承担责任,而在于学校事先是否承担了对这种活动管理监督的责任。

三、我国目前现行的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立法状况

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案件时,我国法院一般依据现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而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过于原则,一旦发生校园伤害事故,同一类案件可能导致司法实践中两种完全不同的判决。实践表明,仅仅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已经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依据民法精神,充分考虑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参照国外校园伤害事故依法处理的已有经验和做法,针对校园伤害事故这一特殊人身侵权行为,制定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就成为解决校园伤害事故的必由之路。

可喜的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简称《方法》)已经实施。这是目前我国第一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规。《方法》中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承担的责任性质是教育、管理、保护责任,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细化了学校管理责任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方法》实施以来,法院及其他处理机关严格按照《方法》的规定,依法处理了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既保护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又维护了学校的合法权益。实践表明,制定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校园伤害事故,不仅是必须的,而且是可行的。

总之,通过学习程老师讲授的《教育法规》这门课程,我学习到了很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尤其是老师的案例分析,特别精辟到位,为处理教育教学实际问题提供了借鉴。

第16篇:学习教育法规心得体会

2012年9月

学习教育法规心得体会

近来我认真学习了《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政策法规,我就此谈一谈学习的体会: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作为一个教师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更要热爱教育事业,爱学生,尊重学生,并施以正确的教育内容和方法。作为一个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有力的指导了自己今后的实践。

二、热爱本职工作, 尽业乐教

“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辛勤工作的“园丁”,我想这是人们在表达教育这一职业的伟大和无私。南宋哲学家朱熹说:“敬业者,专心致志以事其业也。”敬业是一种美德,乐业是一种境界。对待本职工作,我们应常怀敬畏之心,专心、尽职、尽责,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尽心竭力、全身心地投入。我们要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三、热爱学生,关心学生

学生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工作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保护人格尊严和自尊心,坚决与违反>的行为作斗争。作为一名教师,应该热爱学生,关爱在我们的培育下茁壮成长的小苗,使他们在快乐和幸福中成长!

四、刻苦钻研,严谨治学

教师教给学生的那点基础知识,只是沧海一粟,教师还应具要有活到老,教到老,学到老的进取精神,孜孜不倦地吸收新鲜知识来充实自己,以适应时代发展需要。不管教师读书难的理由有千万条,但每个教师自己应该清楚,作为教师,必须要坚持学习,不断进取。

第17篇:《教育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教育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有了一些收获以后,心得体会是很好的记录方式,这样我们就可以提高对思维的训练。那么如何写心得体会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教育法规》学习心得体会,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教育法规》学习心得体会1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学生家长因学生在校期间受伤致残甚至死亡向学校索赔的金额不断攀升。校园伤害事故不仅会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波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一个世人关注的社会问题。因此,如何预防校园伤害事故、妥善解决和处理此类纠纷。最近,通过在教管课程班学习《教育法规》这门课程得到很多启示,几天的学习中,首都师范大学程振勇教授在学校伤害事故方面进行了精辟的讲解,感觉收获颇丰。以下是本人这方面的学习心得。

一、学校是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

分清责任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

是不是只要学生在上学(上课)期间发生伤害事故,学校都要承担责任?如果不尽然,学校又是在什么情形下应对在校学习期间受到伤害的学生承担责任?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上,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看法常常相悖。家长认为,学生只要到校学习,家长就将其监护责任转移给了学校,学校不仅应当对学生的学习负责,而且应当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而校方则认为,学校不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不负有对学生的监护职责,学校是否承担学生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是基于教育法对学校管理职责的规定,对学生承担有限的管理责任。那么学校与学生之间究竟存在着一种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我国现行法律却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职责与学生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虽有相近内容,但这两种职责的性质和法律渊源却有不同。前者是学校作为承担公共教育职能的社会机构,基于《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而形成的一种公法范畴的职责与义务;后者是基于民事法律所确定的监护权,而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形成的司法范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两种权利由于来源与性质上的差别,不能混淆。尤其监护权是建立在亲权基础上的,不能脱离法律的有关规定和亲权的范畴而谈监护权的转移。视学校为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认识,不仅使学校承担难以担负的责任,而且也难以解释何以学校只有监护责任而没有相应的权利,何以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要符合法律规范,而不能像父母管理被监护人一样管理学生。

就目前的民事法律规范而言,没有明确学校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或应当承担监护责任。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总体上来讲是基于教育与受教育而形成的教育关系,存在一些不同于其他法律关系的特殊规律,应当适用教育法调整。因此,学校并非学生法定意义上的监护人,尽管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同时,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

二、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责任承担

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

1、意外事件。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件是无法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学校及教师对事件无任何过错,不负任何责任。但如果事故发生之后,教师没有在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救险,延误了治疗,造成伤害者伤情加重,就应负责,这是一种事后责任承担。

2、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害。上课期间,教师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在此期间发生的学校事故,教师承担责任大小,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在管理职责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着人为地降低教师应尽的管理职责。

3、学生受伤不是学校所为,但与学校场所设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保管、存放有关,学校要承担部分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场所设施造成的学生伤害承担责任,与学校建筑设计、施工中暴露的质量问题关联,但更多地与教职工是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

4、学生课余时间受伤。课休时间是事故多发段。教师的职责,是要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躲避危险的能力,这是其一;其二,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处理。中小学教师的职责并不是如幼儿园阿姨那样履行保育员角色,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可能全天候地监视每个学生的一举一动。关键看学校在课间是否负有监管责任及到位情况。

5、学生自杀、自残。学生的自杀与教师有无关系,取决于:一是学生自杀与教师的行为有无一定因果关系;二是教师的行为是否违法。如教师毫无根据地怀疑学生有偷窃行为,停其课,强迫其交待甚至拳脚相加,学生不堪受辱,愤而自杀,教师自然要承担法律责任;学生考试作弊,被监考教师当场抓往,学生因羞愧而自杀,尽管教师的行为与学生自杀有关系,但行为是合法的,不应承担责任。

6、教师上课期间离开教室。教师在上课时随便离开课堂,期间学生打闹造成伤害,学校责任所负的大小,主要决定于学生的年龄对该行为后果的判断能力。美国大多数法院在审理此类事故时,并不是将教师在不在场作为唯一的侵权责任要件,还要考虑教师离开的时间长短、离开的原因、学生身心发育情况、上课内容及活动性质等。

7、学生上下学发生伤害事故。学生每日上下学,是维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起点和终点,这时学生的双亲对其子女的保护监督基于亲权关系,而学校教师也必须加以指导并采取必要保护措施。但每一位学生在上学时从家中出发到学校放学时由学校出发回到家中,期间的安全,除有特殊情况外,应由学生个人及亲权等保护者负担责任。如果学生集体上下学是学校规定,则可解释为学校已介入学生上下学的生活领域。这时,学校在法律上对于集体上下学就有安全维护的义务。

8、公休时间(包括寒、暑期)学生伤害事故。原则上说,学校对学生安全保护责任的职责范围限于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时间,但这并不等于说学校对于公休时间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就不负任何责任,问题的关键在于学生在这些时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的原因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无联系。如日本学校教育法规定,学生在寒暑期做作业时发生了伤害事故,教师是否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教师在布置学生作业时有没有充分考虑到这些作业内容对学生人身伤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

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受到损害或致他人损害,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承担多少责任?我认为,应视具体情况综合分析,其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学校方面是否应当为去或留校活动的所有学生承担责任,而在于学校事先是否承担了对这种活动管理监督的责任。

三、我国目前现行的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立法状况

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案件时,我国法院一般依据现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而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过于原则,一旦发生校园伤害事故,同一类案件可能导致司法实践中两种完全不同的判决。实践表明,仅仅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已经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依据民法精神,充分考虑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参照国外校园伤害事故依法处理的已有经验和做法,针对校园伤害事故这一特殊人身侵权行为,制定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就成为解决校园伤害事故的必由之路。

可喜的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简称《方法》)已经实施。这是目前我国第一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规。《方法》中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承担的责任性质是教育、管理、保护责任,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细化了学校管理责任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方法》实施以来,法院及其他处理机关严格按照《方法》的规定,依法处理了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既保护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又维护了学校的合法权益。实践表明,制定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校园伤害事故,不仅是必须的,而且是可行的。

总之,通过学习程老师讲授的《教育法规》这门课程,我学习到了很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尤其是老师的案例分析,特别精辟到位,为处理教育教学实际问题提供了借鉴。

《教育法规》学习心得体会2

xxxx年5月4日我参加了全县中学教师《学习教育法律法规暨师德师风培训》的报告会,听取了省教育厅的韩小雨同志做了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暨师德师风教育》的专题讲座。通过学习,使我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等内涵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目前,全县正在开展《学习教育法律法规暨师德师风培训》活动。目的是为了加强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的科学文化素养和职业道德修养,为全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我更加明确了自己所肩负的重任,认识到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不仅要具有广博的知识,更要有高尚的道德。教师该如何培养崇高的职业道德呢?正如有人说“要人敬必先自敬,重师重在自重。”教师要自敬自重,必先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素养。诚信立教,首先要做到淡泊名利,敬业爱生,在为人处事上少一点名利之心,在教书育人方面多一点博爱之心;创新施教,要做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同时要不断加强学习,与时俱进,学习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方法,更新教育观念,掌握先进的教学技术和手段。这就要求老师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其中在业务素质上,为了给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要求老师掌握现代化的教学技术。下面就师德问题谈谈自己的点滴体会:

一、敬岗爱业,要热爱教育事业,要对教学工作有“鞠躬尽瘁”的决心

既然我们选择了教育事业,就要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不计名利,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力求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地完成每一项教学工作,不求最好,但求更好,不断的挑战自己,超越自己。

二、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

自己应该系统地学习《义务教育法》、《中华人们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恪尽职守,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三、爱心是师德素养的重要表现

崇高的师爱表现在对学生一视同仁,绝不能厚此薄彼,按成绩区别对待,要做到“三心俱到”,即“爱心、耐心、细心,”无论在生活上还是学习上,时时刻刻关爱学生,特别对那些学习特困生,更是要“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切忌易怒易暴,言行过激,对学生要有耐心,对学生细微之处的好的改变也要善于发现,并且多加鼓励,培养学生健康的人格,树立学生学习的自信心,注重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

四、孜孜不倦,积极进取

有句话说的好,没有学不会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这就向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完善自己,以求教好每一位学生。怎样提高自身素质呢?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与时俱进,孜孜不倦的学习,积极进取,开辟新教法,并且要做到严谨治学,诲人不倦、精益求精,厚积薄发,时时刻刻准备着用“一眼泉的水”来供给学生“一碗水”。

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教师的一言一行对学生的思想、行为和品质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教师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学生都喜欢模仿,将会给学生带来一生的影响,因此,教师一定要时时处处为学生做出榜样,凡是教师要求学生要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学生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严于律已,以身作则,才能让学生心服囗服,把你当成良师益友。

总之,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们要从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在行动上提高自己的工作责任心,树立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思想。提高自己的钻研精神,发挥敢于与一切困难做斗争的思想和作风。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做到政治业务两过硬。用一片赤诚之心培育人,高尚的人格魅力影响人,崇高的师德塑造人。只有不断提高教师自身的道德素养,才能培养出明礼、诚信、自尊、自爱。

《教育法规》学习心得体会3

xxxx年5月16日我参加了全县中学教师《学习教育法律法规暨师德师风培训》的报告会,主要听取了省教育厅的韩小雨同志做了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暨师德师风教育》的专题讲座。通过学习,使我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等内涵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目前,全县正在开展《学习教育法律法规暨师德师风培训》活动。目的是为了加强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的科学文化素养和职业道德修养,为全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我更加明确了自己所肩负的重任,认识到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不仅要具有广博的知识,更要有高尚的道德。教师该如何培养崇高的职业道德呢?正如有人说“要人敬必先自敬,重师重在自重。”教师要自敬自重,必先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素养。诚信立教,首先要做到淡泊名利,敬业爱生,在为人处事上少一点名利之心,在教书育人方面多一点博爱之心;创新施教,要做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同时要不断加强学习,与时俱进,学习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方法,更新教育观念,掌握先进的教学技术和手段。这就要求老师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其中在业务素质上,为了给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要求老师掌握现代化的教学技术。下面就师德问题谈谈自己的点滴体会:

一、要热爱教育,献身教育。

要时刻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献。首先,要热爱教育事业,要对教学工作有“鞠躬尽瘁”的决心。既然我们选择了教育事业,就要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不计名利,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力求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地完成每一项教学工作,不求最好,但求更好,不断的挑战自己,超越自己。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正确处理教师与学生家长的关系,在与家长联系上相互探究如何使学生发展的方法、措施,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要做到“三心俱到”。

崇高的师爱表现在对学生一视同仁,绝不能厚此薄彼,按成绩区别对待。要做到“三心俱到”,即“爱心、耐心、细心,”无论在生活上还是学习上,时时刻刻关爱学生,特别对那些学习特困生,更是要“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切忌易怒易暴,言行过激,对学生要有耐心,对学生细微之处的好的改变也要善于发现,并且多加鼓励,培养学生健康的人格,树立学生学习的自信心,注重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

三、要积极进取,提高业务素养。

有句话说的好,没有学不会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这就向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完善自己,以求教好每一位学生。怎样提高自身素质呢?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与时俱进,孜孜不倦的学习,积极进取,开辟新教法,并且要做到严谨治学,诲人不倦、精益求精,厚积薄发,时时刻刻准备着用“一眼泉的水”来供给学生。

四、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教师的一言一行对学生的思想、行为和品质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学生的一生。因此,教师一定要时时处处为学生做出榜样,凡是教师要求学生要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学生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严于律已,以身作则,才能让学生心服囗服,把你当成良师益友。

总之,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们要从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在行动上提高自己的工作责任心,树立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思想。提高自己的钻研精神,发挥敢于与一切困难做斗争的思想和作风。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做到政治业务两过硬。用一片赤诚之心培育人,用高尚的人格魅力影响人,用崇高的师德塑造人。只有不断提高教师自身的道德素养,才能培养出明礼、诚信、自尊、自爱、自信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

《教育法规》学习心得体会4

我有幸参加了县组织的中学教师教育法律法规全员培训,在这次培训中,认真聆听韩博士的讲座,又一次让我的思想和心灵受到了净化,得到了升华。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实现的目标。

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从而为自己以后学习与提高的道路指明了方向,最重要的是,让我们老师对教育事业充满了激情、斗志与信心,现在,我想谈谈我今后的努力方向: 作为一名老师,有太多的地方需要我去学习。

对于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这些都是我们平时在大学里接触不到的。从名师的言语之间无不感到他们对学生无私的爱。在学习中,应该以表扬为主,我们面对的是高中学生,虽然他们有一定的基础,但是他们仍然需要教师从生活去关心他们,帮助他们,并以微笑来鼓励他们继续发展,让他们能够尽早的适应学校生活,提高他们对学习的兴趣。

教师必须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入他们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都得到发展,我们应多与学生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多给他们一份爱心,一声赞美,一个微笑,少一些说教,要更多和他们谈心,帮助他们查找“后进”的原因,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在学习和生活细节上关心他们。老师对学生不要体罚,不要训斥,不要高高在上,而应该做一个和气的人,一个严谨的人。学生也有自尊心,而且是很强烈的。老师对学生的批评,恰当的,就是一种激励;不恰当的,就会成为一种伤害。

在实际生活中要给给予学生独立思考的机会,刻意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和批判性思维。更重要的是,要诚心诚意地欢迎学生的质疑和挑战。教学过程不仅仅是学生学习的过程,也是一位老师学习的过程。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

作为一名教师,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依法执教,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培养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这样才得以我们的教育事业走向辉煌。

《教育法规》学习心得体会5

对教育政策法规的认识,大多数人会标签为枯燥、条条框框。但在许老师的图文并进,案例视频下,我们对新教师的职业标尺有了明白的认识:从独角兽的公平正义讲到了为什么要为教师职业树立职业标尺;从范跑跑讲到了生命健康权的选择;从笛卡尔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吴非老师的《不跪着教书》和万伟老师的《教师的五重境界》讲到了教育既要有教法和学法,也要有自己的认识和思考;从中信高级工商学校高振东校长讲到了要关注学生的整体生命成长;从惩戒和惩罚的区别讲到了管理学生要适当、有目的、能斟酌利弊。

无规矩不成方圆,政策法规是国家发展的标尺,同样,教育政策法规更是教育发展的标杆。俗话说“教师的工作是良心活”,教师这个职业,本身就受到很多社会道德的约束,但是,对一个新教师来说,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案例中教师的一些自以为合理的“措施”,给学生带来的伤害是巨大的,比如让捣乱的学生坐在厕所门口,这像是在惩戒他,但坐厕所门口和不捣乱这两者之间并无科学关联,却可能让当事的孩子受到同学的嘲讽,旁观的学生学会了“看笑话”。这个案例像一面镜子,让我反思该如何更有效地运用惩戒权。

在许老师的影响下,当天晚上,我就看了电影《地球上的星星》,这个电影讲述了一名患有阅读障碍的小男孩,在经历了学习的挫折,老师的责骂,家长的不理解下,被迫转学。在新学校新美术老师尼克的细心帮助下,重新拾起自信的故事,故事的美好在于“世界从来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作为教师,拥有这样的一双眼睛,应该是必须的。但是,怎么做到呢?

尤其当面对每个班八九十个学生,如何用适合每个人的方法教育他们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教育是不允许悲观思想的,智慧的老师会努力挪开教育路上的绊脚石。一百个读者,就有一百个哈姆雷特,不一样的老师看到的学生,也会是不一样的。

我是一名新教师,渴望拥有一双智慧的眼睛。

《教育法规》学习心得体会6

利用放假在家休息这段时间学习了《新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接受能力差的学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此次学习我收获很大,首先认识到作为一名任职在教育岗位的我,必须时刻充分认清自己,要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选择这个职业,我最想为谁服务;其次我要正确把握好自己的现在,未来。在有限的人生中充分挖掘自己的潜能,利用好宝贵的时间,不要虚度人生。第三,就是做好,选择好自己的角色,以最完美的形象立足在社会上,把自己的知识奉献给学生,奉献给社会。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让每一个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工。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

通过对这些法律法规再次学习,让我感到依法执教是一件不可忽视的事情。在教学过程中,我们难免有时对学生说话不当。因此,我们在平时要多注意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有意识的克制自己的行为,以免对学生和自己都造成伤害,保护学生也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同时,我们也要正确引导学生,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使师生关系更加和谐。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后,无愧于教师这一称号!

《教育法规》学习心得体会7

听了《教育政策法规》这一课程的专题报告,我了解了各种各样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了法规意识,更更新了教育观念,树立了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学生观,还深刻体会到师德决定了教师对学生的热爱和对事业的忠诚,决定了教师执着的追求和高尚的人格。高尚而富有魅力的师德就是一部教科书,就是一股强大的精神力量,对学生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终生受益的。

通过学习《教师法》,我知道了教师必须履行的义务:遵守法律、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对学生进行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及思想、文化、科学领域教育;组织和带领学生开展有意的社会活动;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等等内容。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学生,不威胁、责难家长,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成学生成长成才做为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学生家长因学生在校期间受伤致残甚至死亡向学校索赔的金额不断攀升。因此,《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适时出台,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承担的责任性质是教育、管理、保护责任,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这对老师日常管理学生的工作中也提到了细致的要求,显示出了老师的责任与义务。

学生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但每一棵都有其不同的特质。在教学中要用不同的方法用心浇灌。在教学组织中要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调动每一个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热爱学习。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课。作为教书育人的人,培养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我们,只有学法、懂法、守法,才能更好地教育学生,培养出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人,有利于社会的进步的人。

《教育法规》学习心得体会8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国家发展教育事业的纲领性文件,它颁布的目的是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这一方针。然而事实上,现在的教育还是应试教育,素质教育只是虚有其名,事实上的应试教育迫使很多老师只注重对学生传授文化知识,忽略了学生思想品德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的培养,直接导致了学生综合素质的大幅度下降,因此,教育法的贯彻实施,首先得各级领导转变教育观念,切实改变评价教师的方法。

国家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这本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事,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让广大教师苦不堪言。九年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要靠法律,但现在的情况是有法不依,给学校领导和教师增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现在的学生是爷爷,老师不敢打,不敢骂,甚至重话有的时候都不敢说,你对他严格要求,他就是不买账,动不动就离家出走。有时有的家长还偏信自己的孩子,打电话或写匿名信上告老师,弄得老师里外不是人,老师真的很难当,心理压力很大。老师需要减压,需要学校领导对老师的理解和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要求教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要关爱学生,关心每一名学生的进步,以真情,真心,真诚教育和影响学生,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要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具备广博的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学习新大纲,更新知识结构,使教育教学方法应用到工作实际中去,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书育人的本领。要富有创新精神,善于接受新事物、新观念。要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自觉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人格,平等对待学生,做到根据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每一个学生要一视同仁,不能偏爱一部分学生,而冷淡或歧视另一部分学生。要面向全体学生,把教书育人统一起来,把德、智、体、美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重视对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总之,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要依法治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断加强师德修养,把个人理想、本职工作与祖国发展、人民幸福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努力做个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第18篇:教育教学法规辅导材料

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辅导材料

一、教育法的渊源

(一)教育法的渊源

我国教育法的主要渊源是:宪法、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教育规章以及教育条约和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解读

一、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

二、教育性质与方针

我国教育事业的社会主义性质。 我国的教育方针:“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国家教育政策的总概括,是教育发展的总方向。

三、教育的基本原则

(一)对受教育者进行政治思想道德教育的原则

(二)继承和吸收优秀文化成果的原则

(三)教育公益性原则

(四)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

(五)受教育机会平等原则

(六)帮助特殊地区和保护弱势群体的原则

(七)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原则

(八)鼓励教育科学研究原则

(九)推广普通话原则

(十)奖励突出贡献原则

四、教育管理体制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的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五、教育基本制度

(一)学校教育制度

我国现行学制分学前教育、初中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四个等级。

(二)义务教育制度

(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制度

(四)国家教育考试制度

(五)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制度

我国的学业证书制度包括两大类:学历证书和非学历证书。

(六)扫除文盲教育制度

(七)教育督导制度和评估制度

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一)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构成要件

有组织机构和章程,有合格的教师,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以上四项基本条件,缺一不可。

(二)学校与其他教育机构的权利

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招收学生和其他受教育者;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管理和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费用;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活动的非法干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义务

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依法接受监督。”

七、教育者与受教育者

(二)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

1、受教育者的权利。(1)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权。(2)获得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的权利。(3)获得公正评价和证书的权利。(4)提出申诉和依法起诉的权利。

受教育者还依法享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

2、受教育者的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2)养成良好品德的义务。 (3)努力学习的义务。(4)遵守其他制度的义务。

八、教育与社会

九、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

(一)我国教育经费筹措的体制

1、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

2、发展校办产业。

3、实行教育集资和捐资。

4、运用金融信贷手段。

5、设立教育专项资金。

6、学杂费的收取。

(二)教育经费的管理与监督

(三)教育条件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解读

一、义务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和宗旨

1、根本指导思想: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2、根本宗旨: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二)实施义务教育原则

“义务教育事业,在国务院领导下,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

二、义务教育的性质

就其性质而言,其具有强制性、普及性、公共性、免费性和基础性。

三、义务教育的对象

(一)义务教育的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二)义务教育的学制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第七条规定:“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目前,我国小学和初中的学制种类有“六三制”、“五四制”和九年一贯制等多种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基本知识问答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哪一年颁布施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 7月1日颁布施行,2006年进行了修订,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2、我国现行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是什么? 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3、什么是义务教育?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取哪些费用? 2

《义务教育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4、谁负责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5、谁负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义务教育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部门如何分工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义务教育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7、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采取哪些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8、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在实施《义务教育法》中履行什么职责? 《义务教育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9、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如何促进学校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10、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如何均衡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师资力量? 《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解读

一、《教师法》的立法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从1986年开始起草,后经过八年酝酿、修改,于1993年 10月31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2、立法依据

(1)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需要(2)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的需要

(3)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的需要(4)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化的需要

3、立法宗旨

(1)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2)提高教师队伍素质(3)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

4、法律地位

5、适用范围

二、《教师法》关于教师的权利

1.教育教学权 2.科学研究权 3.管理学生权 4.获取报酬待遇

5.民主管理权 6.进修培训权

三、《教师法》关于教师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的义务。 2.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义务。 3.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义务。

4.关心爱护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的义务。 5.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义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

四、《教师法》关于教师的资格和任用

(一)教师资格制度

1、教师资格的构成要件。

(1)国籍。 (2)品德 (3)学历。(4)业务。 (5)认定。

2、教师资格的认定程序。

3、教师资格的限制取得和丧失。

《教师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教师资格条例》中也有相应的规定。例如:对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等情形者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消其教师资格,由其资格认定机构收回其教师资格证书。

(二)教师任用制度

《教师法》第16条中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职务制度。”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设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中等专业学校设教员、助教、讲师、高级讲师;普通中小学及幼儿园设

一、

二、三级教师和高级教师;技工学校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职务设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教员;生产实习课教师职务设高级、一级、二级、三级、实习指导教师。各级成人高校执行同级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

(三)教师聘任制度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

1、教师聘任制度必须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

2、聘任双方在平等地位上签订的聘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对聘任双方都有约束力,它以聘书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3、教师聘任的基本形式。教师聘任形式依其聘任主体实施行为的不同可分为招聘、续聘、解聘、辞聘等几种形式。

4、教师的培养与培训

五、《教师法》关于教师的考核与奖励

1、教师的考核。

教师考核的内容:“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四个方面。 教师考核的原则:“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准确”

教师考核的结果:一是教师受聘任的重要依据;二是教师晋升工资的重要依据;三是教师奖励的重要依据。

2、教师的奖励。

六、《教师法》关于教师的待遇

1、关于教师工资的规定

(1)教师工资:《教师法》第25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国家公务员工资水平与国有企业相当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大体持平。” (2)教师津贴 (3)教师补助

3、教师的申诉权利

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30日内,做出处理。”

4、教师违反《教师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处理办法

《教师法》第37条规定:“教师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义务教育法》第16条第二款规定:“禁止侮辱、殴打教师,禁止体罚学生。”《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根据此条法律规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学生享有不被体罚及变相体罚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

1991年9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

年人保护法》)正式颁布,1992年 1月1日起正式施行。凡年龄不满 18周岁的我国公民,都属于未成年人。

一、《未成年人保护法》概述

1、立法宗旨:其一,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其二,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三,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2、立法依据:《宪法》、《民法通则》中的有关规定和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和未成年人的生存现状。

3、《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教育意义

第一、它使人们明确,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仅仅是父母和学校的事情,也是社会各界义不容辞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

第二、《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社会各方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所必须做到的行为做了具体的规定。

三、《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规定还保证了社会各方面的教育协调,可以使教育形成合力,更有效地对未成年人实施教育。

4、未成年人的法律地位

5、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1)保障权益原则(2)尊重人格尊严原则(3)适应身心发展特点原则 (4)教育与保护相结合原则

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分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4个方面。

(一)家庭保护

1、不许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2、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和残疾未成年人

3、不得迫使未成年人结婚和订婚

监护和抚养——家长的基本义务

尊重、教育和引导——家长不可忽视的责任

(二)学校保护

1、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2、保证人身安全和健康

3、保证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4、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三)社会保护

1、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与健康

2、保护未成年人的荣誉权

3、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

4、保护有特殊天赋和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

5、公共场所优惠开放

(四)司法保护

1、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殊制度

2、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改造

3、对未成年人继承权、抚养权的规定 未成年人的主要合法权利

1、生命健康权。

2、人身自由权。

3、姓名权。

4、肖像权。

5、名誉权。

6、荣誉权。

7、财产所有权。

8、财产继承权。

9、著作权。

10、专利权。

11、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

12、取得国家赔偿权。

13、宗教信仰自由权。

14、民族风俗习惯自由权。

15、通信

自由和通信秘密权。

16、受教育权。

三、学校对未成年人教育的协调

1、学校与家庭的协调

第一,学校与家庭的协调,要求学校的教师要深入了解每一个学生的家庭情况。第二,学校的教师应进行必要的家庭访问。第三,学校应适时地举行家长会。第四,学校还可通过黑板报等多种方式,把未成年人的成长变化与发展状况及时告诉家长,使家长与学校的配合更加及时,更有针对性。

3、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教育工作者的要求

教师职业道德及其基本特点

1、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内涵:

教师职业道德是指教师在其职业生活中,调节和处理与他人、与社会、与集体、与职业工作所应遵循的基本行为规范或行为准则,以及在这基础上所表现出来的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这个概念具有如下基本旨意:

一是揭示了教师职业道德的独特性,二是揭示了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内涵。

2、教师职业道德基本特点:

一、教师职业道德的教育专门性

二、教师职业道德体现教书和育人要求的一致性

三、教师职业道德内容的全面性

四、教师职业道德功能的多样性

3、教师职业道德的功能:对教师工作的动力功能、对教师职业行为的调节功能、对教育对象的教育功能、对教师工作的评价功能、对社会文明的示范功能和对教师自身修养的引导功能。

4、现时期我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的主要规范是: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和为人师表。其内容的核心是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5、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方法

一、加强理论学习,注意内省,慎独。

二、勇于实践磨练,增强情感体验。

三、虚心向他人学习,自觉与他人交流。

四、确立可行目标,坚持不懈努力。

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

一、爱国守法。

二、爱岗敬业。

三、关爱学生。

四、教书育人。

五、为人师表。

六、终身学习。

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

一、考核内容

(一)爱国守法

(二)爱岗敬业

(三)关爱学生

(四)教书育人

(五)为人师表

(六)终身学习

二、考核程序和方法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与绩效考核结合进行。

(一)成立考核小组

(二)组织评议

学校考核小组组织学生、家长、教师开展师德评议。

(三)综合评定

(四)确定等次

三、考核等次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职业道德”部分的评价结果,按不低于教师绩效考核30%的权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结果。

(二)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三)师德考核等次优秀的,绩效考核才可评为优秀等次;对师德考核优秀者,在职务评审、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师德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撤消教师资格、解聘。

第19篇:教师教育法规读书心得

学习《新时期教育政策法规汇编》

心得体会

在当今社会中,呼吁最强烈的便是素质教育。所有人的目光也都在关注教育,把矛头指向学校。 “每一所学校都是教育的窗口,每一个教师都是教育的形象”。新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也规定:“教师要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敬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在2011年7月中旬,我对《新时期教育政策法规汇编》进行了认真的学习,通过学习,我明白了如何依法执教,怎样做一名合格的老师,以及新颁布的教育法规等一个个贴进我们生活的知识和一个个生动的教学案例。在不知不觉中,我的注意力都被吸引到了书本中了,因为这些内容对于每一个老师,实在是太重要了。

《新时期教育政策法规汇编》还向我们讲授了关于素质教育新的界定方案,里面明确指出:“实施素质教育,就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智育工作要转变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实启发式和讨论式教学。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要让学生感受,理解知识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培养学生科学精神和创新思维习惯。重视培养学生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的能

力。把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作为师资培养、培训的重点。”

俗语说,“想要给学生一杯水,自己就要有一桶水。”这句话,在素质教育的今天,就应改为“想要给学生一杯水,自己就要有一池水,还要是一池活水。” 我明白,只有认真去学习过这些内容,才能给我们学生上一堂好课。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给学生全新的知识。我们在上课时,也应该与学生积极互动,而不是教师一个人在说,师生要共同发展,处理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性和自主性。改变以往强调的接受式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能综合能力。

通过对《新时期教育政策法规汇编》的学习,我决定在我以后的教学中做到:以体验性学习为主,通过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充分刺激学生的视觉、触觉、听觉,从而获得感知认识,完成对客体的认知。培养学生的动手、自学、思维、语言表达等多方面能力。因为在全新的素质教育下,如果想使你自己的学生优秀,是一个高素质的学生。那么,作为教师的你,更应该不断充实自己,做一个高素质的老师。

“从心里相信每一个学生都是你的助手,你也是每一个学生的助手”。让我们牢牢铬记住魏书生老师的这句话。

第20篇:教师资格证教育法规基础

教育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为调整教育经费与经济、社会、政治的关系,调整教育内部各个环节的关系而制定和发布的教育法律、法令、条例、规程、制度等规范文件的总称。特点:(1)教育政策的具体体现(2)教育民主化的必然要求(3)教育法规的内容是同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进步相适应的。作用:(1)指引作用(2)评价作用(3)教育作用(4)保障作用

加强教育法规建设的措施:(1)注意防止法律虚无主义和法律万能主义(2)做好原有教育法规的整理工作(3)加强教育法学的研究工作(4)群策群力搞好教育立法工作(5)加强教育法规的宣传工作

教育法规的体系:教育法规体系是按照一定的原则,将不同部类的教育法规有机地组合成为一个具有内在协调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体系。可分为横向结构和纵向结构。 教育法规体系的横向结构:(1)义务教育法

(2)职业教育法(3)高等教育法(4)社会教育法(5)成人教育法(6)特殊教育法(7)教师法(8)教育经费法

教育法律规范:是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它是通过教育法律条文表现出来的、具有自己内在逻辑结构的一般行为规则。每一部教育法都是若干个行为规则组的有机整体,其中组成教育法行为规则有机整体的单个行为规则就是一个具体的教育法律规范,它是组成教育法的细胞。

教育法律规范通常由法定条件、行为准则和法律后果三个要素组成。

教育法律关系的种类:1)教育内部的法律关系和教育外部的法律关系2)隶属型教育法律关系和平全型教育法律关系3)调整性教育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教育法律关系

教育政策的特点和功能特点:目的性与可行性,稳定性与可变性,权威性与适用性、系统性与多功能性。功能:向导功能、协调功能、控制功能

教育政策的主要内容:教育体制政策、教育质量政策、教育经费政策、教育人事政策、国家学制政策、课程与教学政策、学历与学位政策、教师教育政策、考试与评价政策、招生与就业指导政策、学校语言文字政策、教育政策的主要表现形式中央和地方各级党的领导机关制定的教育政策;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并发布的教育政策,中央和各级地方党委与政府联合发布的文件、共同做出的决议、决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党组发布的教育政策性文件 教育政策的制定过程:(1)认定的问题(2)确定目标(3)拟定方案(4)选择方案

制定机关:(1)党的机关(2)国家权力机关

(3)国家行政机关

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的关系:(1)联系:二者都决定于上层建筑,具有共同的目的,教育政策是制定教育法规的依据,教育法规是教育政策的具体化、条文化和定型化;教育政策决定教育法规的性质,教育法规的内容体现教育政策,教育政策是实施教育法规的指导,教育法规是实现教育政策的保证,(2)区别:A、制定主体不同,B、执行方式不同,

C、规范效率不同;D、调整和使用范围不同E、所要解决问题的性质不同,

教育立法的原则:(1)必须坚持子法从属于母法的原则(2)必须反映法律法规的基本特征即:稳定性与连续性;坚定的原则性和适度的灵活性;法律的规范性(3)必须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保持一致(4)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5)必须借鉴外国教育立法的有益经验教育执法法的效力:是指法律在什么时间、什么地域、及对什么人有效的问题,即法律规范在时间、地域、对象等方面的效力问题,时间效力;地域效力;人的效力 教育执法的原则(1)国家教育法规优先于地方教育法规的原则(2)总的教育法规优于单项教育法规的原则(3)后定教育法规优于先定教育法规的原则(4)特别教育法规优于一般教育法规的原则

教育执法的措施1掌握教育法规的精神实质(2)广泛宣传教育法规(3)模范遵守教育法规(4)检查导致教育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教育守法的主体:包括两个方面:(1)一切国家的机关、武装力量、所有政党、所有社会团体、所有企业事业组织(2)所有公民,即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 6.教育守法的条件(1)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增强全体公民的教育法律意识(2)健全教育法律体系,增强教育法规的实效性(3)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切实维护教育法规的严肃性 7.教育行政主体法治化指教育行政主题的编制和行政职权必须依法设定和授权,这是教育行政法制化的前提。教育行政主体资格的取得必须具备法定的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B.教育行政主体资格的内容必须予以明确规定 8.教育行政:指教育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管理,直接或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教育行政行为法治化,就是指教育行政立法法治化、教育行政措施法治化、教育行政处罚法治化、教育行政强制执行法治化,这是教育行政行为法治化的关键环节。 .学校的概念:学校是按照一定社会的需要,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年轻一代进行培养和教育的场所。现代学校具有体系化和结构化的特色。我国《教育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2.学校的法律地位:是指学校作为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社会组织和机构,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具备法人的条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3.《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的条件一般包括四个方面;(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或者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学校法律地位的特点:(1)办学的自主性(2)财产的独立性:学校财产和举办者、捐赠者的财产相分离;学校不承担债权和债务方面的连带责任:学校财产的独立性受法律保护(3)机构公益性 5.学校的设置:登记注册制度适用于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审批制度一般适用于多种各类正规学校、独立设置的职业培训机构等,包括审核、批准和备案等环节。相对于登记注册制度,审批制度更为严格,受到布局、规划、资金等多方面的影响。 6.我国《教育法》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组织机构和章程(2)教师(3)教学场地及设施、设备办学资金和经费来源 7.学校章程应规定如下:(1)学校名称(2)办宗旨(3)办学规模(4)主要任务(5)内部管理体制(6)教师、其他教育工作者和学生(7)经费来源、财产和财条制度(8)章程的修改程序 学校的权利:(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3)招收学生和其他受教育者(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和处分(5)对受教育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6)聘任都是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7)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费用(8)拒绝任何姐织对教育活动的非法干涉

教师教育教学法规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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